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名系列”巅峰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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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法国粉末之谜(埃勒里·奎因作品集)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埃勒里·奎因 |
出版社 | 新星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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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国名系列”巅峰杰作! 全新修订,最准确权威的译文和插图,带给你最好的埃勒里·奎因。 层层递进的严谨剧情,尽显逻辑推理的纯正魅力! 只有上帝和埃勒里·奎因才知道故事的最终结局! 希区柯克、斯蒂芬·金、岛田庄司等最推崇的侦探小说作家! 《法国粉末之谜(埃勒里·奎因作品集)》全球累计销量超过两亿册! 内容推荐 《法国粉末之谜(埃勒里·奎因作品集)》由埃勒里·奎因著,主要内容:弗伦奇百货公司的展销柜里出现一具女尸,身份正是公司的老板娘,是两颗子弹夺去了她的性命。死者唇上只涂了一半唇膏,她的女儿也下落不明。埃勒里·奎因在死者的皮包中找到一管唇膏,里面装的竟然是高纯度的海洛因。谁是凶手?在凶杀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巨大的阴谋? 《法国粉末之谜(埃勒里·奎因作品集)》适合侦探小说爱好者阅读。 目录 案件中的重要人物 序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客厅里的皇后们 第二章 寓所里的国王们 第三章 玉碎香残 第四章 人仰马翻 第五章 警探们 第六章 证词 第七章 尸体 第八章 看门人 第九章 看门的人们 第十章 玛丽昂 第十一章 悬念 第十二章 走出橱窗 第二部分 第十三章 寓所内:卧室 第十四章 寓所内:盥洗室 第十五章 寓所内:牌室 第十六章 寓所内:重返卧室 第十七章 寓所内:书房 第十八章 杂迹纷呈 第十九章 观点与报告 第三部分 第二十章 香烟 第二十一章 钥匙风波 第二十二章 被调换的书 第二十三章 求证 第二十四章 奎因父子推测案情 第四部分 第二十五章 埃勒里的藏书 第二十六章 伯尼斯的踪迹 第二十七章 第六本书 第二十八章 释疑 第二十九章 突袭 第三十章 悲歌 第三十一章 不在场证明:玛丽昂以及佐恩夫妇 第三十二章 不在场证明:马奇班克斯 第三十三章 不在场证明:卡莫迪 第三十四章 不在场证明:特拉斯克 第三十五章 不在场证明:加里 第三十六章 “时辰已至……” ☆ 挑战读者 终曲 第三十七章 准备就绪 第三十八章 尘埃落定 试读章节 第一章 客厅里的皇后们 奎因家的客厅里,五个人偶尔凑在一起,围坐在那张旧胡桃木餐桌边。地方检察官亨利·桑普森身材修长,双眼炯炯有神,坐在他边上的,是威风凛凛的缉毒组组长萨尔瓦托雷·菲奥雷利,这是个魁梧的意大利人,右颊上有道长长的黑色疤痕;另一位是桑普森的助理——红发的蒂莫西·克罗宁。理查德-奎因警官与埃勒里·奎因并肩而坐,但却神色各异。老先生绷着脸,抚着胡须尖儿;埃勒里盯着菲奥雷利脸上的疤痕,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旁边的书桌上放着本日历,这一天是一九xx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二。在春日的和风中,窗帘轻轻地飘动着。 警官看了看众人,问道:“韦尔斯有什么业绩?我倒想听听,亨利!” “算了吧,老兄,斯科特·韦尔斯也还说得过去。” “会骑马打猎,射击能得九十一分就有资格当警督了,是不是?当然,当然!看看他塞给我们的那些烂活儿……” “没那么糟吧,”桑普森说,“说句公道话,他还是干了些实事的。比如参加救灾委员会,公益活动什么的……一个在政坛外如此活跃的人不可能一点儿用都没有,老兄。” 警官哼了一声。“他上任多久了?不,别说——让我猜猜。两天……哼,看看,他在这两天里干的好事,你好好儿听听吧。 “首先,他重组了失踪人员搜寻处,可怜的帕森斯莫名其妙地被人炒了鱿鱼……第二,七个区的警局头头们个个被他训得头昏脑涨,多亏有地图,他们才摸回了各自的辖区。他为什么那样整人?