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玫瑰》的作者奥斯卡·王尔德记叙的是生命里的美丽与哀愁——平凡生活里的爱,精神世界中的美,以及这两者的毁灭给人的心灵带来的巨大痛苦,突出了神性的救赎与归宿。王尔德不再重复王子与公主幸福地生活一百年的陈词滥调,也不表达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美好愿望,只用一种淡然超脱的口吻来讲述悲剧,借助人物交错的视角与眼光让读者听见渔人长长的叹息,夜莺最后命若游丝的歌声,小矮人哀哀的哭泣和他的心破裂的声音。他以不完美的童话反复叩问生活中处处存在的矛盾与悖论、影射现实社会的困顿与复杂,以曲折的方式展现他对艺术、爱情及人生完美而纯粹的追求。
《夜莺与玫瑰》收录了奥斯卡·王尔德全部九篇童话,《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实的朋友》《了不起的火箭》《年轻的国王》《西班牙公主的生日》《渔人和他的灵魂》《星孩》。另外还收录了国内罕见的六篇王尔德散文诗《艺术家》《行善者》《弟子》《导师》《审判所》《智慧的教室》。
快乐王子The Happy Prince
快乐王子
夜莺与玫瑰
自私的巨人
忠实的朋友
了不起的火箭
石榴屋A House of Pomegranates
年轻的国王
西班牙公主的生日
渔人和他的灵魂
星孩
散文诗Poems in Prose
艺术家
行善者
弟子
导师
审判所
智慧的教师
关于王尔德:唯美的爱与善
译后记
“她说过,只要我送她红玫瑰,就和我跳舞。”青年学生大声说道,“但整个花园都没有红玫瑰。”
夜莺在圣栎树上的窝里听到他说话,从叶子的缝隙中看出去,十分惊讶。
“整个花园都没有红玫瑰!”这位学生叫道,他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啊,幸福取决于一些多么微不足道的东西啊!我读了所有哲人写的书,掌握了所有哲学的秘密,可就因为缺一朵红玫瑰,生活就变得痛苦不堪。”
“终于找到一个痴心的情人了。”夜莺说,“尽管我不认识他,却整夜整夜地歌唱他;我整夜整夜地对星星讲述他的故事,却直到现在才看见他。他头发的颜色就跟风信子花的颜色一样深,他的嘴唇就跟他想要的玫瑰一样红;但激情让他的面色变得苍白,就如同象牙,悲伤也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印记。”
“王子明晚会开舞会,”青年学生说,“我的爱人也会参加。如果我送她一朵红玫瑰,她会和我跳舞,一直跳到凌晨;如果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可以握着她的手,就可以用双臂搂抱着她,她会把头偎依在我的肩上。可是我的花园里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孤独地坐着,她会从我身旁走过而不理睬我,我也会心碎。”
“他确实是个痴心的情人。”夜莺说,“他正在为我歌唱过的东西受苦。对我来说是快乐的东西,对他来说却是痛苦。爱情当然是奇妙的东西。它比绿宝石更宝贵,也比美丽的蛋白石更受人珍视。用珍珠和石榴石也买不到它,再说它也不在市场上出售。你不能从商人那里把它买来,也不能在天平上用黄金来衡量它的价值。”
“乐师们会坐在长廊里演奏弦乐器,”青年学生说,“我的爱人会随着竖琴和小提琴的乐声跳舞。她跳得那么轻盈,就像脚尖没有碰到地板一样。那些身着华服的侍臣会将她团团围住。可是她不会跟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玫瑰可以给她。”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蒙着脸哭了起来。
“他为什么哭呢?”一条小小的绿色蜥蜴竖着尾巴,跑过学生身边时问。
“是啊,为什么呢?”正在追逐着一束太阳光的蝴蝶也问道。
“是啊,为什么呢?”雏菊也用温柔的声音低低地问他的邻居。
“他哭是为了一朵红玫瑰。”夜莺说。
“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道,“这太可笑了!”那条小蜥蜴本来就是个刻薄鬼,当场就笑出了声。
可是夜莺知道学生悲伤的秘密。她静静地停在圣栎树枝上,思索着爱情的神秘。
突然,夜莺张开她棕色的翅膀飞了起来,高高地飞入空中,然后又像一片阴影似的掠过树林,滑进花园。 在草坪的中央种着一棵玫瑰树,夜莺看见就朝它飞了过去,停在了一根小树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夜莺说道,“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但玫瑰树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都是白色的,”玫瑰树答道,“就像大海波涛的泡沫那么白,它们比雪山上的雪更白。你去找我的兄弟吧,他长在那台古老的日晷仪旁,也许会给你要的东西。”
