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堂与江湖、权利与非权力之间的抗衡!
韩非子形容“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司马迁则说“言必信,其行必果”。“五义”之一的“锦毛鼠”白玉堂为什么不像展昭意义领取任命、接受招抚?北侠欧阳春为什么始终没有进过开封府一步?石玉昆是要告诉我们,侠是要和最高的权力相隔一段最遥远的距离,真正的侠是不要扬名的。《效忠与任侠(七侠五义)》作者张大春先生从特别的角度对“侠”进行新的阐释,侠追寻的是法外正义,不是社会契约,没有律法条文,没有规范和章程,简单到只要答应就一定要去做,侠其实代表的是这样一种直接的正义。
《七侠五义》全书共一百二十回,描写以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为主的七名侠客,与陷空岛“五鼠”,如何帮助包拯破获各种奇案,铲除贪赃枉法的官员,以维护社会的治安。
从《史记》里的荆轲、豫让,谈到《七侠五义》里的展昭、白玉堂,《效忠与任侠(七侠五义)》导读者张大春认为中国的侠,或是侠义是基于在一个共享、共有的背景、价值观,以及思想传统而形成的。侠最初就是由非常典型的隐形契约──信诺──出发,转变为另外的各种价值,比如说“不二心”、“为后世法”,也有人认为“齐生死”还不算,甚至要“泯是非”、“一得失”乃至于“去荣辱”。
《效忠与任侠(七侠五义)》还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阅读观点:“我会看到背后被武功、机关、阴谋所遮挡的社会关系、人情世故,甚至是到底什么是市井生活当中必备的知识,这些都是《七侠五义》告诉我的。包括透过锦毛鼠白玉堂和书僮雨墨的对话胡扯闲篇(第三十三回),讲吃鱼的方法,我想到就会乐。”
《七侠五义》或者是《三侠五义》,最早问世于光绪五年,当这本书以纸本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它的原始作者,或者说其作者群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原始作者,第一个创发者——石玉昆(一作或琨)——已经死了。
石玉昆是一个说书人,经历了一生以后,留下来并不准备要公诸于世的家私活儿:他自己挣钱的买卖。由于说书说得太精彩了,在他去世之后被欣赏这故事的人,以及想要赚钱的人发掘出来,在市面上流通。换言之,这本原先可能永远不会出版、刊行、流通的书之所以问世,显然和许多其他同类型的作品遇到了同样的命运,就是“意外”!
从说书到成书
说书人本来就是按日子上瓦舍、上茶馆、上书场去说给人听,听一段儿觉得不过瘾,明天再去听,后天再去听。整部书不仅要说很长的时间,而且他每重说一次,一定和前一次所说的,以及和下一次所说的不同。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听者在书场当中,和作者分享的同一当下的语言环境不同。作者会根据现场的气氛,增加或者是减少他原先在自己脑海里面所校订过的稿本。
在那样一个行当里,原先没有一个说书人会认为他的作品“应该”有一个完整的、完全的定本,它不存在。可是一旦付梓,成为印刷品,这个“定本书”就存在了。
在今天,出版了一部书的作者以及关心此书的评论者、研究者和比较专注的读者总会注意以及在意:哪一个版本的书是最正确、最完整、最不辜负作者“原意”的书版。我们很少会问:“定本”这个概念是怎么出现的?我个人以为,近代以来,西方思潮进入中国,开始讲究艺术的“创造的意义”。百年来,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们──当然包括写作的人──也承袭着这个大潮的冲击。于是,我们有了“我来创作”、“我的创作”、“我创作的意义与价值”以及“我的版本”,甚至“我所拥有的著作权”等等概念。作为作者的“我”就变成了多重跟市场有关的身份,所以我们才会讲究这个作品是不是已经修改好了,可以问世了吗?是不是在再版的时候再校对、增订、改错,让它更“趋近完美”?金庸先生花了很多的力气所修改的作品,大家不见得喜欢。道理很简单,他脑子里的“定本”和读者手里的“定本”是不同的。
之所以讲到这一点,也得回溯到在我所服务的电台说《七侠五义》这本书的时候的一些体会──说书人这一行原本是没有“个人创(著)作权”这个概念的。他也许会有“独传之秘”或“不传之秘”,但是他所处理的故事材料是与所有的同行和观众(听众)共享、共有的。先拈出这个性质,是要强调:说书人总是和他的同行反复分润各种材料,而从不以为世间有什么独立完成、定于一尊而完全“为我所有”的故事。
“言必信,行必果”的人格特质
中国的侠,或者是中国的侠义也是基于一个共享、共有的背景、价值观,以及思想传统而形成的。
“侠”这个字出现得很早,拥有我们今天大致上认定的意义则要到汉以后。在《韩非子》里面有一句我们非常熟悉的话语:“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十个字到了司马迁的《史记》里面,就有了延伸及反对的说法。我们摊开《史记》的目录,第八十六卷的《刺客列传》,再翻开第一百二十四卷,又出现了一个《游侠列传》。
这两个列传前后差了将近四十卷,虽然分别在列传当中互不相涉,可是它们看起来有一个相互承接的关系。我们不免会觉得这跟后世多少把侠客和刺客都使用武术或者武器来遂行其意志有关。其实未必然。
在《史记》当中,我们追究《刺客列传》列举的几个人物,他们的行为是在那个时代发出了一个特定的光芒,使得司马迁在帝王以外、圣贤以外、将相以外,特意为这类人物列了一个传,他们是什么人?让我们先看刺客里的头一号人物:曹沫。
曹沫和鲁国的国君一起出席在“柯”这个地方所举行的盟会,齐桓公也参加了,这一次的盟会就是齐国和鲁国谈判如何保有两国的和平,同时齐国也要确认在前面的三次大战当中,鲁国割让给齐国的土地。鲁国当然希望收回其中一部分的土地。在盟会进行到半途的时候,曹沫突然冲上前去掏出匕首,架在齐桓公的脖子上说:“齐强而鲁弱,贵国侵略我国也太过分了。现在城墙一旦遭到破坏,就紧临齐国的国界了。国君!你也该想一想罢?”
