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哈代最杰出的作品,也是英语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小说主人公苔丝这一形象是哈代对人类世界的最伟大贡献,她已成为世界文学长廊中最优美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生活贫困的苔丝因貌美而被地主少爷亚利克玷污了贞节。因此,苔丝曾一度精神不振。后来,经过时间的洗涤,苔丝重振精神开始新的人生。她遇上了年轻、英俊的克莱尔,两人情投意合。然而,就在结婚的当天,克莱尔知道了苔丝的过去……
美国《生活》杂志于1985年在百万读者中开展评选“人类有史以来的最佳书”的活动,最后推选出的20种“最佳书”中《苔丝》排名第五。
生活贫困的女主人公苔丝因貌美而被爆发户亚雷克·德伯维尔玷污了贞节。因此,苔丝也一度精神不振。后来,经过时间的洗涤,苔丝终于重振精神,踏上了新的人生道路,去一家奶牛场工作。在这里,她遇上了一个牧师的儿子安琪·克莱尔,他年轻、英俊,两人情投意合,不久,便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然而,就在结婚的当天,安琪·克莱尔知道了苔丝的过去,心里一时无法承受,不久,便悄悄离开了苔丝。苔丝又重新过上了辛苦艰难的日子。几年过去,安琪·克莱尔怀着对苔丝的思念和歉疚,回到了老家。然而,却发现苔丝又回到了亚雷克·德伯维尔的身边。当苔丝得知亚雷克·德伯维尔用安琪·克莱尔已死的谎言欺骗了她这么多年之时,她一气之下,便把他用刀刺死。最后,苔丝自己也走上了难归之路。
五月后半月,有一天傍晚,一位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朝着马洛特村,往家走去。那马洛特村,就坐落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莱克穆尔谷,也叫布莱克摩谷。这男子走起路来,两条腿蹒蹒跚跚,步履有些偏斜,身子不是直线向前,而总是有点歪向左边。他偶尔下劲地点点头,仿佛是对什么意见表示首肯,尽管他并不在考虑什么特别的事。他胳膊上挎着一只空鸡蛋篮子,帽子的绒毛乱蓬蓬的,帽檐上摘帽时大拇指触摸的地方,还给磨掉了一块。过了不久,他遇见一个上了年纪的牧师,骑着一匹灰色骒马,信口哼着小调,朝他迎面走来。
“晚安。”挎篮子的男子说。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说。
步行的男子走了一两步,便停住了脚,转过身来。
“哦,先生,对不起。上回赶集那天,咱俩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在这条路上碰见的,俺说了一声‘晚安’,你也像刚才一样,回应说:‘晚安,约翰爵士。’”
“我是这么说的。”牧师说。
“在那以前还有过一回——大约一个月以前。”
“也许有过。”
“俺杰克·德贝菲尔只是个平民,一个小贩,你干吗一次又一次地叫俺‘约翰爵士’?”
牧师拍马走近了一两步。
“这只是我一时心血来潮。”他说。接着,迟疑了一下,又说:“那是因为,不久以前,我为编写新郡志而考查各家家谱时,发现了一件事。我是斯丹福特路的特林厄姆牧师,考古学家。难道你真不知道,德贝菲尔,你是德伯维尔爵士世家的直系后代吗?德伯维尔家的始祖是佩根·德伯维尔爵士,据《巴托寺文卷》记载,那位赫赫有名的爵士,是随同征服者威廉一世从诺曼底来到英国的。”
“俺以前从没听说过呀,先生!”
