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19世纪最有影响的经典小说之一,由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编著。女主人公海塞塔跟丈夫从英国移居到美国的波士顿,途中丈夫被印第安人俘虏。只身来到美国后,海塞塔被青年牧师狄梅斯蒂尔诱骗怀孕。虚伪的清教徒社会视此事为大逆不道,为此州长亲自主持了对海塞塔的审讯。作为惩罚,她要终生佩带象征耻辱的红色的A字并游街示众,但她却用善良与善行赢得了人们的尊敬。牧师狄梅斯蒂尔深受良心谴责,最后鼓起勇气承认了自己的罪责,获得了道德上的自新;而海塞塔的丈夫却在复仇心理的驱动下完全丧失了人性,在道德上完全堕落,也毁掉了自己的生活。
本书是欧美学生必读名著丛书之一,由全美高级教师联盟,法国师范与教学研究会共同评定推出。
本书是世界名著《红字》,由19世纪美国小说家霍桑编著。《红字》的内容简介如下:
有夫之妇海塞塔·白兰被青年牧师狄梅斯蒂尔诱骗怀孕,生下女儿珠儿。在受尽屈辱的处境中,海塞塔孤苦顽强的生活着,唯一的支柱是她的女儿。在海塞塔被示众的那天,她的丈夫突然归来,并开始不择手段地追查奸夫身份,欲加报复……
时光倒回二百多年,到那一个充满了阴森与恐怖的夏日上午去看看,看看为什么有一群波士顿居民正围拥在我们前面说过的那所牢房门前的草地上,为什么一个个人的眼光中都露出一种严肃与冷酷的目光对准那扇钉满了铁钉的橡木牢门。这种情况,若是放在任何一个其他地方,或是就放在我们新英格兰稍后历史上的某一时刻,各位读者可能会从那些有着一副善良心肠的大胡子现在冷冰冰的目光中,想象到现在可能正是要把某个罪恶昭彰的囚徒押向刑场,结束他在这人世间的一切善与恶的呼吸,因为那时法庭的判决无非是在履行早已经由公众舆论决定了的事情。但这要是放在了早期生性严峻的清教徒时代而言,要这样说可就显得过于武断,因在那个时代,像今天这种情况可是有多种原因。也许,只是一个偷懒的奴隶或是被父母揭发的一个忤逆子当众领教一下鞭刑;或者是为了要把一个蔑视道德的唯信仰论者或是教友派信徒用鞭子一路赶出城;还有可能是一个印第安人偷喝了白人的酒在街上发酒疯,被人逮住后正要押往城外的树林,从此永远流放出城;要不然就是准备处死一个像镇长寡妇西宾斯夫人那样刻毒的女巫。无论属于哪种情况,围观者总是俨然的神情,这和早期移民将宗教和法律视同一体的品性完全吻合,相应相成、互相交融,成了不可更改的标志性表情。无论是对公共纪律的轻微冒犯,或是严重伤害,都会令他们严阵以待。在这个地方没有同情,或者怜悯,一个站在大众面前的囚犯所能得到的除了冷漠与讥笑外,绝不会再多出一点点其他东西。而现时看来也许只需要冷嘲热讽一番的事情,在当时却会仿佛末日降临一样令人不寒而栗。
就在我们的故事发生的那个夏天的早晨,有一个情况很值得一提:那些挤在人群里的女人们,看起来好像对将要发生的刑罚比男人们还起劲、还关心。当然,这和当时人们的文明程度还没有进化到极致有很大关联。那时,还没有那么多像我们现在所谓的“文明”的顾忌,即使是身着衬裙和撑裙的女人们扭着庞大的身躯在大街上招摇过市,或者是见人群就朝里面挤,这也没有什么不得体。那些土生土长的英格兰女人们,要是能看到她们之后六七代出生的漂亮的后裔们,看到她们那纤细的身材,温柔的气质,我想肯定会比我们今天看她们时的样子还要惊奇。因为所有人类祖先的繁衍,都有一条不变的规律,就是一代一代的女性遗传,总是会随着世代的变迁,在气质上变得弛靡,而身形体格上则愈发地娇小和孱弱。当时在牢门外人群里拥挤着的女人们,和那位堪称具有男子气概的伊丽莎白时代相距还不够半个世纪。作为那位女王的同胞,英国特产的牛肉啤酒还有乡间粗鄙琐屑的“精神食粮”,以及英格兰明媚的阳光都是她们健康成长的有利条件。宽阔的肩膀、发达的胸脯、红扑扑的圆脸蛋,这些土生土长的英国女人与经过新英格兰气氛熏陶的女人们比起来,毫无疑问,她们和“苍白”或者“憔悴”没有一点干系。古老的英格兰女人们还天生有一副吓人的大嗓门,她们粗俗野蛮的言谈举止要是放在我们文明的今天,我想,即使不招到人们的讥笑和鄙骂,也肯定会让那些绅士淑女们惊愕不已的。
“女人们,”一个面目狰狞的五十来岁的老婆子说,“大家听我说,那个叫海塞塔·白兰的女人,简直就是我们的败类,是所有女人的耻辱。要是我们这些一把年纪品行端正的教友们不能够好好教训教训她的话,那就是放之危害社会。女人们,你们觉得怎样?要是把那个破鞋交由我们五姐妹来发落,我就不相信她还能够凭着那些当官的轻描淡写的判决蒙混过关——上帝,我绝不相信!”
