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碧阿特丽丝之子阿默瑞
阿默瑞·布莱恩继承了他母亲的一切。他身上只有一小部分潜在的特征是他独有的,而恰恰正是这些特征才使他出类拔萃,不同凡响。他的父亲是个无所事事而又不善言辞的人,他对拜伦的诗情有独钟,平时闲来无事,就爱枕着《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打盹儿。三十岁时,他的两个在芝加哥当股票经纪人的有钱的哥哥不幸去逝,他继承了遗产。从此他发了迹,开始飘飘然地觉得这世界就是他的了。他去了巴港,在那里遇到了碧阿特丽丝·奥哈拉。结果,斯蒂芬·布莱恩遗传给了儿子阿默瑞两样东西:一是他那不足六英尺的身材,二是遇事总爱往后缩的性格。许多年里,他在家庭生活中都只扮演着一个陪衬人的角色。他那毫不出众的身材、毫无生气的灰发和毫无特色的面孔,注定了他只能扮演这样的角色。他整天从事的就是“照顾妻子”这一项工作,但与此同时,他却始终因无法理解妻子而烦恼不已。
可碧阿特丽丝是怎样的一位女性啊!她早年在她父亲威斯康辛州日内瓦湖城的别墅前及罗马的圣心大教堂前照过许多照片。从这些照片上就可以看出,她身上所带有的是一种受过上等教育才具有的气质。这是那种富家千金特有的气质。它不仅表现在她那娇好精致的容貌上,更表现在她那恰到好处、简单却颇具品味的穿戴上。她受到的教育可以说是无与伦比的——青少年时代她耳濡目染的文艺复兴的辉煌,对罗马教皇家族的各种最新传闻她能如数家珍。作为一个美国富豪的千金小姐,她还熟知维多利亚红衣主教和玛格丽特女王以及更加隐秘而有地位的人士的内幕详情。而这对于普通人来说,即便听说过这些名字也是需要有很高水准的。在英国,她学会了喜爱威士忌和苏打水而讨厌葡萄酒。有一年冬天在维也纳她还学会了说话时话中有话。总的来说,碧阿特丽丝·奥哈拉所受的是一种绝无仅有的教育,是那种普通人既鄙视又向往的,用经历的次数来衡量的教育。这种导师制的教育赋予了她所有的艺术与传统,但却没有赋予她半点思想。在最后的那段日子里情况就更为特别,有点像一个伟大的园艺师为了培育一个完美的花蕾而要剪掉所有略为逊色的玫瑰花瓣一样。
在学业的间隙,她回到了美国,遇见了斯蒂芬·布莱恩并嫁给了他。她这么做几乎完全是出于自己有些疲倦、有些伤心而已。她在漫长的秋冬季里孕育着胎儿,然后在1896年的春天把他带到了人间。
阿默瑞五岁时就已经成为母亲的伙伴,会逗她开心了。他是个长着茶褐色头发的男孩,大大的眼睛很漂亮。后来,他的头脑也发育得机智且富于想象力,并对漂亮的服装有着很好的眼光。这一切都与他的相貌配合得完美无缺。从四岁到十一岁这几年中,他随母亲坐父亲的私家车游遍了全美国,从让他母亲精神崩溃、最后住进一家豪华旅馆中休养的科罗拉多到让她染上轻度肺炎的墨西哥城。只是后来的这场小病反倒称了她的心,从此之后,每次她都用它作为各种事情的借口——特别是在几杯烈酒下肚之后。
就这样,就在其他的富家子弟还在纽波特的海滩上朝着家庭教师撒气,或者是挨板子、受管治、由家庭教师给他们读《做与敢做》、《密西西比河上的弗兰克》这类书籍时(不管他们是比他更幸运还是更不幸),他正在沃尔多夫旅馆里咬那些挨咬却不敢吱声的服务生呢!他天生就讨厌室内乐和交响乐。他从母亲那里也接受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教育。
“阿默瑞。”
“是,碧阿特丽丝。”(对母亲的这种叫法并不常见,但她喜欢让他这么叫。)
“亲爱的,先别忙着起床,我一直怀疑小孩子起床太早是不是会令人神经紧张。克劳西尔德一会儿就会把早餐给你送上来。” “好吧。”
“今天我觉得自己很老,阿默瑞。”她有时叹着气说。说话时她就像一尊哀婉的珍贵浮雕声音微微变了调,双手如贝尔哈特的一样优雅。“我的神经都快要断了——断了。咱们必须明天就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去找地方晒晒太阳。”
这种时候,阿默瑞就会从他那乱蓬蓬的头发中抬起一双绿色的、能看穿一切的眼睛。小小年纪的他竟能明白母亲的心思。
“阿默瑞。”
“哎,我在这儿。”
“我想你该去洗个热水澡——水越热越好。热水澡能让人放松神经。你要是愿意还可以在浴池中读点什么。”
