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集了加缪1933年至1939年创作的精华——《阴界与阳界》美文集、《良缘》美文集以及小说《幸福死亡》,主题全部围绕生与死的形而上大问题,所以把《阴界与阳界》作为书名。加缪认为“每个艺术家在心灵深处保留着一种独善其身的源泉,滋养着他一生的言行”,而初露锋芒之作的《阴界与阳界》正是其源泉所在。《良缘》中的四篇散文是加缪早年游记,他以诗情画意般的语言表达了对人生的感悟。《幸福死亡》是加缪的处女作小说,虽不十分成熟,但清晰地体现了加缪的哲学理念。
加缪(Albert Camus, 1913-1960),法国作家,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出生于阿尔及利亚,母亲为西班牙人。父亲在一战中死去,加缪与其母在贫民区艰难度日,后于阿尔及尔大学攻读哲学。1935年,加缪开始从事戏剧活动,二战期间投身法国抵抗运动,因其创作的中篇小说《局外人》(1942)一举成名,此后又发表小说《鼠疫》、《堕落》和短篇集《流放和王国》;戏剧作品有《卡利古拉》、《正义者》,此外还有散文《婚礼集》、《正反集》及论文《西西福斯的神话》等。未完成长篇小说《第一个人》在其死后出版。
加缪早年曾深入钻研古罗马哲学家普罗提诺的著作,他认为现代人的生活存在着深刻的荒谬性,我们赖以存身的这个世界是冷漠的和不可理解的,而个人面对荒谬的世界是无能为力的。在创作上,加缪追求情节的自然铺陈和词句的精确与完美,语言简净、明朗、毫无藻饰,但在其不动声色的叙述中却蕴蓄着强烈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两年前,我认得一位老妇。她得了一种病,蛮以为要死了,很是痛苦。整个右半身已经瘫痪。她在这个世上只有半个身子,另一半已经无关痛痒。小老太婆原本好动话多,却落得个沉默寡语,动弹不得。孤单单过着漫长的日子,既不识字,感觉又差。于是,把整个生命归附了上帝。她相信上帝。这不,她有一串念珠,一座铅铸基督雕塑,以资为证。她怀疑自己的病治不好了,但以肯定的语气说出来,好让别人关心她,同时把自己托付给上帝,尽管先前她爱上帝爱得女不镌了。
一天,有人关心她了,是个年轻人。他相信有天理存在,而且得知这个女人行将去世,但并不操心解决这个矛盾,不过,他对老太婆的烦恼着实感兴趣。这种关怀,老太婆居然深切感受到了。这一关切对病人真是喜出望外的机遇。她对年轻人绘声绘色讲述自己的痛苦,说什么生命危在旦夕,必须给年轻一辈让位了。莫非感到厌倦了?毫无疑问。人家不跟她说话嘛。她待在自己的角落里,活像一条狗。不如一了百了,宁愿一死也不愿成为别人的负担。
她的声音变得无理取闹。这是市井的噪音,在讨价还价呐。然而,年轻人心知肚明。不过他认为,宁愿成为别人的负担,也不要寻死呀。这无非证明一件事,那就是年轻人从来没有成为任何负担。事有凑巧,他发现老太婆手上的念珠,便对她说:“您还有上帝呀。”此话不假。但即使在这方面,人家也烦扰她。有时,她祷告的时间要是长了,凝视壁毯的花纹久了,女儿便说:“她还在祷告哇!”病人答道:“关你什么事?”“不关我什么事,但总归讨人嫌!”于是,老人不作声了,但盯视女儿的目光充满责备,许久,许久。
年轻人听得一清二楚,一阵莫名的巨痛涌上胸口,很不舒服。老人又说了两句:“等她老了就会明白的。她也会有求于人的。”
