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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永不退场(蒂姆·邓肯传)
分类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作者 张佳玮
出版社 金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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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永不退场(蒂姆·邓肯传)》是信陵公子张佳玮最新作品!著名篮球解说员于嘉、虎扑网CEO程杭,联合作序推荐!

他有5个总冠军,3个总决赛MVP,2个常规赛MVP,是现役球员第一人;他是“正确”篮球的代表,篮球史上第一大前锋,在39岁“高龄”入选全明星球员的篮球怪兽;他长达18年的职业生涯荣誉无数,但行事低调,是个沉默的王者;他今年39岁,依然打着全明星级别的篮球,就感觉他永远不会离开赛场一样……他就是蒂姆·邓肯,在NBA默默创造属于自己时代的那个人;而我们,正在继续亲历他的传奇。

在本书里,张佳玮想用20万字和近100张照片,告诉你这个沉默而伟岸的男人的故事;同时,这也是作为知名“刺蜜”的张公子写的自己主队的故事。

内容推荐

著名球星蒂姆·邓肯是NBA传奇巨星,未来的名人堂成员,今年在38岁高龄率领马刺队夺得总冠军,也拿到自己的第五枚总冠军戒指。职业生涯已经赢得5次总冠军,2次MVP,3次季后赛MVP,1次全明星MVP。邓肯所在的马刺队打法讲究团队和整体,被篮球界的“弗格森爵士”(曼联传奇教练)波波维奇统领,成为近十几年最成功的球队。也是资深球迷最爱的球队之一。

张佳玮著的《永不退场(蒂姆·邓肯传)》将以他和波波维奇教练17年师徒合作、夺得5次总冠军,创造马刺王朝之路为主线,介绍邓肯的人生传奇。

目录

第一章 罗宾逊时代

 01 1989年

 02 七年之后

第二章 21号新秀

 03 1997年NBA状元蒂姆·邓肯

 04 “双塔”

 05 交接

 06 宿命相逢的开始

 07 第一个冠军

 08 “我是该说‘我留下’,对吧?”

第三章 巨人的时代

 09 “鲨鱼”、科比与邓肯

 10 MVP

 11 突破

 12 第二个冠军

 13 0.4秒

第四章 三王牌

 14 三巨头

 15 七战

 16 传奇的败局

 17 时代的潮流

 18 微笑吧

 19 最强的对手

 20 “未来属于你,但……”

 21 蒂姆·邓肯的白银王朝

第五章 起落与复兴

 22 与科比的重逢

 23 名为托尼·帕克的男子汉

 24 “我们该拆散这支球队吗?”

 25 黑八

 26 所向无敌

 27 三对三

第六章 心碎、承诺与王者归来

 28 承诺与复苏

 29 总决赛,归来

 30 “第六场”

 31 锥心刺骨

 32 “这一次,我们会搞定的”

 33 复仇,以及第五个冠军

尾声

后记

试读章节

1992年,罗宾逊代表史上最伟大的球队——“梦一队”参$n7巴塞罗那奥运会,但世界开始谈论:可能大卫·罗宾逊并不那么热爱篮球,他不会因为输球而彻夜难眠。他像个基督徒一样平静,甚至会把时间花在钢琴、萨克斯风和作曲上。当然,他还是个伟大的球员,拉里.布朗辞职后,依然承认罗宾逊拥有无与伦比的速度:“他有2.16米高,可是速度就像个身高1.83米的后卫”。1994年的春天,罗宾逊做了两件留名青史的事。第一件是2月17日对阵底特律活塞,他在43分钟里得到了34分10个篮板10次助攻和10次封盖,四双:NBA历史上,这是第四次出现类似的恐怖数据。第二件是赛季最后一天,4月24日,在洛杉矶,罗宾逊41投26中,单场得到71分;NBA史上,他是第四个单场70分以上的人物——前三位分别是1962年单场100分的张伯伦、1978年单场73分的大卫·汤普森和1960年单场71分的埃尔金·贝勒。要到2006年科比得到81分时,才再次有人居于罗宾逊之上。这一场的神奇表现,让罗宾逊成为了1993—1994赛季的得分王。