“听说,”另一个女人说,“尊敬的狄梅斯蒂尔教长先生,就是她的牧师,教区中出了这样的丑事,他简直伤心得都要死啦。”
“当官的都是些敬奉上帝过了头的人,让慈悲心蒙蔽了他们公正的眼睛。”第三个老女人补充说,“要我说,最起码应该在海塞塔·白兰额头上烙上个印记,要让她终生都有所畏惧才行。要不然那个烂货才不会在乎她身上贴了个什么东西呢!哼,等着瞧吧,她准会别上个胸针,或者什么异教徒的首饰在胸前,照样在街上抛头露脸!”
这时,一个手里牵着孩子的年轻媳妇略微有点胆怯和温和地说:“她要是想遮遮掩掩地过日子就随她去吧,那心里的折磨和痛苦她总不会也遮得住吧。”
“管什么记号是贴在衣服上还是烫在皮肉上!”另一个长相最丑,神色最凶恶的女人猛地大喊一声,“这女人让我们所有人蒙羞,早就应该被绞死。圣经里和法典上全都写着呢,难道真的无法无天了吗,总有一天那伙只会敷衍塞责的法官们自己的老婆女儿也会堕落到这一步!”
“上帝啊,让这些女人们住口吧!”人群中一个男人惊呼道,“难道除了绞架,她们就再也没有其他惩罚方法了吗?女人们,积点德吧,讲话别太不留情面!嘿,现在轻一点,海塞塔太太就要出来了,你们看——牢门不是已经开了吗?”
阴森森的牢门终于从里向外打开了,一个长相凶狠、手里拿着警棍、腰上别着腰刀的狱吏最先走出来。那副严谨冷酷的模样就像是一道突然出现在阳光中的阴影一般,完全是冰冷的让人胆寒的清教徒法典的象征。他的职责就是给违法的罪犯以最后致命的一击。此时他左手高举着权杖,右手抓住一个年轻妇女的胳膊,正要把她拉出牢门。但那年轻的女人却毫不领情地一把推开狱吏,仿佛是想证明她天生倔强的个性和尊严一样,又好像要向众人表明这一切行为均出于她自主的意愿。这样,她步出狱门走到露天里来,怀里还抱着一个看起来刚刚只有三个月大的婴儿。那孩子起先还眨着眼睛向四周看,但很快地就把那张小脸转了过去。因为打她一降生人世就拥抱着她的那种牢房暗室阴晦的光线已经造成了她对这种刺眼阳光的本能反应。
那怀抱孩子的女人站到了所有人面前,下意识地,她的胳膊一收缩,把孩子紧紧地搂到了胸前;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出于母爱的关心与照顾,怕小婴儿不适应外面的情况,还不如说她正想到了一个特别的东西,就是那个缝制在胸前的东西,想用另一件物品把它遮挡起来。但很快地,她就醒悟到:以一个本身就是耻辱的标记来掩盖另一个耻辱的标记完全是无济于事的,除了只会再增加一些人们的鄙视外,绝不会让那些冷酷的人们忘却自己过去做下的事情,或者现在正在承受的事情。想到这,她干脆把紧抱改为单托,让孩子离开自已的正前胸,这样,就露出了胸前那个鲜艳夺目的红色A字来。匠心独具、精工细作,还用金丝线滚上花边的红色A字,简直就是一个天然的装饰物,配在这个女人超出世俗的华美衣服上,再合适不过了。这个女人,虽然脸上渐渐地泛出了一阵潮红,但却摆出一副高傲的微笑,用毫无愧色的目光环视了一下簇拥在一起的市民和街坊邻里们。
P45-48
《红字》导读
【美】多萝茜·米苏尔
(亚利桑那大学英文系)
从来没有哪一部作品能像美国的《红字》一样,让人争论不息;从来没有哪一个作者能像纳撒尼尔·霍桑一样,充满矛盾令人费解!
