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汉君主“逆鳞”之毒
古时传说有龙,其性温驯,人可骑乘。唯其喉下一尺见方处鳞片倒生,被称为“逆鳞”,倘若有人触及,必为所杀。《韩非子·说难》篇以此为喻,说人主也有“逆鳞”,献言进谏者应当知道回避。
所谓人主“逆鳞”,就是封建统治者所忌讳的话题。小至起居琐事,大至朝政国计,凡是他不愿别人谈论、不许别人立异的,便成“逆鳞”。如果臣民无意触及,或者有意“批逆鳞”,惹得“龙”性发作,自然“臣罪当诛”。历览各朝君主,“逆鳞”因人而异,随时而变,杀人之事或疏或密。两汉20余朝,数武帝、宣帝“逆鳞”杀人最苛繁,其余各帝偶见一二。
(一)汉武帝刑杀无辜
秦失天下,项羽、刘邦并起角逐。项羽用力,刘邦用智;项羽孤家寡人,刘邦驱策群才。双方争战八年,终见分晓。当项羽引兵入关,屠咸阳,焚宫室,志满意得,珍宝美女稇载而归的时候,有策士韩生劝他留在关中建帝王之业。项羽不听,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韩生对人说:“人谓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汉书·项籍传》)项羽闻知,竟将韩生烹杀。这是楚汉之际士人因言得祸的一例。
刘邦跟项羽大不一样。他虽然有浓厚的流氓习气,动不动就骂人,但肚量颇宽,受得逆耳之言,不因语言过失加罪臣民。有一回,御史大夫周昌入宫奏事,正逢高祖搂抱戚姬耍笑,周昌知趣退下。不防高祖从后面追上来,把周昌按倒在地,骑在他脖子上问道:“我像哪号君主?”周昌没好气地说:“陛下像桀、纣。”周昌一向有直谏的名声,有时又像“弄臣”,不管怎样,这句话显然说得过重。可是高祖毫不介意,还笑起来。以下惠帝、吕后、文帝都尚宽简,法禁疏略,刑狱较轻(只有少数事件例外)。文帝废除“诽谤妖言”之律,虚己纳谏,一再下诏求直言,被誉为“百世帝王之师”。景帝渐用酷吏,法网加密,但也未曾加罪言者。
武帝即位初,还能继父祖的好传统,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之后好大喜功,政风大变。他在许多方面都像秦始皇,如经营四方的雄才大略、求仙封禅的愚蠢举动等。所不同者:秦皇焚书坑儒,武帝崇儒好文;秦皇用刑依法,武帝任意兴大狱,杀人之多远远超过秦皇。元狩年间,淮南、衡山、江都三王谋反大狱相继而兴,株连被杀的有数万人。晚年的“戾太子”巫蛊事件滥杀数万人。民间盗铸钱币被杀的达数十万人。这些惨案都出于酷吏之手。
酷吏为治出于常人想象。义纵任河内都尉,用法严酷,郡中“道不拾遗”(若拾取遗物就要被诬为盗窃而治罪)。后来做定襄太守,一次杀400余人,一半是犯人,一半是探监的人,以致郡人“不寒而栗”。王温舒为河内太守,年底处决犯人因人数太多一时杀不过来,冬季过去后犯人可能被赦免,急得他叹怨说:“要是让冬季延长一个月,我就能了结此事了。”这号杀人唯恐不多的酷吏却受武帝赏识和重用。
酷吏治狱无所谓法律,全看主子的脸色行事。有人批评酷吏杜周办案不遵守国家“三尺之法”(汉代法律写在三尺来长的竹简上,故称)。杜周理直气壮地说:“‘三尺之法’是怎么来的?君主认为该怎样办,写成条文就是法律。照当世君主的意思行事就是了,哪里有固定不变的法律呢!”他们办案也不必依据事实,捕风捉影、无中生有便可定罪。在这种恶劣作风下,刑狱毫无天理公道、国法王章可言。但酷吏们所打击的,主要是贵族、豪强和“盗贼”。士大夫慑于暴君酷吏的威焰,谨言慎行,不谈时事,语言文字之祸自然不容易发生。这方面也有血的教训,即博士狄山和大农令颜异之死。
1、狄山死于和议
与匈奴的关系是西汉国防与边政的一大难题。高祖以来,汉对匈奴基本上采取和亲策略,然而匈奴并不如何看重甥舅关系,常有侵略行为。武帝即位后,匈奴入侵愈益频繁,连年在上谷、代郡等地杀掠汉吏民以至郡守。武帝数番命卫青、霍去病出击匈奴,大获全胜。匈奴单于远遁漠北,遣使求和亲。武帝召集群臣商议,有的主张和亲,有的主张“臣之”(使之投降臣服),众人意见不一。
博士狄山主张和亲。武帝问他所持理由,狄山抱守“兵者凶器”的古训,列举高祖以来各朝用兵的弊害,说武帝“举兵击匈奴,中国以空虚,边民大困贫”,所以“不如和亲”。
