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同日予以公布。该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对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宣传、贯彻新合伙企业法,参与合伙企业法立法工作和从事合伙企业法研究的专家、学者朱少平编写了《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一书,针对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条文作出有针对性的阐述,力争对法律条文作出全面、准确的解释,使读者对条文的含义有较深人的理解。
本书是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必备的权威用书,也是相关研究人员的权威参考读本。
前言
第一部分 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一节 合伙企业设立
第二节 合伙企业财产
第三节 合伙事务执行
第四节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六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章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部分 立法文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监督法等四个法律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第三部分 相关行政法规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04年6月14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6月1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