看得出老妇人倒是完全解脱了,上帝除外,于是她全身心听任最近的痛苦摆布,迫不得已修身养性,过分轻信这是她余生值得热爱的善事。总之,尽管陷入人间苦难,仍义无反顾一头扎进上帝的怀抱。但只要有重生的希望,上帝也无法反对世人晶莉益。
大家入席就餐。年蟹人应邀共进眵螺。老妇人不进食,因为晚上的食物油腻难消化。她待在自己的角落,背对着倾听她诉苦的小伙子。年轻人则总觉得被人观察,吃得不香。不管怎样,晚餐照旧进行。大伙儿为了尽兴,决定出去看电影,恰巧有一部轻松愉快的电影在放映。年轻人懵懵跟着去了,竟未想到背后继续存在的那个活人。
外出前,客人们起身去洗手。显而易见,看电影与老妇人无关。既使她不残疾,也看不懂电影,因为压根儿缺乏知识。她却说不喜欢看电影。其实,她真看不懂。再说,她待在自己一隅,专心致志地拨弄着一粒粒念珠,尽管虚有其表,却对念珠付诸全部信任。她守着三件物品,对她而言是通向神明的物质起点。跟随念珠、基督铅铸塑像或圣约瑟雕像出发,迎着豁然敞开的漆黑深洞,寄托着她的全部希望。
P31-33
《阴界与阳界》共有三个文集构成,分别是:散文集《阴界与阳界》、散文集《良缘》和小说《幸福死亡》。散文集《阴界与阳界》探讨了老年和死亡,加缪用精准的笔触描摹了人类临到暮年后力不从心的状态,或畏惧死亡或坦然迎接死亡。散文集《良缘》则是加缪前往布拉格、意大利、提帕萨等地旅游的个人情感抒发。小说《幸福死亡》是加缪生前一直没有发表的处女作。《阴界与阳界》、《良缘》和《幸福死亡》这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我们可以从小说《幸福死亡》中发现,很多场景的描写就来自加缪的旅游体验,而这些旅游感想大多收录在了《良缘》中。加缪在《幸福死亡》中又一次用虚构的语言探讨了死亡这个话题。
本卷叙事散文,写于
1935和1936年(我那年二
十二岁),一年之后于阿
尔及利亚发表,印数极少
。该版早已绝迹,况且我
一直拒绝再版《阴界与阳
界》。
我的执拗并没有神秘的
理由,虽然丝毫不否定拙
文所表达的意思,但总觉
得形式笨拙不堪。我不由
自主对艺术抱有偏见(请
看下文分解),故而长期
憋着不想再版。看上去十
分虚荣,似乎让人以为我
的其他文章满足得了各种
文学要求。难道还需要说
穿完全不是如此吗?我只
不过对《阴界与阳界》不
得体之处与其他文章相比
更为敏感,而对后者的不
得体也并非不知情。怎么
解释呢?不外乎承认前者
的不得体触动和泄露一点
我最上心的主题呗。这本
小书的文学价值问题一旦
解决,其实我即可承认,
对我而言,其见证价值是
巨大的。我着重说对我而
言,因为它在我面前作证
,要求我忠实,因为唯有
我知道忠实的深度和难度
。我很想试一试讲清楚说
明白为什么。
勃里斯 ? 帕兰经常硬说
,这本小书包含着我写得
最好的东西。他搞错了。
我嘴上不说,深知他坦诚
,因为大凡艺术家面对放
肆声称喜欢他过去胜于他
现在的人们是会心烦意乱
的。不,他搞错了,因为
二十岁时,除非天才,刚
会写作嘛。但我理解帕兰
想说什么,这个讨厌艺术
的学者和有怜悯心的哲学
家,他,无非想说不得体
的篇章比后来所有的篇幅
有更多的真情实爱:他说
对了。
每个艺术家,就这样,
在心灵深处保留着一种独
善其身的源泉,滋养着他
一生的言行。一旦源泉枯
竭,作品便日见干瘪和破
裂。正是艺术的贫瘠之地
再也得不到泉流的灌溉。
于是,艺术家,头发变得
稀疏又干枯,乱草盖顶,
