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西登托普编著的《托克维尔传》内容介绍: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主要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1835)、《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1840年)、《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使他享有世界声誉。其上卷的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下卷分四个部分,以美国为背景发挥其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思想。出身贵族世家,经历过五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拉里·西登托普编著的《托克维尔回忆录》是一本关于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的回忆录,对其间许多人物(比如路易·菲力浦、路易·拿破仑、阿道夫·梯也尔、路易·勃朗等)的评述十分尖锐,用语几近刻薄。可能由于这个原因,该书在作者死后34年(1893年)才首次出版。
拉里·西登托普编著的《托克维尔传》是“世界名人传记丛书”丛书中的一本,是近年来非常出色的一部托克维尔思想评传。《托克维尔传》大致以时间为线索,介绍了托克维尔的思想发展,为读者理解他的几部重要著作提供了非常细致的背景解读。全书按章依次介绍了托克维尔青年时代的法国社会思想状况、《论美国的民主》上下两卷的着眼点和主旨、托克维尔的印度研究以及《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的思想旨趣。
那么,还能从这片废墟里抢救出什么呢?托克维尔20年代的生活就是要努力保留一些信念,使它们在一个理智上更说得通的框架中容身。尽管他的堂兄弟路易(受到一些佩剑贵族出身的亲戚的唆使)拼命劝他从军,但也许是借此表示对马勒泽布的纪念,他决定去巴黎学习法律。神甫也不赞同从军的想法,他察觉到了年青的被照管人心灵的品质,想尽办法激发托克维尔在文学上的雄心。
现在到巴黎学习,时机真是再好不过了。1822—1823年,议会和新闻界正在进行那场“大辩论”。复辟初期相对自由的政6府,在1820年王位继承人被刺杀之后,让位于由维莱勒控制的极端保皇派政府。20年代中期,维莱勒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法案,它触及法国社会和政府的各个方面,而在反对的自由派看来,这些法案几乎就是要复辟旧制度了。鲁瓦耶一科拉尔领导的自由派声称,这是一场“旧制度和革命、旧法国和新法国、‘贵族制’和‘民主制”之间的斗争。从托克维尔仅仅几年以后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与这场大辩论靠得很近,它为他的思想提供了基本的范畴——“贵族制”和“民主制”,“原子化”和“集中化”,培养了他对两种社会类型做比较的习惯。大辩论让托克维尔获得了双筒望远镜一般的视野,而且再未丢开过。
到了1827—1828年,托克维尔正一帆风顺地往自由派的路上发展。他在与哥哥爱德华同游意大利时——此际他已经完成法律学习了——所写的日记里,流露了对公民与政治自由的热爱。他严厉指责那不勒斯贵族政体宁愿投靠专制王权,而不去支持人民的权利。托克维尔还是基督教道德协会(Societyfor(:hristianMorality)的成员,这是一个在历史学家基佐影响下的自由派压力集团,它的思想反映了新教对复辟时期自由主义的强烈影响。基佐的看法同斯达尔夫人、还有贡斯当一样,认为自由主义远不像天主教保皇派想的那样是对基督教的威胁,而应该看作是基督教的具体应用。因为自由主义和基督教一样,也是基于道德平等的假设,也认为道德只能出于良心,或是出于不受强迫的自发选择,而这就是公民自由的根本理由。