霍桑的取材再普通不过:失足的女人、犯罪的牧师和报复的丈夫。任何一个对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稍有注意的人,都会发现早在薄伽丘的《十日谈》时代,这样的作品就已比比皆是。但为什么只有霍桑能创造出如此声势浩大的争论热潮:褒扬、贬斥、沉思、矛盾?为什么文学界人甚至其他界层的人一代代地都为霍桑而自豪?
没有《红字》就没有霍桑,没有霍桑同样也不会有《红字》!这部被誉为美国象征主义文学开山鼻祖的文章,不仅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庄严而悲惨的爱情故事,而且一个鲜红的“A”字凝聚了许多作者对理想与现实摩擦的深刻思考,凝聚了他对善与恶、犯罪与惩罚的理解。
在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中,霍桑是矛盾的。有人说,在写作《红字》这部作品时,霍桑本人的主观动机和这部作品所带来的真实效应并不一致,甚至是相反的。对于这一点,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非常赞同。海塞塔·白兰的光芒笼罩着整部小说,但对她的理解却众口难一。在与她的情夫狄梅斯蒂尔牧师商量私奔时,她曾把胸前的“A”字摘下来扔进小溪,以这种方式表达她对当时清教徒法规的蔑视和反抗,但是在牧师死后,这个女人却至死都戴着“A”字,并在墓碑上也刻下这个字样,这是为什么呢?是她对往日情感的怀念?是对造成她这一悲剧的清教徒法规的绝决?那我们怎么解释她在最后的岁月里所做的那些行善、无怨无悔地忍受等等带有明显宗教赎罪形式的行为?很显然,这二者本身就是矛盾的。“A”在英文里可能有多种解释:adultery(通奸)、admlrab]e(可受人尊敬的)、angel(天使)、amorous(爱情)。作者没有告诉我们这个词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只能在矛盾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关于这个女人,我很想多说一点。在阅读它的时候,我的脑海里老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哪里见过她呢?我打开记忆的长河,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很快就流了出来一安娜·卡列尼娜!是的,这两个女人是多么相似啊:同样生活得不愉快,同样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同样有一个并不好的结局;在她们的性格中同样有坚强、勇敢、大胆、美丽、高贵等等特性。读完我手中的这部小说,掩卷沉思,我的心中好像澎湃着一种悲悯的感情,又好像凝聚着一股愤怒的力量——我的胸膛简直要在这难言的感情中爆炸了!而’这是在我读到另一部很有名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时所没有的!