齐桓公在利刃胁迫之下,不得不答应。司马迁这样形容,曹沫把匕首往地上随便一扔,走下盟坛,朝着北面,站在群臣的行列里,脸色不变,说起话来也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这个时候齐桓公愤怒而后悔了。可是管仲却阻止他反悔,管仲说:“这不可以,主公为了贪图些小利,为了这几块土地而失信于诸侯,是会被天下人耻笑的。”这番话说完后,齐桓公认命了,鲁国成功地保有了自己的国土。
为什么曹沫会被写入《刺客列传》?尔后的专诸、豫让、聂政、荆轲等四人,无论他们的刺杀行动成功与否,无论他们动手的时候是不是很窝囊,无论他们是不是以身殉国,起码他们都还真的干了一场,那曹沫只不过威胁了谈判对手国的国君,凭什么进入《刺客列传》?
实际上进入《刺客列传》展现其作为卷首人物风范的,不仅是曹沫,还有管仲和齐桓公。因为重点不是在“以力劫之”的过程,不是在匕首、武术,而是在“柯”那一次双边会议盟坛上所展现的人的价值。刺客原先没有太多的道理,没有太多精神的面目,他就是一个──我守信,我忠于我所答应的事,无论我答应的这个对象是好人、坏人,是得势的人、失势的人,是应该得到权力的人,还是不应该得到权力的人。
也就是说从曹沫把匕首一丢,回到群臣当中谈笑自若,他所表现的这个风度好像是说:“我相信你。”也许有人会认为这里最伟大的是管仲,要不是管仲,齐桓公就背信了,要不是齐桓公不愿意背信,鲁国公和曹沫就会被杀了。但是,曹沫把匕首一丢,就是他认为这个“信”是最高、也是最重要的。
我们知道:豫让刺杀赵襄子,第一次没有成功,第二次又没有成功。赵襄子在第二次遇刺的时候,这里面有一个小细节:豫让在自己的脸上涂了漆,结果因为皮肤得不到呼吸而满脸生疮,连他妻子都不认识他了。他的一个朋友──比妻子还要熟悉他──认出了豫让。这个朋友劝他说:“以你的能力委身去侍奉赵襄子,襄子必定会亲近、宠爱你的,等他亲近、宠爱你了,你就可以为所欲为,这样不方便吗?何必残害自己的身体以至于此呢?”
豫让说:“既然已经委身事人、做人臣子,还想杀他,这就是心存不忠了。我这样做虽然很麻烦,但是我就是要让天下后世做人臣子、却存着不忠之心的人知道这是可耻的呀!”P14-20
大约一百年前,甘地在非洲当律师。有天,他要搭长途火车,朋友在月台上送了他一本书。火车抵站的时候,他读完了那本书,知道自己的未来从此不同。因为,“我决心根据这本书的理念,改变我的人生。”
日后,被称为“印度圣雄”的甘地的一些基本理念与信仰,都可溯源到这本书。
阅读,可以有许多收获与陕乐。
其中最神奇的是,如果我们有幸遇上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就会跨进一个自己原先无从遭遇的世界,见识到超出想象之外的天地与人物。于是,我们对人生、对未来的认知与准备,截然改观。
充满这种魔力的书很多。流传久远的,就有了“经典”的称呼。
称之为“经典”,原是赞叹与敬意。偏偏,敬意也容易转变为敬畏。因此,不论中外,提到“经典”会敬而远之,是人性之常。
还不只如此。这些魔力之书的内容,包括其时间与空间的背景、作者与相关人物的关系、遣词用字的意涵,随着物换星移,也可能会越来越神秘,难以为后^所理解。
于是,“经典”很容易就成为“传说中的书”——人人久闻其名,却没有机会也不知如何打开的书。
我们让传说中的书随风而逝,作者固然遗憾,损失的还是我们。
每一部经典,都是作者梦想之作的实现;每一部经典,都可以召唤起读者内心的另一个梦想。
让经典尘封,其实是在封闭我们自己的世界和天地。
何不换个方法面对经典?何不让经典还原其魔力之书的本来面目?
这就是我们的想法。
因此,我们先请一个人,就他的角度,介绍他看到这部经典的魔力何在。
再来,我们以跨越文字、绘画、摄影、图表的多元角度,来打开困锁住魔力之书的种种神秘符号。
然后,为了使现代读者不会在时间和心力上感受到太大压力,我们挑选经典原著最核心、最关键的篇章,希望读者直接面对魔力之书的原始精髓。此外,还有一个网站,提供相关内容的整合、影音数据、延伸阅读,以及读者互动的可能。
因为这是从多元角度来体验经典,所以我们称之为《经典3.0》。
最后,我们邀请的就是读者,您了。
您要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对这些魔力之书的光环不要感到压力,而是好奇。
您会发现:打开传说中的书,原来就是打开自己的梦想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