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男人从天而降,处死我的妻子。而此刻,我正与他一起走在浮于天际的山上。下雪了。依着山壁的白墙石砖,还有晶莹的玻璃正在闪闪发亮。
贪婪、欲望撩拨出混沌漩涡。火星上赫赫有名的金种来到学院,挑选今年最优秀的学员。战舰蜂拥而至,在奥林匹斯山白雪皑皑的晨空穿梭。几小时前刚被我攻破的城堡还在冒烟。
“看它最后一眼吧。”抵达穿梭机前,那男人开口,“之前种种,不过是我们世界的一小片倒影。离开这座山以后,什么规则、誓约都灰飞烟灭。你还没准备好——没有人是准备好的。”
人群彼端,我看到卡西乌斯与他的父亲、兄弟正要登机。他们灼烫的目光锁在我们身上,我想起他弟弟最后的心跳。一只粗糙的手掌与强壮的手指搭上我肩膀,用力搂紧。
奥古斯都瞪着他的仇家。
“贝娄那家族绝不遗忘、绝不原谅。他们人多势众,但伤不到你。”奥古斯都的视线射向我——他最新的战利品,“你是我的了,戴罗,我会保护好自己人。”
我也一样。
七百年来,我的同胞遭受奴役,不得发声,毫无希望。如今,我成为族人的剑,我也绝不遗忘,绝不原谅。我任他领进穿梭机,让他以为自己拥有我,最好也让他这样带我登堂入室,才好将他家烧成灰烬。
然而,他的女儿凑近,牵起我的手。我的肩头仿佛被谎言的重量压得无法挺起。《圣经》里有句话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但是,他们没有说,若是心中自相纷争,会怎么样。
第一章 将领
沉默的声音轰隆如雷声。我站在自己的星舰舰桥上,断臂上还包着胶体模具,脖子上被离子武器所伤的疤痕仍在发痛。我真他妈的累坏了。锐蛇缠绕在还能动的右手臂上,像条冰冷的金属蛇。眼前的太空浩瀚无边,细碎的光点在黑暗中飘荡,视野边缘的恒星光芒被深邃虚空中的阴影遮蔽——那是周边正缓缓飘移的小行星。这艘船叫奎特斯,与我先前的坐骑同名。我乘着它在漆黑之中追踪猎物。
“你要赢,”我所服侍的主人如此吩咐,“我的孩子当不了赢家,就由你为奥古斯都家族争取荣耀。在研究院的训练中获胜,你就能拥有自己的舰队。”不断反复、强调、加重语气。这是政客常用的口吻。
他以为我是为他争取胜利,但其实我是为了一个梦想大到她永远无法实现的红种女孩。我将胜利,那男人将会死去,女孩的梦想将会辉煌千古。就这么简单。
我今年二十岁了,个子又高又壮,身上的貂皮军服皱了,头发长了不少,金色眼珠里布满血丝。野马之前说我有副锐利的面孔,还有像是从愤怒的大理石雕出来的双颊和鼻子。我很少照镜子,因为我不想看见这身伪装,尤其不愿面对脸上那道疤痕,因为它象征着我是一名统治从水星至冥王星整个太阳系的金种。我是人类中最聪明也最残酷的圣痕者,却不断怀念着他们中最善良的一个女孩——野马。大约一年前,我在她的房间阳台要求她留下,但最终还是与她道别。离别前,我留下天马纹章的金戒指给她当纪念,她则回赠一把锐蛇。很适合的礼物。
她眼泪的味道在我的记忆中日渐消失。自从我离开火星后,我就再没听到她的消息。更糟糕的是,两年前从学院结训后,阿瑞斯之子也毫无音讯。当初舞者说我毕业后就会联络我,但在茫茫金种人海中,我什么也没等到。
现在的生活与我小时候的想象差得太多,也与阿瑞斯之子雕塑我时,原以为可以带给同胞的将来相去甚远。那时,我以为自己可以改变全宇宙——每个傻小子都会这样妄想。但金种建立的国家机器终究还是将我卷了进去。
学院训练我们如何生存、征服,研究院则教我们怎么作战。现阶段,他们正在测试我们用兵是否流畅。我与其他金种指挥的舰队相互对抗,使用仿制正规军备的训练装置劫掠对手的船只,在过程中熟练掌握金种的星际战争技术。一艘军舰造价等同二十个大城市的年产值。假如派出运送黑曜种、灰种和金种队长的蛭附艇,就能占领重要舰室,夺为己用。当然没有理由将整艘船轰得四分五裂。
P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