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里人与乡下人
宋美龄和蒋介石,一个出生在城里,一个出生在乡下;在年轻的时候,他们各自都有不同的生活经历与追求。
1897年是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在中国掀起了一个变法运动的前一年。这一年3月5日(农历2月12日),宋美龄出生在旧中国十里洋场的上海。她是宋家的老四(霭龄、庆龄、子文三位兄姐之后),她后面还有两个弟弟(子良、子安)。
宋美龄的父亲宋耀如出生在当时广东的南海,早年(大约是1875年)就离家赴美国谋生、求学。1886年回国在上海居住并服务于南方卫理公会布道团。1887年仲夏,宋耀如与倪桂珍结为夫妻。宋当时不是很富裕,每月只有15美元的薪水,但同倪桂珍结合后,“通往新世界的大门从此打开了”,因倪桂珍是上海富商的女儿,她的母亲姓徐,是明末大学士徐光启的后代,上海徐家汇就是因徐家住在此处而得名。1888年开始,宋耀如担任了正式牧师,在上海传道。不久,宋耀如离开了传教的生涯,投身于实业界,先代办进口、安装国外的机械,后来创办了上海美华印书馆,两三年后就成了上海小有名气的出版商和实业家。1894年,宋耀如结识了孙中山,此后成为密友,对孙中山的革命事业,给予了真诚的支持。斯特林·西格雷夫在《宋家王朝》一书中写道:“查理发迹的客观环境并非是骤然出现的,这是由他的传教生涯和新的秘密生活交织而成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查理当传教士已经开始获得成功,1888年就已提升为正式牧师。第二年又调往上海专区,更接近中国金融和革命的心脏地区。1890年,他不再是巡回牧师,而当上了上海市郊嵩泽的牧师。以后听说,查理又荣任了与他有关的那家印刷厂的主人,即将辞去牧师职务;他不再需要卫理公会的徒众了。”宋家子女在一篇悼父文中说:“在那时,我们的父亲是上海的居民,南方卫理教派的牧师,同时插足工商业。他不断帮助孙先生推展他的革命事业,对此,简直是不分昼夜的。我们母亲照料家中的事务,让一切的收支平衡,对每一份从食物或衣料中节省得来的钱,她也捐献给革命运动,她帮助穷人,同时也是学校和教堂的赞助者。虽然我们的父母尚不是最好最完美的,但帮助我们即使在非常艰困的时期仍给我们一个快乐而舒适的生活。”
宋美龄出生时,宋家已经是上海有名的富裕人家。宋美龄在优越的家庭环境中度过了儿童时代。她又是姐妹中最小的一个,自幼娇生惯养,十分任性。她很崇拜大姐宋霭龄,大姐要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宋美龄5岁的时候,就跟随姐姐进入马克谛耶学校的幼儿班学习,后来由于出荨麻疹而在家里单独请人教她念书。在暑假,宋美龄同兄长姐姐们一起按照父亲的旨意,学习英语、拉丁语和古典文学。在《宋家王朝》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美龄则是一家之霸。她长得圆胖,人们都叫她‘小灯笼’。她周身浸透着虚荣,她自恃自己有能力而忘乎所以。她孤芳自傲,无人敢理。她那种我行我素的品格与外表的美丽并不相干。她生性超然脱俗,精力旺盛,即使是小姑娘时,她就高傲,威风凛凛。她崇拜勤奋的大姐霭龄,霭龄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霭龄发号施令,处理家务事的时候,美龄总是一旁细心体察,仿佛在作霭龄的艺徒,准备将来取代姐姐的角色。满五岁时,美龄坚持要求随霭龄去中西女塾读书。于是家里给她准备了小旅行箱,让她穿上花袄,在一片叮咛声中,打发她上学去。然而这个实验没有持续多久,……宋查理夫妇终于不得不把她接回家,请私塾先生教育。”宋美龄自己说:“在我还是个小女生的时候,我就这么的胖,以至我的一个怪脾气的叔叔给我取个绰号叫‘小灯笼’。在冬天,母亲替我穿上厚棉袄,我整个人就填塞在衣服里。