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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彼年此时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闫红
出版社 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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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彼年此时》是知名女作家闫红的首部自述性散文,跨越五年的光阴最终落成一部“致青春”力作。

曾经的犀利文笔,化作如今的别样柔情。

本书用细腻的笔触去讲述至亲至爱的家人,再也回不去的家乡,一辈子藏心底的朋友,以及成长角落里各样的真实感动。

内容推荐

《彼年此时》作者闫红的文笔一向细腻、犀利。她写张爱玲,写胡适,写秦淮八艳,一直都在讲别人的故事。而这次,她真正写了一回自己,用五年的时间一字一句地构建了这样一部致青春的力作。就像闫红自己说的:它是我唯一的一本真正意义上的散文集,目光从他者,转向自己的内心。

《彼年此时》用细腻的笔触去讲述至亲至爱的家人,再也回不去的家乡,一辈子藏心底的朋友,以及成长角落里各样的真实感动。不曾温柔的妈妈,独居多年的姥姥,跟命运死磕的发小,澡堂子里的陌生女人,私奔的伶人,出家的乡村医生,尽入笔下;被斩首的乌龟,半透明的麦芽糖,院长送的红灯笼,买来的绣花鞋,迷宫般的集市,皆现纸上。

目录

文德路

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

发小

走着走着就散了

马路求爱者

我听过最美的声音

铁轨上的记忆

浴室里的女人

仁里街

寂寞童年

两个吃货的小友谊

在仁里街能捡到什么

颍上

姥爷的葬礼

荡子行不归

漂回的灯笼

清河路

火锅往事

被低俗打动

姥姥的绣花鞋

香水旅程

马圩子

马圩子的夜与路

乡间伶人往事

乡村医生的飞短流长

那时的古典爱情

忍耐也是一种征服

小燕儿

赶集

马圩子杀夫事件

试读章节

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

隐秘之所

我妈在纺织厂工作,这儿曾是小城里最大的工厂,现在已经破产。我妈说,破产对他们这些退休老工人来说,不是件坏事。她说了些理由,我没有听明白,总之,她对工作以及生活了几十年的那个厂区的没落,没多少感触。

工厂极大繁荣的年代,机器声终日轰鸣,走在大街上都能感到震动。厂里的女工,不但有像我妈这样从农村招来的,还有很多是上海下放的知青。这些知青在本地扎根,生儿育女,每年回一次上海老家。工友托她们带回最时髦的日用品。在我的童年,那双被我踢踢踏踏穿了好几年的红皮鞋,就“光荣地”来自上海。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件大红的滑雪袄,我仍然记得,在某个刚刚寒冷的日子里,刚下班回家的妈妈,高兴地把那件明显太长的袄子,披到我的身上。

太长了,所以并不好看,后来我长高了,它变得合身了些,还是不好看,到那时我们才看出来,它压根儿就不是一件好看的衣服,与合身不合身无关。不过我都穿了好几年了,也无所谓了。

上海人还给我捎过一条喇叭裤,时髦之极,我穿着它去奶奶家,特意跑出院子,走到公路上去,希望每个路人,都能注意到我的裤子。我舅爷吓唬我,说,“警察会把你当小流氓抓走的噢……”

我妈那时挺喜欢打扮我的(那时,是指我六岁之前)。上面说的这些,全是我六岁之前的事。六岁之后,我妈对于我的穿着,有种心灰意冷的潦草。要么是从我小姨那里接过来的旧衣服——我骨架大,撑得起;要么就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比如某年的新年,我妈拿了一件绿军褂给我蒙袄,天哪,绿军褂流行是二十年前的事儿,再说那件衣服上还有个补丁。我妈后来更重视我的吃。我自小挑食,不吃葱姜蒜,还不吃猪肉。在普通的汉族家庭的餐桌上,猪肉是荤菜里的主力,这让她非常头疼。她的补救之道是每天炒两个鸡蛋埋在我碗底,再手疾眼快地将餐桌上猪肉之外的所有好吃的,抢到我碗中。

上海人带来的巧克力之类,她藏起来,见家里没人——主要是我弟弟不在家时,塞给我一小块,一盒巧克力我可以吃上半个月;家里偶尔吃个鸡,两个鸡大腿早早被剥了皮,放进我碗里,我妈还目光灼灼地盯着盘子,看见“好肉”就夹给我,武林高手般迅疾。我弟弟终于不乐意了,把饭碗一推,哇地大哭起来: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个小女孩吗?娇宝贝!

