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那天晚上,阿曼达·夏夫阿葡打开衣柜的门,把刚脱下来的雨衣挂到了一个男孩身上。
她关上衣柜门,一屁股坐在床上。
跑上楼之前,阿曼达没有脱鞋子,两只脚湿答答的。不光是两只脚,她的袜子和鞋子全湿透了,就连鞋带也没能幸免。
鞋带的结又冷又湿,硬邦邦的,很难解开。她用手指去拉扯,却弄伤了指甲。结没有松开,指甲却要断了。
鞋带一直解不开,鞋子就永远脱不掉。她就得一直湿着脚生活,并且,得一直穿这一双鞋。阿曼达这个女孩是这样子的(正如她开心地告诉你的那样):她喜欢穿又脏又旧的运动鞋(因为这样的鞋子舒服。脏了也没也关系——本来就脏了嘛)。想不到这样的女孩,某一天也会想要换一双鞋穿。
阿曼达又想,如果脚长大了怎么办?学校里的肖特小姐给他们看过一个盆景:一棵像蒲公英那么高的橡树,委委屈屈在小小陶盆里生长。
假如一直脱不掉鞋子,那么一生就将永远被卡在小女孩的尺寸里。这与陷身小陶盆里的橡树有什么不同?现在这个样子还好,十年过去呢?到时候还是这个身高可不是什么好事。坦白地说,那样子简直就是个废物。
必须脱掉鞋子。这件事比什么都重要。
阿曼达急切地拉扯湿透的结,还是拉不开。
过了片刻,她的手停下来,斜睨自己的脚,想一想,哼几声,嘘几下,又哼几声。
随后,阿曼达跑向梳妆台,动作迅疾如猫。她拉开几个抽屉翻来找去,接着“哗啦”一下把里面的物品通通倒在地板上,直到一把抓住要找的东西方才罢休。
“啊哈!”她大声说,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公主,刚好发现被绑在树上的龙,帆布背包里恰好装着需要的工具,于是她掏出工具拯救了落难的龙(工具是一把剑,或者一本关于解救龙的书)。
阿曼达坐回床沿,翘起一只脚放在膝上,拉起鞋带的结,用剪刀在绷紧的鞋带和鞋舌之间滑动。简单而满足地一割,鞋带断为两截。
大功告成!她猛地一拉,鞋带散落一地。阿曼达脱掉鞋袜,一把扔到角落里。
潮湿的脚趾获得自由,自在地扭动着。
片刻之后,另外一只鞋子下场一样,剪断鞋带后,被丢到同一个角落。
阿曼达拖着脚一扭一扭地回到床上。她的一双脚颜色苍白,而且潮乎乎的。她往脚上吹着热气,用羽绒被把脚拍干。
她——阿曼达·夏夫阿葡,可是个天才。这毫无疑问。还有谁能这么快找到如此简单的办法?要是文森特或者朱丽叶穿着湿鞋子回家(他们是她在学校的朋友),他们现在肯定仍然穿着湿鞋子。穿着湿鞋子两只脚真的好冷,太冷了,他们可能会得肺炎。
这事却根本不可能发生。因为文森特和朱丽叶这样的孩子不会在星期六下午跑到雨中,专找最大的水坑踩水。就算他们去踩水了,也不过是装装样子罢了。
“阿曼达!”楼梯下方传来喊声。
“干什么?”阿曼达喊回去一嗓子。
“你又把泥踩到地毯上了?”
每个小孩子都会假装自己并不孤单,因为每个小孩子内心其实都很孤单。无论大人小孩,但凡属于人类的范畴,都必定会与发自内心的孤单狭路相逢,尤其是小孩子,不仅孤单,还会害怕,害怕孤身一人面对想象中的那个大怪物。
小时候的我经常在梦中横冲直撞,一次又一次死里逃生。A.F.哈罗德写的《幻影》让我穿越时光,重新面对小孩子时候的自己。小时候,每到夜晚,我都会变得格外胆小,觉得每个角落里都躲着怪兽,一旦独自踏人暗夜,无所不知的怪物便会从四面八方包抄过来,让我举步维艰,甚至躲进被窝都不能推开那一重又一重的可怕想象。整个世界危机四伏。正如桑达克童书里的小孩常常幻想自己被吃掉一样,多少个梦里,我都在一遍一遍对付怪物的追赶。就这样一路豕突狼奔,及至一头跌进中年,仍然是个一到天黑就战战兢兢的人。儿时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慌,如今似乎依然如影随形。
如何为自己的恐惧找到出口?《幻影》中这个幸运的小女孩阿曼达找到了。
可惜,我不如阿曼达幸运,我没有她那样的超能力。或许我们很多大人在做孩子的时候也曾经拥有过这种能力,可惜却在漫漫岁月的洗礼中淡忘了。阿曼达拥有怎样的超能力呢?她有本领幻想出一个男孩,与她一起经历艰难险阻,一起共享欢乐和烦恼。这个幻影男孩叫罗哲。
阿曼达和罗哲相识于一个大衣柜。小女孩往衣柜里挂衣服的时候,挂到了小男孩的身上。多么具有奇思妙想的开端!罗哲就这么登场了。他理所当然成为阿曼达独一无二的朋友。一个甜蜜而忠诚的小男孩和一个好玩又自我中心的女孩,就此结伴出发,一起去看世界啦。等到高潮到来,他们两个经历了最最可怕的事情——被吃幻影的怪物邦廷先生一路追杀。他们经历了恐惧、逃跑、受伤、分离,最终渡过难关。特别是任性的小女孩阿曼达,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终于得到了很好的成长。
被命运之手分开后,罗哲为了找阿曼达,被阿曼达的同学朱丽叶幻想成维罗妮卡,一个红头发的女孩。这个性别倒转的“罗哲’,的历险记,写得好玩且惊心动魄。看他九死一生,怎样都要回到阿曼达身边,令人不由发自内心生出对他的爱慕。如此忠诚如此爱,怎不让人怦然心动?
