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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不断涌现和蔓延,加速了风险社会的形成,刺激了公众的安全神经,一种预防型风险治理观也正在为国家和公众所接受。刑法作为风险治理的重要手段,为了有效应对激增的现代风险,在新近立法中出现了明显的预防性犯罪化趋势。预防性犯罪化立法虽然能够契合国家的风险治理需要和公众的安全期待,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其仍然是一种扩张的立法模式,潜藏着刑罚权扩张的一切风险,必须对其保持警惕,将其限缩在合理限度内。 目录 绪论 章预防性犯罪化的基本范畴阐释 节预防性犯罪化的界定 第二节预防性犯罪化的特征 第三节预防性犯罪化的类型 第二章预防性犯罪化的现实图景与风险检视 节预防性犯罪化立法的文本范式 第二节预防性犯罪化立法的生成逻辑 第三节预防性犯罪化立法的潜在风险 第三章预防性犯罪化的正当性证成及其危机 节预防性犯罪化正当性的宏观证成 第二节预防性犯罪化正当性的微观证成 第三节预防性犯罪化正当性的危机剖析 第四章预防性犯罪化限度确立的具体路径 节预防性犯罪化限度确立的观念支撑 第二节预防性犯罪化限度确立的立场选择 第三节预防性犯罪化限度确立的原则厘定 第四节预防性犯罪化限度确立的标准构造 第五章预防性犯罪化限度实现的制度保障 节预防性罪刑规范的科学构造 第二节预防性规范创适的系统评估 第三节预防性入罪民意的理性应对 第四节预防性规范适用的教义限缩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