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全译本)》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也是高尔基《人生三部曲》之一。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在人生的道路上,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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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在人间(全译本)/世界文学名著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苏)高尔基 |
出版社 | 煤炭工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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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在人间(全译本)》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也是高尔基《人生三部曲》之一。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在人生的道路上,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 内容推荐 《在人间(全译本)》是三部曲的第二部,描写了阿廖沙(即高尔基)11岁至16岁时的生活经历。1879年,阿廖沙才11岁,他的母亲去世了,残忍的外祖父便把幼小的阿廖沙赶出家门,这以后阿廖沙当过鞋店的学徒,绘图师家的学徒,轮船的洗碗童工,圣像作坊的学徒和建筑工地上的监工等。名义上是学徒,干的都是繁重的杂役活。阿廖沙是个爱劳动的孩子,艰苦的体力劳动他并不害怕,使他感到难受的是主人们对他的凌辱、打骂,对他肉体上和精神上的虐待和折磨。在这样的环境中,阿廖沙从不放弃自己,却养成了敢于面对一切,正视一切,刚正不阿的美好品格。 目录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第15章 第16章 第17章 第18章 第19章 第20章 试读章节 第1章 我踏入社会,来到了人间,在城里街边的一家“时式鞋店”里做伙计。经理是个身材矮小的胖子,他咖啡色的脸看上去不是很光滑,牙齿泛着黄绿色,黏糊糊的双眼里堆满眼屎。我认为他是个瞎子,为了证明这一点,我扮了个鬼脸。 “不要怪里怪气的。”他低声严肃地说。 这对浑浊的眼睛居然看见我了,我心中感到不快,我不敢相信这种眼神居然能瞧得见,或许他只是猜测我是否在做鬼脸。“听见了吗?不要出怪相。”他的声音更低沉了,厚厚的嘴唇几乎没有翕动。 “别挠手,”他冲着我一刻不停地咕哝着,“记着,你是在城里大街上的头等铺子里做事!当学徒,就得跟塑像一样立在门口。”我不明白什么叫做塑像,而且也不能挠手。因为我的两只手,直到胳膊肘那儿,长满了红斑和脓疮,疥癣虫在里面咬得我奇痒难忍。 “你在家里干什么?”老板仔仔细细地查看我的胳臂,然后问我。 我讲了过去的情况。他晃着盖满花白头发的圆脑袋,鄙夷地说:“捡破烂儿?这比要饭还糟糕,比偷东西还要命呢!” “我也偷过东西呢。”我得意扬扬地说。 这时,他把两只像狗爪子一样的手搭在账桌上,万分惊讶地睁大了眼珠子死死地瞪着我,警告我说:“什——么?你居然还当过小偷?”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 “嗯,那倒不碍事。不过,如果你胆敢在我这儿偷鞋子、偷钱,我就把你送进牢里,一直关到你成人。”他说这话时,语气很平和,可我却吓得不轻,也更讨厌他了。 铺子里除了老板以外,还有雅科夫的儿子、我的表兄萨沙和一个红脸的大伙计。那个伙计人挺精明,很会耍手段招揽顾客。萨沙总是穿着红褐色的长礼服、衬胸、散腿裤,打着领带。他总是显露出不可一世的神色,从不把我放在眼里。