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外号
人与人的缘分似乎带有某种天意。我有时心里琢磨,如果不是因为罗呗儿贼上了那个成化斗彩小碗儿,我也许这辈子不会认识白姥姥。
说这话的时候,白姥姥还不到七十岁。我那当儿也才三十出头,正是心高气盛,不知道自己能吃几碗干饭的岁数。当时,罗呗儿应名儿还是西城一个工商所的小科员,我是靠给报纸杂志写稿吃饭的专栏作家。
为什么要说应名儿这个词呢?因为后来我才知道,敢情罗呗儿身上架着的那身儿官衣,是道具。
罗呗儿的大号叫罗志成,比我大一岁。他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得了心肌炎,休学一年,蹲了一个年级,跟我成了同班同学。罗志成的爸爸叫罗元鹤,是京剧团打小锣的。小时候,我们这些孩子见了他总叫他罗爷。我到现在也没弄清,这个“罗”是打锣的锣,还是姓罗的罗。
说起来,罗家也算是梨园世家,他们老根儿是安徽潜山,老祖是三庆班的“场面”。三庆班是清乾隆年问在京城创门立派的“四大徽班”之一。台柱子是赫赫有名的程长庚,他与余三胜、张二奎,并称“老生三杰”。场面是句行话,戏曲里伴奏的乐器总称叫场面。一般分文场和武场,文场有胡琴、二胡、三弦、月琴、笛子、唢呐等;武场指的是鼓板、大锣、小锣、铙钹、堂鼓等打击乐器。
过去,戏曲的乐师,比如拉琴的,打鼓的,习惯上都叫“场面上的”。罗家的老祖是程长庚的琴师,但他“六场通透”,玩的是全活儿。所谓“六场”,即吹、打、弹、拉、唱、武,全能拿得起来,是场面上的大拿。罗家也就是在乾隆年问,跟着“三庆班”由安徽到北京落的地。
有意思的是,罗家人在梨园行七八代了,没出来一个动嘴的(唱的)班主,都是场面上的。而且在场面上也一代不如一代,到罗元鹤这辈儿,哥儿们弟兄十几个,就他还在梨园界混饭,其他人都改了行。虽然是打小锣的,但说起这些罗爷的脸上也会带出点儿得意之色。
其实,那会儿干哪行日子过得都紧紧巴巴的,罗家也不例外。罗呗儿他们家孩子多,他妈又没正式工作,罗爷平时还爱喝两口儿,所以日子过得并不滋润。罗志成他妈绝对是会过日子的主儿,为了省钱,经常给他们包萝卜馅包子或饺子吃,弄得罗志成好像刚从萝卜窖里出来似的,身上总有一股子萝卜味。您想,天天跟萝卜就伴儿,打出的嗝儿能好闻吗?
同学们凑到一块儿,只要他的舌头根子有情况,嘴一张,一股臭萝卜味儿顿时会蹿过来,一点儿没糟蹋,迅速弥漫周围的空间,并且跟大伙儿的嗅觉过不去。知道他这点儿能耐,班里的女同学见了他短不了要退后几步,并且会下意识地用手捂捂嘴。萝卜味儿成了他身上的一个标记。
姓罗,爹是打小锣的,他身上又总有一股萝卜味儿,几个“罗”都摞到了一块儿,所以大伙儿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罗呗儿。
一晃儿有二十多年没见了,他的大号我一时想不起来了,但是外号却印象深刻,一张嘴,就从舌头根儿下面遛达出来。
“罗呗儿!”我叫了一声。
我以为叫一声小时候的外号能勾起儿时的记忆,久别重逢,不显得亲切吗?可他听了,差点儿没把眼珠子瞪出来,要不是我一直陪着笑脸,他有可能上来给我两拳。
“嘿,你的脑子挺好使呀!咱们都什么岁数了,见面儿还叫小时候的外号?”他的嘴咧得像煮破了的饺子。显然,他对这个外号一百八十个不受听,话里带着刺儿。
“怎么?叫外号叫出毛病来了?”我揣摩到他的心理,有意打哈哈道。
“本来嘛,都多大的人了?哪有一见面就叫小名儿和外号的?朱元璋当了洪武皇上,谁知道他的外号叫重八,他爸爸的外号叫五四?知道,谁敢叫呀?”他咧着嘴说。
“你还没说他爷爷叫初一,他太爷叫四九,他大哥叫重四,他二哥叫重六呢!”我给了他一句。
朱元璋是农民出身,那会儿的农民没几个有大号的,几月几号生的,就直接当名儿了。朱元璋的大号是他投奔郭子兴时,郭子兴给他起的。后来朱元璋当了皇上,他爸爸也起了大号,叫朱世珍。
“嘿,你学问不浅呀。”他咧着嘴说。
我没好气地说:“叫你外号,你跟我聊朱元璋干吗?”