如果说安娜是一朵花园里娇艳盛开的牡丹花,那海塞塔就是生长于寒山孤院一枝独秀的红梅;如果说安娜背叛了一个政府、一种制度,那海塞塔就是背叛了一种信仰、一个社会;如果说安娜留给我们的是一出爱情的悲剧,那海塞塔所唱出的就是一曲人性的悲歌。一个是壮烈的死——如果那也可以称得上是壮烈的话;一个是“苟且”的生。然而,安娜的死留给我们的除了当时那一声压抑的叹息外,还能有什么长久的记忆吗?因为她的死不过是一个女人因为爱情失败而寻求的解脱,是一个个体对社会的绝望和个体的灭亡,对整个大众来说它并没有多少意义——难道我们当中那些不幸的人们都要去学习她吗?海塞塔则不然。要说她的生命在失去了情人之后,好像也没有多少快乐可言,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并且耻辱地卑下地生活着,这样的目的是什么?是对爱情的怀念?是为了心灵的赎罪?还是以一种苟活的方式向世人提出她对这个不合理的世界的无言的、如泣如诉的控诉?尤其是她在墓碑上的留言“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这是她最彻底的赎罪形式,还是最决绝的反抗和控诉?我们不得而知,但我更倾向于后者——如此看来,一个宁为玉碎,刚强冷绝,另一个却愿以终生的“苦难”和“耻辱”来时时提醒那些还活在这个世上的人,这不是一种更伟大的人性美,更具魅力的性格吗?一个抛弃了不该抛弃的人,一个不单抛弃了不该抛弃的人,还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这不是一种更彻底的背叛和反抗吗?
以死来寻求自我的解脱,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娜倒更相似于海塞塔的那位情人狄梅斯蒂尔,只不过一个是抱着生命的绝望而死,另一个人却是抱着重生的希望而死。当然后面的那位,并不能完全如此概括,作者对这样一个人物也有着矛盾的认可或不认可。作者写了这样一个爱情的悲剧故事,又选了这样一个有着牧师身份的人来做他情感悲剧中的主角,而不是其他人,这本身就说明了作者对清教徒法规压抑人性、残害生命的罪恶充满了谴责和控诉;但他最后不但让这个人在忏悔与赎罪、信仰与感情、犯罪与惩罚的冲突中不断受到心灵的折磨,而且还以选择用死来寻求上帝的宽恕、心灵的解脱作为他的结局,这说明作者本身又是倾向于宗教法规的,他让狄梅斯蒂尔受到惩罚,反映了他虔诚的宗教信仰。但通过小说的描述,我们知道,就在同一个绞刑架下,海塞塔曾紧闭双唇站在台上,而狄梅斯蒂尔却是在那里进行了最后的坦白一一不是为解脱她的罪责,而是为了解脱自己心灵的重负。
这一点可以看出,作者对海塞塔的反抗精神是持褒扬的态度的,对狄梅斯蒂尔的宗教懦弱却是极尽贬斥。
对另一个人物、海塞塔的丈夫基灵欧斯的描述,也反映了作者深深的矛盾。可以说,基灵欧斯是彻头彻尾的邪恶的象征,身体残缺,心智狡诈。但作者却把他放在一个受害人的地位,还让他在对待仇人和背叛自己的人时,表现出了同情和仁慈的一面。他在牢房之中对自己的过失基作了忏悔,在自悔当中他把这桩罪的主责从不-贞的妻子身上转移到犯罪的神职人员头上;他报复的重点原可以是弱小的孩子,但恰恰相反,他却把海塞塔和珠儿最后命运的转机依然留给了狄梅斯蒂尔和前任总督。这种邪恶与那些真正十恶不赦的坏人比起来,不是又多了几分理解和温情吗?这在一般的作品来说,是绝少出现的。
从这个角度看,与其说作者对基灵欧斯充满了痛恨和不耻,倒不如说作者只是对他的报复方式不赞同而已。因为在一般的宗教教义看来,嫉妒是一种罪过,报复、尤其是置人死地的报复更是一种罪恶。所以,作者从一个受了侮辱的角色出发,让他的报复取得了成功,但却又从一个宗教徒的角度出发,让他在郁郁中最终得以死亡的报应。
小说中还有很多东西弥漫着一种看不清的浓雾。霍桑把这个故事放在了宗教说教的范畴下来进行,但对一切宗教得以繁衍和逞威的土壤,即殖民政策也给予了猛烈的抨击。这鲜明地表现了作者自己的保守意识和当时的现实之间冲突的结果。如此说来,作者也可能认为“红字”的诞生并不是单纯由个人或神职人员的罪恶造成,严重的罪恶根源不可避免地最终将落在刑罚的制造者和执行者头上。
这正是一个文人的伟大客观现实主义性——而不是纯粹的主观性。
不管《红字》怎样在矛盾中激进,也不管作者的主观创作动机是什么,就让我们一起阅读这部世界名篇,各人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吧。但愿生活中不会再多几个像以上人物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