而那个大坏蛋邦廷先生,则是每个孩子心中隐藏的深深恐惧。邦廷先生无处不在,可以这么说,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邦廷先生。而正是幻想,给儿童提供了一个逃避恐惧的途径。阿曼达和罗哲双双智斗恶魔的过程,也是清理自身恐惧的过程。
邦廷先生绝对是顶级怪物的化身。译到他那吞吃幻影的细节时,我周身汗毛竖起,不得不起身张望窗外的滚滚红尘来转移自己。害怕之余,假如我们试图从邦廷先生的角度打量一下他的内心,就会发现他其实也是一个可怜透顶的人——他都是个中年人了,仍然不想失去幻想的能力,不想和自己的幻影朋友分开,想来也蛮令人动容。但他对他自己幻影的爱,建立在吃掉别人的幻影的基础上,终究是太过自私自利。他牺牲了别人,最终迫使自己上演了一出妖怪现形记。当我们长大成人后,该放手时且放手,尘归尘,土归土,幻影归幻影,就让那些幻影聚集在图书馆里开开沙龙,岂不也是两全其美的事?
阿曼达的幸运不仅仅在于她拥有一个幻影朋友,阿曼达还很幸运地拥有一个伟大的妈妈。她的妈妈知道她有个幻影朋友,但对此并不大惊小怪。其实有时候很多孩子心头积聚的恐惧,往往来自大人。莫里斯·桑达克著名的《野兽国》,就因为迈克斯穿着狼装在家里没完没了地胡闹,妈妈呵斥他“野兽”并且不给他吃东西,要他赶快去睡觉,于是他就把房间幻想成一片森林。他来到野兽国.成为可怕的野兽国的国王,想怎么胡闹就怎么胡闹。经过这样一番幻想之后,他心平气和了,方能与现实世界和解。不管阿曼达怎样胡闹,她的妈妈都不会呵斥她为野兽。这样的妈妈真正是孩子的同伴——有个同伴妈妈多么好啊!每个大人曾经都是个小孩子,可是很多人都忘记了这一点,渐渐演变成为朱丽叶的妈妈,见到女儿生出幻想,就拖她去看心理医生。
写小说之外,A.F.哈罗德还有着诗人的身份。他有很多书、几只猫,还留着一部大胡子。他最喜欢的书是J.R.R.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因为这本书勾起了他的幻想,让他沉浸其中欲罢不能。他还喜欢罗尔德·达尔笔下那个邪恶的蠢特先生——竟然主要是因为蠢特先生和他一样也留着一部大胡子!A.F.哈罗德也拥有奇诡的想象力,他用上天入地的想象,编造出一个富有奇趣的故事,带领我们和主人公一同探险,一起体昧人生的艰难,一起害怕一起成长。
赢得过凯特·格林纳威大奖的艾米丽·格雷维特的插画也别有意趣,那些黑白以及黑白中点缀着彩色的插图,非常契合这本充满奇幻色彩的书,而且最要紧的是,她把阿曼达和罗哲画得跟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特别说一句,那只叫做金赞的猫,画得可真够有意思。金赞是一只幻影猫,它和那么多图书馆里的幻影一起,都一一被幻想出他们的人类忘记了。令人安慰的是,阿曼达那位了不起的妈妈在危急关头唤醒了记忆,召唤出她小时候的幻影狗弗瑞杰。于是故事升华,在最关键的时刻,两代人、两代幻影得以携手大战怪物。
最终,老狗弗瑞杰因为太老被金赞猫带走了。这个幻影从此彻底消失。这意味着阿曼达的妈妈要和自己的幻影永别——正如,我们都终将不得不和另外一个自己告别。这真是一个伤感的结尾。而成长,就是这么令人感伤。
写到这里,我五岁的女儿跑了过来,抬起稚气的小脸对我说:“妈妈,我带妹妹去旅行了啊。”我随口问:“去哪里啊?”她随口答:“去新西兰。”这让我想起麦兜的故事,麦太因为没有钱,在假想中与儿子环游世界;而我的小女儿,她因为拥有无限的想象力,得以每天携手幻影妹妹四海神游。
感谢尚飞与杨仪宁,让我得以与这么美好的书相遇。感谢我的家人,他们永远是我无言的支持者。感谢我的女儿,因为她有个无处不在的“妹妹”,才使我对这本书一见倾心。
康华
2016年1月10日
A.F.哈罗德著的《幻影》介绍:一天,阿曼达打开衣柜,把衣服挂在了一个男孩身上。这个男孩叫罗哲,和阿曼达年纪相仿,成了阿曼达独一无二的好朋友。可是,别人都看不见他。他是个幻影。
阿曼达却乐在其中。直到后来,奇怪的邦廷先生来到阿曼达家。传言说他猎杀幻影,还会把幻影吃掉。可怕的是,他闻到了罗哲的味道。
不久,因为一场意外,罗哲便独自过上了幻影生活。
一个并不存在的男孩,没有人幻想他,还能继续活下去吗?
《幻影》荣获2016年卡内基文学奖提名。
A.F.哈罗德,英国作家、诗人和演员。1975年生。《费泽尔波特·斯顿普》系列的作者。他的写作和演出既有面向孩子的,也有面向成人的。他留着一嘴胡子,有很多藏书,养着几只猫。他闲时就登台炫技,或在学校,或在家里;忙时就坐着捋捋胡须,写写文字。现在,他和一个喜剧演员室友、两只猫咪一起住在雷丁。《幻影》是该作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