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柯南·道尔以爱丁堡医科大学医学部的贝尔教授为原型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而故事中的推理方法则深受爱伦坡的影响。
在《福尔摩斯历险记(精)》里福尔摩斯身高一米八五。但是由于偏瘦,他看起来显得更高一些。他目光犀利,鼻梁高挺,所以面部整体轮廓给人一种很刚毅的感觉。
在接到别人委托的案件时,福尔摩斯会废寝忘食、埋头查案。而当遇到迷惑不解的问题时,他又会不思休息、反复思考。
在小说里有一个人一直陪伴着福尔摩斯,这个人就是华生博士。华生博士总是与福尔摩斯共同查案,而在破案后又会把破案过程记录下来以飨读者。在小说里他是最贴近福尔摩斯的一个人,总是给人一种很值得信赖的感觉。
小说对以福尔摩斯为主的人物的性格、外貌等的刻画入木三分;而对街景及案发现场的描写也让人感到身临其境。
另外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时还有一个很吸引人的方面就是福尔摩斯渊博的知识。他在破案过程中用到的无数生活常识、哲学道理、科学原理以及对音乐和诗歌的鉴赏都让人赞叹不已。
《福尔摩斯历险记(精)》是继长篇探案小说《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之后柯南·道尔的第一个短篇探案集,是福尔摩斯已经大受欢迎之后的系列探案故事。在这十二个故事中,作者第一次用长话短说的形式来交代破案经过,使情节更加浓缩,悬念更加集中,读来更加紧张刺激。福尔摩斯以其过人的智慧和神秘的推理,出奇制胜,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悬案,对读者来说是一种精彩刺激的智力享受。
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称她为“那位了不起的女人”。提到她时我几乎从没听他用过别的什么名号。在他看来,她是整个女性中的首领,使所有女人都黯然失色。这倒并不表示他对艾琳·阿德勒怀有类似爱情的情感。对他那冷静、精确而又和谐到近乎完美的头脑来说,一切情感,尤其是所谓“爱情”,都是与之格格不入的。在我看来,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无瑕的推理和观察机器,所以说到情人云云,就感觉跟他风马牛不相及了。他从不会涉及稍稍软性的情感,除非是对其进行嘲弄和讥诮。对一位观察家而言,它们倒不失为难得的良机——借此可以扯下人们蒙在动机和行为上面用以遮羞的面纱。训练有素的理性之士如果也允许此类情感侵入他精密严谨的性格禁地,那简直是自动缴械,会使他苦心取得的所有智力成果都显得可疑起来。精密仪器中落入了沙砾,或他自己的高倍放大镜裂了道口子,都不会比他这样的本性中竟然侵入了一丝强烈情感更让人心烦的了。然而仍然有一个女人——只有一个,就是已故的艾琳?阿德勒——进入了他那精密无比的头脑,成为一段很成问题的记忆。
我近来很少见到福尔摩斯。新婚使我跟他疏于往来了。我自己完满的幸福,第一次发现自己成了一家之主后自然产生的一切以家庭为上的观念转变,占有了我的全副身心。而福尔摩斯因为有波希米亚人的自由灵魂,厌恶社会上的一切繁文缛节,所以仍然住在我们那所贝克街上的房子里,埋头于他的旧书堆;上一周沉醉于可卡因,下一周又雄姿勃发,一周嗑药昏睡,再一周又回复本性,干劲十足、精力充沛。他仍然一如既往、兴致勃勃地埋头于对犯罪的研究,以其卓越的才能和非凡的能量潜心追踪警方已经因无能为力宣布放弃的罪案线索,最终揭示暗藏的各种秘密。时不时地,我会听到些关于他的所作所为的模糊传闻:他一会儿奉召远赴敖德萨破解特罗普夫谋杀案,一会儿又跑到亭可马里厘清阿特金森兄弟离奇古怪的悲剧,最后还极为巧妙地圆满解决了涉及荷兰王室的那桩案件。除了这一鳞半爪之外——这些还都是跟所有读者一样通过每日的新闻知道的——对我这位曾经的好友兼同伴我就真是知之甚少了。
一天晚上——1888年3月20日的晚上——我看望一位病人回来的路上正好经过贝克街(我已经重新开业行医)。当我经过那道如此熟悉的大门时——在我的心中,这道门将永远跟我的求婚以及《血字的研究》中的黑暗事件密不可分了——我突然被一阵想再见到福尔摩斯的热望攫住,很想知道他那非凡的能力现在正应用在什么事情上。他的几个房间相当明亮,我抬头望的时候,都能看到百叶窗后面他瘦高身形的黑色侧影两次从窗前经过。他正迅速、急切地在房间里踱步,头垂到胸前,两手紧握着背在身后。我深知他的情绪变化和生活习惯,从他的态度和举止中我就能知道个大概:他又开始工作了。他已经从嗑药产生的梦境中清醒过来,正在集中精力探索解决某个新问题的线索。我拉响了门铃,然后就被引进那个曾经也是我的一部分的房间里。
他对我的欢迎并不热情洋溢。他历来如此。不过我想,他见到我应该还是挺高兴的。他几乎一句话都没说,但用亲切的眼神示意我在一把扶手椅上坐下,接着就把他的雪茄烟盒扔过来,并指了指角落里的上锁酒瓶架和汽水制造器。他站在壁炉前,带着他那独特的内省神情看着我。
“婚姻的锁链倒是适合你,”他品评道,“华生,依我看,自从上次见面以来,你体重已经增加了七磅半。”
“只有七磅!”我回答。
“确实,在我的想象中不免多了点。也就那么一点,华生。据我观察,你又开始行医了。你先前并没说起你打算开业行医这件事。”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我看出来的,推断出来的。要不然我怎么又知道你最近挨过雨淋,而且你的女仆堪称笨拙、粗心之最呢?”