他的锋芒是从哪里来的呢?罗宾逊认为,原因是他的新搭档——刚成为当季NBA篮板王的丹尼斯·罗德曼。

丹尼斯·罗德曼生于1961年,大罗宾逊4岁,身高2.03m,体重95公斤,没什么耀眼的天赋。他从小无父,被俩姐妹和老妈嘲弄,进高中时身高才1.68米,连上篮都不会。野鸡大学出身的他,毕业了没工作,被迫去看飞机场,还偷过手表。他从小缺爱,到20岁还是处男,长期觉得自己可能是双性人,有过不止一次的自杀念头。他25岁才进NBA,提拔他的是底特律活塞那群坏孩子的老爹查克·戴利教练。罗德曼依靠防守和篮板绝活在NBA立足,擅长撒泼玩赖,善使小动作,是个假摔天才和表演大师。31岁之前,他只是一个完美的防守蓝领,除了吵吵闹闹一些,别无其他。但自从被他当作父亲的戴利教练离开活塞后,罗德曼自觉“失去了精神上的父亲”。1992年,他不参加活塞的训练营,此后又拒绝去客场打比赛;1993年他开始朝令夕改地染头发,在自己身上一切空着的地方刺文身。1993年3月,他在和公牛比赛时打架,活塞于是把他送到了马刺。活塞的伟大组织后卫“微笑刺客”以赛亚·托马斯如是总结:

“大卫·罗宾逊一直是个好人,他们全队都是好好先生。但你是想要当好人,还是想拿冠军?如果丹尼斯能让大卫生气,马刺也许能冲出西部去。”

拿下得分王后,大卫·罗宾逊承认罗德曼磨砺了他。“丹尼斯给比赛带来了不同的火焰……我以前太绅士了,而丹尼斯如此狂野。我现在感觉就像是带着装备上战场似的。”

1994一1995赛季,马刺似乎水到渠成了:他们全队的攻防都很完美。虽然罗德曼缺阵了33场比赛,但马刺拿下了62胜20负的常规赛战绩。罗宾逊场均27.6分10.8个篮板2.9次助攻外加3.2次封盖。与此同时,他的队友们也发挥神勇。与他同一年进NBA的小前锋肖恩·埃利奥特打出了职业生涯最好的表现,场均18分;组织后卫“小将军”埃弗里·约翰逊则打出职业生涯最好的场均13分8次助攻。几乎众望所归,大卫·罗宾逊成了1994-1995赛季常规赛MVP。

很多年后,我们会回忆起那两年,是所谓NBA四大中锋的时代。1993年,拿到三连冠一统天下的乔丹高处不胜寒,之后便退役打棒球去了。于是,他最后一个对手查尔斯·巴克利如是说:“当今能算人物的,只有‘鲨鱼’奥尼尔、帕特里克·尤因、‘大梦’奥拉朱旺,以及大卫·罗宾逊。”是所谓四大中锋。1993-1994赛季,这四位包揽了NBA场均得分前五里的四个席位,罗宾逊是得分王,“鲨鱼”次之,但“大梦”拿到了常规赛HVP和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并在总决赛里带领休斯敦火箭击败了尤因领衔的纽约尼克斯。1994—1995赛季,“鲨鱼”成了得分王,但罗宾逊成了HVP;而且,1994-1995赛季,马刺与火箭相遇六次,五胜一负占据绝对优势。1995年3月5日是个周日,罗宾逊八点起床,带着两岁的孩子去看了新上映的《狮子王》。当晚,他带领马刺124比103赢了火箭,自己得到31分11个篮板,压倒了“大梦”奥拉朱旺的25分6个篮板。那晚罗德曼抢镜,抓了27个篮板。这场比赛之后,媒体开始鼓噪:罗宾逊已经是当世第一中锋了,他配得上MVP这个名号了!

P019-020

序言

去美国转播总决赛前的某一天,我似乎是刚跑完步,正给孩子洗奶瓶。突然接到编辑电话:“佳玮的《邓肯传》马上就要封笔了,您受累给写个序。”

接到这电话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么多年,终于有人愿意给邓肯写个东西了。

1996年我上高二,正值大神乔丹复苏一年,对于我等脑残粉,只知道72胜10负如霹雳般呼啸而过,碾碎了多少豪杰的英雄梦想,却不知也激起了多少少年对未来的渴望。同班同学让他老爸从当时还未回归的香港发回两盘录像带,一盘是公牛夺冠赛季回顾,一盘是美国大学篮球集锦。前一盘成为全班同学争相借去观摩复制的抢手货,后一盘则无人问津,被我轻而易举借到。看过后,我别的没记住,就记着那个被译作“维克福雷斯特大学”的主力内线蒂姆·邓肯各种大杀四方、各种如入无人之境了。当时的我很傻很天真地想,这家伙,到了NBA得牛成啥样啊?!