这种半新教的解释,使得托克维尔能够把“基督教道德”从自己信仰的废墟中抢救出来,这个观念在他以后的写作中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由此他被引向了一种新的信条。自那以后,托克维尔把本是由单纯信仰所维系的激情注入了自由主义的“正义事业”中。几年后,当批评家圣伯夫初次遇到他,立刻就把他归为“信徒”。
法律学习没有让托克维尔的好奇和雄心得到满足。在一位从前在梅茨做过教师的人的帮助下,他继续政治方面的学习,对中世纪以来英国和法国制度的演变做比较。这事出有因,在大辩论中这一比较是自由派论点的核心。毕竟,英国为复辟时期法国引入代议制政府提供了榜样;可是为什么英国发展出了代议制政府,而同时法国却沦为绝对君主制?这个问题开始困扰托克维尔。
1827年,托克维尔做了凡尔赛法院的助理法官,他的父亲刚刚做了那儿的省长。尽管有这层关系,他仍无望获得迅速提升。法官对他来说不是一个适合的职业,不能让他兴奋,而他对这种兴奋的需要几乎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他还发现公开演说对他也是一个考验,他音调太柔和,又过于挑剔,总想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得丝毫不差,却又没有18席演讲的能力——这和另一位青年法官古斯塔夫·德·博蒙成了对照。博蒙是来自都兰的青年贵族,为人和善,也是一位坚定的自由派。托克维尔的思想激发了他的热情,他给予了托克维尔带有保护色彩的友情。托克维尔需要这种密切关系,因为同事之间一板一眼的交往态度不能使他满意。“我担心自己迟早会像大部分同事那样变成一架法律机器,他们那么专精于一个领域,可以娴熟地推导出一系列公理,发现各种相似性,但他们却没有能力去判断一次伟大的运动,或者领导一场伟大的事业……”,他写信告诉凯尔戈莱,“我如果落到那种地步,宁可把我的书扔到火里。”
1827年,极端保皇派政府在大选中失败,让位于中间派的马蒂尼亚克政府,这普遍被认为是波旁王朝和法国自由派政党之间最后的妥协机会。新政府取消了大学授课的禁令,基佐于是开始了一系列以欧洲和法国的文明史为内容的讲座,这成了青年自由派知识分子的聚集地。基佐在讲课里运用大辩论时期的思想——尤其是原子化和集中化的思想——对欧洲制度和信仰的演变做了有力的阐述。托克维尔感到基佐的讲课很有说服力,“基佐的分析头脑”成了他仿效的模型。将近三年里,他每周六都从凡尔赛赶往巴黎,加人古老的索邦学院汹涌、激动的人群中。P7-9
常有人说,卡尔·马克思和托克维尔对未来提供了最为雄辩却又截然不同的两幅图景。果真如此的话,今天似乎更多属于托克维尔,这位法国自由派贵族如果看到近来的潮流——虽然并不稳固——转到了整体性国家、一党统治和指令性经济的反面,大概会感到高兴。在1840年代,他初次接触社会主义思想,就认为它过于感情用事,而更加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保守——因为它试图发扬光大的,是托克维尔眼里法国旧制度的一项危险成就:权力的集中。
现代民主最重要的一部论著,《论美国的民主》(1835—1840),竟是出自一位法国贵族之手,这是多么辛辣的讽刺!而托克维尔对官僚或政党组织统治的谴责,也有人疑心是出自贵族的妒忌。但托克维尔为自治和分权所做的敏锐而有力的辩护,却是至今无人能匹敌的,难怪他对约翰·斯图尔特·密尔这样的同代人也会产生非同寻常的影响。托克维尔关注的不只是权力,他有自己的道德远景——这一远景征服了众多读者——在托克维尔看来,真正自治的民主社会是一个崇高的理想,这样的理想可以让我们超越看似无可逃脱的现代生活的商业主义。
