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斯蒂娜·斯台德编著的《爱孩子的男人》是一本闻所未闻的书,极少有其他书能这样具体、深刻、彻底地了解家庭是怎么一回事,它具有一种力量,让人一看到就立刻联想起自己的家庭。这本疯狂又华丽的家庭小说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成就之一。读这本书就像是回忆自己的童年一般,小说中的嘻笑怒骂和恐怖惊悚场景,能让读者觉得读者不像是在读小说,而是在过着小说中角色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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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爱孩子的男人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澳)克莉斯蒂娜·斯台德 |
出版社 | 南海出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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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克莉斯蒂娜·斯台德编著的《爱孩子的男人》是一本闻所未闻的书,极少有其他书能这样具体、深刻、彻底地了解家庭是怎么一回事,它具有一种力量,让人一看到就立刻联想起自己的家庭。这本疯狂又华丽的家庭小说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成就之一。读这本书就像是回忆自己的童年一般,小说中的嘻笑怒骂和恐怖惊悚场景,能让读者觉得读者不像是在读小说,而是在过着小说中角色的生活。 内容推荐 克莉斯蒂娜·斯台德编著的《爱孩子的男人》内容简介:他是一个热爱孩子的男人。性格乐天,待人和颜悦色,慷慨大度,他不会让胸中装下任何伤心事,他只赞成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事业成功,人们相亲相爱。 但他和妻子之间却总是重复着无休无止地争吵,妻子为了逃离这个永远光明的男人,甚至想要杀掉所有的孩子,再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对他实施谋杀的,是他疼爱的大女儿路易,在一个星期一的早晨,她将毒药放入了他的杯子…… 《爱孩子的男人》是一本闻所未闻的书,读完你竟彻底站到了谋杀者的阵营。 试读章节 Ⅱ 男女之间本来可以变缓和、多少能够互相理解的对立情绪在波利特家充分展开。萨姆和他妻子亨妮已经不说话了。他们直接争吵,其他时间里,两人之间的交流都得靠孩子传话。他们是真正的对立面:萨姆的蓝眼睛、淡金色头发、苍白的肤色和发胖的身体与亨妮形容枯槁、藏红花色的皮肤的反差,要比他那一般总是轻松的情绪与她那特别阴悒的情调的差异更小一些。孩子们不是倒向宇宙的一边,就是倒向另一边,他们要求的是理解:“萨姆的回答总是能讲到点子上,总是充满了事实,可亨妮的回答听得越多就越能勾起人的兴趣,同时也越听不明白。萨姆那边是物质的事实,而亨妮那边——是什么呢?” 亨妮的珠宝盒就像亨妮本人,也是一个混沌无序的世界,装满了花边、缎带、手套、鲜花、纽扣、发卡、胭脂盒、小块睫毛油、外国硬币和药物(亨妮自己的“阿司匹林、非那西汀和匹拉米洞”)。孩子们常常会受到优待,被允许往抽屉里面看一眼。“亨妮埃塔的房间总是散发出一股麝香似的气味,那是一种混合着灰尘、脂粉、香水、人体气息,能够使孩子们的血液深深骚动的气味。”在这张由气味织成的网子的中心,是他们的妈德林、妈蛾子、妈把子,“她像河滩上一只高高的鹤,缩起一腿站立,倾听着什么。她会定定地看着她的幻觉,突然闭上眼睛。这时,在一旁偷看的孩子(旁边总有一个孩子)看不见别的东西,只见巨大的眼球包在眼皮底下,深陷进皱纹围绕的眼窝中,那是由眼睛周围的黑圈,以及似乎高高处于眼睛上方的眉毛所构成的,而她面部的皮肤并未因闪闪发亮的眼睛而变得柔和,反倒露出烧过的橄榄的暗色。每逢这种时刻,当她陷入过度的沉默之中时,她的模样就显得怪可怕的,那张褪色的嘴巴恨恨的样子,配上不匀称的细长的赌徒鼻子和蔑视一切的鼻孔,使她的椭圆形尖脸拉得更长,干燥的皮肤绷得更紧了。