“没别的意思,告诉你外号不能乱叫。”他一梗脖子说。
“嘿,你倒真敢开牙!拿你跟朱元璋比?人家是皇上!你以为你是谁呀?”我笑道。
“草民也是人呀。”他陵唛着眼睛,七个不服八个不忿儿地说。
您说这不是搬杠吗?我要是吃他这一套,那就跟他不是发小儿了。
“罗呗儿,叫外号怎么了?胡同出来的孩子谁没外号呀?我倒是想让你叫我的外号呢。”我睖了他一眼说。
“别逗了嘿。”他有点儿服软儿了。
“别以为你怎么着了,香水味儿再浓也盖不过臭萝卜嗝儿的味儿!”我的这句话算点到他的穴位上,他立马儿哑火了。
愣了片刻,他不情愿地说:“得,咱们什么也不说了,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我觉得叫外号不透着咱俩亲嘛。你说是不是?”我又往回找补了一句。 “得得,您是爷,您叫我什么,我都得竖起耳朵侍候着您。”他满脸堆着笑说。
说了归齐,他还是小时候的那种脾气秉性,不吃葱不吃蒜,就吃将(姜)。什么事儿,您得跟他拧着来,他就顺溜了。连叫他两声外号,他也认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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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小说滋味儿
首先,您容我哕嗦一句众所周知的话:您看到的是部小说,而不是别的什么文学。
小说呢,纯属虚构,所以,拜托您千万别对号入座儿。
您翻开书就会知道,连书里的“我”也不是我了。他是一个60后的职业作家,并不是我的身份。
您可能会问:既然是小说,干吗要用第一人称?我觉得用第一人称写,故事的叙述让读者看着比较亲切。没有其他意思。
小说是什么?
我一直认为:小说是叙述文学,所以必须要有故事。那么京味儿小说是什么?说白了,就是用地道的北京话来讲故事。
在这儿,地道的北京话,也就是京腔、京韵、京片子的京味儿语言是主要的。换句话说,您讲的虽然是北京城和北京人的故事,而且您讲得也非常生动感人,但您叙述的语言不是北京话,对不起,您的小说没资格说是京味儿。
同样是绿豆,您可以熬粥、蒸饭、做粉丝、做略吱、泡绿豆芽儿、做绿豆糕等等,当然,也可以做豆汁儿。但粉丝、豆芽、绿豆糕什么的,哪-个地方都能做,而豆汁儿属于北京独有。知道了吧?什么是京味儿?就这么简单。
追根儿的话,小说这个词儿,出自庄子的一句话:“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闲言碎语和那些有一搭没一搭的道理,跟主旋律的大道理和正说相差远了。说白了就是:小说不是大说,是琐碎之言。当然这跟我们现在说的小说是两回事儿。
汉代的班固认为:小说是“丛残小语”、“道听途说”。唐代的段成式把小说叫“市人小说”,实际上是小说的雏形。到了宋代,盛行的通俗白话小说跟现在的小说就比较接近了。
白话小说实际上就是说书人的“话本”,像后来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话游记》以及“三言…‘两拍”等等,最初,都是说书人给说出来的。您没看书里开头都要说上一句“各位看官”,结尾也要找补一句“且听下回分解”之类的。由此可知中国的小说就是从讲故事那儿来的。
既然如此,您说京味儿小说能没有故事吗?我的理解,不但要有故事,而且叙述的语言,必须朗朗上口儿,做到口语化。
别人怎么写,我不管,我写的小说,都力求能“说”。所以,每句话,每个词儿,我且琢磨呢!绕口的生涩的字儿,我绝对不用。
我总以为,小说不能“说”,那还叫小说吗?这也许就是我的京味儿小说的特点吧。
四 清末民初以后,西方的小说引入中国,人们对小说的概念发生了变化:一是把它归入了文学;二是看重小说的思想性和所谓的深刻性;三是将其升格为高雅文化。
到近代,又引入西方现代派的小说理论,什么存在主义、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抽象、魔幻、意识流等等,那些所谓的文学理论家把小说给“整”得面目全非了。
但结果昵?用一句老北京土话说:别以为身上插几根羽毛,就成凤凰了!折腾了溜够,现在叉返璞归真了:小说,还得讲故事,没故事,不叫小说。
有所谓正统文学理论家认为,我的京味儿小说故事性很强,耐看,但缺乏思想深度。什么叫“思想深度”?我翻过来掉过去,拍着脑门子琢磨十几年,到现在依然对这四个字糊涂着呢!