她在他十岁之前就给他读了《欢乐的节日》这本书,他十一岁时已经能够对伯拉姆斯、莫扎特和贝多芬高谈阔论了。一天下午,他被单独留在了温泉旅馆里。他打开母亲的杏仁甜酒尝了尝,觉得很好喝,于是就一直喝到了有些微醉。兴奋之余,他又试着点了根烟,结果抽出了一副粗俗不堪相。虽然这件事使碧阿特丽丝感到害怕,但她暗地里又觉着好笑——事后,这在后代人的眼里也成了“像她”的一部分。
一天,他听到母亲对着一屋子对她崇拜得五体投地的女人说:“我这个儿子是绝对的深沉,很迷人——但也很脆弱——我们都很脆弱,是这儿脆弱。”她激动得双手在胸前晃来晃去,然后把声音压得低低的,把杏仁甜酒的事儿讲了出来。大家听了都笑了起来,因为她讲得是那么绘声绘色。但当天晚上,许多柜橱的门都被锁得紧紧的,以防一个叫鲍伯呀或是芭芭拉什么的孩子……
家庭中的这些琐事总是轰轰烈烈烈的。他们周围总是围着一大群人:两人女仆、一辆轿车。若是布莱恩先生在家他也会陪着,通常还会有位医生伴随左右。阿默瑞得百日咳的那次,他的床边站着四名讨厌的专家,他们大眼瞪小眼地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得腥红热的那次,他身边围着的人,如果把医生和护士都算在内的话,共有十四位之多。毕竟是血浓于水,他最终是给救了过来。
布莱恩一家并不在某个地方固定地常住。他们属于日内瓦湖。由于亲戚众多,所以他们的朋友也大多都是亲戚。从帕萨迪那到鳕角,每到一处他们都占据着令人羡慕的地位。但是碧阿特丽丝却越来越喜欢与新结识的朋友打交道了,这是因为每隔一段时间她都要向人重复她的一些老故事,比如她的身体状况以及改善的情况,或者是她在国外生活的回忆。这些故事就像弗洛伊德所讲的梦一样,必须抖落出来,否则会沉淀在一起对她的神经构成威胁。不过,碧阿特丽丝不喜欢美国女人,特别是从前西部的那些到处游荡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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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若想真正了解一个时代,最好的方法就是去读一本描写那个时代的小说,而我们的感受则是译一本这样的书要比读它体会深刻得多。这就是我们在译完《此岸天堂》——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这本被评论界称为1920年代“大学生纪念剪贴簿”的作品时的心情。
应该说,中国读者对“谜惘的一代”和“爵士乐时代”这样的名词并不陌生,从同期的其他作家,如海明威、伊兹拉·庞德和约翰·多斯·帕索斯等人的作品中已有所了解,从菲茨杰拉德的其他作品,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也有所了解。然而,《此岸天堂》所呈现给读者的是那个时代青年所特有的情绪,特别是1920年代在普林斯顿这样的知名学府中受过高等教育、又参加过战争的美国青年的高雅情趣,幻灭之后愤世疾俗的绝望心理,与他们对人生和社会的重新认识。
透过《此岸天堂》这部小说,读者不仅能够了解当时的社会风貌、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及所思所想,而且也能欣赏到菲茨杰拉德二十四岁时在军营中写下的这部成名处女作的过人之处。他文笔优美,比喻生动,是写人、写景、营造气氛的行家,也是驾驭语言的高手。由于作品带有强烈的自传性,他笔下的普林斯顿校园生活、上层社会各种俱乐部成员之间的明争暗斗,还有纨祷子弟们矫揉造作的谈情说爱等场面都跃然纸上,生动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可以说对于了解那个时代的生活,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文学作品。
要特别提及的是,在翻译这本小说的过程中,我们的朋友、在北京语言文化大学(今北京语言大学)英语系任教的美籍专家Roger Sorrentino先生,以一位英美文学专家和亲身经历过那段岁月的老人的身份,在许多细节上给予了我们不可或缺的帮助。他的热情与耐心令我们十分感动。我们在此向他表示深深的敬意与感谢。同时,我们也向支持我们工作的家人表示深深的谢意。
