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摇皇后》《帝凰》《凰权》《天定风流》之前,天下归元最初的清丽绮思,久违的真实感动!
天下归元:“《燕倾天下(上中下)》是我最纯粹、最深情、最纠缠、感情最深浓、最能保持我初出道的干净与清越气息的一本,它最纯粹地保留着我初期最纯情的心。”
天下归元,古言文坛上最大气的一支笔。她以独有的大气、厚重的风格,颠覆了自琼瑶席绢之后世人对言情小说的概念,受到两岸三地亿万读者的狂热追捧。然而无人想到,五年前,她初涉写作时,也曾有过一段默默无名的时光。五年后,已成为中国作协会员、获得全国大奖的她,用这部清丽的处女作,铭刻那段无名却不曾放弃过努力的岁月,与斯时斯日永不复还的清新笔触。她说,这是一段不曾为世事污浊过的爱恋,也是她最纯粹、最值得纪念的作品。
《燕倾天下(上中下)》是天下归元所著的一部长篇小说。
《燕倾天下(上中下)》讲述:胸藏锦绣的燕王朱棣私生女朱怀素,自幼随母托庇于云南西平侯府,与侯府四子沐昕号称青梅竹马,实则两看相厌。
谁料风云突变,怀素失母,诈死远走江湖。而沐昕误以为伊人已死,为她守十年孤坟,叹生死茫茫。
多年后,怀素长成,因身世卷入父亲朱棣的“靖难之役”。
乱世烽烟,江山如舟,她是卷袖掠动风云的逐浪人,素手一挽,定江海乾坤。
彼时,有十年守坟的王府公子,皎皎似青竹,默然相随,倾心交付,温柔了岁月。
彼时,有神秘深沉的魔教教主,幽幽如重莲,若即若离,爱恨纠缠,惊艳了时光。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是喜,非喜,不过人生里一场金紫斑斓的邂逅。
一路浩荡长风、锦绣天下、江湖跌宕、宫闱妖火……终抵不过心爱之人,倾城一笑。
谁将斩落江山,谁将翻覆历史,谁会在道路之终微笑等候,共她一世?
这是烽烟红尘里,历史面纱后,大明无名公主的绝艳一生,也是那些最初和最后的,镂刻永恒的爱的记忆。
第一章 春山眉黛少年时
西平侯府的藏鸦别院,是我幼年记忆最深的地方。
藏鸦这名字是娘起的。娘根本无视这名字古怪,执拗坚持,并在面对很多人的疑问后不胜其烦,干脆亲自用漂亮的柳体大大写了园名,挂在月洞门正中。
我无数次向娘抗议,这样的名字很惹人笑,难道这园子里藏了很多乌鸦?难道园子里的人都是乌鸦?
娘不理我,只忧愁地望着某个方向,吟诵一阕词:“又还是宫烛分烟,奈愁里匆匆换时节,都把一襟芳思,与空阶榆荚,千万缕、藏鸦细柳,为玉尊、起舞回雪,想见西出阳关,故人初别。”或者幽幽叹息,“玉颜不及寒鸦色,犹见昭阳日影来,柳密可藏鸦,昔人今何在?绝色无盐,百年后都不过一黄土,名字美丑,又有什么好在意的?”
淡淡晚风里,娘冰绡缟袂,素带随风,纤巧细弱似欲随风而去。
我不懂,尤其害怕娘每逢此时眉宇间的浓浓哀愁,便不管不顾拉了她去后园里玩。
比起诗词,我更爱后园的蛐蛐儿、金龟子、天牛、黑背上有鲜艳斑点的小小虫儿和满地我叫不出名字的花草。开遍一年四季,五色斑斓,锦缎似的一大片,阳光照上去灿烂得炫目,最重要的是,娘容许我玩泥巴,在草地上打滚,甚至可以睡在那片总是很耐活的鲜花上。
舅舅有次用微带嗔怪的语气埋怨娘,为何不许侯府花匠打理这方花园,而任那花杂生,任那草疯长,虽然繁盛鲜艳,却总少了一分侯府应有的尊严气度。
娘却淡淡地笑,轻轻抚摸我长发披散的脑袋,“怀素喜欢,若是像你们那大园子般端整,这丫头总嫌滚起来不痛快。”
舅舅怔了怔,黑而锐的英气长眉突然高高扬起,似要飞到天上去。我担心地盯着他看,很担心舅舅的眉毛从此便要飞走。
眉毛却最终安稳地落了下来。舅舅笑得开心,“我说怀素这丫头怎么从来不去瑞园玩,原来是为这个,丫头不早说!”说罢,他手一挥,“来人!”
