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柔性执法的制度规范建构(当代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非强制行政研究)/哈工大法学文丛》编著者刘福元。
非强制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针对相对人所实施的不带命令性或强制性的行为,主要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调解、行政给付和行政信息服务等非强制权力手段。在当代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行政机关是最受瞩目的主体之一,行政理念和执法方式的创新也是最具重要意义的环节;对于后者来说,非强制行政是诸多执法创新中的首要元素,从强制到非强制的转换构成了管理方式改革中最为重要的内容。由于非强制行政建立了官民之间的合意基础、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公民尊严,因此能够弥补强制行政功能上的不足,并且更有助于推进服务行政这一现代行政理念的实现。
《政府柔性执法的制度规范建构(当代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非强制行政研究)/哈工大法学文丛》编著者刘福元。
《政府柔性执法的制度规范建构(当代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非强制行政研究)/哈工大法学文丛》内容提要:本书的核心内容就在于通过分析已经颁布实施的制度文本来寻找政府柔性执法的制度规约,包括分析这些制度的规范状况、规范内容和规范效力,并考察其立法技术,对各类柔性执法行为的容纳状况,以及违法或不当实施时的责任和救济制度,以期为政府柔性执法的法治化进程提供借鉴。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主题的价值导向
三、研究进路与基本框架
上篇 政府柔性执法的理论与实践
第一章 非强制行政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的概念解析
一、非强制行政的概念及要素
二、行政行为理论下的非强制行政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的法哲学探源
一、作为自由对立面的强制
二、强制的双重功能
三、强制正面功能之不足
四、非强制之功能补足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行政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首要主体
二、柔性执法:政府执法创新的首要方式
第四节 非强制行政的功能阐释
一、建立官民之间的合意基础
二、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助力
三、为公民尊严的维护提供行政保障
第二章 非强制行政的实践状况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实践的宏观考察
一、地域分布
二、部门划分
三、指导方式
四、制度规范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一、非强制行政应注重类型均衡
二、非强制行政不应取代强制行政
三、行政奖励方式选择的两难困境
四、行政调解应弱化权力因素
五、签订行政合同应增强双方的对等性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的动机分析
一、源自于内部和外部的压力
二、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以督促守法为目的服务相对人
四、为相对人提供利他帮助
下篇 政府柔性执法的制度建构
第三章 构建非强制行政制度之缘起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基本定位
一、作为基点的一般性制度
二、非强制行政制度的三个要素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正当性证成
一、非强制行政制度所强制的是行政机关而非相对人
二、制度化并不影响非强制行政的柔性和灵活性
三、制度化能够有效促进强制行政向非强制行政转化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功能阐释
一、有助于推进行政法治
二、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三、有助于规范政府行为
第四章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规范状况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立法层次
一、体系化的非强制行政制度
二、具备法律文本格式的非强制行政制度
三、以“意见”、“方案”等形态存在的非强制行政制度 .
四、散见于各类规范中的非强制行政制度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规范形式
一、非强制行政的立法位阶
二、非强制行政的类型设定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公开情况
一、非强制行政立法过程的公开
二、非强制行政立法文本的公开
第五章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规范内容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下的“工作机制”考察
一、非强制“工作机制”的内容设定
二、非强制“工作机制”的制度建议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下的“工作手段”考察
一、非强制“工作手段”的规范方式
二、非强制“工作指南”的几个问题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中的规范事项解析
一、非强制行政制度的条款类型分布
二、非强制行政制度的程序事项限定
第六章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规范效力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中的责任条款设定
一、非强制行政责任条款的设定状况 J
二、作为内部责任方式的公务员考核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中的救济条款设定
一、非强制行政救济条款的设定状况
二、作为内部救济途径的相对人投诉
结语
参考文献
径行抑或绕行(代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