托克维尔念兹在兹的是对治理的参与,这是完满道德生活的一个条件。他一生的写作就是一次痛苦的抗议,抗议生活过度的“私人化”,抗议人们对公民权价值的忽视。就此而论,他对传统意义上的自由主义,亦即所谓“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提出了挑战。只是,今天的自由主义回答这一挑战了吗?一种把生命限制在商业活动和私人朋友圈子中的学说,且不说能否使人高贵,就已经足够了吗?托克维尔的挑战仍摆在那里。
在国家形式、不同社会状况和道德危害三者的关系上,没有哪位政治思想家能揭示得如此出色,然而,托克维尔在现代政治思想传统上的地位,却不稳固得令人吃惊。原因何在?可以想到的有两个:首先,与霍布斯、洛克、卢梭等属于现代早期的伟大政治哲学家不同,他的论证不是从明确的人性假设出发,然后进行逻辑的推演;再者,他也与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19世纪晚期的理论家不同,无意去建立什么新的社会的科学,无意以关于科学研究方法的长篇大论来开始他的作品。事实上,若把他与那些以“科学性”自诩的思想家并列一处,托克维尔更显得像一位艺术家,他的作品生动形象,直抒胸臆,而且饱含情感,他毫不掩饰自己希望打动读者的心灵。就以他最偏重历史的一部作品《旧制度与大革命》(1856)而论,它同时也是对当时的信仰和习惯做法的痛苦批判,正是这些信仰和做法使人们默然接受了路易·拿破仑的帝国。
托克维尔的论证风格,属于一个职业化之前的时代,也属于前资产阶级的时代。他诉诸价值——首推自由这一“神圣”价值——的方式,几乎是完全私人性的。虽然他尽力与不同类型社会——无论是贵族社会或是民主社会——的习惯和观念保持距离,而且做得非常之好,简直让人吃惊,但他却并不克制自己对贵族社会所培育的优雅、团结及个性的丰富等品质的倾慕之情;而对民主社会的商业精神熏陶下养成的庸人心态,即使更符合正义,他也不加掩饰自己的极度轻蔑。不过,托克维尔带有的贵族的骄傲,却是一种经过净化的骄傲,他绝不陶醉于贵族社会所谓审美上的吸引力;相反,对这个建立在特权基础上的社会的空虚、残忍、自欺欺人,他是迄今最为严厉的批评者。
托克维尔占据了一个绝佳的位置,使他对基督教西方发生的社会变革的分析和评判,既未落人历史决定论的陷阱,又没有陷到实证社会科学主张的虚假的中立性中。这究竟是怎样一个位置?托克维尔是如何发现这一位置的?以托克维尔研究的现有全部进展而论,这些问题仍是至关重要、也有待我们回答的。
本书就是回答上述问题的一个尝试。写作过程中,笔者曾从约翰·巴罗(JohnBurrow)、戴维·伊斯特伍德(DavidEast一wood)、罗伯特·斯基德尔斯基(RobertSkidelsky)和福格斯·昂戈德一托马斯(FergusUngoed-Thomas)诸先生的评论中获益。毋庸赘言,对书中仍然存在的错误,他们无须负责。
拉里·西登托普
基布尔学院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没有以马克思的方式,在身后留下一个门派和众多弟子,或者创立一个国际性的运动;也没有像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爱弥儿·涂尔干或者马克斯·韦伯那样,传给后人一套严密阐述的“科学”方法。他太挑剔、太缺乏自信,所以躲开了这些事情。他的贵族背景——此外还有一个因素是他写作时恰好处在欧洲思想走上职业化、系统化之前的最后几十年——使他对自己的发言对象有一个更宽泛的定位:受过教育的那部分公众。不过,他的目的不是仅仅吸引他们的兴趣,而是希望促使他们采取行动;毕竟,虽然他对贵族制的过去和民主制的未来带着思辨的兴趣,但他的每一次写作都有强烈的现实指向:他的主要作品都是政治行动,是发自一位公民的行动。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托克维尔处于边缘地位的原因大概就在于此。他的作品看起来难以归人任何派别。他信奉自由主艾,却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对声称自己具有科学性的社会理论,他如果不是直接拒绝,也是充满怀疑。