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指甲嵌进掌心中的第一秒,一滴鲜血骤然从两人紧得几乎融为一体的手掌间滴落,公主终于睁开了双眼。
“斯伯丁,我的墨镜。”科林顾不得掌心上细碎的新月形伤口,身体已经先于意识将管家早已准备好的墨镜抓起戴好,直到将所有的心事和秘密都藏在了麋鹿棕色的镜片之后,他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像伊甸园里的亚当终于找到了一片树叶遮身,虽然旁人看来区别不大,他却终于寻回了梦中被夺走的安全感。
看着被冷汗浸透,仿佛刚从水中捞上来的科林,他柔软得就像童话中刚被王子吻醒的公主。
当然,外貌也绝对符合迪斯尼的完美画风,实际上,他更像是用象牙和玫瑰叶子编织成的公主,精致柔美得像一个梦境……他可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孩,斯伯丁轻咳了一声以提醒自己,“曲唑酮,依地普伦,胺泰,这是库克医生给你开的新药。”
曲唑酮治失眠,依地普伦抗抑郁,胺泰管外伤性应激。
科林默念着药盒中各个药片的作用,想象着它们是蜂蜜、焦糖和黑糖蜜,“真是一顿甜蜜的宵夜。”
他将手中的温水一饮而尽以补充在睡梦中大量流失的液体。
“注意药量。”斯伯丁抬起手指揩去科林眼角已经冰冷的泪水,和之前每晚一样假装那是冷汗,“这可不是人见人爱的彩虹糖。”
“你来自不扫兴会死星球嘛!”科林努力地朝斯伯丁飞了个白眼,“我几乎就要尝到甜味了。”
“那只能说明你的味觉也出毛病了,倒霉蛋儿,你的青春期综合症很严重啊,得治。”斯伯丁语气比窗外的浓雾还要低沉。
“正好搭你的更年期综合症,”科林像一尾美人鱼般从床榻上滑了下来,用自己的面孔照亮整片夜色,“现在正流行大叔配正太,你唠叨,我面瘫,绝配。”
“你又做噩梦了。”斯伯丁将毛巾递给科林,这句话的末尾也如毛巾般干燥,没有点滴的语气修饰,让科林分不清是陈述句还是疑问句,或者,在这个组合中,斯伯丁才是负责面瘫的那个?
“我又叫了谁的名字。”美人鱼从海水里露出的美丽脸庞准备沐浴月光,却一头迎上冰冷的海浪,科林刚刚因为药物作用产生的些许欢愉此刻荡然无存。
“西比尔。”斯伯丁打开深褐色的鼹鼠皮笔记本,Moleskine,梵高和毕加索也都热爱这个牌子的笔记本,科林假装自己是个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毫不在意的酷正太。
“不是爱娃·沃特森,米莎·布兰切特,丽萨·金,娜塔丽·沃兹?”
“那是你从周一到周四在噩梦中叫过的名字。”
“那黑色星期五是……” “西比尔。”
“西比尔……”科林等待着名字后面的姓氏。
西比尔,这个糟糕的夜晚里被自己在噩梦中唤起的可怜女孩,她在梦境中已经溺水身亡,而自己却无能为力。现实生活里至少她值得拥有一个完整的姓名,当然,更主要的是,他需要从自己少得可怜的记忆中调出有关这个姓名的一切。
“西比尔,”斯伯丁就像跳了针的唱片机,只会重复着这单调的三个字,“你只喊了‘西比尔’,然后就抓住我的手不放,差点捏碎它们。”
“抱歉,”科林敷衍地呈上了自己的歉意,其中更多的,是对斯伯丁没有等到女孩儿姓氏后再唤醒自己的不满。
“抱歉什么?”
