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
第一章公孙大娘
万山磅礴,栈道人云,陕南接近甘川的峻险山区,在初夏晓色朦胧、残星明灭当口,笔架似的山巅,海市蜃楼般缥缈隐现于云屯雾锁之中。一层层堆絮的云海下面,时时透出鸡鸣犬吠之声,便知山脚下面住户,已有赶早起来的人们了。
这时,东面一层层的山影背面,旭日还没有升上来,只现出一片片绮丽光怪的霞彩,好像替这一面山峰,突然加上了半幅缤纷夺目的锦幕,其余各面的天空,还是白灰灰的,迷蒙蒙的,可是迷漫的云海已开始由厚而薄,由薄而化为随风飘忽,霏微摇曳的断练残丝,渐渐消灭于密林陡壑之间,于是被露水滋润,葱翠欲滴的树林,被晓霞映照,蜿蜒清澈的溪涧,以及巉岩怪石、古道山村,都像揭去一层黑幕似的,一一由晦而明,豁然显露了。
这段地名三岔驲,是山脉盘郁之间的一座山镇,也是清初时代的一处驿站。往北走,不远便是毗连甘境的凤县,由凤县渡渭河达宝鸡、凤翔而长安;往南走,经留壩、褒城而抵汉中。这段路出名的险巇,绝壁万仞,危峰插天,山路断处,联木为栈,名日云栈,即古时的陈仓道,系由陕进川的要道。
从三岔驷往西南角走,另有一条小岔道,迂回盘曲,境极幽仄。在这条小道上,距离三岔驲五里多远近,有一处冈峦环抱、水木清幽的独家村,地名公孙庄,庄内也只五六户人家,全是复姓公孙的本族。村庄虽小,却是人杰地灵,驰名远近,因为庄内住着一位退隐多年、年近望六的老武师,名叫公孙龙。
据说公孙龙是终南派的名宿,以绵掌、梅花针两手绝顶功夫闻名于世。他得到这两手绝顶功夫,其中藏着一桩极有趣味的故事,江湖上和三岔骝镇上的人们,常把这桩趣事,当作茶余酒后的聊天资料,三岔驲镇上老一点的人们,还赶上了这桩趣事,更谈得有声有色。
原来公孙龙年轻时,练的是开硬弓、举石墩,尽是想上进搏个武职出身的功夫,居然也被他练得像铁人一般,膂力之强,确是惊人,能够把一百六十斤头号关王刀,运转如飞,二百多斤大号石墩,只手独举。十八岁当口,便考中了武秀才,接着在长安进了武举,在这山乡僻村,中了武举人,原是极难得的事,何况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连三岔驲镇上的住户,都出了公份,公贺这位新中武举的公孙龙。
公孙龙父母早已去世,他从小由叔婶抚育成人。公孙龙对于两位叔婶,视同父母,非常孝顺,他没有什么嗜好,只爱喝一点酒,在叔婶面前,却不敢喝得面红红的。中举这一年,这位婶母百忙里便替他定了一份亲,他在这位婶母面前,素来百依百顺,并没十分打听新娘子的家世,只从婶母口中得知,这份亲是从她住在凤翔的娘家方面介绍过来,丈人姓姬,只有这一位独养女儿,貌美性淑,如是而已。 娶亲以后,新娘子果然端淑贤惠,夫妻也非常相得,不过公孙龙爱酒之癖,却在娶亲以后,不避叔婶,慢慢地公开了。自己家里喝得不痛快,常常到三岔镇上去喝个痛快,镇上的人们又敬重他是一位武举,没有不奉承他的。在镇上人们奉承之下,常常吃得酩酊大醉,醉后酒性又不好,常常无故骂座挥拳,不是把酒铺的桌椅捣得稀烂,便是把镇上看不入眼的人们打得半死。他力大惊人,谁也降不下他,这一来,平日奉承他的人们,不敢再奉承了,瞧见了他,慌不及远远避开。可笑他自己酒醒时,忘记了发酒疯时的行为,没事人一般,照常到三岔驲喝酒去。这样发酒疯的事,不止一次了,镇上的人们背后替他取了一个“酒大虫”的绰号,镇上几家酒铺瞧见他进门,都弄得提心吊胆,皱起了眉头,几个老酒座碰到“酒大虫”进门,便悄悄地一个一个都溜了。
家中叔婶知道了这种事,和新娘子商量,不敢让他到镇上去喝酒了,特地在家中,备了好酒,让他在家独酌,不致过量,免得到外面闯祸。头几天很好,旁边有婶母和妻子监视着,喝得适量而止,日子一久,公孙龙便觉喝得不过瘾,例酒之外,悄悄地摸着藏酒所在,偷偷地喝个尽兴,这一来坏了,喝足了酒,在自己屋里发起酒疯来了,而且苦了这位新娘子,酒性一发,翻眼不认人,妻子在旁边,低声下气地劝他、服伺他,他却破口大骂,醋钵似的拳头,竟向妻子身上擂了起来。P1-3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两句古歌,到现在嘴上念起来,还留着一点悲歌慷慨的侠士风味,想见当年燕太子丹和宾客们,在易水岸上,白衣白冠,歌哭送别的景象,是一幕极端悲壮的场面。那时燕太子丹和他的宾客们,明明知道这位荆轲,到秦国去,是一去不复还的。荆轲不是傻子,当然也明白自己是送死去的,最大希望,是和秦王同归于尽,这种视死如归的作风,便是古侠士之风。
