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曾氏从年轻至去世前的百余篇较有代表性的家书,按内容大抵可分为治军、为政、修身、治学、持家、处世、理财、交友、用人等章。由这些书信,可窥斑见豹地探索曾氏一生之行为思想,从中感受到清朝末年的政治风云变幻和他仕途春风得意背后的感觉,由于树大招风,功高盖主,封建王朝随时都有再上演“走兔死,狡狗烹”的时代悲剧,所以他虽身居高位,但内心却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曾氏家书是一面镜子,真实折射出了他复杂的内心世界。读之,我们感觉是在和一颗伟大而丰富的心灵在对话,不知不觉中,我们心中涌起了敬意,人生境界得到了净化和超拔。
曾国藩者,“晚清第一名臣”也,被誉为“官场楷模”,“千古完人”。他倡导西学,开启“同光中兴”,扶晚清王朝六十余年而不倒,视为朝廷“中流砥柱”。曾氏平生与亲戚朋友家书颇多,保存甚全,现将其编为《曾国藩家书》一书,分为治军、为政、修身、治学、持家、处世、理财、交友、用人九篇,从中既感受曾家浓浓深情,亦能体会为人处世之道。伟人毛泽东云:“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可见其影响之大。
一 致牧云兄·帮同办理团练
(咸丰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牧云仁兄大人左右:
十一月十八发家信一件,交湖南抚台转寄。十二月二十七发家信一件,交益阳县李筱泉明府,托其由常德交云贵折差,转寄。其弟李少荃编修,不知何时可到京中?十月十二所发之信,已于十二月初六接到矣。九月之信,至今未到。弟身体极好,面色红润发胖,在京十余年,无此气象。合家大小平安。尊府人人清吉。
十二月十三日申刻,湖南巡抚专差送到咨文,十一月二十九奉旨,命弟在本省帮同办理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弟闻讣到家仅满四月,葬母之事,草草权厝,尚思寻地改葬。家中诸事,尚未料理。此时若遽出而办理官事,则不孝之罪滋大。且所办之事,亦难寻头绪。若其认真督办,必须遍走各县,号召绅耆,劝其捐资集事,恐为益仅十之二,而扰累者十之八。若不甚认真,不过安坐省城,使军需局内多一项供应,各官多一处应酬而已。再四思维,实无裨于国事,是以具折陈情,恳乞终制。
兹将折稿寄京,相好中如袁、毛、黎、黄、王、袁、庞诸君,仅可令其一阅。此外,如邵蕙西、李少荃、王雁汀、吕鹤田有欲阅者,亦可以阅。盖欲使知交中谅我寸心,不必登诸荐牍,令我出面办事,陷于不孝也。
弟自奉旨后,始知汉阳失守。乡间音问难通,即县城亦无确信。眷口在京或归或否,惟兄与内人裁度。或由浙江江西一路,或由樊城一路,或竞作久住之计,全不作归家之想,均由兄为主。弟僻处乡间,消息不明,不遥决也。
纪泽儿身体不健,宜常常行动,或坐车至圆明园一二次亦可。无事总宜读书习字,余不一一。
二 致牧云兄·帮办团练等事
(咸丰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牧云仁兄大人足下:
前信写就,正拟专人送至省城,请张抚台代为发折。十五夜接张抚台来信二件,知武昌失守,不胜骇叹。郭筠仙于十五夜来我家,劝我到省帮办团练等事。弟以湖北失守,关系甚大,又恐长沙人心惶惧,理宜出而保护桑梓,即于十七日由家起行,二十一日抵省。先以稽查城内土匪奸细为要务,其次则勤于操练。江岷樵所带之壮勇二千,甚为可恃,即留于长沙防守。弟又招湘乡壮勇千名,亦颇有纪律,若日日操练,可期得力。现在大股业已顺长江而下,只怕分股回窜,不得不严为防备。幸张抚台至明决,勇于任事,乡绅亦多信吾之言,或可办理得宜,京中全家,不必挂心。
湖北既失守,则道途必多盗贼,家眷不宜出京。望兄辛苦照料一切,不胜感激。若冯树堂来京,一切与之商议,必甚妥帖。书不能详,诸惟心照,
三致牧云兄·张中丞至湖北履总督
(成丰三年正月十二日)
牧云仁兄大人阁下:
十二月二十八发家信一件。其时弟以奉旨来长沙,具折陈奏,将折稿封存家信中,不知到否?
正月以来,弟在省身体平安。九弟于初九到省,知舍间自严亲以下并安好。又接岳父大人手示,知尊府一切平安。正月初二日,余写一信,交湘乡公车刘月槎、贺石农带京,信中言会试后,家眷与公车一同回南。近日仔细思之,恐仍以不出京为妥。盖道途多梗,即不遇粤寇,犹恐土匪所在窃发,终不放心,不如待其稍定,再看机会。
正月初三日,粤匪自武昌下,水陆两路并发,不识直扑安徽乎,抑入江西乎?现尚未得确耗。南陔先生闻于城门尽节,其夫人及大世兄并大孙女,并于初七殉难。其二世兄与二少奶奶并各孙男女等皆为贼所掠,幸不甚凌辱。昨初三日逆贼下窜之时,闻将城中男女一概裹胁,驱之上船,投江自尽者不可胜数,恐常氏遂无遗类矣,惨哉!
