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退场(蒂姆·邓肯传)》是信陵公子张佳玮最新作品!著名篮球解说员于嘉、虎扑网CEO程杭,联合作序推荐!
他有5个总冠军,3个总决赛MVP,2个常规赛MVP,是现役球员第一人;他是“正确”篮球的代表,篮球史上第一大前锋,在39岁“高龄”入选全明星球员的篮球怪兽;他长达18年的职业生涯荣誉无数,但行事低调,是个沉默的王者;他今年39岁,依然打着全明星级别的篮球,就感觉他永远不会离开赛场一样……他就是蒂姆·邓肯,在NBA默默创造属于自己时代的那个人;而我们,正在继续亲历他的传奇。
在本书里,张佳玮想用20万字和近100张照片,告诉你这个沉默而伟岸的男人的故事;同时,这也是作为知名“刺蜜”的张公子写的自己主队的故事。
著名球星蒂姆·邓肯是NBA传奇巨星,未来的名人堂成员,今年在38岁高龄率领马刺队夺得总冠军,也拿到自己的第五枚总冠军戒指。职业生涯已经赢得5次总冠军,2次MVP,3次季后赛MVP,1次全明星MVP。邓肯所在的马刺队打法讲究团队和整体,被篮球界的“弗格森爵士”(曼联传奇教练)波波维奇统领,成为近十几年最成功的球队。也是资深球迷最爱的球队之一。
张佳玮著的《永不退场(蒂姆·邓肯传)》将以他和波波维奇教练17年师徒合作、夺得5次总冠军,创造马刺王朝之路为主线,介绍邓肯的人生传奇。
1992年,罗宾逊代表史上最伟大的球队——“梦一队”参$n7巴塞罗那奥运会,但世界开始谈论:可能大卫·罗宾逊并不那么热爱篮球,他不会因为输球而彻夜难眠。他像个基督徒一样平静,甚至会把时间花在钢琴、萨克斯风和作曲上。当然,他还是个伟大的球员,拉里.布朗辞职后,依然承认罗宾逊拥有无与伦比的速度:“他有2.16米高,可是速度就像个身高1.83米的后卫”。1994年的春天,罗宾逊做了两件留名青史的事。第一件是2月17日对阵底特律活塞,他在43分钟里得到了34分10个篮板10次助攻和10次封盖,四双:NBA历史上,这是第四次出现类似的恐怖数据。第二件是赛季最后一天,4月24日,在洛杉矶,罗宾逊41投26中,单场得到71分;NBA史上,他是第四个单场70分以上的人物——前三位分别是1962年单场100分的张伯伦、1978年单场73分的大卫·汤普森和1960年单场71分的埃尔金·贝勒。要到2006年科比得到81分时,才再次有人居于罗宾逊之上。这一场的神奇表现,让罗宾逊成为了1993—1994赛季的得分王。
他的锋芒是从哪里来的呢?罗宾逊认为,原因是他的新搭档——刚成为当季NBA篮板王的丹尼斯·罗德曼。
丹尼斯·罗德曼生于1961年,大罗宾逊4岁,身高2.03m,体重95公斤,没什么耀眼的天赋。他从小无父,被俩姐妹和老妈嘲弄,进高中时身高才1.68米,连上篮都不会。野鸡大学出身的他,毕业了没工作,被迫去看飞机场,还偷过手表。他从小缺爱,到20岁还是处男,长期觉得自己可能是双性人,有过不止一次的自杀念头。他25岁才进NBA,提拔他的是底特律活塞那群坏孩子的老爹查克·戴利教练。罗德曼依靠防守和篮板绝活在NBA立足,擅长撒泼玩赖,善使小动作,是个假摔天才和表演大师。31岁之前,他只是一个完美的防守蓝领,除了吵吵闹闹一些,别无其他。但自从被他当作父亲的戴利教练离开活塞后,罗德曼自觉“失去了精神上的父亲”。1992年,他不参加活塞的训练营,此后又拒绝去客场打比赛;1993年他开始朝令夕改地染头发,在自己身上一切空着的地方刺文身。1993年3月,他在和公牛比赛时打架,活塞于是把他送到了马刺。活塞的伟大组织后卫“微笑刺客”以赛亚·托马斯如是总结:
“大卫·罗宾逊一直是个好人,他们全队都是好好先生。但你是想要当好人,还是想拿冠军?如果丹尼斯能让大卫生气,马刺也许能冲出西部去。”
拿下得分王后,大卫·罗宾逊承认罗德曼磨砺了他。“丹尼斯给比赛带来了不同的火焰……我以前太绅士了,而丹尼斯如此狂野。我现在感觉就像是带着装备上战场似的。”
1994一1995赛季,马刺似乎水到渠成了:他们全队的攻防都很完美。虽然罗德曼缺阵了33场比赛,但马刺拿下了62胜20负的常规赛战绩。罗宾逊场均27.6分10.8个篮板2.9次助攻外加3.2次封盖。与此同时,他的队友们也发挥神勇。与他同一年进NBA的小前锋肖恩·埃利奥特打出了职业生涯最好的表现,场均18分;组织后卫“小将军”埃弗里·约翰逊则打出职业生涯最好的场均13分8次助攻。几乎众望所归,大卫·罗宾逊成了1994-1995赛季常规赛MVP。
很多年后,我们会回忆起那两年,是所谓NBA四大中锋的时代。1993年,拿到三连冠一统天下的乔丹高处不胜寒,之后便退役打棒球去了。于是,他最后一个对手查尔斯·巴克利如是说:“当今能算人物的,只有‘鲨鱼’奥尼尔、帕特里克·尤因、‘大梦’奥拉朱旺,以及大卫·罗宾逊。”是所谓四大中锋。1993-1994赛季,这四位包揽了NBA场均得分前五里的四个席位,罗宾逊是得分王,“鲨鱼”次之,但“大梦”拿到了常规赛HVP和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并在总决赛里带领休斯敦火箭击败了尤因领衔的纽约尼克斯。1994—1995赛季,“鲨鱼”成了得分王,但罗宾逊成了HVP;而且,1994-1995赛季,马刺与火箭相遇六次,五胜一负占据绝对优势。1995年3月5日是个周日,罗宾逊八点起床,带着两岁的孩子去看了新上映的《狮子王》。当晚,他带领马刺124比103赢了火箭,自己得到31分11个篮板,压倒了“大梦”奥拉朱旺的25分6个篮板。那晚罗德曼抢镜,抓了27个篮板。这场比赛之后,媒体开始鼓噪:罗宾逊已经是当世第一中锋了,他配得上MVP这个名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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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国转播总决赛前的某一天,我似乎是刚跑完步,正给孩子洗奶瓶。突然接到编辑电话:“佳玮的《邓肯传》马上就要封笔了,您受累给写个序。”
接到这电话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么多年,终于有人愿意给邓肯写个东西了。
1996年我上高二,正值大神乔丹复苏一年,对于我等脑残粉,只知道72胜10负如霹雳般呼啸而过,碾碎了多少豪杰的英雄梦想,却不知也激起了多少少年对未来的渴望。同班同学让他老爸从当时还未回归的香港发回两盘录像带,一盘是公牛夺冠赛季回顾,一盘是美国大学篮球集锦。前一盘成为全班同学争相借去观摩复制的抢手货,后一盘则无人问津,被我轻而易举借到。看过后,我别的没记住,就记着那个被译作“维克福雷斯特大学”的主力内线蒂姆·邓肯各种大杀四方、各种如入无人之境了。当时的我很傻很天真地想,这家伙,到了NBA得牛成啥样啊?!
