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曾在平成17年(2005年)对公司法实施了重大修改,即将公司法从原来的日本商法典中分离出来,新制定了单行的公司法典。其大规模修改又具体体现在:不仅在法律中规定了多样的公司形态及公司机关的组成形式,且条文数量大幅增加,相关制度更为复杂化等。本书有意对上述复杂的日本公司法体系进行详细论述,从而在平成18年(2006年)出版了第3版。之后,在日本新公司法框架下产生了诸多法律论点,且出现了判例法的新发展。尤其是平成26年(2014年)日本新公司法经历了自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新创设了特别股东的股东转让请求以及设置监查等委员会公司的新制度,近藤光男著的《最新日本公司法(第7版对应2015年日本公司法最新修订)》将对这些判例和法律规定进行网罗式的解说。
近藤光男著的《最新日本公司法(第7版对应2015年日本公司法最新修订)》《最新日本公司法(第7版对应2015年日本公司法最新修订)》是对最新日本公司法,结合日本法院的最新典型判例以及主流学者的各派观点进行的体系化解读。比如。对包括“多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设置监察等委员会的公司”“公司外部董事以及外部监事任职要件的修正”等日本公司法的最新发展都有详细论述。当然,本书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其内容之“新”。而且在于该书是近藤光男教授毕生所创佳作中的大作,其与近藤教授的另一部著作“日本商法总则/商行为法”在日本“法律专业教科书及参考书类畅销榜”长年占据着榜首位置。
该书对“最低资本金制度的废除”“有限责任公司形态的废除”“公司内部治理机关设置的细分化”“会计参与”“公司章程自治范围的扩大”“类别股制度”“单元股制度”“新股预约权”“股东权的重构”“包括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在内的公司董事的责任制度”,以及“公司诉讼”等方面的介绍和阐述对我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本书对于初学人士乃至研习日本公司法的学者都有相当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