其实有些东西我也不爱吃,比如鸭子,我总觉得鸭肉有些腥。那些鸭心、鸭肝、鸭大腿,我实在吃不下去啊,磨磨蹭蹭,等全家人都吃罢离席,我妈洗碗去了,我便迅速地把那些东西放口袋里,转身塞到抽屉的最后一格。那时实在太小,不懂得怎么进一步销赃,还有点儿自欺欺人的鸵鸟心理,好像我看不到,那些东西就不存在了,但心里清楚地知道,那些食物正在抽屉最里面的一格变质——还好是冬天,不容易腐烂。惶恐地过着一天又一天,最快乐的时候,也会记起这心结,直到,它们终于被我妈勃然大怒地发现了。

抽屉最里面的一格,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每个家庭的隐秘之所。我妈也在那里面藏东西,有天,我妈对我说,抽屉里有些糖,你拿去吃吧。我打开抽屉,是我最喜欢的大白兔奶糖,我很快把那些糖都吃完了。我意犹未尽,却也未抱希望地把抽屉全部拉开,哈,里面竟然还有很多“大白兔”,我抓起来,一个一个地全部吃掉。

第二天,我弟弟也在家,我妈对我说,“你把抽屉里的糖拿出来你俩吃了”。我说,“让我吃完了”。我妈说,“里面还有呢!”我窘迫地说,“也让我吃完了。”

三尺之内是禁地

我有时猜在我弟弟的记忆里,我妈一定更偏疼我一点儿,但是,从童年到少年,甚至直到青年时代,我都在羡慕别人的母亲。近的是我同学郁葱葱她妈,那么温柔,郁葱葱经常跟我描述她是怎样的恃宠而娇;远的则有那些有名作家的妈。我甚至得出个结论,要想成为一个女作家,必须有个温柔的母亲(当然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所以,我沮丧地想,我这辈子是当不成作家了,我妈,也太凶了。

我记忆中总有一个片段。我让我妈下班给我带粉笔,她没有带回来,我扑在我妈怀里,扯着她的衣服胡闹,我妈笑着说,哎呀,妈妈快要死了!我们嬉笑着打成一团。那时我多大?两岁,三岁?不记得了,我只知道,这是我记忆里唯一一个和我妈嬉闹的片段,其他时刻,我妈就像一只惹不起的老虎,一触即发。

有一回,我妈给我报听写,我写错了一个字,被我妈骂了几句,骂完了,她消了气,拿糖给我吃。我情商没那么高,无功受禄更添了些无措,一时间竟恼羞成怒起来,我啪地把糖打到桌子上。太不识好歹了!于是我妈勃然大怒,把我抓过来暴揍了一顿。

经常会因为小错误挨打。比如中午踮起脚,走进房间,极轻极轻地去拉五斗橱上的抽屉,可是——从那时起我就知道生活不是可以控制的——抽屉还是发出了一声令我魂飞魄散的闷响,这响声惊醒了正在睡觉的我妈,不消说,又是抓过来一顿打。

凭良心说,我挨的打,最多也就是落在屁股上,跟我弟弟还是没法比的。也许我妈觉得小男孩更扛打,生起气来那是连拧带掐,且拣大腿上最嫩的地方,一通教训下来,大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触目惊心。