下一瞬,精干而冷漠的刘成叔叔就从天而降,出现在我眼前。
刘成叔叔总是鬼魅般跟在舅舅身后,平时看不见他,但只要舅舅传唤,他就能立刻出现,有呼必应,屡试不爽。我经常错觉,哪怕舅舅站在一间屋里,手一挥,刘叔叔也会从地里冒出来。
见到舅舅后,刘叔叔总是一个表情:抿唇,敛眉,微微弯腰。
“请侯爷吩咐。”
舅舅站在夕阳昏黄的光影里,锦衣玉带,乌簪翠佩,高大的身影流露出睥睨万物的气度。他甩甩袖子,如同甩落一片残缺的阳光,“三天之内,哦不,明天,你把瑞园变得和这里一样,过时以违军令论斩!”
我被那个平淡而杀气自生的“斩”字吓了一跳,呆呆地去看刘叔叔。他正看向我们那个“糟糕”的园子。很了不起的是,他居然一点惊讶或畏惧的情绪也没有,还是维持着那个万年不变的表情,道:“属下遵令。”
我叹了口气,侯府的花匠们今晚要遭殃了。
舅舅笑嘻嘻地蹲下身,“丫头,这下你没借口不去主宅玩了吧?你哥哥们都很想念你呢。”
我撇撇嘴。
舅舅有四个儿子:春,晟,昂,昕。春一向当我是个小丫头片子,见了面总要装大人地摸我的头,怎么会想我;昂不在家,学艺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他长得和昕很像,从小胆大妄为,最爱舞枪弄棒,七岁时自己在大街上认了个师父便跟着跑了,跑掉后才捎信回来,舅舅亲自去看过他,回来倒也没说什么;晟嘛,想我倒有可能是真的。不过,千不该万不该,舅舅不该骗我说昕想我,笑话,他要想我,全天下的蛐蛐都不会跳了。
我腹诽着,面上笑如春花,“好啊,改日去给舅舅、舅母和哥哥们请安。”
舅舅大笑着应了。娘却在一边苦笑,“英哥,你太宠着怀素了,你那瑞园里俱是奇花异草,听说嫂子很是珍爱,怎可为这疯丫头毁了?”
已经转身的舅舅听到这句话,突然回头。
他刚才飞扬的笑容消失了,深深看着娘,“千金万银买不来痛快。如果我的宝贝外甥女在我这西平侯府不能快乐地长大,我要那些花草又有何用?”
