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栋所著的《法律关系视角下的行政赔偿诉讼》从实体法的视角出发阐释与建构行政诉讼程序。就实体法律关系而言,行政赔偿诉讼所维护和保障的是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狭义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以权力的名义处分公民权利或自由的行为或是保障公民面对行政机关权力的豁免权,因此,它体现的是依法行政机制的另一规范性维度。
本书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目标,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以期建立更为完善的行政赔偿诉讼审判程序规范。
陈国栋所著的《法律关系视角下的行政赔偿诉讼》以法律关系理论为方法,阐释了行政赔偿诉讼程序的实体法逻辑与法治功能,批判了我国行政赔偿诉讼的撤销诉讼化现象,探讨了诉前先行程序、审判标的与审判方法、违法性要件的认定与适用、证明责任的分配、追偿程序及行政附带赔偿诉讼的适用范围,还结合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阐释了其与撤销、给付诉讼的区别。
第一章 认真对待行政赔偿诉讼——权利对行政的规范与行政赔偿诉讼的法治功能
一、当前依法行政机制的逻辑解构与构造剖析
(一)当前依法行政机制的逻辑解构
(二)当前依法行政机制的构造剖析
(三)本节小结
二、当前依法行政机制的法治限度
(一)规范范围有限
(二)权利作为行政之规范地位的缺失
(三)不利于尊重人权之行政文化与伦理的形成
三、权利对行政的规范
(一)权利规范行政的法理逻辑及其意义
(二)权利规范行政的制度建构
四、结论:行政赔偿诉讼的法治功能
……
第二章 我国行政赔偿倾诉向撤销诉讼的异化
第三章 域外行政赔偿诉讼之研究与镜鉴
第四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拆迁之诉讼救济——兼及行政赔偿诉讼与其他行政诉讼类型的界分
第五章 行政赔偿诉讼的先行程序
第六章 行政赔偿诉讼审判对象之确定及其审判方法——基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分析
第七章 行政赔偿诉讼中“违法”的认定
第八章 鼓励、还是限缩?——行政诉讼附带赔偿诉讼适用范围之确定
第九章 行政赔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与举证期限
第十章 行政追偿制度的规范分析与制度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