真的,什么叫小说的“思想深度”?这纯粹是那些所谓的文学理论家的说法。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居然让他们给“研究”出一个“红学”来。我琢磨着,曹先生打死也不会想到,他的书是写阶级斗争的,而且预见到了大清国的灭亡。难道这就是理论家们说的“思想深度”?
五
白姥姥的故事在我的脑子里转悠有十来年。我一直想把它写成小说,但又迟迟没舍得动笔。
什么叫没舍得呀?简单说,就是怕把包饺子的面,给做成了疙瘩汤。她的故事太离奇,不,应该说很传奇。我担心写出来,不是原汁原味儿。
说到这儿,您可能又犯疑惑了:不是虚构的故事吗?怎么还会有这样的顾虑呢?是呀,故事是虚构的,这没错儿,但虚构,并不等于信马由缰地胡编乱造。北京人干什么事儿,都讲究有没有谱儿。写作这活儿也如是,得有谱儿。
什么叫有谱儿呀?说白了,就是有这码事儿。换句话说就是写出来的故事,生活中发生过,或者有可能发生。再说明白点儿,写出来的故事得有鼻子有眼儿,不能云山雾罩,蒙人玩儿。
所以,书中的那些人物几乎都有生活原型,只不过把张三的鼻子给安到李四脸上了,把李四的头发挪到王五头上了。书中的白姥姥,已经不是生活中的那个姥姥了。她的生活原型,是三个白姥姥,让我给“克隆”到一起了。
既然小说属于文学艺术,那么它的基本功能是塑造人物。白姥姥就是我塑造的人物,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姥姥。
六
既然所写的故事要有生活的真实性,特别是一些细节,要真实,所以《猫碗》这本书写起来,比较难。比如贯穿本书故事始终的猫碗,您必须交代清它的出处。
任何一个老物件儿都讲究承传有序。这个碗是怎么个承传法儿呢?您也要跟读者说明白。这个猫碗看着不起眼,但它是成化斗彩,价值起码两个多亿。
乖乖!一个小碗儿两个多亿? “多”多少?八千万!妈爷子!零头儿都够咱吃几辈子的。假如不是2014年香港苏富比拍卖会上成交,又有多少人相信这是真事儿呢?
您可能会问什么叫成化斗彩?它为什么这么值钱?小说里的猫碗是真的还是假的?是的,这些必须要跟您说清楚。
我虽然接触古玩行有二三十年了,但终究是外行,要想把这些写明白,就得向专家请教。所以,这部小说写起来比较费神。当然,素材的积累和情节的构思,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七
网络时代,微信时代,看小说的人越来越少。不,准确地说是看纸印的书的人,越来越少。谁也别咧嘴,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几乎每个时代都有自己代表性的文体。例如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的小说等等,那么当代的代表性文体是什么?有人说是段子。还有人认为是小品文。
我不认同这些说法,因为所谓的段子,其实就是小笑话。这种文体古已有之。您如果看过宋代人编的《笑林广记》,就知道段子的来历了。
不过,他们的观点却印证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网络时代,让人们的阅读方式发生了变化。现代化生活的快节奏,网络微信传递的字数限制和书写方式,使人们失去了以往的阅读耐心,越来越喜欢“短平快”,甚至是一目了然的文字了。
现如今,不是写长篇小说的作家有没有耐心的事儿,而是读者有没有耐心去看长篇小说的问题了。
所以,写长篇小说是费力不讨好的活儿,换句话说,您受了不少累,读者并不见得喜欢,因为实在没有看长篇的耐心。有人说,现在看长篇小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儿。真是一点儿不假。
正因为如此,我的写作功夫不是在做加法,而是把脑子用在了做减法上。
实话实说,这部长篇最初是四十多万字。五年,写了四十多万字。多吗?单就这部书,我觉得多了。所以,我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做减法,删了有十多万字。
“减肥”是挺痛苦的事儿。好不容易长到身上的“肉”,删哪儿都有点儿舍不得。但我必须忍痛割爱,并且毫不可惜。因为,您的时间金贵,我就别再考验您的耐心了。
八
有文学评论家说我的长篇小说,有讨好和取悦读者之嫌。在这些先生看来,取悦读者是一种庸俗。
这让我叉糊涂了:读者喜欢的小说,难道就庸俗了吗?照这么说,读者不喜欢的,才是高雅的了? 您还别说,现实生活中,真就是这么回事儿。您也许不知道,有文学评论家真是把小说分为了“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在他们看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小说,都属“通俗文学”。老百姓看不懂或者不爱看的,算是“严肃文学”。
我琢磨着这些所谓搞文学评论的先生们在分类的时候,一准儿是绷着脸的,否则的话,怎么会整出个“严肃文学”的概念来呢?