“我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这太不可思议了。你要是生活在几个世纪前一定会被烧死的。没错,星期四我是去了一趟乡下,步行去的,回来时被淋得一塌糊涂,但我已经换了衣服啊,我无法想象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至于说到玛丽?简,她确属无可救药,我妻子已经把她给打发走了。不过我仍然不明白你是怎么看出这一点来的。”
他轻轻一笑,搓了搓修长、神经质的双手。
“事情本身其实非常简单,”他说,“我的眼睛告诉我,在你左脚穿的鞋子内侧,就是壁炉的火光正好照到的地方,皮面上有六道几乎平行的裂痕。很明显,这是由一个很粗心大意的人沿着鞋底的边沿刮掉鞋上粘的泥疙瘩时造成的。你瞧,我就是这么着‘一石两鸟’,推断出你既碰上了糟糕的天气,又不幸碰上了个全伦敦城都少见的恶意的‘擦鞋工‘的。至于说到你开不开业的问题,如果有位绅士满身碘酒的气味走进我的家门,右手食指上有硝酸银的黑色斑点,大礼帽右边还鼓起一块,表明那儿藏过听诊器,而我还看不出他是位活跃的医务工作者,那我可真成了个白痴了。”
他对推理过程的解释是如此轻而易举,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说:“在听了你给出的原因后,情况总是显得简单到可笑,就像我自己也能轻而易举地推导出来,但实际上我每次都一筹莫展,得等到你解释一番之后才豁然开朗。但我相信我的眼力应该并不比你差多少啊。”
“差不多吧,”他点了根香烟,一屁股坐在一把扶手椅上,“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间的差别是很明显的。譬如说,你经常看见大厅里通向这个房间的楼梯吧。” “经常。”
“有多经常?”
“噢,有几百次了吧。”
“那么有多少级台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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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们好事,在街上随便拦住一位行人问他“知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何许人”,想来无论老幼妇孺,十有八九都会告诉你:“是最厉害的侦探。”但是,他可能根本就没读过亚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ConanDoyle,1859.5.22一1930.7.7)那著名的系列探案故事,甚至压根儿都不知道柯南·道尔是何方神圣。
想想这有多了不起啊。一位主要活动于19世纪的英国小说家笔下的一个人物,竟然超越了他的时代、国籍甚至他的作者,成了一个永远不老、不朽的神探,甚至成了一个通用名词。(杨绛先生的《洗澡》里女主人公姚宓的母亲姚老太太就喜欢“玩儿福尔摩斯”。)而且,柯南·道尔爵士虽未必像巴尔扎克那样真把他笔下的人物当了真(据说巴尔扎克在临终的痛苦中呼唤的竟是皮安逊——他作品中一位医生的名字),成千上万的读者却当了真。直到网络时代的现在,每天仍有数以百计请求帮助侦破谜案的信函,从世界各地寄往英国伦敦贝克街211号B——块纪念铜牌挂在这幢古色斑斓的楼房的门墙上,上书:1881年至1930年,著名私家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曾在这里生活和办公。
柯南’道尔实在是造就了侦探小说一个历久不衰的传统,堪称这一类型小说创作中真正的大师。虽然在福尔摩斯之前,已经有了美国作家爱伦·坡创造的杜宾,在其后还有继承了柯南-道尔衣钵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女爵士笔下的大侦探波洛的形象,但论起形象的丰满以及对大众的影响力,他们都无法跟福尔摩斯相抗衡。