顿了顿,他缓缓转过头去,“舞絮,我无法帮你争得本该属于你的幸福,但我希望可以为你的女儿多做些。”
气氛突然沉了下来。我悄悄抬眼去看娘——她并没有如我所想的那样流泪,只是怔怔望着某个方向,良久不语。
舅舅走了,他总是很忙。娘却依旧坐在亭中,看天边浮云飞卷,变幻无穷。我不知道娘看见了什么,却愿意陪伴她静享此时的宁静。
夜色降临时,娘携了我缓缓往回走。她依旧一言不发,高昂着优美的脖颈,腰背纤直。月影里,我看着她银白缎绣菖蒲纹的领口里半掩着的高贵而忧伤的容颜和悠悠拖过柳木长廊的宽长的白底紫色兰草裙裾,突然害怕她会永远这般清冷孤绝地走下去,直至走入那片金黄明亮的月色里。
夜风冉冉地起了,风里响起凉凉的叹息。我听见娘的声音很近亦很远,“怀素,答应我,这一生,一定要为自己勇敢地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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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有一个人,刚刚结束人生里最重要的一段路途,站在命运的分岔口四顾茫然,不知从何再度开始。很长一段时间,在网上毫无目的地游荡,直到某个晚上,和一个网友继续每天的胡侃乱吹时,她忽然说:“我们写文吧。”
我们写文吧。
五个字,一句话,五年历程,一生里另一条路的起点。
《燕倾天下》由此诞生。
那时的我,沉淀而又轻狂,自信而又自卑。没写过小说,就立志要写一本长篇;想写就写,甚至不知道审慎地开局;不了解网络,却相信自己可以走下去。
存稿一个月,写满十万字,我左挑右选各家网站,最后兴致勃勃地发表在潇湘。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我永远记得这个日子。
一开始,很惨淡。
那时候不知道网文需要浅阅读,一味卖弄文笔;不知道网文题材有局限性,历史题材常常会扑街;不知道网站的推荐有规律,发文不是想发就可以发,还得掐准时间好上首页,以期多几个收藏。
什么都不知道。
一个傻傻闯进来,怀揣无限希望想要展示自己,获得更多知音的网文菜鸟。
我只知道细腻地写,精致地描。浮光花影,精心剪裁,诸般美好,都妆饰了这一本处女作的每一个细节,真真十分用心,不敢有一丝放纵。
然而,现实永远比梦想冷静,它冷静地给了我第一记闷棍——《燕倾天下》的第一次推荐,涨收不利,没有达到网站最低标准,之后,不再享有任何推荐。
这文绉绉的意思,其实是在说一个最现实冷酷的结果——这本书不管我再怎么写,也永远不能加VIP:不管我如何认真,也永远不会替我召来更多知音。
我那时还“傻傻不清楚”,不清楚这文已经被判了死刑,不清楚这文已经没有未来,不清楚这文一扑便意味着我的劳动白费,聪明的人应该立即草草结束,再写一篇符合市场的、能换取劳动收入的文。
我还在写,并还在做着靠自己的思想和文字挣钱、让父母为我骄傲的梦。我看着那些很慢增长的收藏数字,很是自我满足,以为那就是受欢迎——瞧,今天有三个人进来了!瞧,收藏过百了!瞧,过两百了!瞧!三百了!好多人留言!好多!
如今,我很庆幸自己那个时期的呆萌,不晓得去看看别人的数据,不晓得去比较,没有比较便没有落差,不知自己的惨淡,在虚幻的繁华中自得其乐。
正是这善于满足、自得其乐的心态,支撑我兴致盎然地继续了下去,不仅写了,还写完了,不仅写完了,还写长了。那时潇湘书院还没什么长文,三十万字是常规,六十万宇就算长篇,而长篇一般都是些挣到大钱的书。
然后,我把一本不要钱的燕倾,写了七十万字,整整一年。
因此我红了。
不是因为书红而红,不是因为上订阅榜红,不是因为人气高而红,竟然是因为作为一个扑街写手,把一篇公众文写出了七十万字而红。