P2-5

序言

多年以后回望此刻

即使作为一个话痨,我喜欢听闫红讲,甚于我对她讲。最喜欢听她讲童年的事。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童年时的她。童年时的闫红,似乎比别的孩子都聪明,但又未必比别的孩子做得好,甚至某些方面比别的孩子笨拙些。总之,是一个喜感很强的孩子。尤其是她在乡村的生活,天啊,我有多么羡慕那段生活。

还喜欢听她讲一些听起来破败不堪的生活。比如说,底层人民的口味。其实闫红自己的口味,就有点奇怪。比如说她喜欢看上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初不入流的那些专科院校,觉得它们比规整光鲜的大学更能引起兴趣:陈旧简陋,还有点不分明的雾霭,看上去很颓的年轻人在里面走动。

她喜欢小县城,路上来来去去的人、飘进她耳朵的几句对话,她都能把它们脑补成一个故事;她还喜欢一些听起来很俗的流行歌,比如有一首俗得让人涕泪交加的“你已经做了谁的小三,我也不再是你的港湾”。

——她很喜欢有些破败的真实生活,喜欢那种粗粝的质感。不喜欢PS版的。我劝她把这些写成小说。

这一劝就是六七年。经常在她如痴如醉地讲了半天之时,我打断她,像钱玄同那样,幽幽地来一句:“你把刚才这事写下来吧?这起码可以写个一万字吧?”

在此之前,闫红出了几本书,都是文化散文,也就是说,她是以“文化散文”被公众所知的。但我知道闫红写得最好的,其实是小说。而她写得最快乐的,也是小说。

因为小说能够自成一个世界。在眼见的日常生活之外,我们知道,还有一个广大的更诗意的世界,它也许在过去,在远方,也许就在我们脑海里,等待被描述,等待被语言通知。写小说的人,在自己给自己的那个世界里,不知今夕何夕,不知老之将至,她们就是我最羡慕的人。

而闫红就在这些人中。就我所知,她还是写得最好的一个。

这一次,有出版商与我有一致的爱好,仿佛是退而求其次,闫红终于写了这一组本来可以作为小说题材的散文。

其实,书里几乎所有的事,我都听她说过,但是看书的时候,我还是时不时起了一种新的震动。

她特别善于捕捉细节,特别善于表达细节。韩东说,看见那些能正确表达自己内心的文字总是惊异万分、心存敬意。表达欲和表现欲一字之差,区别明显。我看闫红的文章,经常有这样的惊异和敬意。

比如她写到公共浴室里一个陌生的女人,——“许多次,我看到她仰起头,下巴与脖颈成一条优美的弧线,水柱重重地打在她脸上,水花晶莹,冲刷着她的短发,弹溅到她的肌肤上,我能够感觉到她的快意,仿佛,是她的灵魂,在经受着这样一场强有力的冲击,我不由想,她一定是在爱着吧。”——在她写出“她一定是在爱着吧”这几个字之前,我被这细致有力的文字感染,心中也觉得,必须有爱才配得上这有冲击力的美感。“她一定是在爱着吧”,当闫红这样写下,我仿佛隔空,与那个正在浴室里观察着的小女孩有了通感。

闫红与我,虽说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能谈,但其实,我们是不同的两种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她的距离感。

她是一个即使与发小在一起,仍会不时地受到距离感的提醒的人。看她写与发小重逢那一篇,看完会觉得自己的身体不知不觉地绷得很紧,一种感染力很强的紧张感,使这场阅读仿佛带有体力性质。

距离感和紧张感这两样东西,在我这里是不明显的。但我恰恰认为,这些东西,使闫红对生活有着我所没有的理解。

因为她无处不在的纠结、钻探,无处不在的紧张感,使得她的文字,会有一般人没有的张力。她能把很多微妙的地方,呈现得特别明白,又把一些很明白的地方,弄得非常微妙。

她的分裂感,对于生活也许是一种内耗,但对于写作,无疑是一种利器——她能穿戳到更纵深的地方。说到内耗,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耗”,就像她会得到比别人多的苦楚一样,她也会比别人得到更多的甘甜。她是一个活得非常充分的人。