于是夜莺飞到了长在古老日晷仪旁的那棵玫瑰树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夜莺说道,“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但玫瑰树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都是黄色的,”玫瑰树答道,“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那么黄。它们比割草人拿着他的大镰刀到来之前、在水草地上开花的黄水仙更黄。你去找我的兄弟吧,他长在学生的窗下,也许会给你所要的东西。”
于是夜莺飞到了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那里。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夜莺说道,“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但是玫瑰树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红色的,”玫瑰树答道,“就像鸽子的脚那么红,比大洋洞窟中扇动的珊瑚更红。但是冬天的寒气已经侵入了我的血管,冰霜已经冻坏了我的花苞,风暴又折断了我的枝条,我今年不会再开花了。”
“我只要一朵红玫瑰就可以了,”夜莺叫道,“只要一朵!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
“有一个办法。”玫瑰树答道,“但是它太可怕了,我不敢告诉你。”
“告诉我吧。”夜莺说,“我不害怕。”P16-19
我虽然在童年时就读过王尔德童话的译本,但要到1990年至1992年在复旦大学外文系攻读英美文学专业硕士时,才系统地通读了他的全部作品。
当时我的导师是任孟昭副教授。任老师在“文革”期间曾受迫害造成她后来腿脚不便,平时不来学校。我每次都是从家里或复旦骑一小时白行车,到她当时在中山北路武宁路的家。
一开始我想写的硕士论文题目是塞缪尔·贝克特的几部小说,《墨菲》、《马特》等都是很少人读的艰深、晦涩的作品,现在看来很无趣,但有许多“主义”方面的内容可写。我跟任老师说了我的打算之后她说: “贝克特我不太熟。我在你前面的一个学生写的是王尔德,你就写王尔德吧!”
我就找了一部王尔德的作品读了起来,越读越喜欢,越读越被他深深地吸引。
记得写论文那时正碰上祖母生病,而父母工作又很忙,我照顾着她,一有空就坐下来读王尔德,不但读了他广为人知的剧本、小说,还读了他的诗歌、评论文字和书信,可以说他已出版的所有作品都读了,当然还有其他许多相关的文字,比如他的传记、研究他作品的专著等等,并最终写出了一篇我迄今仍觉得质量还过得去的论文。
此后我并未把王尔德抛诸脑后。从那时起直到现在,二十多年来,王尔德一直是我的主要研究兴趣之一,尽管我后来又读了莎士比亚研究方向的博士,兴趣也从王尔德扩展到了整个唯美主义运动和颓废派。我出的两本文集《诗意的微醺》和《那充满魅惑力的舞蹈》,里面都有相当部分是关于王尔德以及与唯美主义运动相关的其他人物的文章。
王尔德的童话作品总量不大,加起来只有九篇,还有六篇散文诗,篇幅很短但寓意深长,在各种英文版本里也常常和王尔德的童话收在一起出版,这次也一并翻译了。
我这次翻译所依据的,是1989年Harper&Row据Collins出版社在1966年出版的Complete Works of Oscarwilde重印的版本。
在翻译过程中,除了尽量忠实地转达王尔德文字的原意外,在翻译文字的风格上我也有许多的考虑。比如他的散文诗,在风格上是模仿英王詹姆士一世钦定的《圣经》英译本(King James Bible)的,用的是带中古英语痕迹的现代英语。这主要表现在人称代词的用法和动词变位上,比如人称代词“你”的主格用“thou”而不用“you”,“have”的第二人称单数现在式用“hast”而不用“have”。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模仿钦定本《圣经》文体的特点,如常用and来开始一个句子: “And there was silence inthe House of Judgment.”还有就是句子比较短小,用简单有限的词汇和频繁的重复,来模仿钦定本《圣经》古奥、质朴的文体。这许多的重复,还模仿了民歌和诗歌的那种一唱三叹的特点。
这些风格特点,有些是可以直接移植到译文里面去的,有些则不行,比如中文的动词根本没有变位,也就无法表现原文中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动词变位的不同了。
为了表现原文的古奥、质朴的特点,我还特地研读了《圣经》的中译本(和合本)。
和合本《圣经》很有风格上的特点。现代汉语常用两字词,而我发现和合本《圣经》的风格特点,很大程度上是由译者常用一字的名词和动词来造成的。比如:“神的国,如同人把种撒在地上,黑夜睡觉,白日起来,这种就发芽渐长。”(《新约·马可福音·第四章》)“盐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么叫他再咸呢。”(《新约·马可福音·第九章》)