“唔——这可是真事。……你把下巴仰一下,让我仔细瞧瞧你的面部轮廓。不错,正是德伯维尔家的鼻子和下巴——不过,有点不那么威武了。当年,在诺曼底协助埃斯特雷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有十二位武士,你的祖宗便是其中的一个。你们家的支族,在英国这一带到处都有庄园。在斯蒂芬王朝,他们的名字都出现在《卷筒卷宗》①上。在约翰王朝,你有一位祖宗阔得不得了,把一座庄园捐给了僧侣骑士团。爱德华二世执政时,你的祖宗布顿恩被召到威斯敏斯特,出席了那里的大议会。在奥利弗·克伦威尔时代,你们家有点衰落,但不是很严重。查理二世在位时,你们家因为忠于君主,被封为‘御橡’爵士。哦,你们家有过好多代约翰爵士了。假使爵士也像从男爵那样,可以世袭的话,那你现在就是约翰爵士了。其实,在古时候,爵士封号就是父子相传的。”
“真有这事!”
“总而言之,”牧师果断地拿鞭子拍了拍自己的腿,断定说,“在英国,简直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家族!”
“他妈的,真找不出呀,”德贝菲尔说道,“可是你看俺,一年一年地东跑西颠,到处碰壁,好像俺只不过是教区里最低下的人。……特林厄姆牧师,关于俺这消息,大伙都知道多久啦?”
牧师解释说,据他所知,这事早已被世人遗忘,很难说有什么人知道。他自己的考查,是从那年春上的一天开始的。当时,他在考查德伯维尔家族的盛衰荣辱,恰巧看见他的马车上写着德贝菲尔这个姓氏,便追根究底,查寻了他父亲和他祖父的情况,直至把事情搞得确凿无疑。
“起先,我并不想把这样一条毫无价值的消息告诉你,搅得你心神不安,”他说,“不过,人有时候太容易冲动,难免失去理智。我还以为你对这事早就有所了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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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文学史上,托马斯·哈代(1840一1928)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从一八六七年至一八九六年,他专门从事小说创作,先后发表了十四部长篇小说、四部短篇小说集,为十九世纪后期英国小说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从一八九七年至一九二八年,他又转而致力于诗歌创作,先后发表了八部诗集、一部史诗剧,为二十世纪英国诗歌的发展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
哈代把他的小说分为三类:“性格与环境小说”,“浪漫与幻想小说”,“计谋小说”。他的重要小说全部归在第一类。其中,一八九一年出版的《德伯维尔家的苔丝》,一直被视为他的主要代表作。
《苔丝》是一部悲剧作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历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挤奶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了自己失身的遭遇,不想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后,又跑到一家农场做苦工。恰在这时,亚历克又突然出现,一再跑来纠缠苔丝。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而克莱尔又杳无音讯的情况下,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经过一场磨难,终于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怒不可遏地刺死了亚历克。她在逃亡中与丈夫度过了几天幸福生活,最后被捕,并被判处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据人考查,苔丝的祖先原是显赫一时的德伯维尔爵士世家,但是没等传到她父亲这一代,那名门世家早就没落了。如今,苔丝的父亲已经沦落为一个普通的个体农民,只靠做点小买卖,很难维持一家九口人的生活。因此,苔丝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她不得不到处飘荡,这里做零活,那里打短工,受尽剥削和欺凌。尤其是在弗林库姆阿什农场,狠心的雇主让她和男工做同样繁重的活计,一个人承担往机器上传送麦捆的工作,这简直是和机器竞赛。她给累得筋疲力尽,甚至晕倒在地上,也得不到怜悯。与此同时,她父亲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狠心的地主硬逼着她们一家搬出去,流落在外乡街头,其状惨不忍睹。