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基础
要按照2008年“一号文件”的要求,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首先,要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投入力度,抓紧编制和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要增加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田间节水改造资金投入,搞好节水灌溉示范,大力发展节水灌溉;要大幅度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健全责任制度,抓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要建立起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其次,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包括种植业机械化和畜牧业机械化,切实解决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而造成的劳动投入不足问题。
四、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首先,要深化农业科技运行机制和体制改革,引入“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逐步解决现行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上存在的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管理效率低下,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等问题,逐步建立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其次,要切实增加农业科研投人,重点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强先进实用技术集成配套。要积极引导现有各类基金投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并鼓励民间资金成立各种基金会,建立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逐步建立起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机制,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最后,要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等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法规、条例,加快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要抓紧健全相关机构和队伍,确保必要的经费。同时,可采取委托、招标等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逐步形成多元化农技推广网络。
五、加快农村微观主体的构建,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要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为契机,构建政府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建议在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项资金,尽快制定与《合作社法》相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增加对一般农民成员的吸引力。
六、加强国家和区域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首先,要加快解决农产品市场管理政出多门、管理多头的问题。为此,可以成立专门的国家农产品市场管理委员会,做好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统一协调管理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其次,要加强立法,研究制定农产品市场建设与运营、农产品分级分类与安全卫生标准、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法规,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发育环境。第三,要加大农产品市场投资力度。要增加国家和省市政府建设新型农产品市场的投入力度,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加大信贷资金投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市场流通,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第四,要加快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追溯制度。要在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品种、区域逐步推行大中城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同时,应该加大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提高安全农产品的生产规模。第五,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中介服务组织。为此,应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经销企业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同时,加强农产品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为农产品连锁经营提供支撑。此外,要大力培育包括经纪人、代理商、合作组织、结算机构、仲裁机构等在内的中介服务组织。
七、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首先,要增加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调整现有支农资金的使用结构,在预算中适当增加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资金的使用上,适当增加服务体系建设的比重,从而保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需要。其次,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土地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应该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同时,还可以通过集体开发果园、林场、养殖场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区位条件比较好的村,可以依托地理优势,盘活集体土地,兴建厂房,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兴办企业,以地租、厂租或人股分红等多种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此外,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积极开展劳务输出等中介服务工作,不断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第三,要加强基层政府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加快管理体制创新,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第四,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政府要在资金、技术、生产资料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保护它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管理,引导它们健康发展。P35-37
总论
第一章 中国农业发展:现状、问题与趋势
第二章 中国粮食供求和安全状况以及前景展望
第三章 中国奶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第四章 中国农业国际化发展前景
第五章 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与趋势
第六章 中国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回顾与展望
第七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历史回顾、现状分析与前景展望
第八章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回顾与展望
第九章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历程、问题与建议
第十章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回顾与展望
第十一章 中国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前景展望
第十二章 中国农民收入与消费的变迁与趋势
第十三章 30年改革工农城乡关系变迁:回顾与评述
第十四章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前景展望
