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从商谈理论出发,对法治国的原则作出了新的概括:人民主权原则、全面保障个人权利原则、行政合法原则、国家与社会相分离原则。在这个新的原则体系中,人民主权原则居于基础性的地位。具体内容包括作为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闻社会媒介的法律、社会学的法律概念和哲学豹正义概念、法律的不确定性与司法合理性、市民社会和政治公共领域的作用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在哈贝马斯看来,当代西方社会的问题,根本上,就是合法性问题。《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就是其一系列批判性前述和建设性理论在法治和民主上的运用,从而是哈贝马斯化解合法性危机的系统方略。
本书以一种商谈式的导读写作与体例,“在论辩中超越和建构”,对哈贝马斯及其著作给予“同情的理解”,以期在哈氏普罗透斯似的诸多面相中,帮助读者辨识出其真正脸孔,从而理解经由民主商谈的合法性是如何达致的。
经由民主商谈的合法性——《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导读》的导言
前言
第一章 作为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闻社会媒介的法律
第二章 社会学的法律概念和哲学豹正义概念
第三章 法律的重构(1):权利的体系
第四章 法律的重构(2):法治国诸原则
第五章 法律的不确定性与司法合理性
第六章 司法和立法:论宪法判决的作用和合法性
第七章 商议性政治:一种程序的民主概念
第八章 市民社会和政治公共领域的作用
第九章 法律范式
研究资料选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