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钢编著的这本《波兰法律译丛(第1篇波兰共和国宪法波兰行政程序法)》适用于母语为中文且对波兰国家基本法感兴趣之人士。第一篇的文本为1997年4月2日启始立法的《波兰共和国宪法》,以及1960年6月14日启始立法的《波兰行政程序法》。波兰是世界上较早颁布宪法的国家之一,至上世纪80年代,波兰一共颁布了4部正式的宪法,即1791年5月3日颁布的《五三宪法》,1921年3月17日颁布的《三月宪法》,1935年4月23日颁布的《四月宪法》,1950年10月8日颁布的《波兰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1791年5月3日颁布的波兰《五三宪法》被认为是欧洲第一部、世界第二部成文宪法。1997年4月2日经过波兰全民公决通过了现行的《波兰共和国宪法》。后经过2001年、2006年、2009年三次修订形成了今天我们翻译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