一、2004年:“农业、农村、农民年”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2004年都可以说是“三农”年。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就给9亿农民送去了最大的贺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一号文件”)。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5个“一号文件”不同,新世纪关于“三农”问题的第一个“一号文件”把农民增收从农业、农村、农民千头万绪的工作中理出来,以增收作为龙头,拉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具体说来,“一号文件”提出的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1)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这是农民可以直接得到的实惠。(2)国家将较大幅度地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从今年起,将集中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主产区农业土地开发。国家用于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也主要用于主产区。(3)文件规定了金融机构对农村社区的再投资义务,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弓l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探索实行多种担保形式和设立农业担保机构等多种途径,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中央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这些政策,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4)加快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为失地农民建立必要的社会保障,并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这一政策对于处于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5)文件还制定了其他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环境;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继续加强农业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加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的投资规模;切实执行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等。“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跳出了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圈子,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发展观的要求。只要这些政策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必将对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
为了贯彻“一号文件”,各部门相继出台了对解决“三农”问题“利好”的政策:
——农村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和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就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提出若干意见。其中将“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列为改革重点,包括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继续深化粮棉流通体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机制等一系列举措。
——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农业特产税。今年年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除烟叶外,取消农业特产税,此项改革每年可使农民减轻负担48亿元。4月,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今年在吉林、黑龙江两个粮食主产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1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以鼓励粮食生产。其他地区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通知》要求减征和免征的税额要尽早核算到每一个农户,并要求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实际上,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对农民免征了农业税。 ——建立对粮农的直接补贴制度。今年,国家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同时要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粮食补贴与流通环节脱钩,补贴转入生产过程。这项政策的要点是: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包括农垦企业、农场的粮食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直接补贴办法,可以按农业计税面积补贴,可以按计税常产补贴,可以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可以同种粮农民出售的商品粮挂钩,具体方式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但各地一般采用计税面积补贴的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计算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逐级落实到每个农户,并张榜公布,接受农民监督。各地已经基本上在春播之前将补贴资金兑现给农民。
——重点粮食品种的保护价收购制度。今年,国家再次出台了重点粮食品种的保护价收购制度,规定当早籼稻市场价格低于每公斤1.4元时,由国家指定的粮食企业按每公斤1.4元敞开收购;市场价格高于上述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收购。对中籼稻、晚籼稻和粳稻及秋季播种的冬小麦,国家将另行发布最低收购价格。
——增加良种补贴规模。为了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中央财政从2002年起就对部分作物的良种推广进行了补贴。2002年,中央财政对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l亿元,良种推广示范面积1000万亩;2003年,继续实施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2000万亩,同时实施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1000万亩,补贴资金分别为2亿、1亿元。今年为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把补贴作物范围扩大到大豆、小麦、玉米、水稻四大粮食作物。该政策的要点有:(1)补贴标准。高油大豆、优质专用小麦、专用玉米每亩补贴10元;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农民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省农民种植早稻每亩补贴10元,种植粳稻、中籼稻每亩补贴15元,对晚籼稻的补贴另行研究确定。种植品种的选择要尊重农民意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传统水稻产区,也要在地方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稻良种补贴。(2)补贴范围。本项目集中安排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3个粮食主产省,其中优质专用小麦、高油大豆、专用玉米补贴面积各1000万亩。优质水稻补贴范围是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南、湖北、江西、安徽7省,财政部已根据2003年水稻面积向7省预拨了水稻良种补贴资金,随后将根据水稻良种补贴办法的规定据实结算。(3)补贴方式。由地方农业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供种单位(品种、种子数量和质量、价格等作为主要标的)。种子补贴既可通过供种单位补贴,即以体现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将良种直销给农户,也可直补贴到农户。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中央财政今年安排89亿元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今年的农业综合开发将突出重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存量部分用于粮食主产区,达54.66亿元,占资金总量的61.2%,比去年提高4.4个百分点。新增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8亿元,主要集中用于粮食主产区,并大幅度降低主产区配套比例,减轻主产区配套压力。