读闫红这本《彼年此时》,有很多次,我读哭了。

印象中,泪水来得特别突然的一次,是她写到她给她姥姥买的绣花鞋,文章里那么轻松的气氛,姥姥还得意地编好了跟别人怎么说,“是娘家的一个侄女做的”。然后还要脱下鞋,把鞋底翻给人家看,看看,这针脚多细密。然后人家必是啧啧称奇。……

然后说到,姥姥央她给自己找一对红色的。接下去,闫红写道:“我把这份心愿理解为一个老去的女人对于自己的娇宠,对于自身女性身份的唤醒与确认,而姥姥选择最放肆最喧哗的那种大红色,是因为她太老了所以她活开了,不再瞻前顾后,不再畏头畏尾,她骄傲地、平静地穿着它,那双鞋和她的岁月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让人动容的美。”

还有一次流泪,是闫红说到她第一次去上海读书时。父亲陪着她坐着夜班火车到了宿舍,父亲还在向新认识的宿友介绍她,她却注意到“出门的那个女生的铺位上,挂着一件黑色的裙子”。是很精致洋气的裙子,她猜测它的主人必也是个特别洋气讲究的女子吧?不知会不会看不起人?不是虚荣,而是“我来这里,是要赤手空拳给自己打一个天地的,从一开始,就容不得一点闪失”。

闫红的这个复述里,让读者觉得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孩子气,好像看到一个绷着脸的小女孩,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她紧紧地把自己的手攥得发白,心里像艾略特一样默念:“非如此不可!”

她催促她爸快回,再三催促下,父亲方离开。那天晚上,她站在宿舍里,对着窗外的夜风,哭了。

我觉得我能看到那个第一次到异乡的女孩,她心情复杂地站在一个无法估量前景的处境里,对父亲的负疚,对异乡的恐惧,对未来的担忧,全在这一个细节里喷涌而出。我自己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呢?也许有过,但想必被我忘却。不然为何会在这几个段落里,心揪成一团。

年纪大了,真的觉得文章不是“做”出来的。文字的灵气、布局谋篇等等,固然重要,但作为一个也经常写字的人,能看出里面的技术措施。我也佩服,也赞赏,但我知道它是可以学得到的。但是闫红的文章,还有其他人难以学习的地方。那是她对生活的感受,那种既沆瀣一气而又总在抽离的状态,锥骨地纠缠而又截然弃之的态度,我从没有在其他人身上看到过。她仿佛比别人有更多的感官,生活对她充满了各种别人看不到的虚空间。她的作品有一种非常悠远的氛围,仿佛很久以前的某一天,又好像多年以后回望此刻。那种氛围令我非常着迷。

世间所有的书,写的都是作者本身。闫红写过张爱玲、秦淮八艳、胡适、《红楼梦》、《诗经》,其实都是在写她自己。现在这一本,最为直接地写自己,也是在她所有的书里,最动情的一本。我阅读的过程中,尝试去掉朋友这个身份,把她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或者说,把自己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想象身为一个陌生人,对这个写书的闫红会有什么感受?

想象的结果是,哪怕作为一个陌生人,我也知道,这就是我会爱上的酣畅阅读,这就是我会爱上的灵魂。

书评(媒体评论)

闫红用文学之光照亮小城镇旧塌塌灰蒙蒙的生活,定睛一看,我们分明都是这样长大的。不过是九十年代,却已经像古代了,因而泛出古代生活所独具的美感。

——绿妖

这些回忆文字,像在一座向阳的屋子里,静静的玉簪、水仙,素淡、温馨、洁净,我们的阅读,像一次意外的闯入。

——韩松落

闫红笔下的“致青春”,虽然没有那么残酷暴烈,但是她淡淡的笔触,描述出更让人感同身受的小城里的青春。

——黄佟佟

闫红是文字和心思都清明细密的人,看她返回自己的青春场景旧事重提,活灵活现,似笑非笑。在她所有随笔里,我最好奇和期待这一本。

——黄爱东西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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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