引言
第一章 主体的普遍定义与历史
一、什么是主体?日常语言中的主体
二、哲学主体的历史
第二章 代表“绝对”主体性的理论——早期费希特与早期谢林的唯心主义理论(荷尔德林的《判断与存在》对两者的批判)
一、荷尔德林的《判断与存在》与早期谢林
二、《判断与存在》等文本与费希特的“绝对自我”
三、主体与时间
第三章 “主体间性”理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与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理论
一、对黑格尔的批判
1.代表主体间性的黑格尔的意识哲学
2.黑格尔的自然观
二、对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批判
第四章 寻找一种“诗意自我”的可能
一、海德格尔关于“此在”(Dasein)的存在论
二、荷尔德林的“诗意的个体性”
1.从永恒主体到诗意个体的时间性——荷尔德林《当诗人一旦掌握了精神》时间性探析
2.“矛盾的中间状态”与“对一个外在层面的自由选择”——(人)在外在世界行为的方式
3.“更高层面的生活”
4.“回忆”的概念
三、论荷尔德林“诗意的栖居”
1.“诗意的栖居”的含义
2.诗意栖居的可能性
3.诗歌与栖居
4.诗人的返乡与人的诗意栖居
5.为什么我们今天需要荷尔德林?
四、荷尔德林与黑格尔
五、音乐中的个体性
六、一种非人类的主体性是可以设想的吗?
七、人是什么?
结语
参考书目
佘诗琴著的《意识主体主体间性与诗意自我》旨在用荷尔德林“诗意的个体性”概念来批判传统意义上的主体,首先是早期唯心主义中费希特与谢林的“绝对自我”概念,其次是代表主体间性的理论,其中包括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和他的自然观,以及受黑格尔影响的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理论,指出“诗意的个体性”优于以上主体理论的地方就在于它开启了抵达真正意义上的客观世界与自然之路,并试图将“诗意的个体性”界定为超越以上各理论不足的、真正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同时超越意识哲学的主体性与后现代的无意识领域的、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主客体间性”。本书也探讨一些西方哲学传统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性的可能形式。
佘诗琴著的《意识主体主体间性与诗意自我》用荷尔德林“诗意的个体性”概念来批判传统意义上的主体,并试图将“诗意的个体性”界定为超越以上各理论不足的、真正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同时超越意识哲学的主体性与后现代的无意识领域的、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主客体间性”。本书也探讨一些西方哲学传统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性的可能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