外祖父带我去见老板时,拜托萨沙照顾我、教导我。萨沙像煞有介事地皱起眉头,抢先提出了条件:“那得让他听我的!” 外祖父把一只手放在我的头上,硬将我的脖子按了下来:“你得听萨沙的话,他年纪比你大,职位也比你高得多。” 萨沙更是瞪着凸起的眼珠子嘱咐我:“记住了吧!” 所以,打第一天起,他就摆出一副老店员的谱来。 “萨沙,别老瞪着眼!”老板冲着他说。 “我……我没有,东家。”萨沙低下头诺诺地回了一声,但是老板还是不停地叨叨着。 “别老是瞪眼,顾客会当你是一头山羊的。” 老板难看地龇牙咧嘴,大伙计也满脸堆笑,萨沙的脸涨得通红,躲到柜台后面去了。我厌烦这些谈话,里面好些话我也听不明白,有时我觉得,这些人说的是另外一种语言。 每当有女顾客走进店堂时,老板便从口袋里抽出一只手,摸摸胡须,满脸堆起甜蜜的微笑,脸上展开无数的皱纹,但是两只眼睛看上去却依然像个瞎子。 大伙计直起身子,双臂紧贴身体两侧,两只手掌却五指张开,毕恭毕敬地悬在空中。萨沙怯生生地眨着眼睛,极力想掩藏那凸起的眼珠。我站在铺子门口,偷偷地挠着手,留心观察他们所做的一切。大伙计跪在女顾客面前,熟练地张开手指测量鞋子的尺寸。他两手颤抖着,极为小心地触碰着女人的脚,唯恐把脚碰坏了似的。但事实上这位女顾客的脚是很粗壮的,像一只倒放的歪脖子瓶子。 有一次,一位太太抖动着脚,蜷缩起身子说:“哎哟,你弄得我好痒……” “这个,是我们的礼貌……”大伙计涨红了脸,连忙赔笑解释道。 看着他对待女顾客那股故作亲热的纠缠劲儿真叫人忍俊不禁。为避免笑出声来,我背过脸去对着玻璃门,但是我又总忍不住要观察他们做生意的情形,因为大伙计在服务时的模样总能令人发笑。当时,我暗自想道:我永远学不会如此恭顺地张开手指;如此灵巧地把鞋子穿在别人的脚上。 老板经常躲进柜台后面的账房里,接着又把萨沙叫进去,只留大伙计一个人跟女客人周旋。 有一次,他抚摸一位棕发的女顾客的脚,接着又把自己的拇指、食指和中指捏成一撮,吻了吻。 “哎哟!”女人尖叫了一声,“你这个捣蛋鬼!”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啧……啧啧。” 我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几乎要站不直腰了,忙用手去抓门把手,门被撞开了,我的脑袋硬生生地磕到玻璃门上,碰坏了一块玻璃。大伙计冲着我气急败坏地直跺脚,老板用戴着大金戒指的手指敲我的脑门,萨沙也凑热闹地来拽我的耳朵。 傍晚回家的路上,萨沙凶巴巴地冲着我说:“你这样不知好歹,人家迟早会把你赶走的!这有什么可笑的?” “大伙计能够讨得太太们的欢心,生意就会源源不断地涌来。”他又解释道,“太太们为了看看讨人喜欢的伙计,就算不需要鞋子也会时不时地跑来买一双。可你,就是不明白!真够替你操心的……” 我对他的言论愤愤不平,有谁会替我担心呢?他更是不可能的了。 每天清晨,病病歪歪、脾气暴躁的厨娘总是比萨沙早一个小时叫我起床。我得擦好老板一家人、还有大伙计和萨沙等人的皮鞋,洗好他们的衣服,烧好茶水,给空着的炉子准备好足够的柴火,把午饭用的饭盒洗得干干净净。只要一走进铺子里,便要扫地、擦灰尘、准备茶水,给买主家送皮鞋,之后再回老板家取午饭。每到这种时候,我那个站铺门口的差事,便由萨沙顶替。他觉得做这件事有失他的颜面,就嘟嘟哝哝地斥责我:“笨蛋!还要人家替你干活……” 在这儿的日子,我感到憋闷难受、寂寞乏味。我习惯了游游荡荡的生活,从白天到夜晚,待在库纳维诺区的沙土路上,走在混沌的奥卡河边,躲在旷野和森林中。但是这里没有外祖母,没有小伙伴,没有可以说话的人,而生活又向我展开了它那虚假、丑陋的真实面目,我憎恨它。 有时候,女顾客什么都没有买就离开了,那时他们几个就觉得受到了天大的侮辱。老板把甜蜜的笑容严严实实地冰封起来,命令萨沙:“萨沙,把皮鞋收起来!” 接着,他就开始骂:“呸!连狗也跑进来啦!蠢婆娘,在自个儿家待不住啦,跑到人家店铺里来闲逛。要是我的老婆,我可叫她……”他的老婆身材干瘪,黑眼睛,长着一个大鼻子。对待老板像对待佣人一样,动辄就跺脚发威.大吼大叫。P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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