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王兰,女,陕西省长武县人,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西北师范大学中亚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和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从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民商法。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甘肃社会科学》《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判解研究》《甘肃理论学刊》等csscI期(集)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六篇:论文《中国企业对哈萨克斯坦农业投资法律风险识别》获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一等奖(2017年)、《WTO体制下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反思与改进——基于原材料出口限制视角》获2017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参编、参译教材或专著六部.主持或参加各级各类课题近二十项。 目录 导论 一、 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二、 文献综述 三、 主要内容和结构安排 四、 研究方法 第一章 我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概论 第一节 原材料出口限制相关概念 一、 原材料及相关概念 二、 出口限制及相关概念 三、 其他相关概念 第二节 我国原材料出口限制的原因和目的 一、 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 二、 保护我国的基本安全利益 三、 保护环境及人的生命和健康 四、 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我国原材料出口限制的方式 一、 原材料直接出口限制 二、原材料间接出口限制 第二章 WTO体制对原材料直接出口限制的规制及 我国的具体 应对措施(上)——规制 第一节 WTO体制与原材料直接出口限制相关的义务 一、 WTO体制与出口关税相关的义务 二、 WTO体制与数量限制相关的义务 三、 WTO体制与国营贸易相关的义务 第二节 WTO体制与原材料直接出口限制相关的例外 一、 可用竭自然资源例外 二、 环境和健康例外 三、安全例外 四、 必需品严重短缺例外 第三章 WTO体制对原材料直接出口限制的规制及我国的具体 应对措施(下)——应对 第一节 WTO体制相关例外对我国出口关税限制义务的可适用性 一、 争端解决机构裁定的论据 二、 对WTO争端解决机构论据的质疑 三、 WTO体制相关例外对我国出口关税限制义务具有可适用性 第二节 根据WTO体制相关例外实施原材料直接出口限制的具体应对 措施 一、 与可用竭自然资源例外相关的具体应对措施 二、 与环境和健康例外相关的具体应对措施 三、 与安全例外相关的具体应对措施 四、与必需品严重短缺例外相关的具体应对措施 第三节 通过国营贸易实施原材料直接出口限制的具体应对措施 第四章 WTO体制对原材料间接出口限制的规制及我国的具体应对措施 第一节 WTO体制对原材料间接出口限制的规制 一、 WTO体制对国内税的规制 二、 WTO体制对出口不退税的规制 第二节 我国的具体应对措施 一、 完善资源环境税制度 二、 实施碳税制度 三、 完善出口不退税制度 第五章 WTO体制下我国原材料出口限制的宏观对策 第一节 信乃立国之本——做WTO规则的守约人 一、 消极守法层面 二、 积极守法层面 第二节 变为发展之道——做WTO规则的变革者 一、 变革对中国不合理的规则 二、 变革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合理规则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推荐 王兰著的《WTO体制下我国原材料出口限制问题研究(中国法学前沿研究生教学参考书)》以我国如何在WTO体制下合法、有效地限制原材料出口为主线,从出口限制措施的含义和分类出发,提出本书的创新观点和逻辑起点:就原材料的出口限制而言,与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如“另辟蹊径”,即我国应积极主张并合法行使采取直接出口限制措施的权利的同时,实施资源环境税、碳税和出口不退税等间接出口限制措施,合法、有效地限制原材料出口,实现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等既定保护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