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美德源远流长,五千年的历史中,在道德规范上值得推崇的历史人物层出不穷,他们的道德品质深深地影响了我们。
本书精选了具有代表性的事例,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栩栩如生地再现了历史人物,为广大朋友们的阅读和理解提供了方便,让中国的传统美德不断的继承和发扬!
这是一套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编辑出版的“中华传统美德和修养文库”,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对美德和人格修养的各个方面作出了形象生动的阐释,本书是该套文库的其中一本。
中华传统美德和人格修养必将扎根于现实生活的沃土之中,开出更加绚烂的花朵,结出更加丰满的果实。
李离是春秋时晋文公手下的一个狱官。他执法严明、公正无私。
有一次,他的下属向他呈报了一个杀人案件。他仔仔细细地听了下属的案情报告,说人证物证俱在,案情十分清楚。还说那犯人虽开始拒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几次审问,他终于承认说死者是他所杀。李离觉得此案并无什么漏洞,便没有亲自提审犯人,他大笔一挥,将被告判了死刑。那犯人依法被处斩了。
不久,官府意外地查出了此案真正的杀人凶手。原来是那杀人真凶杀人后采取了嫁祸于人的伎俩,蒙骗了办案的人。
李离得知此事后,追悔莫及。于是,他毅然自枷上朝,怀着十分内疚的心情,来到晋文公面前,跪下并自首道:“臣冤杀无辜,罪该万死,愿以七尺之躯,偿死者之命。”
晋文公面对这个执法无私的大臣,深感是个难得的人才,不忍心将他处死。便劝说道:“人死了不能复生,那人既已处斩了,何必还要搭上一条命呢?”又说:“造成冤案的责任主要在你的下属,要罚就处罚他们好了。”
说着,晋文公亲自走上前去,给李离打开了刑枷,扶他起来。
李离仍旧跪着,不肯起来,他说:“国家的法律规定:法官错判刑的,应当伏刑;错杀人命的,应当抵命。倘若国君不治臣的死罪,那么,将来草菅人命的事情还会发生呀!再说,我的职务比下属高,俸禄比下属多,职位不让给人家,俸禄不分给人家,如今我轻信诬告,错杀了人,哪能把责任推给人家呢?”
“照你说来,你的下属办了错事,你认为自己有罪,而你是我的臣子,那么,我也有罪呀。”晋文公继续劝慰他说。
李离回道:“国君委我以重任,而我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有负国君厚望。如今错杀了人,就应当依法处治。臣以为不论官阶高低,治罪应当一视同仁,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现在我既犯下死罪,怎么可以不受处治呢?”
李离见晋文公仍摇头不准,便站起身来,拔出佩剑,自刎而死。晋文公见此情景悲痛不已,事后,下令厚葬了李离,并将此事通告了全国,号召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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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己宽人,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严己宽人一直被世人所推崇和赞颂,被视为是一个人具有高尚道德修养的重要标志。
严己宽人,是严于律己和宽以待人相融合、相统一、相辅相成的道德思想、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
严己,是指对自己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言行上要善于约束自己,规范自己,从“吾日参省吾身”到事事谦虚谨慎,勇于改正过失,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修养;宽人,则是指一个人要有博大的胸怀,宽宏的气度,做到“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不计较个人恩怨,做人办事能理解人、体贴人和谅解人。
在我国历史上,有许多具有进步思想和高尚道德修养的仁人志士,他们在自己的言行中,都曾做出了严已宽人的表率,如“曹操割发自刑”、“唐太宗下‘罚己诏”’以及“宽厚待人的蔺相如”、“廉洁自律的孙叔敖”等等。他们虽有的在思想上、政治上有着历史的局限性,然而,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那些严己宽人的思想和行为,同样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历史传统。广大劳动人民不断继承与发扬起来的严己宽人的传统美德,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是维系和推动着中华民族团结和睦、奋斗进取的伟大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