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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我国已进入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而其中有许多都涉及环评审批。建立完善的环评审批司法审查机制,不仅对于项目开发地附近居民的权益保障具有直接意义,对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书将基于“现状与问题——根源与症结——假设与猜想——论证与结论”的基本思路,按照“资料收集与分析→理论归纳→比较借鉴→体系构建”的基本路径,以行政权正当性理论变迁为指导,参照域外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经验教训,结合靠前有关探索。全面考察我国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现状,多角度探究其问题与根源,以期重构我国环评审批司法审查制度。 目录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现状评述 三、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章 作为司法审查对象的环评审批 节 环评审批的法律界定 一、环评的对象 二、环评审批的内涵 第二节 我国环评审批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二、审查 三、审批决定的作出 第三节 环评审批的效力 一、纯程序效力 二、否决权效力 第四节 环评审批问题呈现与原因剖析 一、问题呈现:审批权异化 二、审批权异化的原因剖析 第五节 小结 第二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现状考察 节 环评审批的可诉性探讨 一、环评审批与开发许可的关系 二、我国环评审批是行政行为 第二节 环评审批案件类型与原告资格分析 一、行政相对人诉讼中的原告资格 二、利害关系人诉讼中的原告资格 第三节 环评审批案件的司法审查标准分析 一、裁判结果分析:原告屡屡败诉 二、法院裁判原告败诉的理由归纳:审查标准不当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理论变迁 节 依法行政理论下的环评审批司法审查 一、英美法系的越权原则理论 二、大陆法系的依法行政理论 三、依法行政理论下环评审批司法审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节 专家理论下的环评审批司法审查 一、专家理论下的司法审查 二、专家理论面临的危机 第三节 参与理论下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建构 一、参与理论的基本理念 二、参与理论下环评审批的功能 三、我国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重构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原告资格 节 环境法中的原告资格 一、原告资格的目的及理念 二、原告资格在环境法领域的发展 第二节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原告资格的比较法考察 一、美国环评司法审查的原告资格 二、德国环评司法审查的原告资格 第三节 我国环评私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完善 一、“法律上利害关系”解释的完善 二、“当地居民”范围确定标准的完善 第四节 我国环评公益诉讼的确立及原告资格的设置 一、环评公益诉讼的确立 二、环评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设置 第五节 小结 第五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标准审视 节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标准的比较法考察 一、美国环评司法审查的标准 二、德国环评司法审查的标准 三、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节 我国法院对环评审批实体审查的完善 一、符合实体法的标准 二、可为科学同行接受的标准 第三节 我国法院对环评审批程序审查的完善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及其缺陷 二、程序正当性的审查 第四节 小结 第六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法律后果 节 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一、英美国家行政程序违法的后果 二、德国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三、我国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程序违法致环评审批被判决撤销 一、环评审批决定被撤销的法定因素 二、环评审批被撤销的后果 第三节 程序违法致环评审批被判决确认违法 一、程序违法严重但关涉公共利益 二、程序轻微违法 第四节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