“抱歉我没有再用一点力气将你的手捏碎,”科林展开手掌,月光下,微蓝色的毛细血管像是瓷器上妖娆的藤蔓,除了看不透线索的掌纹,上面并没有一丝痕迹,更别说是伤口,“我不记得这个名字了,你还是陪我去夜莺园看看去吧。”
斯伯丁如大理石般平滑的背脊猛地一僵,将Saville Row刚刚送来的订制西装折出一道难看的皱纹。
夜莺园,取自王尔德《夜莺与玫瑰》中那只为了讨爱人欢心、不惜用自己的鲜血染红玫瑰的痴情夜莺,当然不像“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生活”的安徒生童话的美满结局,在王尔德的童话中,这只夜莺不仅仅失去了爱情,也失去了生命。
“爱情多愚昧啊!”斯伯丁讲完这个童话后,当时还只有七岁的科林像童话中的男主角一样发出感叹,而从他蓝眼睛里滚动的泪珠来看,他显然又一次隐藏了自己的真实情感,从小就擅长如此。
“那是因为你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那只夜莺。”斯伯丁揉了揉科林那一头比阳光还要柔顺的金色发丝,习惯性地说一些孩子根本无法理解的道理,而现在看来,这更像是一句黑色的诅咒。这么久了,科林的确还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那只夜莺,作为某种形式上的补偿,长大后,他亲手搭建了这座夜莺园,从法律意义和情感归属上而言完完全全属于他自己的花园,终于,他永远地留住了“夜莺”,以缤纷的花朵和他虔诚的祈祷的形式。
可惜,科林却没有等来他翘首期盼的守护和爱情。
事实证明,并不是所有的夜莺都像王尔德童话中描述得那样……单纯。
P6-7
自白书
我们大家都活在沟里,只是,有些人会从沟里抬头看天上的星星。——奥斯卡·王尔德
Ⅰ
嘿,欢迎来到我的世界!我是科林·格雷。
还有六个月,我就满十七岁了。斯伯丁认为我长得还不错,用他的话说就是,如果奥运会有“比比谁的脸蛋儿最俊俏”这一项,我一定会拿满金银铜三块奖牌,当然,这不排除一个管家对少主人恭维的可能。我还很健谈,不信可以去问那些在夜莺园里溜达的喵星人——我收养的流浪猫们,它们可是我最忠实的听众和粉丝。此外,我还很乐观,尽管斯伯丁总是说我是个倒霉蛋儿,谁遇见我都是一种不幸,躲在克尔索庄园里与世隔绝是唯一且最佳的选择。但我不甘心,就算是不走运如我,也有一些渴望,我想交朋友,真正的、人类朋友,可以搂着我的肩膀开玩笑,一起吃着爆米花吐槽烂片的那种朋友。
如果我对着十七岁的生日蜡烛许下这个愿望会不会太奢侈了,不用斯伯丁来吐槽,我也知道这很扯。试问地球上哪个正常人类愿意和一个整天躲在墨镜后面、阴影中的青春期男孩做朋友,更何况这个男孩还有点忧郁和自闭,最感兴趣的只有书籍和猫咪。
你听到这儿也许会激动得捂着嘴蹦个几尺高——长得帅、性格怪、智商高、情商衰……这不正是时下男神的基本款嘛,看看风靡全世界的神探夏洛克和宅男谢尔顿,他们简直成了地球的代言人了。
可是请容我指出,首先,他们都是电视剧里出现的虚拟人物,而我是真实存在的;其次,他们都有朋友,那种可以托付性命的知己,而我只有自己,和一个不那么讨人喜欢的魔咒。
这可不是“王子的吻会让睡美人从美梦中苏醒”那种美丽浪漫的魔咒,虽然斯伯丁总是说我长得很像得了抑郁症的王子。负责任地讲,我拥有的这个魔咒更像是睡美人魔咒的相反面——王子的吻会让美人陷入沉睡中,永远不会苏醒。
我没有开玩笑,所有遇到我的女孩只要与我对视都会闭上那双灵动的眼睛,前往夜莺园,永不复还,这也正是我不分昼夜戴着墨镜的原因。
至于夜莺园……
我可以迟一点再谈嘛,毕竟,我努力想为自己留下一个好印象,这有助于结交新朋友。
