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风景名胜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8)111号)
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
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5)45号)
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
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
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
第三章 相关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一、综合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0号)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0号)
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环办(2014)33号)
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l5)43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
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8号)
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40号)
关于学习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9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38号)
关于印发《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1)2242号)
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l1)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43号)
关于做好煤电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60号)
关于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