而当她重新睁开眼睛时,她的眼中便会射出一种憎恨、恐怖、热烈或鄙夷的目光。” 在孩子们眼中,她是个“迷人的、邋遢的巫婆,她做的事情件件都对,件件都正确,都是她的权利,因为她吃了所有那些苦,她要求得到这个权利,做她想做的事情,而所有的孩子都相信她的权利”。每当她晕倒在地板上,习惯了这一点的孩子们就会跑去拿枕头,默默地注视着她那“死人一样的脸,在满头黑发的覆盖下扭曲、发黄”,以及“可怜的光脖子上尽是鸡皮疙瘩”。 她靠着“茶水和阿司匹林过活”,“就着几乎是黑色的茶吃吐司和芥末腌菜”,“一人份的咖喱饭”,“一点点冷肉,一只煮得很老的鸡蛋,一些无核小葡萄干,以及一个洋葱”——正如她母亲说的那样,“她这一生就靠吃腌黄瓜、辣椒和辣酱油过活……她上学的时就不喜欢吃糖,而喜欢吃腌胡桃。”她缝缝补补,编织毛衣,刺绣扎花。她在学校只学到三件事情:弹肖邦的钢琴曲(“音乐室中就会悄然飘出琴声,圆润如鸽哨,在昏昏欲睡的下午盘旋着飘过屋顶,从亨妮缠绵而坚定的指头下,逸出肖邦或勃拉姆斯的乐曲”)、画水彩画和做针线活。生活教她学会以“出了名的恶狠狠的目光”来看待生活,再一次讲她的童谣、仪式、笑话、名言、故事——珍贵无比的宝石,价值连城的首饰——那都是孩子们求她讲的,日复一日地干她常干的苦活计,撒谎,求情,借债,更深地陷入债务之中,自己发牌自己玩,在牌戏中作弊,却从来没有赢过,这是一场用两副纸牌玩的复杂的单人纸牌游戏,“她像发热病似的玩纸牌戏,直玩得大脑里漆黑一团,把所有的记忆和舒适的感觉都耗空淘尽……把她扔在那儿,眼睛发黑,皮肤发黄,脸上布满操劳的皱纹。”初婚时,亨妮还是个“温柔而又神经过敏的小东西,贴肉穿着丝织衣服,期望着能在白宫招待会上好好地乐一乐”。婚后,亨妮却成了“一个又瘦又黑的稻草人”,“一只有裂纹的脏盘子,这就是我”。最后,她的黑发迅速变灰,她成了一个“干瘪枯瘦、皮包骨头、模样滑稽的老太婆”,她大声说:“我是个老太婆,你们的母亲是个老太婆。”她大声喊道:“我的命不是倒霉透了吗?生活的一切不都是命,不都是倒霉透了吗?” 总而言之,亨妮的一切特点、她所有的特性,都具有一种奇怪的普遍代表性,使得她好像代表着所有女性。她无可奈何地分享了“女性的自然放逐”,这些女性在用右手做事的男人的正直的世界里,是些正路不走走歪路的左撇子,她们为了绕过男人给她们制定的法律而不择手段,最后软弱地粲然艳笑,以博取男人的欢心。亨妮“是那种同情所有女人、反对所有男人的女人。男人把王牌全抓在手里,生活是一场糟透了的交易”。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女人看一切都带上了个人色彩——就连亨妮关于生存的一概而论的观点也带上了个人色彩,因而也富有活力。当她“做她那精细的针线活时”,时而“有一只小老鼠从身边跑过。甚至大胆地站立起来,好奇地盯着她看。亨妮会平静地往下看一眼那张妖怪似的小尖脸,然后继续做她的活”。除了在她睡醒之时,闻到“老鼠经过时散发出的刺鼻的气味”,或当她朝一只老鼠看,发现它是一只怀孕的老鼠,或当她那道德家的丈夫说老鼠会带来细菌,要她把它们都杀死之外,她一般都把“这些黑不溜秋的小东西”看作她的“房客”。她把这些老鼠杀死,“不过,她虽然讨厌动物,但却不自觉地感到,那小小的入侵者很像她自己,也在苦苦撑持着”。亨妮是个不自觉的、歇斯底里的道德家,要不她就什么都不是。正如她的创造者所说,“亨妮则讨厌得让人感到美,感到全心全意:对这个臭气熏天的人世,她决不要求得到宽恕,也决不给以宽恕。”P5-7 序言 澳大利亚女作家克莉斯蒂娜‘斯台德的《爱孩子的男人》是一本很特别的书。美国著名评论家兼诗人兰道尔·贾勒尔曾称它为一本“闻所未闻”的书并为之写下了一篇长达三十三页的序(附后)。十年前我在上海华东师大做英澳文学硕士研究生,拟写论文之时,在诸多澳大利亚作品中选来选去,最后看中的就是这本怪书。 我觉得它怪,有几个原因。一是作品中所反映的家庭暴力问题。“家庭暴力”是一个比较西方的词语,在中国一般称之为夫妻吵嘴打架。如今夫妻反目、家庭破裂,有很大一部分归因于家庭暴力。这部发表于一九四。年的作品通过描述华盛顿市一个八口之家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从兴盛到衰落的发展,毫不隐讳、纤毫毕露地揭示了这样一个主题。“爱孩子的男人”萨姆由于出身背景、性格特征和生活作风都与妻子亨妮埃塔格格不入,经常与之发生冲突,夫妻之间时时互相辱骂和殴打,到了互不说话、形同仇敌的地步。同时,“每日这种悲惨的生活……每天生活的恐怖”使萨姆与前妻所生的女儿路易莎对家庭和父母极端厌恶,产生了想把父母一齐毒死的念头。