正月十一日,湖南张中丞至湖北履总督任,收复省城。江岷樵与之同往,弟再三托岷樵嘱其收常氏之遗骸,求常氏之孤孽,不知可得一二否?常氏有一家人由湖北贼中逃难回者,弟亦遣之同往,不知常氏何辜,遭此奇祸,殊不可解。
弟在省办事,以查办土匪为第一要务,以各县之正人,办各县之匪徒,总在访求公正绅耆为下手工夫,其次则操练兵勇。三年之艾,亦须及时收蓄,以为七年治病地步。
四、九舍弟及刘霞仙、郭筠仙俱在长沙,与弟同居做伴,甚不寂寞。癣疾十愈其八,自在京以来,未尝如此大好,此近日第一欣幸之事。
纪泽读书,求兄勤勤讲解,务使怡然以悦,乃为至善。书不详尽,诸惟心照。顺请日安。
四 禀父母·练勇往江南
(咸丰三年十月初四日)
男国藩跪禀父亲大人万福金安:
屡次接到二十三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初二日手谕,敬悉一切。
男前所以招勇往江南杀贼者,以江岷樵麾下人少,必须万人一气诸将一心,而后渠可以指挥如意,所向无前。故八月三十日寄书与岷樵,言陆续训练,交渠统带,此男练勇往江南之说也。
王璞山因闻七月二十四日江西之役,谢、易四人殉难,乡勇八十人阵亡,因大发义愤,欲招湘勇二千,前往两江杀贼,为易、谢诸人报仇——此璞山之意也。男系为大局起见,璞山系为复仇起见。男兼招宝庆、湘乡及各州县之勇,璞山则专招湘乡一县之勇。男系派六千人,合在江西之宝勇、湘勇足成万人,概归岷樵统带,璞山则招二千人,由渠统带。男与璞山大指虽同,中问亦有参差不合之处。恐家书及传言但云招勇往江南,而其中细微分合之故,未能尽陈于大人之前也。
自九月以来,闻岷樵本县之勇皆溃散回楚,而男之初计为之一变。闻贼匪退出江西,回窜上游,攻破田镇,逼近河北,而男之计又一变。而璞山则自前次招勇报仇之说,通禀抚藩各宪,上宪皆嘉其志而壮其才。昨璞山往省,抚藩命其急招勇三千赴省救援。闻近日在涟滨开局,大招壮勇,即日晋省。器械未齐,训练未精,此则不特非男之意,亦并非璞山之初志也。事势之推移,有不自知而出于此,若非人力所能自主耳。
季弟之归,乃弟之意,男不敢强留。昨奉大人手示,严切责以大义,不特弟不敢言归,男亦何敢稍存私见,使胞弟迹近规避,导诸勇以退缩之路。现今季弟仍认……(以下原缺一百余字)之不可为,且见专用本地人之有时而不可恃也。
男现在专思办水战之法,拟觯与船并用。湘潭驻扎,男与树堂亦尝熟思之。办船等事,宜离贼踪略远;恐未曾办成之际,遽尔蜂拥而来,则前功尽弃。
朱石翁已至湖北,刻难遽回。余湘勇留江西吴城者,男已专人去调矣。江岷樵闻亦已到湖北省城。谨此奉闻。
男办理一切,自知谨慎,求大人不必挂心。
五 禀父亲·军中要务
(咸丰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男国藩跪禀父亲大人万福金安: 二十二日接到十九日慈谕,训诫军中要务数条,谨一一禀复:
(一)营中吃饭宜早,此一定不易之理。本朝圣圣相承,神明寿考,即系早起能振刷精神之故。即现在粤匪暴乱,为神人所共怒,而其行军,亦是四更吃饭,五更起行。男营中起太晏,吃饭太晏,是一大坏事。营规振刷不起,即是此咎。自接慈谕后,男每日于放明炮时起来,黎明看各营操演。而吃饭仍晏,实难骤改。当徐徐改作天明吃饭,未知能做得到否。
(二)扎营一事,男每苦口教各营官,又下札教之,言筑墙须八尺高三尺厚,濠沟须八尺宽六尺深,墙内有内濠一道,墙外有外濠二道或三道,濠内须密钉竹签云云,各营官总不能遵行。季弟于此等事尤不肯认真。男亦太宽,故各营不甚听话。岳州之溃败,即系因未能扎营之故,嗣后当严戒各营也。
(三)调军出战,不可太散,慈谕所诫,极为详明。昨在岳州,胡林翼已先至平江,通城屡禀来岳请兵救援,是以于初五日遣塔、周继往。其岳州城内王璞山有勇二千四百,朱石樵有六百,男三营有一千七百,以为可保无虞矣,不谓璞山至羊楼司一败。而初十开仗,仅男三营与朱石樵之六百人,合共不满二千人,而贼至三万之多,是以致败。此后不敢分散,然即合为一气,而我军仅五千人,贼尚多至六七倍,拟添募陆勇万人,乃足以供分布耳。
(四)破贼阵法,平日男训诫极多,兼画图训诸营官。二月十三日男亲画贼之莲花抄尾阵,寄交璞山,璞山并不回信,寄交季弟,季弟回信,言贼了无伎俩,无所谓抄尾阵。寄交杨名声、邹寿璋等,回信言当留心。慈训言当用常山蛇阵法,必须极熟极精之兵勇乃能如此。昨日岳州之败,贼并未用抄尾法,交手不过一个时辰,即纷纷奔退,若使贼用抄尾法,则我兵更胆怯矣。若兵勇无胆无艺,任凭好阵法,他也不管,临阵总是奔回,实可痛恨。
(五)拿获形迹可疑之人,以后必严办之,断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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