于是到那年夏季联赛,当听说这牛人被奥斯特塔格欺负得乱七八糟时,大伙儿眼镜碎一地——这到底行还是不行啊?就在大伙儿开始各种自行怀疑时,赛季开始了,牛人邓肯抡圆了各种肆虐内线,直接抡进了纽约全明星,抡成了无可争议的最佳新秀;马刺“双塔”成了联盟一景,乔丹再次引退后的第一年,他们愣是拿到了总冠军。

即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问我:“你为啥喜欢邓肯这个呆货?没个性没脾气的……”

我得承认,和那个时代以及后来的每个所谓时代的很多球星比起来,邓肯真的是太“呆”了,闷头闷脑得令人发指,和他的马刺一样被打上“木讷”的标记,一下就是十多年。在这十多年里,邓肯和马刺经历起伏、峰谷以及无数喜怒哀乐,和他的恩师波波维奇一起,捧起了五座总冠军金杯。师徒二人的冷笑话也被大家接受,成为他们不那么木讷的证明。20世纪末黄金阶段的那批天才,不更换球队、拿过不止一个总冠军、如今依然是战术核心并且保证球队立于联盟之巅的……好像就没谁了吧?

所以,邓肯值得有本传记,哪怕英文的还暂时没有。这就是我接到开头那个电话后的第二反应:又是张佳玮。

这么多年,张佳玮一直是我身边最勤奋的人,涉猎极广,笔耕不辍。从篮球到足球,从美食到名画,从欧罗巴文艺复兴到日本幕府时代,网络各色人等都惊异于“他怎么知道那么多事儿”。其实呢,你若把你每日用来异想天开、网上骂这个骂那个、以蜜黑来区分人种、喝酒泡吧微信陌陌……的时间用来读书看比赛,应该也就明白“他怎么知道那么多事儿”了。

看得多了,自然也就有所谓偏好,曾经沧海难为水那种。张佳玮喜欢马刺基本是公开的了,所以到2014年喜极而泣自然是正常的事情。我没问过他是不是因为邓肯才喜欢的马刺,但这似乎已经不重要了。我们都已经过了“喜欢……的人都……”或者“喜欢……的就是一头儿的”的年纪,能够在这样的年代里,有个共同的可以说上一顿饭、聊出几瓶酒的爱好,真的就很难得了。

所以作不作序,谁是专家之类的,都是鬼扯。正正经经有本好书看,值得自己记上一笔,权当若干年后回忆起来,不必非得照个合影标注上“我们”。

因为2014年马刺夺冠时,张佳玮发给我一条微信:“Now,I can die in peace。”我刚出演播室,想都没想,直接回了一条:“No,We。”

著名篮球解说员于嘉

2015年7月

后记

记忆与历史的区别,是画家与数学家的分野:历史记下伟大的记录,记忆负责记取美丽迷人的事物。

对我而言,迈克尔·乔丹是篮球的初恋。他1998年结束不朽的公牛红色时代时,我15岁。也就在他状绝的最后一个赛季,我第一次注意到了邓肯与罗宾逊——开始将邓肯与马刺这两个概念混融一体,是之后的事了。

对我而言,邓肯-马刺与乔丹-公牛,仿佛两个极端。乔丹-公牛是红色的,飞翔、优美、激情、残忍、好胜如狂,那是一种从感官与情绪上无法抵挡的诱惑。邓肯与马刺的球风,则与其球衣色调堪为一致:黑白相间,简约而流畅。

NBA有许多色彩:凯尔特人绿衣的纷繁重迭,湖人紫金的华丽流畅,活塞深蓝的刚硬果决。相比而言,马刺是黑白的沙漠白银之色,是沉静而柔韧的,绵延伸展,了无绝期,又如骑阵般整肃壮阔。