鉴于我们一致同意不再去谈我身上神秘诡异的一面,那就谈些普通男孩都会拥有的东西吧,那些橙色的、像阳光般美好温暖的东西,比如我的书房、猫咪和管家。
我的书房拥挤却很舒适,它像一个用书籍和墨香搭砌的私人天堂,仅供我一人享用。每当我把自己窝在躺椅上,藏在书页后,便觉得这个世界突然换了一副脸孔,不再乌云密布阴雨连绵,而是撒满了蜜糖般的阳光和比棉花糖还要甜美的云朵,我也不再为自己空荡荡的脑袋而烦恼,只要徜徉在书海中就好了。
这并不是自谦,因为我的记忆力真的不太好,似乎每隔一段时间,我的大脑就会主动将我的思想清理一遍,就像斯伯丁热衷于掸去庄园里的灰尘。我对长远的事几乎没有什么印象,我甚至弄不清自己到底是谁,值得庆幸的是,我还记得我的名字叫科林。但斯伯丁说,记忆让所有的瞬间都变成永恒,美的与丑的,这是很残忍的事,但遗忘却能促进人保持心理健康,排除灵魂里累积的毒素,遗忘是件好事。
我可不这样认为,记忆是人生的画笔,拥有无数回忆的人,生活才会丰富绚烂。可瞧瞧我,无论怎么朝大脑深处望去,我的生命都像是一沓刚拆封的A4纸,白得吓人。所以,我才拼命读书,希望从别人的故事中挖掘到自己的过去,哪怕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想当一个空心人,当个漂亮的花瓶,我想找到真正的科林!
抱着这样固执的想法,我读完了书房我能打开的所有书,除了……没错,有一本书我没有读,只有那一本。因为,它被斯伯丁锁在了防弹玻璃柜里,就像百货商场圣诞橱窗中的奢侈品,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却无法触摸和拥有……
这更让人想捧在手里看个痛快了好嘛!我恨恨地盯着那本书,《道林·格雷的画像》,发誓有一天要将它一字不差地看完,不,我要背下来,连同标点符号。
喔,我该去夜莺园喂猫了,谢谢提醒,斯伯丁。
虽然我怀疑他只是想转移我对那本书的注意力,但是,喂猫的确是除了看书之外,我在克尔索庄园里第二爱做的事情,鉴于昨天茉莉刚刚生了一窝萌得让人快要飚鼻血的小奶猫,眼下,喂猫绝对是我的最爱了。
猫咪们才不管我古怪的个性和可恶的诅咒,无论什么时候看见我,都会主动凑过来,歪着毛茸茸的小脑袋蹭着我的手掌,亲昵中还带着几分优雅和骄矜,仿佛我们之间不是主人和宠物的关系,而是身份平等的同类。
这也是我喜欢猫的另一个原因,它们友好而又独立,从不干涉和打扰我的私生活,这简直是朋友间最理想的相处状态了。我突然好想变成一只猫,这样一来,生活也许就会简单得多。
“即使变成猫,你也是只招母猫流连,惹公猫妒忌的边缘猫。”斯伯丁在为我粘掉外套上颜色缤纷的猫毛时,一本正经地说。
你们猜得没错,斯伯丁就是我的保姆一样的管家,克尔索庄园里除了我之外的第二个人类,至少看上去是人类。我不知道他多少岁,当了多少年管家,自从我出生起,他就在克尔索庄园里,而在我眼中,他似乎一直都是那副样子,像被冻住了年龄和容貌,我一直对此颇为惊叹,以为他掌握了某种可以让青春永驻的魔法,直到发现快递送来的五大箱面膜和美容院发来的一排零的微整形清单。
他的话比他脸上的细纹还少,对于我平时抛出的问题,他都充耳不闻,我差点以为他的耳朵只是装饰品,但只要我一做蠢事或是动动蠢念头,他就会立即从静音模式转化成毒舌模式,吐槽一波接着一波,堪比伦敦的浓雾。
其实用不着斯伯丁的提醒,我也忘不掉自己是个患有抑郁症、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回忆更没有未来的未成年男孩,我即将上高中了,听起来还不赖,是吧?