于是到那年夏季联赛,当听说这牛人被奥斯特塔格欺负得乱七八糟时,大伙儿眼镜碎一地——这到底行还是不行啊?就在大伙儿开始各种自行怀疑时,赛季开始了,牛人邓肯抡圆了各种肆虐内线,直接抡进了纽约全明星,抡成了无可争议的最佳新秀;马刺“双塔”成了联盟一景,乔丹再次引退后的第一年,他们愣是拿到了总冠军。
即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问我:“你为啥喜欢邓肯这个呆货?没个性没脾气的……”
我得承认,和那个时代以及后来的每个所谓时代的很多球星比起来,邓肯真的是太“呆”了,闷头闷脑得令人发指,和他的马刺一样被打上“木讷”的标记,一下就是十多年。在这十多年里,邓肯和马刺经历起伏、峰谷以及无数喜怒哀乐,和他的恩师波波维奇一起,捧起了五座总冠军金杯。师徒二人的冷笑话也被大家接受,成为他们不那么木讷的证明。20世纪末黄金阶段的那批天才,不更换球队、拿过不止一个总冠军、如今依然是战术核心并且保证球队立于联盟之巅的……好像就没谁了吧?
所以,邓肯值得有本传记,哪怕英文的还暂时没有。这就是我接到开头那个电话后的第二反应:又是张佳玮。
这么多年,张佳玮一直是我身边最勤奋的人,涉猎极广,笔耕不辍。从篮球到足球,从美食到名画,从欧罗巴文艺复兴到日本幕府时代,网络各色人等都惊异于“他怎么知道那么多事儿”。其实呢,你若把你每日用来异想天开、网上骂这个骂那个、以蜜黑来区分人种、喝酒泡吧微信陌陌……的时间用来读书看比赛,应该也就明白“他怎么知道那么多事儿”了。
看得多了,自然也就有所谓偏好,曾经沧海难为水那种。张佳玮喜欢马刺基本是公开的了,所以到2014年喜极而泣自然是正常的事情。我没问过他是不是因为邓肯才喜欢的马刺,但这似乎已经不重要了。我们都已经过了“喜欢……的人都……”或者“喜欢……的就是一头儿的”的年纪,能够在这样的年代里,有个共同的可以说上一顿饭、聊出几瓶酒的爱好,真的就很难得了。
所以作不作序,谁是专家之类的,都是鬼扯。正正经经有本好书看,值得自己记上一笔,权当若干年后回忆起来,不必非得照个合影标注上“我们”。
因为2014年马刺夺冠时,张佳玮发给我一条微信:“Now,I can die in peace。”我刚出演播室,想都没想,直接回了一条:“No,We。”
著名篮球解说员于嘉
2015年7月
记忆与历史的区别,是画家与数学家的分野:历史记下伟大的记录,记忆负责记取美丽迷人的事物。
对我而言,迈克尔·乔丹是篮球的初恋。他1998年结束不朽的公牛红色时代时,我15岁。也就在他状绝的最后一个赛季,我第一次注意到了邓肯与罗宾逊——开始将邓肯与马刺这两个概念混融一体,是之后的事了。
对我而言,邓肯-马刺与乔丹-公牛,仿佛两个极端。乔丹-公牛是红色的,飞翔、优美、激情、残忍、好胜如狂,那是一种从感官与情绪上无法抵挡的诱惑。邓肯与马刺的球风,则与其球衣色调堪为一致:黑白相间,简约而流畅。
NBA有许多色彩:凯尔特人绿衣的纷繁重迭,湖人紫金的华丽流畅,活塞深蓝的刚硬果决。相比而言,马刺是黑白的沙漠白银之色,是沉静而柔韧的,绵延伸展,了无绝期,又如骑阵般整肃壮阔。
或许可以这样说,乔丹让我见识到了一个极致,所以在殷红如血的斗士这个维度,我到了极限,曾经沧海难为水了。我回过身,找到了一个举手投足从。所欲不逾距的典型——然后,跟着邓肯与马刺,一起长大了。
你可以在芝加哥看到飞扬挥洒的绚烂之极致,然后在圣安东尼奥看到简洁清晰的安静之极致。邓肯与马刺浑然一体,黑白分明,简素沉稳。举手投足不逾距,安忍不动如大地,可是偶然又有一些邪诡的冷幽默小聪明火花般闪亮。他和波波维奇是一对喜剧电影般的严父呆儿子形象。你可以看到一片如棋步般明晰缜密的篮球风格。节奏分明,干净利落。大卫·罗宾逊很绅士,埃利奥特很温雅,SBC中心的地板白、绿、红的单纯配色像不刺眼的漫画。
1999年的冠军来得意外,世界在发胖、酗酒和浮躁,只有马刺和邓肯的表情一样不为所动。2000年被太阳淘汰让人不快,因为知道罗宾逊的生涯正日薄西山。德里克·安德森的到来让人快乐,让人觉得希望重燃。所以他离开那年,我确实有过一闪念:假如1999年,真的把所有幸运都耗光了?假如,邓肯以后再也得不了总冠军?