我们在1997年12月就完成了《此岸天堂》的翻译。据我们当时所知,这是该书首次译为中文。但由于原出版社的失信,迟至今年这部译作才得以改由东方出版社出版。为此,我们要感谢出版和传播世界优秀作品的东方出版社,感谢崔人元编审认真负责的工作和增加了许多精彩注释。
本书第一部及插曲由陆薇翻译,第二部由张晓红翻译,全书由陆薇统稿、审校。虽然我们在这次出版前对译文再次进行了修订,但鉴于水平所限,书中难免有欠妥之处,恳请专家、读者批评指正。
菲茨杰拉德:一个时代的桂冠诗人和代言人
美国大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 Fitzgerald,1896-1940),是近年来随着其《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等作品的中译本的传播,才渐为中国广大读者知悉的。然而,相对于菲茨杰拉德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中国对菲茨杰拉德的翻译和评论工作可说是远远不够。因此,《菲茨杰拉德文萃》的出版,就有着重要的意义。
菲茨杰拉德的一生及其创作,同追求时尚的美国东海岸地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出生于家境不佳的小商人家庭,上学读书全仰仗亲友们的资助。进入普林斯顿大学以后,他积极参加学校的戏剧团体活动,并同当时著名的诗人毕肖普以及文学评论家威尔逊过从甚密。他这时已经如醉如痴地爱上了文学,他曾对文学评论家威尔逊说过:“我要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你呢?”他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真的成了一名声名赫赫的大作家,偕同美貌的金发女郎,出没于灯红酒绿的场所,过着终日纸醉金迷的生活。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炮火,打破了菲茨杰拉德的美妙幻想。人生价值的丧失,前途理想的渺茫,都给了他沉重的精神打击,致使他对中产阶级的精神价值发生了怀疑,终日迷惘、踯躅在“荒原”上。但他仍未失去当一名作家的信心和决心,他有足够的生活准备和技巧准备的,其中包括生活积累和技巧训练。在战时的军队训练营里,步兵少尉菲茨杰拉德以惊人的毅力奋笔疾书,写下了处女作《此岸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1920)。
《此岸天堂》使菲茨杰拉德一举成名,其重大意义和成就,“证明了菲茨杰拉德有他自己的才能,如流利而富于形象性的叙事风格、喜剧感和天生善于捕捉他人对话语言的听觉本领等等。不过它令人难忘的特色还在于它宣告了标准的变化”,也证明了菲茨杰拉德完全有资格成为他那个时代的代言人。今天,在美国各大学的文科,《此岸天堂》连同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被公认为是研究“迷惘的一代”的必读书。当年的穷大兵菲茨杰拉德因为《此岸天堂》的成功,也得以与倾心已久的富家美小姐赛尔妲成婚,金童玉女俨然神仙伴侣,但天意弄人,后来赛尔妲得了精神病,严重地打击了菲茨杰拉德的身体和创作能力。
美国的1920年代,不只是幻想破灭和寻欢作乐的时代,也是思想异常活跃的时代。那个时代被称为“爵士时代(爵士乐时代)”,因为菲茨杰拉发表过《爵士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1922)等作品。菲茨杰拉德有“爵士乐时代的优秀编年史家”之称,取得了“作为爵士时代的首领和桂冠诗人”的地位。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创作只持续了十几年时间。我们可从其创作中找出一条发展线索,这就是“幻想一崩溃一毁灭”的过程,而《此岸天堂》是这条线索的开始。