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某人或组织宣称代表其他人或物,他们的此种主张在何种意义上是有效的(或无效的)。为了判断各种代表主张的有效性或无效性,我们必须超越传统上以政府(尤其是议会)为中心的对代表的理解,拓宽对代表的认识层面。闫飞飞编著的《谁是代表代表什么(代表理论研究)》试图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来理解代表:即主权层面的代表、政府(议会)层面的代表和社会领域层面的代表。三个层面的代表各自有着不同的内涵、不同的判断其有效性的标准以及发挥着各自不同的功能。要判断某种对代表的主张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我们需要首先分辨清楚该种代表主张是在何种层面上进行的,只有首先区分清楚是在何种层面上主张其代表性的,才能准确判断该种代表主张是否是有效的。
与政客们对“代表”的青睐相比,普通公民对“代表”却有某种程度的疏离。这是为什么?
闫飞飞编著的《谁是代表代表什么(代表理论研究)》通过对代表观念的历史考察,认为代表应该有如下三层含义:(1)主权层面的代表;(2)政府层面的代表;(3)社会层面的代表。故此,作者重点梳理了霍布斯的代表理论、代议制民主下的委托论和独立论、公益组织中代表多样化等方面的理论内涵和现实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协商问责制。这就把代表问题和代议制民主的关系进行了清晰的厘定。
导论
第一节 谁是代表?代表什么?
第二节 文献回顾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分析框架
第一章 代表观念的历史考察
第一节 Repraesentare的拉丁词源考察
第二节 中世纪教会对代表理论的贡献
第三节 英国政治实践对代表理论的贡献
小结
第二章 主权层面的代表:霍布斯代表理论的当代启示
第一节 霍布斯代表理论的源起和目的
第二节 霍布斯对代表的建构:授权、人格与代表
第三节 主权者代表的构成:聚众、授权、主权者
第四节 主权者代表的评价标准:证成性,而非正当性
小结
第三章 政府层面的代表:代议制民主下的代表与选民
第一节 传统的二分法:委托论和独立论
第二节 超越委托论/独立论
第三节 协商问责制
小结
第四章 社会层面的代表:代表身份的来源及其问责
第一节 社会领域中代表的必要性
第二节 社会领域中代表形式的多样化
第三节 公益——倡导型NGO面临的代表困境及其回应
第四节 公益——倡导型NGO代表的问责
小结
第五章 代表理论视角下党与人大的关系
第一节 作为国家主权代表的中国共产党
第二节 作为制宪权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第三节 常态政治下中国共产党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小结
第六章 代表理论视角下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第一节 全能主义体制下的党与社会政治组织的关系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第三节 从党的代表理论的角度反思当前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小结
结语
索引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