最后,某种戏剧化的结果,导致她把后母亨妮埃塔毒死,然后离家出走,周游世界去了。这倒并非一个很怪的问题,但综观我所接触到的大量现当代中国文学作品,像这样的夫妻和子女关系在小说中还是罕见,尽管现实生活中也许比比皆是。 另一个使我觉得怪,也很有意思的地方,是作品背景的转换。根据现有资料,这部长篇小说具有相当强烈的自传性质,克莉斯蒂娜·斯台德生于澳大利亚,二十六岁去英国,其后又去欧洲大陆和美国,直到七十二岁高龄才重返澳大利亚定居。其父是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前妻去世后,又再度娶妻,养下一大家子人。为了避免人们把故事与真人真事对号入座,作者将整个故事发生的背景和环境全部“搬”到了美国的华盛顿市,为此还与她同是作家的美国丈夫在该地区作了半年之久的实地考察。对一个只关心故事情节的读者来说,这也许没有什么,但对一个像我这样也喜欢写小说的人,或者其他本来就是写小说搞创作的人来说,作者的这种“搬”法可能不无借鉴之处。尤其是把故事从一国“移民”到另一国的写法,以及如何掌握不同文化的风俗民情和语言特色,对相对来说局限一时一地的当代中国小说(也许是我的个人偏见),或许能提供一个新的课题也未可知。还有,小说写了一个相当怪的女人,即亨妮埃塔,她出身于百万富翁之家,偏偏生不逢时,嫁了一个出身贫贱、靠着她父亲权势往上爬的小公务员,此人一天到晚说大话、使小钱,使一家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逼得大手大脚惯了的亨妮瞒着丈夫到处借债。这还不说,她对萨姆的仇恨甚至延伸到所有的男人,因为“男人把王牌全抓在手里,生活是一场糟透了的交易”。亨妮的这一特点历来为西方女权主义评论家所看重,尽管克莉斯蒂娜·斯台德并不承认她有女权主义倾向。不过,亨妮对男人的仇视往往使我想起中国当代女作家张洁笔下的女性。 其实,说小说的主人公萨姆怪也不为过,他爱孩子爱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不仅在与妻子不说话的情况下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成天与孩子在一起玩耍或带领他们干活,而且在马来亚访问期间还产生把各民族的儿童都收养为子女的想法。但事与愿违,他的过分溺爱和乖戾之举却使得全家分崩离析,大女儿路易莎毒死母亲,离家出走,大儿子厄尼失望至极,象征性地以拟物方式自杀。 话说回来,我又不全是因为怪才看上这部小说,始而以其作为我的硕士论文题目,终而洋洋几十万言地译成中文,而是觉得无论从构思、人物性格塑造、细节描写还是心理刻画诸多方面,这部小说都属澳大利亚文学中的上乘,也是世界文学中的一部经典。如果读者能够通过我的译文了解并喜欢上这部奇书,那我也就很满足了。 关于克莉斯蒂娜-斯台德,我想补充的是,她一生共创作了十六部长篇小说,其中最著名的是《爱孩子的男人》和《只为爱情》。为纪念她对澳洲文学的贡献,澳大利亚政府从一九八八年起正式颁发一年一度的克莉斯蒂娜·斯台德小说奖。一部关于她的长篇传记也于一九九三年在澳洲出版。 翻译这部长篇小说之始,我得到了澳大利亚国家图书协会和澳中理事会共同颁发的文学翻译基金奖,使我能在澳大利亚自由写作生存的状态下没有衣食之苦地完成翻译,在此特表诚挚谢意;而在翻译过程当中,我在对原文的理解上又得到了一些澳大利亚学者的大力协助,特别要提出表示感谢的是悉尼大学的玛格丽特·哈里斯教授(ProfessorMargaretHarris)和拉特罗布大学的约翰·巴恩斯教授(ProfessorJohnBarnes)。 有四十一万多字的长篇和英文三十三页之多的美国诗人的序在后面,我这篇不是序的序已经显得过于冗长,那么,我应该就此打住了。 欧阳昱 一九九七年十月于墨尔本 书评(媒体评论) 读这本书就像是回忆自己的童年一般,小说中的嬉笑怒骂和恐怖惊悚场景,让我觉得不像是在读小说,而是在过着小说中角色的生活。——乔纳森·弗兰岑 打开任何一本克莉斯蒂娜·斯台德的小说,都会让人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伟大的存在。她是一个思想深刻、学识渊博、像奇迹般闪耀的小说家,她用小说为我们复原了这个世界无限的复杂性与无情的苦楚。——安吉拉·卡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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