作者围绕苔丝及其一家人的悲惨遭遇,真实地描绘了十九世纪后期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以后,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悲惨图画。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受到残酷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德伯维尔是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以卑鄙的手段诱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遗恨。后来他又趁苔丝一家走投无路的时候,打着关心他们疾苦的幌子,硬说克莱尔再也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地投入他的怀抱,又一次毁了她的终生幸福。显然,苔丝与德伯维尔之间的矛盾,是被压迫者与压迫者之间的矛盾。最后,这个地主恶少死在苔丝的刀下,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安琪·克莱尔,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物。他出身于牧师家庭,但却违背父亲的旨意,不肯去当牧师,而甘愿“为人类服务”。他厌恶城市生活,跑到乡下学习农业技术,与劳动人民打成一片。表面看来,他和蔼可亲,温文尔雅,实际上他并没有彻底摆脱资产阶级的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考虑问题纯属从个人私利出发。他到乡下学习农业技术,只是为了将来能当个大农场主。他所以三番五次地向苔丝求婚,只是看中了她的美貌,看中了她的勤劳,指望她能做一个好管家,给他带来“方便”和“幸福”。显然,他与苔丝的结合,并不是建立在真正爱情的基础上,而是建筑在利己主义的计较上。因此,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死抱着旧的传统观念不放,从资产阶级庸人的立场出发,视苔丝为不洁的女人,残酷地遗弃了她。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作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是省悟了,给苔丝带来了几天幸福生活,说明他与德伯维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就苔丝的悲剧而言,他的罪责并不轻于德伯维尔。如果说德伯维尔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毁了苔丝,使她陷入绝望,最后走向毁灭。
作者给小说加了一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还引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这些话鲜明地表达了作者同情主人公的人道主义立场,也是对资产阶级道德的一个大胆挑战。
苔丝是小说刻意塑造的一个动人形象,作者赋予她以劳动人民的一切优秀品质。她不仅姿色出众,而且心地善良,为人诚恳,勤劳俭朴,热爱生活。她虽然出身贫寒,家庭生活没给她带来什么欢乐,但她却无比热爱自己的家,对之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维护家庭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和弟弟夜间驾车去赶集时,老马被邮车撞死,她感到万分内疚。当母亲异想天开,想打发她去和冒牌贵族攀亲时,她起初拒不肯去,觉得有失自尊,但是一想到老马死在她手里,她又觉得她有责任帮助父母摆脱困境,便硬着头皮去德伯维尔家做工,结果造成了第一次失身。后来,德伯维尔再次遇见她时,发觉她一家人流落街头,既无安身之所,又无活计可做,便抓住她强烈的家庭责任感,甜言蜜语地劝说她,扬言苔丝只要“相信”他,他就保证让她们全家过得“舒舒服服”的。在这紧急关头,苔丝等丈夫又等不来,为了给家人赢得一条活路,只好忍辱负重,委身于自己的仇人。
苔丝性格上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性情刚强,富于反抗精神。这突出表现在她与德伯维尔的关系上。德伯维尔是个依仗财势、胡作非为的恶棍,苔丝从一开始就讨厌他,对他存有戒心。德伯维尔玷污了她之后,她不听对方的花言巧语,愤然离去。后来,再次见到他时,发现他居然摇身一变,当上了牧师,觉得这是对宗教的极大讽刺,便用尖刻的语言,无情地揭露了他的丑恶嘴脸。为了阻止他再来纠缠,她还用手套打了他。最后,她意识到德伯维尔第二次毁了她之后,心里终于燃起了复仇的烈火,便不顾一切地拿起刀子,刺死了这个不共戴天的仇敌。
