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简称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的一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梯级水电厂和水电厂群的集中控制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小型水电厂监控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与DL/T 1009―2006比较有以下一些主要变化:——重新界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修订了格式;——调整了章节结构,合并了部分相同内容的条款;——修订了上一版本的部分技术条款。 作者简介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站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平诗、李志祥、罗仁彩、王德宽、谢秋华、彭炜东、黄家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