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长期生活在民族地区,对民族地区的文化状况十分关注,这种关注从感性层面推进到了理性层面。基于当今世界全球化对民族文化的侵蚀,她欲从宪政角度上说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从而矫正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民族文化的功利性开发和利用。
狭义上的文化权利往往就是指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需要从来没有像现在那么迫切。无论是在国际上或是在中国国内,都在不断关注对这一权利的保护。因为它关涉文化多样性,说到底就是关涉人类自身的发展力和创造力问题。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仅仅是“少数人”的兴趣;更遗憾的是,“少数人”的兴趣也主要是基于现实功利角度——经济发展角度来研究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护,最典型的就是“文化产业论”。但这种功利论背后显然存在着逻辑“硬伤”:是否形成不了文化产业的少数民族文化就没有价值、没有保护的必要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少数民族文化不是因为能够带来经济效益才具有存在价值,而是本身即具有正当性基础。因此,国家对这一权利的保护不是恩赐而是义务。本文正是在这一理念的基础上,来展开有关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言说”的。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有关的基本理论研究。通过对有关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相关观念、价值基础、基本要素和主要内容的分析,构建一个基本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理论体系。其核心是从应然的价值层面分析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正当性基础。提出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价值基础在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人权理论、文化多样性理论和认同理论等。
第二部分是对有关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规范分析。包括国际上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法规范分析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法规范分析。目的在于通过对国际立法和区域立法以及国内立法的系统分析,评析各自的特点与不足,分析他们在立法理念、立法内容等方面的特点,以提炼出可资借鉴的成分,以期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相关法律提供参考意见。
第三部分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实证分析。从全球化语境下探讨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面临的挑战,并结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个案情况,探索对其进行有效保护的可能进路。作者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关键是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保护制度机制,包括法律制度、社会参与机制、政府责任制度和民族教育制度等。
最后部分为余论。提出我们首先应当纠正过去对文化的认识偏差,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同时,少数民族自身的“文化自觉”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宪政的角度上看,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与宪政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护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治理问题,它关涉一个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新时期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其路径是由注意“政治自治”向“文化自治”转变。
序言
内容简介
导言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一篇 理论研究
第一章 基本概念辨析
第一节 文化和文化权利概论
第二节 少数民族文化及文化权
第二章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价值基础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第二节 人权理论
第三节 认同理论
第四节 文化多样性理论
第三章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基本要素
第一节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主体
第二节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客体
第三节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内容
第四章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使用和保持语言文字权
第二节 宗教信仰自由权
第三节 保持或改革民族风俗习惯权利
第二篇 规范研究
第五章 国际上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立法分析
第一节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国际立法
第二节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区域性立法
第三节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的国别立法
第六章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法规范分析
第一节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立法概况
第二节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立法的原则与特点
第三节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立法的完善
第三篇 实证研究
第七章 全球化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
第一节 全球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
第二节 全球化与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
第三节 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制度建构
第八章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个案分析——以恩施州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为例
第一节 恩施州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现状
第二节 恩施州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对策探讨
余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