你说这是为什么……第三,调整了B、C、D交警小队的人员;第四,把二十四名二级侦探全都派出去巡逻。有什么原因吗?当然!因为某个家伙要闹事,而这家伙的曾舅父的侄女恰恰又认识州长的第四任秘书……第五,他把警校搅了个底朝天,还改了校规。而且,我还知道,他已经虎视眈眈地盯上了我心爱的刑侦队……” “你这样会把血管气炸的。”克罗宁说。 “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警官冷冷地说,“每位一级侦探现在必须每天交一份报告——听仔细了,是勤务报告——每天一份,直接送到警督办公室!” “哦,”克罗宁咧嘴一笑,“我倒希望他能把所有的报告都看一遍。他们这些老爷们儿,有一半人连‘杀人’这个词该怎么拼都不知道。” “那些报告,他看都不会看一眼,蒂莫西。你以为他会浪费自己的时间?他绝不会看的。不会的,先生!他会让那位油头滑脑的小秘书,西奥多·圣·琼斯把它们全搬到我的办公室,再客气地附上一张便条一警督敬致理查德·奎因警官:‘希望您在一小时内对所附报告的真实性做出评估,警督对此将不胜感激。’你们再看看我吧,一边得尽力保持头脑清醒,以便应付毒品调查案;一边又得给这堆巡警的报告打分。”说到这儿,警官狠狠地吸了吸鼻烟。 “他干的那些蠢事,你连一半都还没说到,奎因,”菲奥雷利咆哮道,“这个贼似的矮胖子文官会什么?他只会鬼鬼祟祟地溜进我的部门,围着伙计们嗅来嗅去,趁人不备伸手就偷了盒鸦片,还把它送到了吉米那儿——你猜他要干什么——取指纹!指纹,老天爷!好像吉米还能在上面找出毒贩的指纹似的。那么多毒贩的爪子都在上面摸过了。再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指纹。但是,不,他连招呼都不打,就把东西拿走了。斯特恩到处找那个盒子,但怎么也找不着。有一天,他跑来告诉我,说我们正在缉拿的那个家伙竟然偷到警察局来了——他偷走了一盒鸦片。这简直就是笑话。”菲奥雷利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将一支黑色的短雪茄叼在了口中。 这时,埃勒里从桌上拿起一本封面破旧的小杂志,仔细研读起来。 桑普森收起了笑容。“笑话归笑话,不过,如果我们再查不出毒品集团的眉目,事情可就难办了。韦尔斯不该在这时候逼我们仓促地把怀特实验案翻出来。看起来,这伙恶棍……”他疑惑地摇了摇头。 “我生气的就是这事,”警官抱怨道,“我刚摸到些皮特·斯莱文一伙的情况,现在又得浪费一整天时间去法庭作证。” 片刻沉默之后,克罗宁开口说:“金斯利·阿姆斯谋杀案中的那个奥肖内西,你们是怎么处置的?”他好奇地问,“他有罪吗?” “昨天晚上,”警官说,“我们又拷问了他。他看到我们已掌握了罪证,就全招了。”他嘴角周围的那些凌厉线条舒展开来。“这件事,埃勒里干得不错。你想想,我们围着这案子忙了一天,却找不到丝毫证据来证明是奥肖内西杀了哈林,尽管我们确信就是他干的。这时,我儿子来了。他在现场只待了十分钟,却找到了足以置对手于死地的证据。” “又一个奇迹,嗯?”桑普森轻轻一笑说道,“讲讲内幕,老兄?”众人都将目光投向埃勒里。他仍躬身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地看着书。 “整件事让他一解释,简直就像滚木头那么简单,”奎因无不自豪地说,“朱纳,再来点儿咖啡,行吗,孩子?” 一个皮肤黝黑的小矮个敏捷地从厨房里蹦了出来。他笑嘻嘻地点点头,一晃又不见了。朱纳是奎因警官的贴身男仆、勤杂工、厨子兼家庭服务员,私下里,他还是侦探处的吉祥物。他拎着壶出来,往桌上的空杯子里续着咖啡。埃勒里的注意力仍集中在书上,他伸手在桌上摸了摸,抓起杯子,小口地呷着。 “简单恐怕还不是恰当的字眼,”警官接着说道,“吉米给整间屋子都洒上了指纹粉,但除哈林本人的指纹外,我们什么都没找到——而哈林已是人死尸凉了。大伙七嘴八舌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别的地方洒些指纹粉——当时的场面真是热闹极了……”他一拍桌子,“就在这时,埃勒里走了进来。我给他讲了讲案情,并让他看了在现场找到的东西。你们应该还记得吧,我们在餐厅地板上发现了哈林的泥脚印,这曾令我们百思不解。因为从案发现场看,哈林不可能到过餐厅。这时候,超级大脑起作用了——我想你们会这么说的。埃勒里问我:‘你能确定那是哈林的脚印吗?’我说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解释了原因,他也同意了我的观点——但哈林不可能去过那屋子,那些脚印使我们产生了错觉。‘好了,’我的宝贝儿子说,‘他也许根本就没进过这间屋子’。‘但是,埃勒里——那个脚印你怎么说?’我反驳说。