其后在短篇小说《戴立林坡错了》(Dalyrimple Goes Wrong)等作品中,菲茨杰拉德对社会的揭露更加深刻,对理想和价值幻灭的表现尤甚。随着创作日臻成熟,菲茨杰拉德对美国社会的厌恶、揭露和批判的程度也愈益强烈。菲茨杰拉德发表的《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 1925)成了“某种悲剧性的田园诗”,通篇弥漫着一种悲剧性的压抑气氛。虽然在一系列描写中仍可看出旧时富于浪漫传奇色彩的痕迹,但整篇作品的基调却是严肃的,该小说“也许是对贵族团伙充斥的那个时代以及产生出这些团伙的社会条件的最深刻的小说式的分析。”
《了不起的盖茨比》一般被认为是菲茨杰拉德最优秀的小说和代表作,体现了菲茨杰拉德精湛的艺术造诣。小说的篇幅不长,但构思巧妙,着意描写了人物的内在感情。菲茨杰拉德以凝炼、精确的风格,细致人微的描写,熟谙自如的象征比喻,以及散文诗一般的优美语言而蜚声美国文坛。我们从中既可见到浓郁的现实主义生活气息,又可感觉出浪漫主义的神秘气氛。著名评论家卡津认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写出了“最动人心弦的美国悲剧”,而菲茨杰拉德的名字也和这部小说“永存于世”。人物的悲欢离合体现出作者本人的忧伤心境,含蓄深沉的描写寄予着深刻的主题:上流社会虚伪空虚,必然要走向崩溃的境地。菲茨杰拉德作为“爵士时代”的歌手,为上流社会行将崩溃的命运唱了一曲无尽的挽歌。
继《夜色温柔》之后,菲茨杰拉德又发表了一系列中短篇小说,未完成的长篇小说《末代大亨》(The Last Tycoon,1941)在他死后也出版了。虽然这些作品仍不失其往日的艺术特色,但从中能够看出杰出文学家的菲茨杰拉德的创作已陷入了危机。
今天,我们站在历史的高度来看,至少可以把菲茨杰拉德作品的重要意义概括如下: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表明了“美国梦”的幻灭。作为“迷惘的一代”的重要作家,他的小说真实地揭示了一战后西方一代青年的精神危机。虽然他不像海明威那样亲身参加过战争,但是那个时代打在他心灵上的印记却是难以抹去的。正如斯比勒所指出的那样,“比较年轻的这一代作家,大部分出生于19世纪的最后十年里,在国家作为一个世界列强而成熟时成长起来,他们很容易认为自己在成年时就似乎陷入了西方文明的崩溃之中,他们自己也因此处于‘迷惘’的状态。”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是“金钱的罗曼史”,是考察那个时代的重要历史资料,他本人也被恰当地称为“1920年代富人的分析家”。菲茨杰拉德不仅写了青年人对金钱的追求,如《戴立林坡错了》、《富家子弟》(The Rich Boy)等,而且还写了对金钱的幻灭(如《了不起的盖茨比》等),因此也带有对拜金主义的鞭挞和批判。作为勇敢地正视现实生活的作家,菲茨杰拉德在自己的小说中为上流社会的必然衰亡唱了“一曲无尽的挽歌”。在他的作品中既可见到他对上流社会人士“高雅风度”的追求和向往,又可见到他对这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赤裸裸的揭露,其后期的作品对资产阶级文明的鞭挞也愈益犀利和深刻。
菲茨杰拉德在美国和世界现代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已无可非议。菲茨杰拉德是“20世纪最优秀的美国作家之一”;是“他那一代人的历史学家,并且长时间作为那个时代最突出的代表”。确实,英年早逝的菲茨杰拉德是可以比肩与他同时代的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海明威、福克纳的。
但对菲茨杰拉德究竟属于哪种文学传统,人们仍莫衷一是。有人说他属于现代主义中的“迷惘的一代”作家之列,而实际上“迷惘的一代”中大部分作家采用的是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也有人说他的创作属于美国文学的浪漫主义传统,理由是他笔下的人物以及故事情节富有浪漫传奇色彩,而且他本人也承认受到浪漫主义诗人济慈的影响最大,持这一观点的论者占大多数。