可以肯定的是’所有主张历史决定论的社会理论,都为他所拒绝,因为他对民主社会智力倾向的分析使他警惕地意识到,决定论形式的社会解释本身可以是特定社会状况的产物,“在公民们各自独立,每个公民都同样是软弱无力的民主社会,谁也不会对群众拥有非常强大的和极其持久的影响。乍一看来,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人对于社会好像是不发生任何作用的,可以说社会是在全体成员的自由的和自发的竞争中前进的。”所以在民主社会,作家的第一要务就是肯定和维护自由意志的现实存在。在托克维尔看来,一个民族总是“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应该成为一条公理。
托克维尔厌恶的是消极无为,是毫无选择的服从,是反政治的一味怀疑,这些都与他的贵族气质格格不入。它们属于他从未接受过的19世纪资产阶级文化,而这一文化成形于公民身份还未成为欧洲中产阶级可行选择的时代。如果贵族制的历史中还有值得抢救,并可以为未来民主制带来好处的东西,托克维尔相信,那就是它对参与权力和决策的坚持。一个人倘不是公民的话,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初一看来,托克维尔为公民身份的辩护带有浓厚的古典特色,不过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和托克维尔的观念之间实则有根本的分野。古希腊的公民身份概念植根于托克维尔所说的贵族社会状况,他们的公民身份的感召力离不开一个地位优越的社会等级。公民是一个享有特权的等级,奴隶、妇女和外邦人都不在其中,前者离不开后者的衬托。
而托克维尔在逐渐意识到基督教道德和自由主义正义理论之间的高度相似,信奉了自由主义之后,对古典公民身份概念做了修正。他将自己的贵族品味抛在一边,为积极公民身份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和证明,使之对社会的全体成年人开放;不仅如此,它还成为每个人的一项义务。托克维尔相信,如果我们不严肃对待这一义务,自由社会所允诺的各项权利不仅得不到保证,而且会带来道德上的风险:它们会纵容生活彻底的私人化,会有助于国家机器的扩张,产生新的官僚专制。鲁瓦耶一科拉尔等复辟时期自由派所警告过的威胁,现在已经近在眼前了;从“原于化,,的社会中,将诞生“中央集权”。
一种常见的观点认为,政治思想上第一次提出官僚制问题是在19世纪末,见于米歇尔斯、莫斯卡、韦伯的作品,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复辟时期自由派提出的、并经托克维尔重新界定的中央集权观念,才真正标志着官僚制问题进入了现代思想意识。它揭示出一些人们此前未曾注意到的、孟德斯鸠关于中央政府的分权理论中的不足之处,从而针对国家形式提出了新的问题,为宪政理论开辟了新的方向和语汇。因为一旦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形式上的分权又能提供什么保证来避免地方自治的毁灭?正是出于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法国人在20年代对联邦制产生了新的兴趣——托克维尔也是由此得以在30年代写出《论美国的民丰》——因为法国的国家机器就是一个很让人不安的例子,它由路易十四和黎塞留创立后,到了拿破仑而臻于完备,最后又为复辟王朝继承了下来;它的集权程度之高,使一切扩展代议制原则、将之延伸到基层和地区层次的努力都成为徒劳。
多亏美国联邦制这个样板,托克维尔才得以超越复辟时期自由派。他向人们证明,民主社会状况需要一种新的国家模式,由此将宪政问题与社会变革的性质和方向问题联系在一起。“一个全新的社会,要有一门新的政治科学。”托克维尔利用了中央集权这一概念来反衬对一种新型国家的需求:相比于在欧洲贵族社会中,地方自治成为一个“天然的”、内在的特征,新国家需要以“人为的”手段来维护地方自治。