成熟得哑口无言了,抑或
混迹沙龙,两者如出一辙
。对我而言,我的源泉处
于《阴界与阳界》之中,
在贫穷却光明的天地里,
我生活其中很久,至今记
忆犹新,使我免遭双重相
反的危险:耿耿于怀和自
满自足,两者对一切艺术
家均有害无益。
首先,贫穷,对我而言
,从来都不是一种不幸:
光明在贫穷中播撒财富,
甚至我的悖逆都昭然若揭
,几乎始终昭昭在目。我
以为可以毫不掩饰地说是
为大众而悖逆,为了大众
的生活在光明中得到提升
。确定不了我的心天生就
有这种热爱,但是情势帮
助了我。为了纠正天生对
一切置之度外,我被置于
贫困和阳光之间。贫困阻
止我相信在阳光下和历史
中一切皆善,阳光使我懂
得历史不是一切。改变生
活,但改变不了我奉若神
明的世界。也许就这样我
踏上这个微妙的职业,带
着天真,义无反顾踩上一
条钢丝,艰难行进,并不
一定能达到目的。换言之
,我成为一个艺术家,如
果没有拒绝,没有认同就
没有艺术,倒是确确实实
的。
不管怎样,阳光美好的
温暖主导着我的童年,免
除我一切怨恨。我生活拮
据,却享有某种欢乐。我
感到自己有无穷无尽的力
行。
若是如此,为何久久不
肯再版这部薄薄的见证呢
?首先因为在我身心有艺
术上抵触,这是必须重复
指出的,就像在别人身上
存在某些道德上或宗教上
抵触。禁忌,“这不作兴的”
,于我是相当陌生的,我
是自由天性的儿子嘛,但
作为严谨艺术传统的奴隶
乃至顶礼膜拜的奴隶,却
是铭刻在心的。也许这一
道戒心也是针对我的无政
府主义沉疴,故而有益无
害。我清楚自己思路紊乱
,某些本能强烈以及陷入
不雅舍弃。艺术作品要树
得起来,首先要应用好心
灵暧昧不明的力量,也要
将其疏通入道,围上堤坝
,让其水面上升,碧波粼
粼。?时到今日,我的堤坝
也许依旧太高峻吧……不过
,在我的为人与我的言论
之间建立平衡的一天将会
到来,届时,也许吧,我
斗胆笔录于此:我将能建
造自己梦想的作品。我刻
意在此表明的是,它很像
《阴界与阳界》,以这种
或那种方式想像,将以某
种形式诉说情爱。
至此,读者明白了我把
青春时代的散文留给自己
私藏的第二条理由。我们
最珍贵的秘密,会在笨拙
和紊乱中流露得太多,并
且在太过粗糙的掩饰下泄
露无遗。最好等到成为艺
术专家时给以一定的形式
,不断使人听到其心曲,
不断以几乎均衡的比例地
融合天然性和艺术性,说
到底,最好等到懂得生活
。因为,懂得生活与无所
不能是相向而行的。在艺
术上,要么一切同时涌上
来,要么什么也涌不上来
;没有火焰就没有火光。
一天,斯汤达惊呼:“属于
我灵魂,如果它不燃烧,
就是一团痛苦不堪的火。”
在这一点上,与他想像的
人只应在这团火焰中创作
。呐喊从火焰的尖顶直喷
,创作出来的词语随着呐
喊回荡。我在这里说的话
,出自我们这些尚无把握
成为艺术家的人们,但确
信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让
咱们等待吧,一天又一天
等待下去,我们终将认同
就这么活下去。
究竟为什么,既然涉及
等待,很可能白等?又为
什么今天同意出版呢?首
先因为读者设法找到了说
服我的理由,其实很简单
:“这本书已经存在,但印
数极少,书商高价出售。
为什么唯有富裕的读者有
权阅读呢?”是呀,为什么
?再说,艺术家一生中间
总会有个时刻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