苔丝的高尚品质和反抗精神是应该受到赞赏的,但是又必须看到,苔丝毕竟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世家的农民家庭里,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观念和宿命论观点,势必对她的思想意识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这在她对克莱尔的关系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来,她的失身是无辜的,但她又觉得自己是有罪的,因而像个俯首帖耳的奴隶似的,甘愿接受克莱尔的惩罚。克莱尔遗弃了她,她也毫无怨言,而把一切都归罪于自己,处处为克莱尔辩护。有时,她认不清自己苦难的根源,而将之归咎于命运作祟,觉得反抗也是枉然,最终杀死仇敌之后,也不想方设法逃跑,只是等着束手就擒。
苔丝从她在妇女游行会上出场,到她在监狱刑场上丧生,前后不过五六年时间,但就在这五六年中,她却受尽了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的迫害和摧残,最后变成可怜的牺牲品。她的遭遇可谓是惊心动魄,感人情怀。
《苔丝》在艺术技巧方面,也有不少独到之处。作者巧妙地运用偶然事件、景物描写和象征手法,使作品产生一种强烈的感染力,从而深化了小说的主题,增强了小说的悲剧色彩。
首先,在情节发展中,哈代以高超的技巧,制造了一系列偶然性的巧合事件,使矛盾一步步地激化,逐渐趋向顶点。在小说第四章,由于父亲喝醉酒起不了身,苔丝代他驾车去赶集,途中打起盹来,碰巧迎面驶来一辆邮车,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生活面临危机,因而导致了苔丝认亲失节的终生遗恨。在第三十三章,就在结婚的前一天,苔丝把失身的事写成信,从克莱尔的门底下塞了进去,谁知信给塞到了地毯底下,克莱尔没有看见,致使新婚之夜再坦白时,他觉得自己受了欺骗,便冷酷无情地遗弃了苔丝。在第四十四章,苔丝由于生活窘迫,跑去求见公婆,但是想见的人没见到,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遇见德伯维尔在布道,引起了他第二次占有苔丝的野心。这些事件看起来偶然,但都是以必然性为基础的。苔丝家的老马即使不死,苔丝的父亲也难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克莱尔所以遗弃苔丝,关键也不在于他没看见那封信,因为在他的心目中,苔丝只是一个“没有体面”的“乡下女人”。诸如此类的偶然事件,尽管并不决定主人公的命运,但却激起了读者对主人公命运的关切,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
其次,作者在景物描写上也独具匠心。他善于将景物描写与性格刻画交织在一起,通过景物描写来展示人物性格,甚至强化人物性格。在小说第四十一章,苔丝为了躲避农夫的纠缠,跑进一片树林里,夜里听见一只只野生动物从树上掉下来。第二天早晨一看,树底下躺着好几只野鸡,有的已经死去,有的还在痛苦地抽搐。她眼看着那些“可怜的小宝贝”遭受那么大的罪,就觉得自己并不是天底下最痛苦的生命,因为她“没给打得血肉模糊,也没给搞得血流不止”,她“还有两只手来挣饭吃,挣衣穿”。于是,她决定不再自哀自怜,而是顽强地活下去。接着,她来到弗林库姆阿什,只见这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村庄,坐落在一个小山坳里,四周都是些“不毛之地”。“那硬邦邦的土质表明,这里要干的活,是最艰苦的粗活了。”面对这样一个穷地方,苔丝丝毫没有动摇,她已经尝够了东飘西泊找活计的苦头,决计在这里干下去。这段景物描写,既真实地描绘了弗林库姆阿什的艰苦环境,又充分表现了苔丝的坚强意志和吃苦耐劳精神。
另外,作者还使用了大量寓意深刻的意象,渲染气氛,发人联想。如小说第十九章,苔丝在园子里倾听克莱尔弹琴,虽然弹得并不高明,她却听得“着了迷”,激动得流出了热泪。但就在她穿过繁茂的杂草时,“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黏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粘糊糊的树霉……”这番情景与苔丝的如醉如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作者似乎在向读者暗示:这对青年的恋爱注定要酿成一场悲剧。再如第三十四章,苔丝开始向克莱尔坦白身世时,作者对景物作了这样的描写:炉灰像是一片“酷热的荒野”,置身在那红色的火光中,让人觉得像末日审判时那样“阴森可怕”,苔丝脖子上的钻石像癞蛤蟆的眼睛那样“不怀好意”。这又是一个不祥之兆,预示苔丝坦白之后,迎来的将是一场灾难。
《苔丝》发表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小说刚发表后,一度曾遭到资产阶级卫道士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并未能掩盖它的光辉。哈代到了晚年,他的作品已受到英国公众最高的推崇。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