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烨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地夹杂在半人高的野蒿草中间,这让他心绪大定。既然在西北,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云烨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纸张范围纯属走运。在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经十五年了,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见识过流沙,碰到过狼群,被大蚂蚁咬过。他的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虫洞,也就见怪不怪了。风吹过,遍体生寒。
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自己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伸手去捞,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带到这里来的。怪不得人们都说,贪婪是人的原罪,云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让你贪,这下闯祸了吧。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的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云烨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清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儿已到小溪源头,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滚。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袜,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云烨用来煮方便面的。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裸奔了。他想,如果再把背包还给自己,便再无所求。
云烨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年人的手。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极力不去想。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他用力扯了扯,生疼,这不是梦。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的,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绝不能不穿鞋子。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虽然笨拙,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紧紧盯着泉水,希望老天开眼,把背包还给自己。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的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云烨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机械技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云烨甩了甩脚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湿漉漉的皮靴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云烨手拿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给自己壮胆。满天神佛似乎听到他诉求,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云烨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云烨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生,云烨小心地整出一块平地,把装备全都转移到上面。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铺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里的湿气。把全套装备都检查了一遍之后,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地指向北方,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竟然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如果没有那些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问,头大如斗,心乱如麻。“穿越”,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现在竟发生在自己身上。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如果只是距离,他不认为是问题,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可现在困住他的不是距离,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气候的急剧变化,人口的急剧膨胀,造成了生态的大灾难。作为陇中人,云烨比别人更清楚这满眼的绿色代表着什么。
“现在是唐,还是汉?甚至是秦?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担不起太大的责任。”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空气是纯净的,景色是美丽的,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云烨身边的阴影里安慰他。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红的血渍,云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就饿了。
云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已经落山,满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归鸟投向远处的森林。云烨不禁悲从中来,抱着半只烤兔号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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