‘我有个主意。’他说着就进了卧室。 P3-6 序言 序 编者按: 读者一定还记得,在奎因先生的上一本侦探小说中,一位署名“J.J.McC.”的绅士写了一篇序言。出版人当时并不知道奎因父子这位朋友的身份,现在仍然不知道。遵从作者的愿望,“J.J.McC.”慨然再度执笔,为他的朋友的新小说撰写序言。序言如下: 多年以来,我一直怀着浓厚的兴趣关注着奎因父子的生活。他们有很多朋友,但我和这父子俩交往的时间可能比其他任何人都长。正因为如此,宣读开场白这倒霉差事才落到了我的头上,至少,埃勒里是这么断言的。在古代戏剧中,宣读开场白的往往是个古怪的预言者,他既要博取观众的欢心,又得满脸堆笑地承受他们的无理取闹。 不管怎样,我将再次愉快地在一部现代谋杀侦探小说中扮演一位序言者。为什么说“愉快”呢?原因有两个。第一,奎因先生推出的第一部小说受到了读者的热烈欢迎,而我多少也参与了那本书的出版发行工作;第二,我和奎因父子是老朋友了。不过,这种朋友有时也做得很辛苦。 我说“辛苦”,是因为我只是个凡人,在紧跟一名纽约警官繁忙生活节奏的同时,又得关注一个书虫兼逻辑学家的思维活动情况,这其中的感受,大概也只有“辛苦”二字才能充分表达。理查德?奎因在纽约警察局干了三十二年,也算是位老警官了。早在他退休前,我们俩就走得很近。他是个精悍的小矮个,两鬓虽然有些斑白,但精力充沛,工作起来孜孜不倦。他熟悉案子,了解犯人,精通法律,但这些都不是什么独到之处。他之所以能从一堆平庸的警官中脱颖而出,靠的是办案时展露出的过人胆识。尽管他坚决拥护儿子提出的那些更具启迪性的破案方式,但不管怎么说,他骨子里仍是个讲求实际的警察。奎因警官长期以来一直负责侦探处的工作,在他的领导下,侦探处创下了要案侦破记录。迄今为止,在纽约市警务史上,该记录仍保持着独一无二的地位。当然了,奎因警官在工作中也有不顺心的时候。他的上司有时为推行自己的某种理论或迎合新闻界的某种观点,也曾夺过他的大权,亲自对该部门进行全面改革。 埃勒里?奎因经常感叹其父的职业缺乏想象力,这一点,诸位或许也想象到了。他是个纯粹的逻辑学家,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有梦想家与艺术家的气质——恶徒们要是遇见他,那可真是死路一条。一切都逃不过隐藏在夹鼻眼镜后的那双眼睛;在他那敏锐思维的剖析下,恶棍们个个难逃厄运。在其父退休前,他的“终身事业”尚不惹眼。不过,他喜欢随兴所至地写些侦探故事,或许,倒可以把这个爱好称为“终身事业”。他的时间,绝大部分全都花在了学习上。他就像名学生,总在孜孜不倦地钻研着各种知识。舅舅为他提供了一笔独立资金,从而使他摆脱了社会寄生虫的行列,过上了他所谓的“悠闲的知识分子生活”,这个定义倒是很有个性。埃勒里?奎因是听着谋杀与违法的故事长大成人的,在这种生活环境中,他自然而然地对犯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其天生的艺术家气质又使他无法成为一名警察,因为他不能容忍警方那套按部就班的调查程序。 多年前的某一天,父子俩曾有过一次谈话,当时,两人阐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探案观点。那段谈话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我之所以在此旧事重提,当然是因为它彻底展示了两人性格上的差异——要想全面了解奎因父子,就必须知道这一差异。 当时,警官正在为我讲解他的专业,埃勒里坐在我们中间,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 “破案嘛,”老先生说道,“一般说来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在绝大部分案例中,作案人都是‘罪犯’——也就是那些经常违法的人。这些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有过犯罪记录。 “在侦破这样的案件时,警察们有许多事要做。按照通常的标准,办案时必须收集相关的指纹记录、私人照片及个人的全套档案。另外,还要收集一些罪犯的特征资料。目前,我们的侦探技术还不能和伦敦、维也纳及柏林的警察相提并论,但至少,我们已经有了些基础 “一个窃贼可能习惯于以某一特定方式撬门、撬锁;一个抢劫犯作案时可能总戴着粗糙的自制面具;一个杀手可能总抽一种牌子的烟,而且喜欢随手乱扔烟头;一个流氓可能对女人有着某种变态的兴趣;有些人习惯单独作案,也有些人总要找人‘望风’有时,这些犯罪特征与指纹一样,是找到罪犯的确切线索。 “在普通人看来,这似乎很奇怪,”奎因警官掏出他的旧鼻烟盒,深深地吸了撮鼻烟——这已经成了他的积习——“罪犯竟会不断重复相同的作案手段,留下相同的犯罪痕迹——总是抽同一牌子的烟;总爱随手乱扔烟头;总是戴着同样的面具;袭击妇女后,总爱举行某种疯狂的仪式。但他们忘记了,犯罪是罪犯们的职业,而每个行业都会在其从业者身上留下难以磨灭的习惯印记。” “顺便告诉你一句,McC.,这位对心理学颇有研究的警察,”埃勒里笑道,“对告密者的帮助也是来者不拒的。打个比方吧,就像是一只小小的食虱鸟,它站在犀牛的背上,预告着危险的来临” “我这就要谈到这点了,”做父亲的心平气和地反击道,“正如我一开始时说的那样,在对付惯犯时,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但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已经习惯于依靠犯罪团伙中的‘告密者’和‘眼线’——他们还有一些更不堪入耳的名字——来侦破寻常案例,我儿子对这事一直就冷嘲热讽。如果没有眼线相助,案子可能积压如山,这已经算不上是什么秘密了。就像律师必须掌握正确的资料一样,对于大城市的警察而言,眼线们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其实这么做也是有道理的——犯罪团伙的消息网非常灵通,谁干了什么‘大买卖’,圈内人很快就会知道。我们只需找个‘眼线’,给他点甜头,让他把消息透露出来。即便如此,事情也并非总是一帆风顺,顺便提一下” “小儿科!”埃勒里挑衅道,说完咧了咧嘴。 “我深信,”老警官沉住了气,继续说道,“如果眼线停止提供消息,全球的警察局都将在六个月内关门。” 埃勒里懒洋洋地驳斥道:“先生,您的话大部分都非常正确。正因为如此,您那百分之九十的案例调查在我眼中才显得那么平淡无趣,只有那剩下的百分之十还有些意思! “每当遇到犯罪者并非惯犯的案例时,可怜的警探们往往就束手无策了,J.J.。”他转过脸来,笑着对我说道,“因为在指纹档案库中根本找不到他的指纹;他的犯罪特征,我们也一无所知。原因简单得很:他以前从未犯过案。这么个人一般是不属于犯罪团伙的,因此,不管你怎么盘问眼线,他都无法透露哪怕是一星半点的有用情况。 “我得说,除了案件基本情况及通过观察与调查所发现的线索与相关情况外,你根本就找不到别的什么了。”他转着夹鼻眼镜,接着说道,“显然——我这么说绝对不是对父亲的老行当有什么不敬之意——显然,要将这种案犯逮捕归案,确实是件令许多人头痛的苦差事。不过,这倒解释清楚了两件事:其一,为何国内未破案例的百分比高得惊人;其二,我为什么如此迷恋自己的业余爱好。” 《法国粉末之谜》①取材自奎因父子经手的一个早期案例——我曾说过,这是个真实的案子,在办案过程中,埃勒里展示了自己非凡的天才,其表现引人注目。他对弗伦奇一案的调查过程做了记录——这是其屈指可数的务实习惯之一。案子侦破后,他围绕案件实情写了本书。当然了,为了使作品富有文学气息,他对事实做了些渲染。 在我的劝说下,他对作品原稿进行了润色。书出版时,用的是笔名,这是他推出的第二部小说——我那时就住在奎因父子在意大利购置的别墅里。我还记得,埃勒里当时已结婚成家,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老行当,那些旧卷宗都被他藏到了文件柜的最底层,只有当某位傲慢的朋友言语相激时,他才会同意让这些发黄的手稿重见天日。 请诸位记住,奎因老警官在弗伦奇寓所调查案中虽未能大显身手,但这并非他的错。说句公道话,这完全得归咎于在那乱哄哄的季节,他所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以及那位新上任的文职警督斯科特?韦尔斯对他的百般刁难。 在本文的结尾,我荣幸地告知诸位:在我写这篇序文时,奎因一家仍待在他们的意大利山间小屋中;埃勒里的儿子已开始蹒跚学步,而且还学会了以一种无邪的严肃神态喊“爷爷”;朱纳的身体棒极了,最近还和一位颇具魅力的乡村少女轰轰烈烈地谈起了恋爱,他目前正在饱尝着爱情的煎熬;警官还在为德国的几家杂志写专题文章,有时,他也去欧洲各地的警察局走走;埃勒里?奎因夫人近来偶染小恙,不过,现已康复;最后,还是说说埃勒里本人吧,去年秋天,他去了趟纽约,回到风景如“明珠般璀璨”的罗马后,简直感恩戴德得不得了,甚至还表示说,根本就不在乎大洋彼岸的灯红酒绿,但我对此表示怀疑。 文章至此,已是意兴阑珊,谨献上最诚挚的祝愿,希望您也像我一样,能充分感受这部《法国粉末之谜》带来的乐趣。 J.J.McC. 1930年6月于纽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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