事实上,托克维尔看出,民主社会内含一项结构性的缺陷:社会建立在公民平等之上,于是内在地无法对抗中央权力的扩张,国家权力可以声称自己就代表了全体平等的公民。这便是托克维尔对19世纪自由主义所做的贡献,后者的社会和政府模型继承了17世纪的社会契约论,从“自然状态”的个人直接转入全体的结合或日国家,没有为中间团体留下足够的空间,而这一缺陷由托克维尔做了补救。
但是托克维尔所关注的,不只是现代社会规模以及市场经济和民族国家造成的政治威胁,还有道德上的威胁。在他看来,现代世界的规模的改变,还有社会平等的胜利,促使古典的公民身份观念以及整套古典共和主义用语都变得不合时宜,甚而有潜在的危害,因为它不能满足我们对新的国家观念的需要。新的国家将把中央权力与地方自治相结合,把作为市场经济之根基的公民自由与政治参与的训练相结合。这些训练可以提升公民的道德,限制生活的过度私人化;惟有如此,个人主义这一最狭隘的经济理性行为才能为现代民主社会所容纳。
终其一生,托克维尔都在关注意志及其自由运用的条件。在他看来,这是民主社会状况下人类最受威胁的一项禀赋,因为这种社会状况会对人的想象力产生影响,使人们对运用自己意志所能达到的成就抱着无关紧要的态度,而在托克维尔的作品中,处处都在肯定正当的坚持己见,也即所谓的“男子气概”的价值。一个置身在众人之中就感到安全、贬低自己个人行动能力的民主人,尤为需要这种价值。在一个可见的、也即民主化的将来,最严重的道德威胁就来自那种错误的、不必要的自我否定,它成为个人完全沉浸于私人目标的最好借口。
由此我们可以考察一下托克维尔对后世思想家的影响。由于他的作品不适于按照后来的职业化分科来归类,在19世纪末他处于边缘地位,尽管如此,托克维尔仍然造成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事实上这种影响怎么形容都不为过,在他死后一百年里涌现的大思想家,极少有人不曾阅读和思考过《论美国的民主》。
这些思想家中最为超越常规的一位,尤其被托克维尔所描述的民主社会或大众社会底下个人意志和人类自由面临的威胁所打动。托克维尔的分析对尼采的影响,对《论道德的谱系》一书——尼采在其中以贵族为样板攻击现代民主社会中意志的软弱无力——思想之来源的影响,都是有待书写的故事。当然两人也存在重要的差别,托克维尔通过公民身份学说为意志所做的辩护,没有超出自由主义正义观的各种道德主张的范围,他也不像尼采那样对基督教心存蔑视。
托克维尔的影响还体现在社会学思想的演进中。托克维尔曾从复辟时期的大辩论中获益,这一辩论使法国自由派意识到,他们的政治主张必须以两种类型的社会——贵族社会和民主社会——的系统比较为先导。这样的比较,在1790年代的柏克和1820年代的卡莱尔和柯勒律治那里曾以更为夸张的方式进行过,而法国的反革命派如约瑟夫·德·迈斯特和路易·德·博纳尔在否定现代性的时候,这一比较也占有醒目的位置。但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所做的比较,却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敏锐和公正:他比前人更好地做到了在比较时将理性分析和价值评判加以区分,揭示出两种社会各有其优劣,没有哪个社会是恶魔,也没有哪个是天堂。
对两类社会加以系统比较,以揭示现代性的实质,在托克维尔之后成为通例;就此而论,《论美国的民主》有助于一种新的自我意识的产生,即对我们行动背后的社会条件的意识。追随托克维尔的人中,在他去世后的那代人里有弗雷德里克·勒普莱,他考察了社会变革如何在欧洲家庭结构的变迁中得到体现;有费迪南·滕尼斯,他把托克维尔所做的区分重新表述成“共同体”和“社会”的区分;还有剑桥大学的亨利·梅因教授,他的类型学主张所有社会通常都是由身份主导的关系向契约主导的关系演进。通过《论美国的民主》而获益的更为显著的例子是世纪之交的社会学家爱弥儿·涂尔干,他提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区分,从而把托克维尔的洞见构建为一种新的比较:一方面是一个分权的社会,各种等级和行会为人们提供了强烈的、共同的身份归属,但同时人们又是高度独立的;另一方面是一个拥有公民平等、并培育出个人自主意识的社会,由于劳动分工的发展,人们相互之间又存在切实的、高度的依赖关系。
