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的头一个晚上。一个觉得喝一罐冰可乐是世上最赞之事的十七岁姑娘。我拖着行李从一个旅馆搬到另一个旅馆。旅馆不是农民待的地方,我知道,那么我在千吗?即使我口袋里都是人民币,他们也不会让我进去。每次我经过宾馆,门卫的脸都证实了这一点。这些浑蛋在想什么太显而易见了:乡巴佬,你在这儿干吗呢?我得找个便宜的地方,但是所有降价的招待所都在地下室里,而我可不想发神经地在地底下过头一个晚上。北京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世界,就是在晚上也灯火通明。我想靠它近些。
我在城东停下脚步。这是胡同区,靠近北河沿。胡同,又长又窄的小巷子,两边又矮又黑的房子包围着嘈杂拥挤的院子。数不清的小巷子里充塞着数不清的房子,里面不知道有多少人家。这些“老北京”觉得他们是“皇帝的臣民”。他们对我来说压根儿没那么高贵。
我停在路边,坐在我的行李箱上。两个老男人在我旁边蹲着,喝茶下象棋。他们瞅着像是在那儿坐了几个小时,或是几个星期,甚至也许坐了几个世纪。过了一会儿我意识到我确实很饿,但不是我通常会有的那种饥饿感,从站起来的那会儿开始,我的肚子就咕咕叫,不管我吃多少东西都没消停过。这是很严重的饥饿——是你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没一点东西下肚的时候会有的感觉。我站起来,在路边摊买了块烤红薯,接着又坐了下来。夕阳里,街灯开始发光,一盏又一盏的小灯照亮了窗户。这儿没人,连下象棋的人也走了。我开始担心,担心我的未来,或者说得更确切点,担心我的明天。我焦虑起来。
透过附近一扇窗户敞开的帘子,我听到一个女孩在和她妈妈吵架。路灯的投影闪烁着,她们的嗓门越来越大,喊得热火朝天,但听不清吵些什么。我没法相信一个妈妈和一个女儿能有那么多话说。她们肯定很亲近。我家没人说话。我爸爸从来不跟我妈妈聊天,我父母从来不跟我爷爷奶奶聊天,而他们都不和我交谈。我村里的人活得像是昆虫、蠕虫,像是挂在屋子后门上的鼻涕虫,没那么多可说的话。我被那所房子和那么大的声响吸引了。我能感觉到那所房子和我之间将要发生点什么事。
突然,门被猛地拉开了,那个年轻的女孩跑了出来,她妈妈在后面追。这全都发生在一瞬间。一辆货车猛冲过来。那个跑出来的女孩冲到路上,她妈妈紧跟在后面。吃了一半的烤红薯从我手里掉到了地上。货车底下,两具支离破碎的躯体和我那掉了的烤红薯一起被碾碎了。尖锐的刹车声令人难以忍受,司机从他的货车里跳出来。他把那个母亲和女儿拖到后车厢,什么也没说,也没看我一眼,就这么把车开走了。我眨眨眼。等我又能看见的时候,我只在路面上看到一摊血,在街灯下反着光。
我在同一个地方坐了很久,不知道我在一个大城市的头天晚上要做什么。周围一个人也没有。那扇母亲和女儿跑出来的大门还开着,里面的灯还亮着。没人进去。没有鬼魂跑出来。半个小时之后,我决定进去看看。
墙上有个老式的钟——那种每小时会有啄木鸟拿喙子敲击的钟——和一个全球城市的挂历,上面展示着旧金山著名的红桥。桌上有一杯绿茶。我碰了碰,茶还温着。炉子上燃着微弱的炭火。靠门的地方,水龙头还在滴水。里面有两张床,一窄一宽。我挑了窄的那张。一条花裙子躺在床上,所以我猜这肯定是那个女儿的床。我躺下来,凝视着天花板上的水渍。我越是想着过去的几个小时,我在意的东西越少。我累得没法在意任何东西——我还很冷。贼老天,我很冷,冷得就像是这潮湿的天花板。
整整一个月过去了,没人进来。我是这所空房子唯一的访客。我每天晚上都在这儿度过,不给一分钱。完全属于我的客房。月底的时候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就离开了。
我离开村子的时候,仿佛是抬起右脚上了个台阶,等我的左脚也抬起来加入其中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四年。这四年里我就像是被人遗忘在仓库黑暗角落里的空椅子。我在北京的头一份工作是在一个叫做天天人民招待所的地方当清洁工。我没资格扫房间,只能扫走廊和厕所,但是至少我能和其他四个清洁工共用一个卧室。我忍了这份工作有一年左右,但最终还是不干了。接着我在一个国营的玩具厂里打工。这个厂子生产塑料枪和塑料飞机。厂里大约有五千个女工,而我受不了那份嘈杂和臭气熏天的宿舍,所以又辞了这份工。有几个月我在一个罐头厂里操作做罐头的机器,直到我最终在一个叫做少先队员的快倒闭的老电影院里做清洁工为止。除了这个名字,这电影院压根儿不放少先队那一类的电影,只放香港的武打片。和尚们彼此打来打去,就是那一类的东西。每一场之后,我得扫掉所有的甘蔗渣、吃了一半的鸡腿、花生壳、西瓜皮和人们扔下来的其他垃圾——有时候甚至还有油炸田鸡。
但是我有点喜欢这工作。我睡在放映室的破烂沙发上,整天都能看电影。而且,我能留下人们落在座位上的东西。有一次我找到了一本英文字典。那是令人激动的发现。有个很有名的上海高中生在背下了整本英文字典之后,进了哈佛大学念书。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但是他成了我们的全民英雄。我觉得我能像他那样——这本被人遗忘的字典也许也能成为我进入这个世界的护照。不管怎么说,我开始学单词了。这没那么难,但是过了一阵子变得有些无聊,所以我就打住了。尽管如此,我还是能跟走进电影院的老外说上几个词的。而且我觉得要说到住的话,电影院是个很酷的地方。我把所有的零用钱都花在电影杂志上,还去其他电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片子。
但是我的电影院最棒的地方是——清洁工作能遇上助理导演。我帮他找到弄丢的雨伞。他告诉我这是他女朋友搬到深圳前送给他的礼物,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他提起她的时候有些沮丧,但如果一把黄色的雨伞是她的分手礼物的话,那么就难怪了。
为什么我把电话号码给了这个可怜的雨伞男人昵?他瘦得跟个铅笔似的,剪了个轮廓鲜明的军人头,穿着你能买到的市场上最便宜的农民穿的那种红色V字领毛衣。但是我不在意这些。他跟我说他是怎么跟巩俐、张艺谋、陈凯歌这些我崇拜的名人一起工作的。而且,他看起来不像是个骗子,也不像个小偷。我给了他我的身份证号码,我在少先队员电影院的工号,我的手机号码,我家里的电话号码,还有我隔壁邻居的电话号码。他叫我去拍张黑白的护照照片,再去北京电影制片厂的办公室。
谁能想到一把雨伞会在我的未来筹划里扮演这么个关键角色?我把一把乱糟糟的旧雨伞还给助理导演,而一个月后,我成了临时演员,一天做下来能挣二十块钱。终于,我越来越接近那些闪亮的东西了。P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