当时很多人来围观我,我得意洋洋,终于找到了存在感。很多年后我霍然顿悟,终于明白原来那时她们是来围观傻叉。
可是人生在世,终有傻时。傻是一种纯粹,因无知而清静,因脱离而简单,傻傻地,在一个时期,做好一件事。
宁可傻在开始,不要傻在结束。
那时,我除了七十万字的公众文招人眼目,还有一大特色,就是长评。
《燕倾天下》时期,我那惨淡的文,评论从不惨淡。文下聚集了相当一部分文采斐然的读者,她们赠我文采华章的长评,她们给我殷切鼓励的留言,她们在QQ群里陪我,一夜夜地聊天灌水,放松心态。第二天我起来,高高兴兴写文。
那时,我的长评数量和质量,在潇湘书院里数一数二,即使是当时的一流红文,在这一点上也很难超越我。一个扑街的写手,一本惨淡无名的文,却拥有最精美的长评、最贴心的读者、最细腻的理解、最精彩的回应。
这是上天给我的补偿,因为我的纯粹与坚持。
我坚持写完《燕倾天下》,不改题材,不改文风,不迎合市场,不偏离故事。我想好的那个故事,清丽委婉,带着淡淡忧伤,也许节奏不那么激烈,也许文字不那么精炼,也许文笔过于浮华,也许情节不够跌宕,可是,最初的那个故事,她是最开始的桂圆最珍重的捧出,她纯洁、干净、纯粹、极致,不受任何商业化浸染的芳香洁白,此生之前未有,之后也再不能有。
这个故事,她沉淀而静默,只适合在静夜灯下,娓娓述说。霓虹灯下的五色繁华,酒吧里的狂欢喧闹,和她存在天生的隔膜。她只适合拥有一颗历经人世浮沉的心和一双看透世情慧眼的女子,用最沉静的姿态,在风微微呼啸的夜里,将泛着油墨清香的纸张,轻轻翻开。
任何人和事,一旦倾注心力,细节便会有光彩。写作也是如此,故事会有生命,表达会有回音,那些与我思想处在同样频率、同样悲悯而懂得的读者,会看见那光,然后不由自主地走近。
二〇〇九年,我写《帝凰》时,曾有一版简介。
“这个华艳的年代,这个富盛的帝国,这些绝色聪慧的男子与女子,这些深潜的阴谋和久伏的恩仇,这些因为爱与怀念,相思与别离而墨色淋漓、走笔于苍茫历史蓝图上的抵死纠缠。”
很多时候,我认为这也是《燕倾天下》的写照,是那个独属于我的时代的写照。五年后,当我走上更高的平台,拥有更多的读者,在光辉现景下遥望昔日年月,我依旧觉得,那是华艳的,富盛的,遗世独立、寂寥孤芳的。
一笔笔芳华暗隐,笔笔都是相思与别离。
当年的《燕倾天下》,一直寂寥孤芳着。无数喜欢她的读者说,这是最适合出版的文字,我也自信地认为,比起电子阅读,她更适合捧在掌心。我有不错的工作,写作对我来说,从来不是为了谋生。我无数次说过,从一开始,我就是奔着出版去的。我也以为,《燕倾天下》,可以。
然而我却不知,出版依旧和网络人气挂钩。惨淡的《燕倾天下》,因此处处碰壁,包括现今出版她的悦读纪,在当年也拒绝了她。
一次次满怀希望的投稿,一次次毫无声息的回应,在最绝望的时候,我曾想过定制书——太过渴望实体书的感觉,哪怕那是没有书号的虚假实体,我依旧想圆自己的梦,想圆那许多深爱《燕倾天下》、一直渴盼实体书的读者的梦。
那时,定制书不像现在一本也可以起印,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我为此到处征订,最后得到的数字,是二十本。
二十本,我记得很清晰,这是当年我能争取到的市场。
五年后,我已在当当网成为热门作者,两年内出版了五百多万字,再回首看那个数字,忽觉如在梦中。
这一梦,悠长,仿佛为一本书的出版挣扎奔波还在昨日,转眼繁花已开满山坡。然而唯有我知,从那朵花最初撑开单薄花序,到今、日一路葳蕤,满眼鲜亮,从来不是悄然而生。
五年前,在我处处碰壁,连定制都因为数量不足而不得不放弃的时候,有朋友兼读者这么安慰我:“放心,你一定会出版,等你哪一本书一炮而红,之前和之后的书,都会一起走上市场。你看那谁谁,自从红了,连高中时期写的随笔都出了册子热卖,你也一定能的。”
当时我听着,如听传奇,笑言:“做梦吧?”