说起马克斯·韦伯与托克维尔的关系,则触及了通行的有关社会学思想演进的叙述中最有误导性的部分。韦伯的贡献,按照通常的说法,在于揭示社会解释的实证论或因果论模型的不足;所以韦伯提出,为了理解不同类型社会中的行动的理由,必须要用新的方法加以补充,即设想典型的行动者。这意味着,如果社会学不想退化成粗糙的还原论模式,因果性解释和理解的方法都是必需的。不过,有意思的是,早在韦伯为未来提出这一规划之前,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就已经身体力行,比韦伯早了五十年;同时,托克维尔没有对自己的方法大惊小怪,也没有宣称自己克服了早期社会思想中的不足。
事实上,韦伯呼吁社会思想家把外在的因果性解释与内在的对行动意义的理解加以结合,其中或许有托克维尔的功劳。韦伯的建议通常被视为是综合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和强调理解行动意义的德国哲学传统,不过还可以找到更简单的解释。托克维尔在学习基佐的作品后,从19世纪早期法国哲学的进展中获益匪浅,逐渐开始通过典型行动者来探讨贵族社会和民主社会的区别,对每一社会中主导行动的不同理由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论美国的民主》通过“民主人”和“贵族人”的形象而引起我们的联想,使全书的内容都变得生动。所以,韦伯的结论有可能是受到托克维尔的启发。《论美国的民主》是韦伯访问美国之前最后阅读的作品之一,而正是这次旅行结束了韦伯在写作上的休眠期。
不过最有意思的例子还是卡尔·马克思。回头来看,马克思理论的一个弱点在于他对政治组织和理论明显缺乏兴趣——这一点甚至造成了当代社会主义的深刻危机。然而看似矛盾的是,马克思设想的关于革命后社会的政治安排,其中社会已经超越了阶级冲突,而且国家也因此消亡,这一信念也有可能是来自《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美国联邦制所展示的新国家的形象,一个暴力色彩最大幅度地弱化了的国家形象,是否打动了马克思?这是可能的。我们知道,1813—1814年马克思大量阅读了法国自由派基佐、托克维尔和博蒙等人的作品,这些作品使他了解了社会学思考模式,从而帮助他打破了德国形而上学对他的束缚。这些“资产阶级”著作强调了阶级冲突在欧洲历史上的重要作用,托克维尔也根据阶级意识的缺乏来解释为何美国人发明了新形式的国家,没有屈服于中央集权,所以,马克思在思考革命后秩序的时候,心里可能想到了类似美国联邦制的东西,虽然两种秩序建立在不同的财产制度基础上。如果这个猜测成立,也许马克思认为,政府形式问题留待未来考虑可能无伤大雅,当务之急是如何通过对阶级冲突进程的“科学”分析来服务于全面的暴动和无产阶级的最终胜利;而这之后,马克思假定,“民主”会自动地、毫不费力地通过分权的政治形式表现出来。
但托克维尔作品的要点却是,社会特权的废除并不会自动取消统治的问题。它甚至在强调,由于相关组织呈现出的新的规模,民主社会状况使统治问题变得更为棘手了,因为参与公共决策需要人为地加以鼓励。这个社会“天然”地倾向生活的私人化,可是,单有商业和私人友谊就足够了吗?复辟时期自由派认为,1789年对等级社会的摧毁使得旧制度遗留下来的国家机器显得多余;同样,马克思认为,消灭了阶级——他所理解的阶级——社会,就为强制和集权的国家的消亡、进而为个人的真正解放提供了条件。在这一点上,托克维尔超越了复辟时期自由派和马克思,他提出了一个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即公民身份在现代世界的命运问题,这一问题至今仍不无意义。