——实行购买农机具补贴政策。为了鼓励农民种植粮食,减轻农民购买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的负担,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央财政资金安排了4000万元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新疆16个省(区、市)的66个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补贴机具是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四大粮食作物所需的“六机”,即拖拉机、深松机、免耕精量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收获机、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今年的补贴对象是66个产粮大县内的农民,不包括农场职工。中央财政已另外安排3000万专项资金对农场职工购置农机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是: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机具单价的3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稳定农资价格,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事件。去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农资价格一路攀升,抵消了农产品价格提高带给农民的好处,而且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农民反映强烈。该政策旨在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主要内容是:恢复尿素生产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政策,保证化肥生产企业的能源、原材料供应。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承担国有贸易进口任务的化肥进口企业,进口环节加收的流通费用综合差率由1.7%暂时降为1.2%,进口磷酸二铵、复合肥等港口交货价允许下浮,暂停执行上浮3%的规定。暂停尿素和磷酸二铵的出口退税。根据生产企业磷酸二铵销售量和进口企业磷酸二铵进口,每吨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大幅度增加农业贷款。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的统计表明,今年一季度末各银行农业贷款余额13406亿元,比年初增加1502亿元,同比增加284亿元,农用资金的紧张程度得到了较大的缓解。
——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和元月2日国务院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底数,开展清欠工作。据建设部透露,目前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3660多亿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约占十分之一,平均每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1000元。截止到2004年8月6日,已收回拖欠工程款千亿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82.79亿元,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323.49亿元的87%。到今年年底,将有九部法律法规出台,以应对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拖欠问题。2004年8月初,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卫生部、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各地设立的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的涉及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手续,要按照“规范程序、公开透明、方便办理”的原则进行简化。《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强调,有关机构为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提供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2004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中办发(1998)9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中央关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文件。《意见》共分六大部分,分别是:(1)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2)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3)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4)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5)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6)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意见》对新时期保护农民的政治权益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应该说,今年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到目前为止,这些政策也起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首先,农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4年上半年农村居民现金收入达到1345元,同比增长1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同比加快8.4个百分点,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剔除“非典”的影响,上半年实际增长7.8%,是1997年以来农民增收形势最好的一年。
其次,粮食生产的形势有了根本性逆转。今年夏粮产量达到2021亿斤,比2003年同期增长4.8%,扭转了连续4年减产的局面;早稻面积预计比上年增加800万亩左右,扭转了连续7年下滑的局面;全年粮食播种面积预计比去年增加4000万亩,总面积超过15亿亩,扭转了连续5年下降的局面。今年的粮食总产量有望达到9100亿斤的预期目标。
再次,农业投入有所增加。2004年,中央农业投资总规模可达550亿元,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总数将超过1500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当然,我国“三农”问题的形成有着特定的历史根源,不可能在短期内得以解决,但今年的政策起到了转折和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三农”的重要地位
按照我们的理解,国家对“三农”问题前所未有的重视,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有关,也与近年来在“三农”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有关。
首先,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这就意味着应该从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剥夺转向“以工补农”和“以工建农”,工农并举是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在2002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中,农业仅占15.4%的份额,而1982年却占到33.3%。当然这并不说明农业的重要性在下降,而是说明我国已经有足够的国力抑制从农业攫取工业化资金的行为,并开始适度地对农业和农民进行补贴,从而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逐步走向协调。这实际上正是中央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本义所在。
其次,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在逐年拉大。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变动的情况是:1978~1985年,扣除物价因素,年增15.2%;1986—1991年,年增2.7%;1992~1996年,年增5.6%。1996年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达到了9%。1997年后进入了徘徊不前的阶段,各年度的收入增长状况分别为:1997年4.6%,1998年4.3%,1999年3.4%,2000年2.1%,2001年4.2%,2002年4.8%,2003年4.3%。这么低的增长速度,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相距甚远。
问题的严峻性还在于,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的部分呈下降趋势。20世纪80年代比重高达70%,90年代下降到一半左右。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为1268元,1998—2000年,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部分分别比上年下降28元、53元和48元。2001年起开始上升,2002年人均1135元,比2001年增加8元,增长0.8%。这实际上造成了纯农户成为农村低收入群体。从全国来看,纯农户的比例是:东部地区48.8%,中部地区63.6%,西部地区70.7%。只要是纯农户,不管在哪一类地区,都是社区居民收入的最低层。一个产业的劳动者从这个产业中获得的收入逐年下降,这个产业发展的动力在哪里呢?