这一点我在译文里也有所模仿,比如:“可是你已经赦了我的罪,而这路又是条快乐的路。”(《行善者》)“你把香水洒在他们的发上,把石榴放在他们的手里。你用藏红花染红他们的足,又在他们前面铺上地毯。”(《审判所》)
王尔德收在《石榴屋》这本集子里的四篇童话,尤其是《西班牙公主的生日》,在风格上特别复杂:段落特别长,句子结构也常常很繁复,不像王尔德在他最好的作品里所用的那种凝练、简洁、明快的风格。这种繁密的文字,翻译起来特别困难,读者阅读的时候也会感觉比较吃力。
因此,在遇到过长的描写性段落的时候,我采取更多分段的方法,来降低读者的阅读难度。当然,在其他方面,我还是尽量地贴近原文的风格来翻译。
如前所述,我在童年时就读过王尔德童话的中译本,至于是谁译的我记不得了,因为小孩子是不会对这种信息感兴趣的。因为我汲取过较早译本的养料,不在此多做批判。
现在市面上比较多的是林徽因与巴金的译本。林微因在1923年,在她还只有十九岁的时候翻译了王尔德的童话《夜莺与玫瑰》,以笔名“尺棰”发表在12月1日的《晨报五周年纪念增刊》上。这是我们唯一确切知道是她翻译的王尔德童话。至于现在坊间的数种“林译”《王尔德童话集》,其中的内容除《夜莺与玫瑰》(甚至这一篇的文字,也与林徽因登在《晨报》上的文字有出入),其他是否是林译,还得打个问号。
巴金先生是我崇敬的前辈文人,一生有许多的译作。他的《王尔德童话》译本,是在1946年至1947年间翻译的,可以说相当忠实,而且可贵的是有他自己的风格。
但是,从1947年到现在,六十多年过去了,当时的语言,放在今天来读难免会有觉得过时的地方。比如《了不起的火箭》里火箭说了这么一句话: “Whenever we appear we excite great attention.I have not actually appeared myself,but when I do so it wIll be a magnificent sight.”巴老译为: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们一出场,我们就引起广大的注意。实在说我自己还没出场,不过等我出场,那一定是一个壮观。”这里面的“广大的注意”和“一个壮观”,在今天读起来总有些拗口。不如译为:“只要我们一露面,就会引起众人瞩目。我还没在公众场合露过面,但要是我出场的话,那一定会是个壮观的场面。”
还有些偶然的错误。比如在《渔人和他的灵魂》里渔人对女巫说过这么一句: “If thou keepest not the Dromise that thou maclest to me 1 will slay thee for a false witch.”巴老译为:“要是你不遵守你给我的诺言,我就要把你当做一个假的女巫杀死。”但这里“false”这个词不是假的意思,而是“不守信”的意思,我把它译为:‘你要是不遵守对我的诺言,我就把你当做不守信的女巫杀掉。”
又比如说这么一句:“The wine—selle r—s elbow their way through the crowd with great black skins on their shoulders.”巴老把这一句译为: “卖酒的人肩头扛着黑色大皮篓,在人群中用肘拐挤开路。”但skin在这里其实是装酒的皮袋,而不是皮篓,我译为:“卖葡萄酒的肩上扛着黑色的大皮囊,用胳膊肘推着挤过人群。”
又比如“he kissed the cold red of the mouth.and toved with the wet amber 0fthe hair”这一句,巴老译为“他吻着她那冰冷的红唇,拨弄着她头发上打湿了的琥珀”,但这里“琥珀”其实是比喻小美人鱼头发的颜色,我译为“他亲吻着她冰冷的红唇,抚弄着她琥珀色的湿发”。 这种错误在翻译作品中在所难免,我也难保我的译作中没有错误,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不断需要新的名著译本的原因。在某种意义上,所有译本都是过渡性译本。在我的译本之后,如果人们对王尔德的作品继续有兴趣并且产生了新的理解,也会产生新的译本。
还有的错误是因为对唯美主义缺乏了解造成的,因为巴老有深入了解的是无政府主义,而不是唯美主义。比如《少年国王》里有这么一句:“There being some 0f them whohad still quite natural marlners,which in a Courtier is,I need hardly say,a very grave offence.”巴老译为: “因为他们中间有几位还不谙熟朝礼,朝臣而不谙熟朝礼,不用说,这是大不敬的事。”
这里巴老其实是把意思给译反了,因为他不知道对唯美主义者来说,做作而不是自然,才是好的。我把这句译为:“他们当中有几个行起礼来态度还是不够做作,而这,不言而喻,对朝臣来说是很严重的过失。”
作为一个王尔德的研究者,我相信自己在翻译他的童话时,能把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积累起来的对王尔德和整个唯美主义运动的研究经验,融会到我的译文里去。这大概就是我这个译本的长处吧。至于效果究竟怎样,还有待读者的检验。
谈瀛洲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