或许可以这样说,乔丹让我见识到了一个极致,所以在殷红如血的斗士这个维度,我到了极限,曾经沧海难为水了。我回过身,找到了一个举手投足从。所欲不逾距的典型——然后,跟着邓肯与马刺,一起长大了。

你可以在芝加哥看到飞扬挥洒的绚烂之极致,然后在圣安东尼奥看到简洁清晰的安静之极致。邓肯与马刺浑然一体,黑白分明,简素沉稳。举手投足不逾距,安忍不动如大地,可是偶然又有一些邪诡的冷幽默小聪明火花般闪亮。他和波波维奇是一对喜剧电影般的严父呆儿子形象。你可以看到一片如棋步般明晰缜密的篮球风格。节奏分明,干净利落。大卫·罗宾逊很绅士,埃利奥特很温雅,SBC中心的地板白、绿、红的单纯配色像不刺眼的漫画。

1999年的冠军来得意外,世界在发胖、酗酒和浮躁,只有马刺和邓肯的表情一样不为所动。2000年被太阳淘汰让人不快,因为知道罗宾逊的生涯正日薄西山。德里克·安德森的到来让人快乐,让人觉得希望重燃。所以他离开那年,我确实有过一闪念:假如1999年,真的把所有幸运都耗光了?假如,邓肯以后再也得不了总冠军?

所以2003年,时隔四个夏天,马刺再得到总冠军时,我会觉得一个魔咒被破解。我曾经恼恨斯蒂芬杰克逊的起伏不定,随波波维奇一起对帕克的每次跳投破口大骂,提心吊胆着凯文威利斯和罗宾逊的身体,恨不得马里克罗斯能长高10厘米……与此同时,你看着湖人那边“鲨鱼”在一点点儿老去,发现他逐渐跳不起来,听说国王队又有人受伤了。2003年西部半决赛第六场,湖人这块巨石被搬开;然后西部决赛对小牛,德克受伤,斯蒂夫’科尔人生最后那一串传奇三分球,我会觉得命运在说:

“今年属于你们!”

那种感觉,犹如2006年面对小牛、2007年击败太阳一样。冠军还有两轮,但你觉得胸口风清气爽:你知道没有人能阻挡马刺了。

同理,2005年总决赛第五场,当邓肯最后补篮绝杀不进,拖入加时,捂嘴瞪眼时,我觉得这像个“我们真的完了”的信号。但之后,霍里拯救了马刺。哪怕第六场活塞赢球,但我很确信,自己感受到了命运的意思:“今年是马刺的。”第七场,邓肯助攻鲍文那记右翼三分后,我觉得一切顺理成章:“嗨,今年本来就是我们的……霍里都剧透过了。”

年轻时,真是会相信自己喜爱的球队,永远不会老的。

大概到2007年马刺夺冠之后,我就已经对马刺无欲无求了。第四个冠军的欣慰和马刺确实在老去的事实,让我觉得,无须对球队过于奢求了。我已经不去想他们夺冠这件事,就像想一想这件事,也是给他们增加负担似的。这种心态,大概类似于此:

“如果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人在思想上给你们增加自担,你们大概会轻松一些,对吧?——或者也许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不过那也好。”

因此,剩下的愿望很平常了:我希望吉诺比利能够像在阿根廷一样自由挥洒,希望帕克可以健康,希望鲍文可以在马刺退役,希望邓肯和这群团队一起快快乐乐地训练、说冷笑话、组织夏季保龄球赛、打球、度假。2008年被湖人淘汰后,老迈已经如蜘蛛网爬满肌肤。但是我从没真正想过“把某某交易掉,重新组织一支阵容吧。”

实际上,跟随马刺长大,能够学会许多东西。我是看着马刺,明白篮球的战术知识,明白更衣室的内容,明白轮换的重要性。马刺没有天才,只有一群按照篮球规律打球的人,所以,你明白“篮球应该是什么样子”,以及,“一个伟大团队,应该是什么样子”。

