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批判理论导引》由伊恩·沃德著,本书原名乍看上去似乎批判法学的研究报告,或者奉法兰克福学派所代表的“批判理论”为指导。实际上,前者只是本书的部分章节,而后者更少涉及。简言之,本书所谓“批判”,并不将题旨针对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等意识形态,而是要在学理上基于描述性立场寻找一个溯本清源的观念工具。或者,需要在康德的意义、福柯所强调的康德意义上理解“批判”:启蒙不只是理性的自我回溯,更是一种精神气质,首先要求对“必然性的当代界限”进行持续批判,进而以某种逾越之可能性的形式展开实践批判,以此理解人与现在的关系、生存的历史模式,以及自我作为自主主体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