我记得当我三四岁大的时候,每走两三步就会跌倒,因为衣服太厚太笨重,但也因为胖身材和衣服对我来说,负担太重了,不过我记得没有这样严重的跌伤吧!我在头上扎了两个小辫子,然后用红线绑起来,卷成一个小圆圈。那个发式在当时非常流行,叫做蟹洞,许多小女生的头发都扎成这个样子。起初,我母亲把我打扮成小女生的样子。但是后来,我稍长大一些,一切行为举止愈来愈像顽皮的小男生,所以母亲就把我哥哥的衣服拿来给我穿,但因为哥哥长得太快了,每三四个月就得换新的衣服,所以我从哥哥那儿拿来的衣服穿也穿不完。”儿童时代的客观环境,对人的塑造起着重要的影响。宋美龄幼儿时,即有优裕的生活而又接受了严格的教育;既受西方教会教育,又受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这一切,在她幼小的心灵中打上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1904年5月,年仅14岁的宋霭龄,在卫理公会牧师步惠廉的推荐与带领下,去美国学习。1906年,宋耀如赴美国为孙中山筹集革命经费,在纽约同宋霭龄会面,并到新泽西州的小镇萨米特为宋庆龄、宋美龄赴美国学习作了安排。1907年夏,宋美龄跟随二姐宋庆龄在二姨夫温秉忠夫妇的带领下赴美国学习,时年10岁。在美国,宋美龄先在萨米特念书,后到佐治亚州德莫雷斯特念书,后来又到魏斯里学院与二姐宋庆龄作伴。宋美龄在魏斯里学院当了三年“自由旁听生”。1912年成了该院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她“显得不格外用功。她不靠勤奋,而靠小聪明”。1913年秋,她转到马萨诸塞州的威尔斯利学院学习,以便与她的哥哥宋子文(当时在哈佛大学学习)离得近一些。宋美龄在威尔斯利学院学习了四年,主修英国文学,兼修哲学,选修法语、音乐、天文学、历史学、植物学、英文写作、圣经史和讲演术,还在佛蒙特大学选修过教育学。而且她积极参加了体育活动。在威尔斯利学院,宋美龄获得了优异的成绩,虽然生活上也浪漫过,曾同来自江苏省的哈佛大学学生李彼得订过婚(婚约只持续了几个星期就解除了)。威尔斯利学院在1938年2月的校刊上有一个关于宋美龄早年在该院学习时的一个报导。报导说:“美龄是个出色的学生,主修英国文学,副修哲学。据说她最喜爱的是亚瑟王罗曼史中的那些强烈的冲突与矛盾。法文与音乐(包括乐理、小提琴、钢琴)则四年毫无间断,其他修习的科目还包括天文、历史、植物、英文作文、圣经历史及辩论术等。1916年的夏天,她还在佛蒙特大学拿了一个教育的学分。在威尔斯利学院的最后一年,她还得到该校最高荣誉的‘杜兰学者’头衔。她的运动量不多,不过蛮喜欢游泳和网球。她的英文说写流利,是道地的美国南方风格。……她的同学们多认为她是个时而快活爽朗时而严肃忧郁的人,情绪的变化很大。不过,倒是个彻底的个人主义者。”与宋美龄相处甚久的安妮·杜尔教授回忆宋美龄时写道,“她是个追求真理锲而不舍的人”,“她的热力、纯真令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她的社交能力很好,也很受大家的欢迎,但是她总是和我们保持一点距离,在这个距离之外,她来观察、质问、批评和喜爱,似乎她总自觉是个外国人”。四年的威尔斯利学院的学习生活,使宋美龄“从一个圆脸蛋的小姑娘出脱为一个优雅的少女”。这个时候,她的两位姐姐都已先后回国去了(宋霭龄是1910年回国,宋庆龄是1913年回国),虽然有哥哥宋子文作为她的监护人,但她必须独立自主地在威尔斯利学院学习与生活。这对她高层次的知识的获得、独立人格的形成和世界观的确立,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917年夏,宋美龄结束了在美国的10年生活而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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