托克维尔将人们的注意力转至“民主革命”对民情的影响,转至贵族社会向民主社会转型过程中阶级冲突带来的长期后果。在法国,这种阶级冲突不仅催生了一个官僚化的、带有专制性质的国家,而且对构成政治体系之基础的习性和态度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法国人所熟悉的阶级仇恨破坏了民族内部的合作习惯,而阶级冲突所导致的集权国家则使民众长期分离——即使最初的相互不满已经消失。这一切导致社会的“原子化”,从而又使中央权力得以长久存在,因为人们已无合作的习惯,无法管理地方事务。于是原本应该成为“公民学校”的地方政府退化为地方管理,与公民或者公民精神的培养都无关系。相反,“财产的过小分割,缩短了贫富的差距。但是,随着差距的缩短,贫富双方好像发现了彼此仇视的新根据。他们互相投以充满恐惧和嫉妒的目光,都想把对方拉下权力的宝座。”
贵族制向民主制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习性和态度因此会继续产生影响,阻止自由民情的培育。一旦发展到这一地步,民主社会将迅速转变为自身的压迫者。
对于一个阶级斗争和中央集权已经破坏了自治的习惯甚至观念的社会,很难想象国家如何会突然“消亡”,权力如何能下放。在托克维尔看来,1789年之后代议制政府在法国迟迟难以建立,就是一个明证:最先沦为行政集权受害者的,正是人们影响公共决策、参与权力运作的决心。这就是贵族阶级的覆灭为法国民主的运作造成巨大障碍的原因所在,这一阶级是法国唯一具有真正自由民情的阶级。
以为法律的变化会立刻不可阻挡地带来民情的变化,这一想法不切实际而且危险。所以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指出对自由制度的成功而言,法律固然较环境更重要,民情又较法律为重要。这对于今天的自由思想而言,含义十分清楚:自由主义不能完全专注于立法领域或市场关系,不能专注于法律或经济,而时时应该把推动自由民情作为自己的首要关怀和公共政策的优先目标,因为全体公民的素质才是自由社会的最终保证。任何自由主义思想最终如果放弃了这一点,就是自寻死路。
近几十年来,自由主义关注民主的思考分成了两个流派,或者说两个几乎是剑拔弩张的阵营。其中一派认为,在民族国家和市场经济的世界里,现实主义的态度要求我们把民主理解成一种挑选领导人的办法,亦即精英和党派之间的竞争,它可以类比于不同公司在市场中对顾客偏好的竞争。这一看法与约瑟夫‘熊彼特的作品的关系尤为密切。而与之对立的另一派观点则重申参与的价值,并引用古典思想和卢梭的著作作为依据,主张民主的要义就在于提升自我和分散权力。
然而,这在托克维尔看来是一种虚假的两难选择,他的自由民情概念可使他达致更深的洞见。因为这一概念使人们注意到,一度作为过去特权阶级特征的自信和果断的品质,到了民主社会也需要努力加以传播,这些品质不仅有助于将普通人变成公民,在他们参与公共事务时提升他们的动机,也可以让他们对领导权竞争者的各种诉求做更好的判断。单纯的宪政规则不能保证统治者的能力和责任心,必须有自由民情加以配合,这一切才有可能实现。
贯穿托克维尔作品的一个观点是,对于法国这样经由严酷的阶级冲突和中央集权而走向民主的社会,只有以缓慢的方式,通过某种精心的设计,才可能创造出自立自信、结社习性以及公民精神。而像英国和美国这些运气比较好的社会,已经拥有了这些品质,也要时时注意加以维护——尤其是因为许多针对社会不正义的补救手段往往导向行政的集权。事实上,实现政府的分权,使民众参与到自身事务的管理中,这是不可缺少的,宪政问题和民情的好坏就此而论具有密切的关联。托克维尔从美国联邦制中得到的收获正在于此,而不是完全照搬某种模式。他努力提醒他的民主社会的读者注意,即使社会特权已经废除,国家权力的范围及其分配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民主的合法性并未抹去权力的现实存在。
这就是一位贵族的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