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大阵子,我少年的心中十分喜欢“变态”这个时尚的字眼,变态源于心灵的一种宣泄,更是面对生命无常的一种反应。于是,我便到处疯跑,在家乡的整个农村,到处是我无所顾忌的身影。我不穿鞋,因为那个时候没有鞋,整个夏天,我都是用脚摩擦故乡的土地,后来脚也争气得很,有了茧子,居然像鞋底一样肥厚。为此,我曾经将自己的脚染成黑色,远远地,毫无生意的补鞋匠便盯紧了我的鞋子,请我过来,说不收分文,不过是为了做一个口碑意义上的宣传罢了。
于是,我跑了过去,无可无不可的,但我却看到了那一条癞皮狗。我从小对狗有一种亲近感,曾经有一段日子,想与狗住在一块儿,曾经有过一段将狗抱到床上去的经历。那时候无所谓的,因为狗脏,人也脏,没有地方洗澡,夏天只是擦身子,擦得一块毛巾失去了原色。
因此,我对狗有感情,但也曾有过一段狗咬人的经历,我为此愤闷不已,曾经策划过一场狗咬狗的战争,让两只狗咬了起来,遍体鳞伤,但这需要灵气,因为一个说汉语或者英语的家伙,是不容易与狗交流的。我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狗语,但恐怕就是有,人类也掌握不了的,因为你没有与狗一样的基因,但与狗交流时间久了,就一定会有感情。这一点,我要说一句,任何有感情的动物,待久了都会有感情发生的,比如在教室里,你内向不爱交流,但时间却成了最大的功劳者,一旦分离时,恐怕泪会纷飞的。
正因为我小时候有着与狗打交道的记录,因此,我对狗有好印象,我甚至想着如果将来我结婚了,生个孩子,一定要在狗年出生,让他属狗。狗虽然遭人鄙夷,但狗有狗的特质与潜质,有时候,活在人世间,当狗比人痛快点。
鞋匠看到了我的脚,他眼睛近视,要像那条狗一样,时而伸着鼻子想嗅掉我脚上的泥斑,然后让我将钱交到他的手心里,从此后,他就可以过上长命百岁的生活。
我从小过惯了像狗一样的生活,对他的这点表现早已经熟稔于胸,表面上镇定,其实不会给他留下片刻的机遇。
他开始比我的脚,我痒得厉害,由于没有穿鞋,我是想故意欺骗一个老者的良心,但当我看到他拿起了针与线,准备对我的脚后跟裸露的一部分进行修补时,我怒发冲冠。
老家伙,没长眼睛,我没穿鞋,你缝缝试试,立刻血流成河,你用后半辈子的青春也偿还不起。
老家伙脾气挺犟,像头驴一样,在农村的乡下,驴是最通用的动物了,就像城市里的汽车一样普通,狗应该是汽车中的QQ。
他跳了起来,拼命地拽我的脚,任凭我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他的眼睛里放出狼一样的光芒,看来今天,他是非我不吃了,一定要想办法逃命,命比脚珍贵,脚比钱珍贵,这是现在许多人看不穿的,我才十几岁,早看穿了。
“你为何拉我?”我反抗着。
“你小子我认识,淘气包子,我非缝你的脚不可,甭以为老人家看不出来。”他回答得十分有力,容不得我解释,我立刻想起了城里那些要命的老板们,他们不人道,扣发工资,从来不让工人们说一句解释的话。
“你想如何?”我无力地虚伪解释。
“无他,你的鞋后面那么大的口子,我免费给你缝制,不然回家你母亲会打你的,准是你今天下午又去砸了人家的鱼缸,一个劲地疯跑,才将鞋子跑成这样的,没有关系,我是个鞋匠,这是我的分内职责,一个鞋匠也有职业道德的,不像某些人,拼命压榨别人的钱财,到头来,一分钱也没有带走,只带走了一个骨灰盒罢了。”他是整个村庄里唯一有知识的人,因为念过几天书,知道如何应用,如何去与女人们说话,而我对他的掌握成竹在胸,我做好了以死相抵的准备,如果让他成功,我的脚立刻会变成血的海洋,他以自己的大度换来我个人生涯的血雨腥风,他值了,我冤枉。
鞋匠跳了起来,与那条狗同时闻鸡起舞。
他跳的原因是因为狗急了跳了墙,狗在后面相中了他腿部的一条毛巾,跑过来撕咬,从某种意义上讲,狗解了我的困,而我不能袖手旁观,我对人一向仗义,对狗也不在话下。
“你应该救我,不是狗。”这是鞋匠发自肺腑的话。我却徘徊着,从真正意义上讲,我对狗的兴趣超过人,狗有心肠,直来直去,像小胡同赶猪一样,人却容易产生非分之想,瞎想,气死你。
我决心去救一只狗,我没有考虑报纸的头版头条,我就是想救,我不知道世间的男人是否都有我这样的雄心壮志,为了一条狗可以不顾一个人,但我就是要做了,本人顶天立地,虽然不发达,虽然不成人,也可以永远长不成人,夭折掉,但今天遇上了,就是缘,就要动手,就要斩断情丝,从此做一条狗,鸡飞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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