菲茨杰拉德的创作一定程度上受到过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和德莱赛的影响,一些批评家喜欢将《了不起的盖茨比》同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以及德莱赛的《美国的悲剧》相比。菲茨杰拉德缺乏杰克·伦敦那样的愤怒抗议以及德莱赛那样的批判深度,但在菲茨杰拉德的笔下,悲剧性更加含蓄,更加耐人寻味,或者说,更带有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和情调。
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在很大程度上,特别是在文体风格上,深深地受着亨利·詹姆斯的影响,这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也可找到不少印证。因此,艾略特称这部小说是“自从亨利·詹姆斯以来,美国小说所迈出的第一步”,就不足为奇了。一些评论也认为,菲茨杰拉德作品都是写上流社会人士的,他是上流社会的歌手,其创作“属于亨利·詹姆斯传统”,而詹姆斯的作品恰恰是描写资产阶级中上层人士的,属于“高雅的现实主义”。菲茨杰拉德确实也在相当一部分作品中,创造性地继承了亨利·詹姆斯揭露上流社会的虚伪和狡诈这个传统,这在《冰宫》(The Ice Palace)、《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等作品中尤为突出,并有了更深的意义。如果说《此岸天堂》中阿默瑞在爱情上的悲欢离合还带有几分喜剧的色彩,《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的毁灭仅仅是一出个人悲剧,那么,《夜色温柔》中人物的悲剧则富有更广泛的意义。
但应当看到,菲茨杰拉德的创作有着深刻的矛盾,“菲茨杰拉德并不崇拜财富或富裕人家,他仅仅生活在他们的金黄色眼睛里。他们是‘不同常人的’;青春时代始终生活在这一天地里的这位作家对他们是有着真正了解的;他了解这些富人或财富,就如同海明威了解战争一样……”菲茨杰拉德年轻时曾迷恋过金钱,但成名后又挥霍无度,深受金钱的毒害,因此他对金钱的价值有着深刻的理解,并能够栩栩如生地描绘出一部上流社会的“金钱的罗曼史”。
我认为,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创作是复杂的,他既有着历史学家的那种客观性,试图真实地表现出“爵士时代”的时代精神,又同时具有浪漫主义诗人的气质,以浪漫主义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动人的历史画面,塑造出一个个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具有艺术真实的人物。同时,20世纪的西方文坛,现代主义各流派纷纷打起“反传统”的旗号,风靡一时的早期存在主义思潮以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不能不对菲茨杰拉德产生一定的影响。菲茨杰拉德小说中既有批判现实主义的传统成分,又富有浪漫传奇的色彩,还从现代主义作家那里学习了一些表现技巧。在某种程度上,菲茨杰拉德的创作可以说达到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境地,这一点突出体现在他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上。
菲茨杰拉德在自己的作品中,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中产阶级人物。“他写过轻佻的摩登女郎、骗子及缺乏男子气概的人们的行为举止。他对自己的童年进行过动人的描绘。他描写反目夫妻如何重归于好,描绘过北方与南方生活的悬殊差异,描述过美国人在欧洲怎么垮掉,描摹过富有天才的醉鬼们的自我折磨……”