所以2003年,时隔四个夏天,马刺再得到总冠军时,我会觉得一个魔咒被破解。我曾经恼恨斯蒂芬杰克逊的起伏不定,随波波维奇一起对帕克的每次跳投破口大骂,提心吊胆着凯文威利斯和罗宾逊的身体,恨不得马里克罗斯能长高10厘米……与此同时,你看着湖人那边“鲨鱼”在一点点儿老去,发现他逐渐跳不起来,听说国王队又有人受伤了。2003年西部半决赛第六场,湖人这块巨石被搬开;然后西部决赛对小牛,德克受伤,斯蒂夫’科尔人生最后那一串传奇三分球,我会觉得命运在说:
“今年属于你们!”
那种感觉,犹如2006年面对小牛、2007年击败太阳一样。冠军还有两轮,但你觉得胸口风清气爽:你知道没有人能阻挡马刺了。
同理,2005年总决赛第五场,当邓肯最后补篮绝杀不进,拖入加时,捂嘴瞪眼时,我觉得这像个“我们真的完了”的信号。但之后,霍里拯救了马刺。哪怕第六场活塞赢球,但我很确信,自己感受到了命运的意思:“今年是马刺的。”第七场,邓肯助攻鲍文那记右翼三分后,我觉得一切顺理成章:“嗨,今年本来就是我们的……霍里都剧透过了。”
年轻时,真是会相信自己喜爱的球队,永远不会老的。
大概到2007年马刺夺冠之后,我就已经对马刺无欲无求了。第四个冠军的欣慰和马刺确实在老去的事实,让我觉得,无须对球队过于奢求了。我已经不去想他们夺冠这件事,就像想一想这件事,也是给他们增加负担似的。这种心态,大概类似于此:
“如果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人在思想上给你们增加自担,你们大概会轻松一些,对吧?——或者也许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不过那也好。”
因此,剩下的愿望很平常了:我希望吉诺比利能够像在阿根廷一样自由挥洒,希望帕克可以健康,希望鲍文可以在马刺退役,希望邓肯和这群团队一起快快乐乐地训练、说冷笑话、组织夏季保龄球赛、打球、度假。2008年被湖人淘汰后,老迈已经如蜘蛛网爬满肌肤。但是我从没真正想过“把某某交易掉,重新组织一支阵容吧。”
实际上,跟随马刺长大,能够学会许多东西。我是看着马刺,明白篮球的战术知识,明白更衣室的内容,明白轮换的重要性。马刺没有天才,只有一群按照篮球规律打球的人,所以,你明白“篮球应该是什么样子”,以及,“一个伟大团队,应该是什么样子”。
马刺一直在变,自上而下,每个细节,只有一点是不变的:他们学习,而且改变,试图成为一个更好的团队。打好一场比赛是一个晚上的事,打好一个赛季是一整年的事,而保持十余年,不断学习、适应、默契与改变,对有些人来说太难,所以,马刺这个团队,也许只适合某一类人入驻。他们愿意把生命投进这么些事情里——领钱,打球,学习,和团队一起旅行,训练和比赛。马刺比赛里,最动人的部分是这样的:暂停结束,他们一个挨一个或坐或站在技术台边上,偶尔想起什么似的,讨论几句。有时邓肯和吉诺比利会摆开两手,连比带画跟队友们解释,解释完了,邓肯拍拍队友的头。你就知道,下一回合,马刺会打出一套很流畅的“挡、切、传、投”套路,行云流水。
在2013年重返总决赛前,我没想过有生之年,还能亲眼看见圣安东尼奥马刺,这些老家伙,回到总决赛。如果可以选择,“马刺这批人在一起多打五年”或者“他们拿个冠军然后退役”,我会选前一个。这里当然有点悖论:你打球当然是为了赢球,为了冠军。但这支团队如此难得,你会希望他们一直这样下去。
1997年1月29日,沃福德大学教练理查德约翰逊跟自己队员说:
“明天你们要跟威克森林大学打比赛,你们知道意味看什么吗?我来告诉你们你们要和谁对阵。有一天,你们的六岁小孩会问你们要一件蒂姆·邓肯的球衣做圣诞礼物的!这是你们跟一个NBA名人堂级别的家伙打比赛的唯一机会!你们要遇到你们可以遇到的最伟大的球员了!珍惜吧!”