第三个问题是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4元,二者之比为1:2.57;1997年,农民入均纯收入为2090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60元,二者之比为1:2.47;2003年农民的人均收入为2622元,城镇居民为8500元,差距已扩大至1:3.24,已经超过了改革初期的水平。
农民收入增长的状况给我们的警示是: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农民。从一些欠发达国家的教训看,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主导因素,甚至会诱发社会动荡,延缓现代化的进程。
再次,进城打工的农民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之一,成为产业工人的一部分,某些行业(如建筑业)的劳动者主要是进城农民。近年来,全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已达一亿多人,去年的农民收入增量中有47.8%来自打工收入。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目前的一些城镇就业政策限制了农民进城和公平就业,从“农民工”这一称谓上就带有严重的歧视性,更不用说实际待遇了。从实践中看,只有少量的“农民工”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大量的“农民工”只能干“脏、累、差”的临时工,而且工资极低,被拖欠工资的现象非常严重,更谈不上享受城镇职工应有的福利和保障待遇。据报道,去年年底建筑行业清欠农民工工资228亿元,但仍有48.5%的陈欠未清。事实说明,进城农民已经成为流动在城市边缘和底层的一个弱势群体。今年在珠江三角洲等地出现的民工荒实际上就是民工这个社会群体对长期以来社会不公正待遇的一个集体反应。因此,如何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是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必须尽快解决的大问题。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的专家认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可以表述为“五个严重”:一是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两个”增长严重困难;二是农民就业严重不足;三是农村发展严重滞后;四是区域、城乡、农户之间的收入严重不平衡;五是农民对土地、甚至政府的预期严重下降。可见,当前的“三农”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农业、农村、农民的范畴,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的全局性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治标和治本兼顾,一揽子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农民所面临的各种尖锐矛盾。
三、关于本书的几点说明
“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它的研究,预测其未来走向,从而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决策提供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此,我们组织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的部分师生,在各自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本书。为了和政府的政策周期相一致,我们把各领域的预测时期主要定在“十一五”期间,有的部分为了研究的需要,可能定在更长的时间,但也包括“十一五”时期。
我们在讨论本书编写提纲时发现,“三农”这个领域的确太大了,按照我们的理解,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产品供给和国际竞争力问题。即:(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确保13亿入口大国的主要农产品供给?(2)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开放性的国际大市场,便利的交通已经使激烈的国际竞争国内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我们以一家一户的小农户为基础的农业的竞争力?(3)在WTO框架下,政府行为受到极大的限制,那么,我国政府应该制定什么样的策略对农业进行支持和保护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农村问题就是综合发展问题,具体包括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农村城镇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等。而农民问题主要是权益问题,具体包括农民收入问题、教育问题、医疗卫生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
根据上述理解,结合我们正在研究的课题,我们把本书分为上、下两篇,共13章,讨论了“三农”问题的主要方面。当然,我国的“三农”问题错综复杂,远不是一本书能够说清楚的。此外,本书的各部分仅仅代表研究者在一个阶段的观点,受研究手法、研究条件的限制,疏漏乃至错误之处难免,还望学界专家指正。
孔祥智
2004年8月
我们在讨论本书编写提纲时发现,“三农”这个领域的确太大了,按照我们的理解,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产品供给和国际竞争力问题。即:(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确保13亿入口大国的主要农产品供给?(2)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开放性的国际大市场,便利的交通已经使激烈的国际竞争国内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我们以一家一户的小农户为基础的农业的竞争力?(3)在WTO框架下,政府行为受到极大的限制,那么,我国政府应该制定什么样的策略对农业进行支持和保护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农村问题就是综合发展问题,具体包括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农村城镇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等。而农民问题主要是权益问题,具体包括农民收入问题、教育问题、医疗卫生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
根据上述理解,结合我们正在研究的课题,我们把本书分为上、下两篇,共13章,讨论了“三农”问题的主要方面。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共13章,讨论了“三农”问题的主要方面。
“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它的研究,预测其未来走向,从而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决策提供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此,我们组织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的部分师生,在各自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本书。为了和政府的政策周期相一致,本书把各领域的预测时期主要定在“十一五”期间,有的部分为了研究的需要,可能定在更长的时间,但也包括“十一五”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