菲茨杰拉德作品的人物既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共性,又有着鲜明迥异的个性,不少人物深深地打动着读者。在这些人物中,给人印象最深的是阿默瑞、盖茨比、戴弗夫妇、罗斯玛丽、汉森、哈珀、戴立林坡、德克斯特等,这些人物构成了“爵士时代”画廊里的人物群像。把他们的特征加在一起,也是菲茨杰拉德本人性格特征和风度气质的最好体现。他们的追求金钱、及时行乐,反映了作者早年的拜金狂热和罗曼蒂克式的个人生活。他们的迷惘虚无则揭示出作者本人对资产阶级价值标准的怀疑。他们对社会的幻灭和反叛也就是作者对美国社会的无声抗议。在这些人物群像中,我们时常可以看到菲茨杰拉德夫妇那令人熟悉的身影和音容笑貌,我们同时也可以在菲茨杰拉德的身上窥见那些人物的个性特征之一斑。因此,菲茨杰拉德在谈到自己和书中人物之间的关系时承认:“我有时简直弄不清赛尔妲和我究竟是实有其人,还是我的哪部小说中的人物。”
菲茨杰拉德作品中的人物都想往上爬,按照《富家子弟》中汉森的父亲所希望的那样,成为社会上的“成功者”,也就是要成为拜伦式的英雄或杰克·伦敦式的强者。但他们获得成功的道路不尽相同,因而成功后的命运也各有所异。盖茨比获得大量钱财而发迹归来靠的是非法买卖;戴立林坡走上鸿运则靠的是拦路抢劫的拙劣手段;而迪克·戴弗获得年轻姑娘罗斯玛丽的钦慕则既靠了高雅的风度魅力,又靠了那善于诱人的社交手腕……他们中大多数人成功后又遇到各种不同的不幸甚至厄运,只有戴立林坡成为州参议员人选,成了他们中的佼佼者。
菲茨杰拉德的人物之所以能给人深刻的印象,除去人物本身的言谈举止和风度魅力外,另一重要之处则在于人物描写上的独特技巧。菲茨杰拉德善于调动各种艺术手法,来刻画他笔下的人物,我这里仅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是印象式的肖像描写。这种手法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尤为突出。菲茨杰拉德描写人物,不以具体、逼真的描绘见长,却善于捕捉人物的精神特征。例如对一些次要人物的描写,作者通过卡罗威的印象来勾勒,而对盖茨比这个主要人物的描写,则通过耳闻的间接印象和目睹的直接印象来完成。在参加酒宴之前,卡罗威就多次听到有关盖茨比的一些逸闻旧事,在他的印象中,这是一个神秘莫测的人物。而在酒席宴上同他偶然相识时,则一下得出了这样的印象:他“不过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汉子,三十一二岁年纪,说起话来文质彬彬,几乎有点可笑”。寥寥数语,就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特征印象式地展示在读者面前了。
二是细腻微妙的心理分析。菲茨杰拉德的肖像描写尚较简洁,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则相当细腻,有时甚至达到了詹姆斯那样细致入微的程度。在他的几部长篇小说中,这样的例证就屡见不鲜。《戴立林坡错了》这个短篇小说不过一万五千多字,而贯穿其间就有好几段心理分析,特别是对主人公决心不择手段向上爬时的复杂的心理活动更是描写得细腻真实:
走捷径则意味着摒弃早在孩提时代形成的处世哲学:成功来自对义务的忠实,作恶必将受到惩罚,或者行善终将得到好报——诚实的贫困要比堕落的富裕更幸福。
那就意味着要横下一条心。
在我轻信他人的那些年月里——他思考着——他们对我说,恶是一种肮脏的东西,就像弄脏的衣领那样泾渭分明。但在我看来,恶似乎只是一种艰难命运的形式而已……
在同一段心理分析中,菲茨杰拉德就采取了直接和间接两种手法,通过客观的分析和自我意识分析,把主人公犯罪前从犹豫不决直到横下一条心的内心斗争过程表现得细致无遗了。《夜色温柔》里,妮可儿患精神病住院时给迪克的信中,充满了狂乱的、不合语法、不合逻辑的呓语,作者虽未加渲染,但一个精神病人的变态心理和潜意识便跃然纸上了。后来随着妮可儿病情逐步好转,她的语言也就逐渐恢复正常了。
三是对比的描写手法。通过二者或三者以上的依次对比,更加衬托出主要人物的优雅完美,这在《夜色温柔》中用得比较频繁。例如在第一部第六章中,作者站在罗斯玛丽的角度,将宴会上的两个人进行了一番比较:
……厄尔·布雷迪来了,他惊奇地发现罗斯玛丽也在场。他的举止显得比在电影制片厂更加温和,仿佛他的不同性格是在大门口才显出来似的,于是罗斯玛丽当即将他和迪克·戴弗比较,结果毫不含糊地倾向后者。相形之下,厄尔·布雷迪似乎略显臃肿,有点缺乏教养……
通过这番对比,精神病医生戴弗在罗斯玛丽纯洁的心灵里更加高大完美了,而她和布雷迪导演的关系,就如同“电影里男女演员亲吻”那样转瞬即逝。
四是环境描写的烘托。菲茨杰拉德着意描写环境场景,并非为了单纯写景,而是借不同的环境场景来烘托人物,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例如,在《冰宫》中,菲茨杰拉德描写北方的冰天雪地和严寒气候,借以烘托表现出哈里的冷酷无情的心,最后写他在冰冷阴森的冰宫里突然甩开自己的情人哈珀时,更是显出了他那颗冷酷的心,并暗示着人情的淡薄。虽着墨不多,但通过这一系列环境描写的烘托,一个虚伪自私、缺乏人情味的人物的形象就跃然纸上了。
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受到大众文化的冲击,纯文学处于不大景气的状态,但是我始终坚信,人类总是需要文学存在的空间的。多年来,我努力要编译一部经得起考验的菲茨杰拉德文集;在多位从事文学翻译、教学和研究的同行及崔人元编审的襄助下,现在终于克成其功。东方出版社慧眼识珠,决定出版这套多卷本《菲茨杰拉德文萃》。在此,我要对各位朋友和东方出版社表示感谢!
《菲茨杰拉德文萃》的面世,对热爱文学的读者朋友来说无疑是一大幸事,特别是对于中产阶级和小资情调的读者朋友来说,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是相当有味道的盛宴;而对于喜欢村上春树和张爱玲作品的读者朋友来说,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更是值得一读。菲茨杰拉德生活和创作的年代,正是美国高速发展并成为世界主要强国的年代,其时的人情世道,跟当下的我们也有较多的契合。
《菲茨杰拉德文萃》荟萃了菲茨杰拉德的全部精品和重要作品,译者也都可说是一时之选。《菲茨杰拉德文萃》分为如下五卷:
《此岸天堂》(第一个中译本),《永恒之恋》(包括《了不起的盖茨比》和首次中译《致赛尔妲》),《夜色温柔》,《爵士乐美人迷惘》(中短篇集),《最后的大亨》(首次中译本)。
我拉杂写了这些,充作《菲茨杰拉德文萃》的总译序,更多的评论还是请广大读者朋友去做吧。
王宁
2010年春于北京清华园
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命名了美国的一个时代,他是“爵士时代的桂冠诗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
菲茨杰拉德是20世纪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是与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福克纳等比肩的文学大师。
菲茨杰拉德是张爱玲最推崇的美国作家,是村上春树的文学偶像和精神导师。
《此岸天堂》是菲茨杰拉德的成名之作,也是世界著名的青春成长小说。
中国读者对“谜惘的一代”和“爵士乐时代”这样的名词并不陌生,《此岸天堂》所呈现给读者的是那个时代青年所特有的情绪,特别是1920年代在普林斯顿这样的知名学府中受过高等教育、又参加过战争的美国青年的高雅情趣,幻灭之后愤世疾俗的绝望心理,与他们对人生和社会的重新认识。
透过《此岸天堂》这部小说,读者不仅能够了解当时的社会风貌、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及所思所想,而且也能欣赏到菲茨杰拉德二十四岁时在军营中写下的这部成名处女作的过人之处。他文笔优美,比喻生动,是写人、写景、营造气氛的行家,也是驾驭语言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