年轻的时候,我也曾奢望过文学奖之类的事儿,曾向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讨教。他对我道出小说获奖的秘诀:要让人看着费劲。越是让人费解,使人糊涂的,越是好小说。这叫“耐人寻味”。
嘿,敢情郑板桥的“难得糊涂”,在这儿等着呢!
我要是照这路子写小说,还是刘一达吗?不能够呀!
首先,我不能揣着明白使糊涂,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其次,我宁肯不写,也不能给读者添堵玩儿。
明明能说明白的事儿,偏要绕俩圈儿让读者费解,把读者弄糊涂了,这不是出幺蛾子吗?我绝对不干这种自找“糊涂”的事儿。
不是说我取悦读者,俗吗?嗨,我还就这么俗了!在写作上,我的最终目的,或者说我的最大心愿就是取悦读者。读者喜欢看我的书,就是对我的最高奖赏。我认为,这远远胜过这个奖那个奖。
九
唐代诗人中,作诗最用功的莫过于杜甫了。杜爷一生怀才不遇,忧国忧民,写了几千首诗,也留下了“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名句。我以为这句话里的“寸心”不光是杜爷的,大概是所有码字儿人的,自然也包括我。
是呀!一部小说的得与失,可以任由读者评说,可是谁又知道作者的“寸心”呢?
您肯定想象不到,写这部小说我倾注的心血。这部小说的布局谋篇和故事情节就不说了,光书名,我就琢磨了半年多。前前后后想了SO-l-~h.直到书稿交到出版社了,我还没定下来。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我写小说特别重视开头的那句话。我认为一本书能不能吸引读者,就在这“第一眼”。所以,这部小说的第一句话,我前后改了三四十次。
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第一句话:“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已经成为经典名句。据托尔斯泰回忆,这句开头也改了十几次。
小说播讲艺术家艾宝良先生,十八年前播讲过我的长篇小说《故都子民》,直到现在,他还记得这部小说的第一句话:“窗户纸刚发白……”您看,这是不是开篇第一句话的魅力?
十 一个老辣的写家,会把写作当成是内心情感的一种抒发,或者是思想释放的一种愉悦。我觉得,这就是一种玩儿。
我一直认为:当写作是一种玩儿的心态时,才会像庖丁解牛那样游刃有余。
跟一个特有名的老演员聊天。他说我演戏就是玩儿。正因为如此,他上台也好。上镜也罢,演什么像什么。写作这活儿在心态上,跟他说的是一个道理。
北京人玩什么玩艺儿,讲究把玩。所谓把玩,就是经常在手里“把”着,俗话也叫“盘”。比如一对山核桃或一串手串儿,要不停地在手里把玩,直到由木质玩成了“玉质”,变得晶莹剔透,润泽光亮。行话也叫“包浆”。
但一对文玩核桃达到“包浆”,绝对不是三天两早晨的事儿,且得把玩呢!
由此,想到我写的这部小说。五年,实际上是“把玩”或“包浆”的过程。
玩古玩的都知道,并不是东西越老越值钱。一件玩艺儿,在它问世的时候值钱,那不用说,再过几十年,几百年,会更值钱。反之,一件玩艺儿问世的时候不值钱,再过多少年,也照样不会太值钱。
就拿成化斗彩小碗来说,它在明代的成化年间就已经非常金贵了,因为它出自于官窑。那么,同样是成化年烧制的小碗儿,出自于民窑,传到现在值不值钱?值钱。但充其量也就值几千块钱,跟官窑的东西没法比。
把自己的作品打造成“官窑”精品,大概是每个写家的理想,也是写家们在创作中孜孜以求的事儿。但很多人耐不住寂寞,东西写出来,便着急忙慌儿地找地儿发表或出版。当然了,没经过把玩的玩艺儿,自然包不了浆。还用说吗?肯定会沦为“民窑”。
曹雪芹大概深悟此道,一本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临咽气还没写完。而且他这辈子还就写了这部书,结果呢?人家的《红楼梦》成了“官窑”的成化斗彩。
这本《传世猫碗》,也是奔着这个路子去的。虽然写的是成化斗彩小碗,但这本书能不能成为成化斗彩?得,拜托您赏脸,来掌眼、量活了。
这些话一直想说,但没机会。这里写出来,权作是序言吧。
刘一达
北京如一斋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