虽然不信,但我还是把这个梦做了下去。
三年后,《扶摇皇后》出版,热卖,得奖,成就我小小声名。
四年后,《燕倾天下》签约,重新加入VIP。
五年后,《燕倾天下》出版。
昔日安慰,昔日假想,昔日笑言,终于成真。
五年后的今天,我果然也出版了写过的所有文字。少年时期那些无病呻吟、矫揉造作的散文,也成为随书附赠的小册子,用以回馈读者。当年一句纯粹好心、连自己都觉虚幻的安慰,终于在漫长的时日后,因我的坚持,走到了面前。
因此,我将她珍重地捧在手心,如同捧住初恋般美好的心情,且掬就丹心霜雪,博莽莽众生知音。
这是我写作生涯迎来的第一次的圆满——至今为止,我写过的所有小说,终于全部出版。而这个圆满本身代表的意义,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因为太过于珍重这个圆满,以至于《燕倾天下》早早签约,我却一推再推,只为将她捧出时,能完美些,再完美些。
而那些最初爱上《燕倾天下》便永不忘怀的读者,一直和我一起在等待,一年,又一年,时光荏苒而初心不改。
为了这份圆满和等待,五年后,当我最看重的处女作终于出版,我在努力摒弃她略有些华丽的毛病,让她的文字更精炼一些的同时,也努力地在无数忙碌的事务中抽空,写下了这篇后记。
这是我给《燕倾天下》的礼物,是我对她的爱,我曾为她努力,为她奔忙,为她落泪,为她唏嘘,然后在最后,我终于为她争取到了最好的收梢。
我相信她若有知,会在遥远的时光尽头对我微笑,而我会在郁郁葱葱的彼岸,对她深深鞠躬——为彼此最初的寂寥相伴和最终的饱满结局。
那些年,走马历史,泼墨江湖,凛冽与温暖共存,冷清与热烈同生。
这些年,横渡沧海,扬眉长歌,沉静与喧嚣齐至,繁华与期待并行。
在这篇文字的结束,我一遍遍地读着,回想那些不可替代的当年,想起我曾多少次在各种活动中说起,我对《燕倾天下》时代的怀念。怀念到,多年后我不敢再去想那些主人翁的名字,不敢再去回顾故事走到最后的字字句句。
在我的记忆里,那是灯影下谢幕的伶人,长长水袖,悠悠眼波,每一个眼神都是一段最流丽的唱词,此时无声胜有声。那是青葱寂寥岁月里的一段珍藏,承载着泪水欢笑和人生里不可忘怀的触动,无论是失落还是寂寞,沾染上她淡青色氤氲的气息,都会显得沉静而惆怅。我知道,那段故事和故事里的岁月无比珍贵,而她永不再来。
永不再来。
十年的青梅竹马,七年孤坟,五年相伴,再十年离别,道尽了怀素与沐昕之间的深爱遗恨、刻骨铭心——这是一段不曾为世事污浊过的爱恋。
——jijing073
怀素,率真的个性夹杂着略微的慵懒。对生活,对自己,有时无奈,有时轻狂,有时平静,有时激扬,混杂了男子般的倔强、肆无忌惮的叛逆以及飘忽的真性情,加以绝世的智慧和武功……如此种种,注定了她的不平凡,更凌驾于她那倾城的容颜。也只有她,将女子容貌之外的真性情诠释得如此精到,于千折百绕的纠结中,令汤汤众生为之倾倒。
——nice小强
沐昕的爱,是宽容,是守护,是满满的眷恋和幸福,是可以托付终生的坚实依靠,是怀素漂泊半世伤痕累累却随时可以停泊的港湾,纵然面对千军万马、生死一瞬,回眸望见身边那人,相视一笑,便可安心面对一切未知。
——幽梦影
贺兰的情,是不愿沾染红尘的——且将名,化作唇边轻轻的叹息,散入掠过的风中,记得我们曾经相爱的日子。缘起缘灭,只在执着的那一瞬。
——半因风吹去
看《燕倾》,天金戈铁马、战鼓雷鸣,尔虞我诈却也侠骨柔情,有令人心惊胆战的大漠传奇,也有令人心醉的月下美酒。其间的温柔、美妙、温暖,至今仍是口齿余香。一场场、一幕幕,轰轰烈烈扑面而来,又似涟漪,轻轻在心中漾开。
——莫道桑榆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