我的心理医生说,在我成年之前,必然要经历一段混乱的时期,所有的青春期少年都是这样,或许,上高中会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是啊,高中一定会安排这方面的选修课程,比如“和孤独交朋友”“如何让少女讨厌我”还有“警戒:远离那个戴墨镜的男孩”……
我,科林·格雷,还有六个月就满十七岁了,我的生日愿望很简单——一、世界和平;二、弄清科林·格雷到底是谁;三、交几个朋友。
天知道哪个愿望会更容易实现一些,反正我知道绝对不会是第三个。
Ⅱ
我默念着第三个愿望从斯伯丁手中接过用火漆小心封印的羊皮纸信封,心想这到底是哪个熊孩子的恶作剧?
在二十一世纪的伦敦,手机短信都已经简化成了表情符号,谁还会用羊皮纸和火漆去试探一个青少年的耐心,更何况这个青少年的耐心已经被他自己折腾得像羊皮纸一样薄。
然而,身体的记忆却还是习惯性地将我带到了阁楼下的书房,命令我坐在胡桃木的书桌前,从抽屉里取出拆信刀,屏气凝神、小心翼翼。
我其实只是在装腔作势,因为我运动神经不太发达,准确说是有些笨手笨脚,为了避免伤到自己或是古董家具,斯伯丁从不让我接触任何锐器,如今他竟然放手让我用刀拆信封,我兴奋得快要晕过去了。
“科林,是用刀去拆开信封,不是割破手腕。”斯伯丁在一旁温柔地提醒我,并强制性地将刀锋移到了血红色的火漆上。
喔,抱歉,我兴奋得有些过头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认真地把斯伯丁的话听了进去,瞪大双眼准确地将拆信刀落在火漆上面,那一瞬间,斯伯丁和我都如释重负,如同看见飞船终于落在了月球表面那样振奋。接下来,刀尖成功地刺破了火漆,并顺利地向前划去,伴随着被肢解的细屑和刺耳的割裂声,整个过程漫长却又优雅,拆信刀在我的手下,俨然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简直是剖开我无聊生活的手术刀。
可是我知道信封开启之后,自己得到的不过又是一张广告宣传单,而且是比较复古的羊皮纸广告宣传单。
下一秒钟,这张印满夸张广告词的羊皮纸的去处就将会是书架……下的壁炉里,随着最后一点火漆在我的指尖下割裂,我几乎嗅到了火焰吞噬羊皮纸时滋滋的声音,那是饱餐一顿后的享受声。
一刻钟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而六个月后,我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相信我,你读完这本书就知道了。
如果你在这个布满荆棘的现实世界里用力爱过、梦过,现在却伤着、痛着,别害怕,别灰心,我们还有萌小七编写的《白雪王子》,还有童话。请走进它,治愈你。
敏感善良的16岁男孩科林,渴望世间一切美好的感情,但无奈被魔咒所困,为了不伤害无辜的人,他主动将自己囚困,终日与孤独和猫咪为伴。一张不请自来的高中录取通知书却彻底颠覆了他的生活,不但将他塞进古老神秘的格林学院,送给他一对好朋友亚伯和塞巴斯蒂安,还唤回了他已经迟到了一个世纪的恋人——西比尔。
科林终于展开的新的人生篇章,却也触发了暗黑梦魇的开关,宿命的游戏已经开启:
阴谋、鲜血、秘密
友情、守护、信任
初恋、纯爱、唯美
惊险、探秘、寻宝
勇气、觉醒、抗争
……
科林和他的伙伴们选择勇敢前进,与命运抗争,誓要保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开辟属于自己的王朝与未来。
萌小七编写的《白雪王子》是囊括了幻想、冒险、爱情、悬疑、成长、青春等多方面元素的轻幻想校园小说,讲述了只招收超自然生物的神秘学院在新学年伊始录取了三名拥有神奇能力却无法被定义真正身份的少年,教授给他们的任务就是在第一学年结束前找到自己真正的身份以及所属的族群,然而狼人的袭击、六翼天使的搭救、魔鬼的阴谋、神秘的过往记忆……接连发生的意外却让这段冒险充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