马刺一直在变,自上而下,每个细节,只有一点是不变的:他们学习,而且改变,试图成为一个更好的团队。打好一场比赛是一个晚上的事,打好一个赛季是一整年的事,而保持十余年,不断学习、适应、默契与改变,对有些人来说太难,所以,马刺这个团队,也许只适合某一类人入驻。他们愿意把生命投进这么些事情里——领钱,打球,学习,和团队一起旅行,训练和比赛。马刺比赛里,最动人的部分是这样的:暂停结束,他们一个挨一个或坐或站在技术台边上,偶尔想起什么似的,讨论几句。有时邓肯和吉诺比利会摆开两手,连比带画跟队友们解释,解释完了,邓肯拍拍队友的头。你就知道,下一回合,马刺会打出一套很流畅的“挡、切、传、投”套路,行云流水。

在2013年重返总决赛前,我没想过有生之年,还能亲眼看见圣安东尼奥马刺,这些老家伙,回到总决赛。如果可以选择,“马刺这批人在一起多打五年”或者“他们拿个冠军然后退役”,我会选前一个。这里当然有点悖论:你打球当然是为了赢球,为了冠军。但这支团队如此难得,你会希望他们一直这样下去。

1997年1月29日,沃福德大学教练理查德约翰逊跟自己队员说:

“明天你们要跟威克森林大学打比赛,你们知道意味看什么吗?我来告诉你们你们要和谁对阵。有一天,你们的六岁小孩会问你们要一件蒂姆·邓肯的球衣做圣诞礼物的!这是你们跟一个NBA名人堂级别的家伙打比赛的唯一机会!你们要遇到你们可以遇到的最伟大的球员了!珍惜吧!”

2013年夏天,我在巴黎,凌晨五点半,看着马刺击败灰熊,4比0横扫,我才意识到,马刺事隔六年,重新进了总决赛。隔了六年,足够读完一整个小学的时间,足够让帕克从一个上篮手+定点中投手变成档拆大师、让邓肯从背身轴心变成高位策应机器、让吉诺比利从骗犯规王变成组织者、让波波维奇从慢到快再变慢并开始信赖年轻人的时光,足够等到湖人的西部霸权渐次凋落、凯尔特人从三星聚会到最终老去、勒布朗从那个突破魔王变成四尊常规赛MVP拥有者的时光。沧海桑田,雨翻风变,圣安东尼奥马刺这些老头子,白银一样绵延柔韧,换了几次脸,终于又进到总决赛了。

然后,他们以最让人心碎的方式,输给了热火。总决赛第七场,是意大利时间凌晨。我当时在亚得里亚海的一艘船上。凌晨时分,我在甲板上,用笔记本借着无线网看网络直播。到下半场时,另一个客人一后来他说他是哥伦比亚人,是吉诺比利的球迷——陪我一起看完了比赛。我们一边随着浪摇(我有些晕船),一边喝白葡萄酒。比赛结束后,他很安静地想着什么,我用笔记本敲字。到天光要放亮,海面开始波光浮动时,他用很磕巴的英文跟我说:“我有种感觉,马刺会复仇的。”

因为他们背负着的那样的痛楚,所以2014年,当马刺重新夺冠时,便成为了队史最甘甜美丽的瞬间。2014年的马刺比以前所有的四支冠军马刺都更流畅。全世界都认识邓肯+帕克+吉诺比利三王牌,但他们在球队的作用,都已经发生了改变。邓肯更多高位策应,帕克更多中投,吉诺比利更多组织,而莱纳德、格林、迪奥、斯普利特、米尔斯们成为了新的拼图。

我们知道,格林的父亲蹲过牢,莱纳德的父亲,邓肯的父亲,都早早过世了。看着他们在板凳上抱成一团,彼此拍打,看见帕克在邓肯怀里小鸟依人时,你会觉得,这一切实在太美好了。

所以,2015年马刺被快船淘汰后,我并不觉得很难过。我担心的,是邓肯与吉诺比利会退役。所以,在2015年夏,当邓肯和吉诺比利续签了合同,打算继续打两年时,一切又美好起来。

2010年,马刺被太阳横扫之后,我写道:

圣安东尼奥马刺,就像你看了许久的一部温馨家庭肥皂剧。你总不忍心看到结尾。你希望每个人长生不老,在其中来来去去。把职业体育胜利、利益、金钱的暴风关在门外。

虽然你明知道这其实做不到,但我们总还是想对抗一下时间的。

——就像蒂姆邓肯与波波维奇,一直以来所做的那样。

张佳玮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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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6: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