武帝不悦,转问御史大夫张汤。张汤深知主子心思,表示反对和亲,讥狄山“愚儒无知”。狄山不让,反唇斥张汤“诈忠”,说张汤治淮南王、江都王诸狱,“以深文痛诋诸侯,别疏骨肉,使蕃臣不自安”。
这时武帝沉下脸对狄山说:“我派先生到边境去主管一郡,先生能使匈奴不入侵该郡吗?”狄山是老实人,回答说:“不能。”武帝又问:“主管一县呢?”狄山仍回答说:“不能。”武帝又问:“负责一处寨堡呢?”狄山明白,如果再答“不能”,就将下狱治罪,便硬着头皮说:“能。”
武帝于是派狄山到边境去把守一处寨堡。狄山毕竟是文弱书生,全无武略,到边境一个多月便被入侵的匈奴人割去脑袋。
狄山得祸的原因,首先是和亲之议与武帝意志相左。武帝凡事喜欢称大居尊,他是毫不犹豫主张对匈奴“臣之”的。其次,狄山当面斥责张汤“诈忠”,激怒了武帝。张汤当时是武帝最宠信的酷吏,可以说冒犯张汤就是冒犯武帝。再者,狄山的话在武帝听来有“诽谤”的意味。如称武帝伐匈奴致使国内空虚、边民贫困,称张汤治诸王之狱“别疏骨肉,使蕃臣不自安”,这些话都可以被认为隐含讥刺。后来在昭帝盐铁会议上,就有人提到狄山死于“讪上”(参阅《盐铁论·论诽》)。
武帝否定了和亲之议,后来派遣丞相长史任敞到匈奴执行“臣之”的使命,结果被匈奴扣留。事实证明,“臣之”的方针是行不通的。退一步说,就算狄山的意见不对,也不必对一书生之官穷逼不舍,借刀杀人。这一事件中,霸道之主那居高临下咄咄逼人的威势,足以使满朝文武心寒胆裂。此后群僚上朝噤若寒蝉,武帝越发骄恣。
2、颜异死于“腹诽”
武帝连年对匈奴用兵,国库空虚,庶民贫困,民间私铸钱币之风盛行,导致币制紊乱,通货膨胀。汉廷于是实行币制改革,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发行两种新货币,一种是白金(银与锡的合金),一种是皮币。制造皮币的原料是皇家上林苑中白鹿之皮,做成的皮币呈正方形,边长一尺,上绘彩色图案,一张皮币法定面值抵钱40万。白金用于流通,发行一两年就废止了。皮币面值过大,不适于流通,实际上成为王侯宗室使用的一种礼币。
皮币发行后,武帝向大农令颜异征询意见。颜异认为,王侯宗室朝贺所献苍璧才值钱数千,而垫在底下的皮币反而值40万,本末倒置,殊不相称。他其实是反对制造这种脱离价值规则的空头货币。皮币是武帝和他的宠臣张汤设计出来的,武帝本希望得到颜异的支持,如今却遭反对,于是怀恨在心。恰逢有人因别的事控告颜异,武帝便命张汤受理此案(此事很可能从头就是有意安排)。张汤本来就和颜异有私隙,他秉承武帝旨意,一心要置颜异于死地。调查得知:颜异曾与客人交谈,客人说起朝廷政令多有不便,颜异“微反唇”,即嘴唇略微动了动(王先谦《汉书补注》云:“颜异闻客语,不敢应,而仓卒自禁,不觉微笑而唇褰耳。”)。张汤据此上奏,说颜异身列九卿,见政令不便不向朝廷奏告,而私下“腹诽”(心中诽谤),于是处以死刑。时为元狩六年(公元前117)。
史书没有为颜异立传,上述事件简单记载在《史记·平准书》和《汉书·食货志》中,很不显眼。但在当时颇受关注,在昭帝盐铁会议上,颜异之死(和狄山之死)曾是与会者讨论的内容之一。“丞相史”一方认为颜异(和狄山)“处其位而非其朝,生乎世而讪其上”,死有余辜。“文学”一方则对颜异(和狄山)之死深表同情。
由颜异事件而产生的“腹诽之法”,经张汤、赵禹定为条律,其危害甚于秦朝诽谤律。秦诽谤律须是有其言方可认定为“诽谤”,而“腹诽之法”不必有其言,只要看表情(势必连表情也不必看)就可以指为“诽谤”,从而为诬告和陷害大开方便之门。此其一。秦诽谤律所打击的主要是布衣士人,而“腹诽之法”拿臣僚开刀,因而直接对官场风气产生不良影响。《史记·平准书》就叙及:颜异被诛后,“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此其二。《史记·平准书》又记载:颜异事件后,酷吏治狱有“腹诽之法比”,即比附定罪。比附定罪是造成冤滥的重要原因,在文祸史上为害甚烈,而这一弊害是从颜异事件发端的。此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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