这段“荆轲刺秦”的故事,并不是本书描写的对象,我把它引用在序言上,因为这段故事里面,发生了几点感想,当然,这是我主观的看法,但也许引起读者们,看完我这部小说以后,发生客观的辩证兴趣。现在先把我对这段“荆轲刺秦”的看法,写在下面:
燕太子丹白衣送别的易水,便是现在的河北易县,距离秦国的成阳首都,虽然有不少路,可是虎狼之秦,志在吞并,未必没有间谍在燕国侦探,加上纵横舌辩的政客们,都是危险分子,燕太子丹居然在派遣刺客当口,明目张胆地哭送于易水之滨,古人这样坦白态度,实在有点可笑,所以“图穷匕首现”的时候,荆轲到底失败了。从这位刺客失败以后,大约刺客的作风,改了方式,不敢这样明目张胆了,只要看荆轲刺秦以后,又发现了张良刺秦,博浪一椎,误中副车,虽然同一失败,手段便隐秘得多,取了暗刺、狙击的方式,从此以后,私人间的仇恨,政权间的攘夺,民族间的摩擦,都不免有这类刺客,在暗中活跃,得到人们同期的刺客,便替他戴上侠士剑客等头衔,演出的方式,也日新月异,花样繁多,像燕太子丹和荆轲的大胆作风,是绝对不会再有的了。但是荆轲以后的无数刺客,不论其成功或失败,不论其侠士剑客,或鸡鸣狗盗,其演出方式,总觉不如荆轲的悲壮伟大。这便是古侠士淳朴无畏的精神。侠士之侠,也在于此。后人虽然把荆轲的作风改变了,而这点侠士之侠,却一直流传下来,而且流传于屠狗卖浆之流,有的也变成了封建压迫下的民众呼声。
燕太子丹不派遣别人去刺秦王,而独派遣荆轲,当然是荆轲这人,除出不怕死以外,还具有高明的剑术。中国的剑术,大约在战国时代,最为盛行,从庄子说剑篇内,便可看出来:“赵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死伤者岁数百人,三年国衰,诸侯谋之。”这位赵王,大约是位黩武主义者,一个小小的赵国,要养剑士三千人,开支浩费,如何不丧?而且白养着三千剑士,并没有大用处,所以庄子以“天子剑,诸侯剑,庶人剑”的抽象理论去说服他,意思是匹夫之勇不足取,当务其大者远者,他说“庶人剑”的几句话,说得很有意思,他说:“蓬头突鬓,嗔目而语,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斗鸡,一旦命绝,无所用于国事。”这里面“无异斗鸡”一语,说得颇有趣味,可见这种斗鸡式的匹夫之勇,没有多大意义,荆轲的牺牲,挽救不了燕国危亡,因为你有刺客,我有卫士;你有来的,我也有去的,以牙还牙,无非使剑客侠士之流,互相做斗鸡式之流血罢了。
这种斗鸡式的流血,一直沿袭到后世江湖上五花八门的斗争,经过小说家夸张的描写,发生了许多传奇式的故事。或竞变成超人的怪诞故事,总之,这种斗鸡式的流血,只有封建制度下,才能产生出来的一种狭义的个人英雄主义。
这部东西,取材于清初江湖间的传闻,以封建制度下的一切做背景,故事的演出,当然近于斗鸡式的,而全书的意义和结构,是以上述的几点感想做核心,原名《易水寒》,发刊时改为《庶人剑》,似乎《庶人剑》意义较为深刻,在庄子时代的庶人剑,如用现代社会意识,替它换一个名称,可以称为“老百姓的剑”。古代的庶人剑,无法是一柄钢铁铸就的有形实物,“老百姓的剑”是用钢铁一般的意志铸就的,无形的,锋利得无可比喻的,而演出的方式,不是斗鸡式的,是集合大众的意志,运用脑力体力,推动整个社会机构,而与障碍前进的恶势力做斗争的,运用庶人剑的是古侠士,运用“老百姓剑”的是今侠士,古侠士与今侠士的不同,其狭义广义之分,相差不可以道理计。写罢这部近于古侠士做法的东西,预备试写一部今侠士作风的说部,今古互证,意趣自明。惟惭谫陋不文,随写随刊,定多疏漏,尚乞诸读者赐教为幸。
朱贞木被后人称为“新派武侠小说之祖”,其作品布局格调奇诡、内容侠情兼备、笔法细腻柔韧、内涵不拘传统,在作品中描写人物情感理想化、武功细节现实化,开新派武侠小说创作之先声。为传播文学经典著作,传承孝友义侠的武侠精神,我社推出“民国武侠小说典藏文库·朱贞木卷”,秉着尊重原作、还原经典的原则,均以民国原本为蓝本对作品进行点校整理,《庶人剑》为其中之一,系长篇小说。
古代的庶人剑,无法是一柄钢铁铸就的有形实物,“老百姓的剑”是用钢铁一般的意志铸就的,无形的,锋利得无可比喻的,而演出的方式,不是斗鸡式的,是集合大众的意志,运用脑力体力,推动整个社会机构,而与障碍前进的恶势力做斗争的,运用庶人剑的是古侠士,运用“老百姓剑”的是今侠士,古侠士与今侠士的不同,其狭义广义之分,相差不可以道理计。朱贞木写这部《庶人剑》近于古侠士做法的东西,预备试写一部今侠士作风的说部,今古互证,意趣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