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母亲
我叫陈修试,1926年出生于中国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石湖村,家里有九个哥哥姐姐,我排行第十,是老幺。
我父母生下的头四个孩子都是女孩,直到第五个孩子,父母才抱上儿子。
旧社会的中国人不重视女孩,因此生下女孩,大多不想养着,想尽各种办法摆脱掉。这听起来似乎毫无逻辑,但确实是真事,人们迷信它已经很久,并习以为常。
不喜欢女孩子的一个理由是,古代中国人大多靠种地为生,农民之家需要依靠众多人手来干繁重的农活,身强力壮的男子是最好的家庭劳动力,可以在祖辈传下来的土地上帮助耕种,于是家里有男孩被认为是天大的喜事。而女儿虽然也可以帮助做些农活和家务,但怎么都比不上男孩。况且女孩长大后要出嫁,要给别人当媳妇,改随夫姓,最后变成“别家的人”,相当于父母白养一场了。
我父母对古代传下来的事也信那么几样。一些好的风俗都去遵守,只是不愿随大流抛弃女儿,即使在头一个儿子出生前已经连续生下了四个女儿。
至于那些狠心抛弃自己亲生女儿的家庭,据我所知是这样做的:
第一种是用炉灰封口,这种办法最容易、最有把握。因为炉灰除却会让婴儿不能呼吸外,还会让婴儿呛咽到气管,很容易致死。
第二种是用大被子包,这种办法残酷程度不亚于第一种,必须狠心才下得了手,叫自己的亲生骨肉悄悄死亡。被子很柔软,婴儿被包在里面,窒息之前会拼命挣扎一阵,要花一段时间才会死去。有的父母下不了狠手,婴儿因此逃脱死亡的情况也有。但被这样折磨过的婴儿,却极有可能因缺氧而脑瘫,要像养痴呆儿一样养着,生存更加困难了。
第三种是将婴儿活生生扔到河里,这几乎就没有生还机会。如果河水湍急,婴儿就死得更快。看到自己的骨肉在河中,也有父母改变心意,跳入水中救起婴儿。有人因为河水太急,跳入河中会和婴儿一样被淹死。
第四种是将婴儿装进篮子拿去卖掉或送人,用这种办法的人比较多,婴儿有机会活下来。如果收留婴儿的是好人家,孩子也算有福气;但碰上不好的人家,则算孩子不走运了。被买走的小孩,有的被当成、r环来养;有的被当成养女粗茶淡饭地养着;也有买回去养着,以后给本姓族人当老婆的。
一般人家都想头胎产下男孩,但如果头胎是女儿,就先养着,心里仍抱着第二胎是男孩的希望。到了第二胎,如果还是女孩,也养着。但如果第三胎还是女儿,那这个女婴就很难像前两个女儿那样被宽容地接受了,很多会按照上面说过的方法被抛弃。
这是那时的习俗与做法,在我长大懂事、开始了解身边的人情世故时,听到、看到了很多这样的事情。
回想我还是个小孩时,听到有关女婴或没几岁的女孩被抛弃的事情,常感到伤心和震惊。我想,同样是人,女也好男也罢,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我们为何非要分出个男尊女卑,甚至忍心下手残害自己的亲生骨肉呢?
我曾窃想,如果我父母也像大多数人那样狠心,我就不可能有四个姐姐了。即使按多数人家的做法,我的三姐和四姐也会被抛弃掉。而我今天能够很幸福地拥有五个姐姐,我为有这样善良的父母感到万幸。
别人或许认为我父亲不谙世故,生下一串女儿,从第一胎到第四胎都一个不弃地养着,一直到第五胎,竟然都没有抛弃任何一个女儿。
确实,我的父母也一直盼望能有个儿子,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他们明白,人生不如意是常事。一开始没有得到,之后又接二连三地生女儿,我的父亲也感到有些失望,但没有太绝望,只是有些无奈和自嘲。
父亲和母亲聊起姐姐们,总会提到赌气给她们起名字的趣事。大姐的名字没有问题,父母认真地给她起了一个吉祥的名字,叫瑞珠,意思是“吉利的珍珠”。到了二姐,开始有点赌气了,就起名叫“送娘”,意思是“送走女儿”,不想再怀上女儿了。三姐出世时,父母又失望了一次,起的名字就更加赌气了,叫“推娘”,意思是“推女出门,不让进家来”。然而“不识时务”的四姐又出生了,父母更加赌气地起了个名字叫“撑娘”,意思是“撑挡着女儿降生临门的命运”。
一直到第五个,也就是我的大哥出世,这个心愿才算达成。之后又有了三个儿子,这大大满足了父母的愿望。最小的一个女儿,也就是第九个孩子,起名叫“竹娘”。最后是我,家中的第十个孩子。
我的父母是公道之人,他们对每个孩子都很公平。他们认为,不管是女是男,都应该有相同的做人的尊严和权利!父母不迷信古老的陋习,明事理,知对错,这种仁慈正义的价值观也影响了我,不知不觉地成为我对待自己儿辈孙辈态度的准则。我和我的父母一样,平等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他们都是我生命中的珍宝。
男女平等,享有同样的尊严和权利。我同样平等地对待孙辈,从不像有的人那样分个“内孙”“外孙”,或者认为儿子的孩子就比女儿的孩子重要。因为我的父母教导我,对待自己的骨肉应该平等。
在我开始记事的时候,姐姐们都已出嫁,有了自己的家庭,四个哥哥中有两个留在中国,另有两个到泰国来谋生。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