2013年夏天,我在巴黎,凌晨五点半,看着马刺击败灰熊,4比0横扫,我才意识到,马刺事隔六年,重新进了总决赛。隔了六年,足够读完一整个小学的时间,足够让帕克从一个上篮手+定点中投手变成档拆大师、让邓肯从背身轴心变成高位策应机器、让吉诺比利从骗犯规王变成组织者、让波波维奇从慢到快再变慢并开始信赖年轻人的时光,足够等到湖人的西部霸权渐次凋落、凯尔特人从三星聚会到最终老去、勒布朗从那个突破魔王变成四尊常规赛MVP拥有者的时光。沧海桑田,雨翻风变,圣安东尼奥马刺这些老头子,白银一样绵延柔韧,换了几次脸,终于又进到总决赛了。
然后,他们以最让人心碎的方式,输给了热火。总决赛第七场,是意大利时间凌晨。我当时在亚得里亚海的一艘船上。凌晨时分,我在甲板上,用笔记本借着无线网看网络直播。到下半场时,另一个客人一后来他说他是哥伦比亚人,是吉诺比利的球迷——陪我一起看完了比赛。我们一边随着浪摇(我有些晕船),一边喝白葡萄酒。比赛结束后,他很安静地想着什么,我用笔记本敲字。到天光要放亮,海面开始波光浮动时,他用很磕巴的英文跟我说:“我有种感觉,马刺会复仇的。”
因为他们背负着的那样的痛楚,所以2014年,当马刺重新夺冠时,便成为了队史最甘甜美丽的瞬间。2014年的马刺比以前所有的四支冠军马刺都更流畅。全世界都认识邓肯+帕克+吉诺比利三王牌,但他们在球队的作用,都已经发生了改变。邓肯更多高位策应,帕克更多中投,吉诺比利更多组织,而莱纳德、格林、迪奥、斯普利特、米尔斯们成为了新的拼图。
我们知道,格林的父亲蹲过牢,莱纳德的父亲,邓肯的父亲,都早早过世了。看着他们在板凳上抱成一团,彼此拍打,看见帕克在邓肯怀里小鸟依人时,你会觉得,这一切实在太美好了。
所以,2015年马刺被快船淘汰后,我并不觉得很难过。我担心的,是邓肯与吉诺比利会退役。所以,在2015年夏,当邓肯和吉诺比利续签了合同,打算继续打两年时,一切又美好起来。
2010年,马刺被太阳横扫之后,我写道:
圣安东尼奥马刺,就像你看了许久的一部温馨家庭肥皂剧。你总不忍心看到结尾。你希望每个人长生不老,在其中来来去去。把职业体育胜利、利益、金钱的暴风关在门外。
虽然你明知道这其实做不到,但我们总还是想对抗一下时间的。
——就像蒂姆邓肯与波波维奇,一直以来所做的那样。
张佳玮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