福尔摩斯的形象异常丰满立体,套用英国作家E.M.福斯特的说法,他绝对是个“圆形人物”。(“圆形人物”是相对于性格单一的“扁平人物”而言,但论起易于为人所牢记,甚至便于用以概括一类人来——像狄更斯笔下的辟果提和班布尔先生都成了某类人的代名词——倒是“扁平人物”更占了便宜。不过,福尔摩斯似乎占尽了两面的好,性格既复杂立体,还成了个通用名词。)从外形来看,他个头瘦高,面容最突出的是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烟斗不离手,平常的日子里经常倦怠懒散,但一碰到罪案——特别是“有趣”的罪案,马上就变成一个最精明强悍、足智多谋的大侦探。他之所以热衷于探案,根本原因就在于分析线索、理出头绪直至最后侦破罪案的过程其乐无穷,他甚至公开承认,他可不是为了所谓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他是个十足的务实主义者,只相信事实、逻辑。他曾向华生承认自己对哥白尼的理论都一无所知;华生曾半开玩笑地对他进行过概括:“哲学、天文学和政治学得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理学,对伦敦方圆五十英里以内任何地区的泥巴都了如指掌;化学很古怪;解剖学不系统;惊悚文学和犯罪记录,独一无二;同时身兼小提琴手、拳击家、剑术家、律师、嗜好可卡因和烟草的瘾君子。”(见本书《五粒橘核》)他生性傲慢,“个人中心”(这可是他“唯一的朋友”华生的评判),但见人身处危难又自然拔刀相助;他对女性生来就有偏见(还请如今的女权主义者们高抬贵手),不允许有“稍稍软性的情感”侵蚀到他那“精密严谨的性格禁地”,但又生性敏感,对艺术特别是音乐别有会心。更值得一提的是,福尔摩斯本就复杂立体的性格在系列探案故事中还有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如果我们按时间顺序读下来的话,会感觉,最初那个冷峻无情的“推理机器”在逐渐软化,寡情理性渐渐被情理兼容取代。
除了性格鲜明的福尔摩斯之外,他的探案搭档、“传记作者”、“唯一的朋友”华生大夫的形象也不容小觑,他是所有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讲述者,他其实是在代表我们千万的读者亲历其境。面对他朋友出神入化的推理和果决坚定的行动,他跟读者同感惊讶也同享欢乐。作为“读者之友”,他受欢迎的程度几乎与福尔摩斯不相上下。
《福尔摩斯历险记》是柯南·道尔继长篇探案小说《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之后的第一个短篇探案集,是福尔摩斯已经大受欢迎之后的系列探案故事。由于广大读者都急于知道这位大侦探的最新建树,所以作者第一次用长话短说的形式来交代破案经过,其结果是这些故事由于更浓缩并更集中于案情的破解,愈加显得紧张刺激。
当然,如果我们换一种眼光,完全跳出小说创作的情境,用更挑剔的眼光来看这些探案故事,也会觉得某些案情难免略显牵强。在追随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中虽然五体投地、兴味盎然,如果“逆向思维”地深究一下,他无时不在的推论也难说都站得住脚。但不犯错的是神,但凡是人,无论谁都不可能完美。如果柯南.道尔爵士当初没有弃医从文,如果这个世界上压根儿没有了福尔摩斯,太阳当然照常升起,但我们的精神生活真的会平白缺少了好大一块乐趣呢。美国批评家苏珊·桑塔格为自己研究大众文化做过这样的辩解:如果说非要她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摇滚乐队“大门”之间做一抉择,她当然会选陀思妥耶夫斯基——但,非得进行选择吗?为什么我们不能同时享受这两者——这无数种精神生活的乐趣?同样,如果让我在托尔斯泰跟柯南-道尔之间选择,我当然会宁肯牺牲道尔爵士,但我知道我不需要做出这样的牺牲,我们能够也需要同时享受多样的精神乐趣——就像我们没有必要为了鲁迅而牺牲金庸一样。这有多好啊!真该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大门”乐队,为了托尔斯泰和柯南·道尔,为了鲁迅和金庸的并存而感谢上帝。我的一位笃信基督的朋友经常告诫我,应该怀着一种感恩的心情面对生活——我觉得再对不过了,哪怕只因为我们竟然有神探福尔摩斯。
美国Airmont版《福尔摩斯历险记》的导言言简意赅地交代了一些福尔摩斯创作背景,对普通读者不乏参考价值。现原样译出附在书后以飨读者。 冯涛
2004年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