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正盛,微酸时光雨中的单人伞下,我等待着一起撑伞的人。雨水淋湿了我的肩膀,而我却没有发觉。然后,天空开始放晴,我们傻气地坚持。单人伞下的咒语“我爱你。”
一个单纯到了极点的男孩,从没谈过恋爱,但他留了一头很郭富城的的发型,对于“帅”的定义跟其男孩有点不大一样。虽然表外憨厚,其实他的内心世界却是非常丰富的,充满了各式幻想。尤其对于爱情,特别有一种独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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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别让我一个人撑伞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敷米浆 |
出版社 | 万卷出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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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青春正盛,微酸时光雨中的单人伞下,我等待着一起撑伞的人。雨水淋湿了我的肩膀,而我却没有发觉。然后,天空开始放晴,我们傻气地坚持。单人伞下的咒语“我爱你。” 一个单纯到了极点的男孩,从没谈过恋爱,但他留了一头很郭富城的的发型,对于“帅”的定义跟其男孩有点不大一样。虽然表外憨厚,其实他的内心世界却是非常丰富的,充满了各式幻想。尤其对于爱情,特别有一种独特的观点…… 内容推荐 一个单纯到了极点的男孩,从没谈过恋爱,但他留了一头很郭富城的的发型,对于“帅”的定义跟其男孩有点不大一样。虽然表外憨厚,其实他的内心世界却是非常丰富的,充满了各式幻想。尤其对于爱情,特别有一种独特的观点。 他的身边有一堆非常要好的朋友,个个天赋异秉,其中一位朋友阿振,是他心目中的偶像,他常希望自己可以变成跟阿振一样像个万人迷,因为这样就可以追到喜欢的那位女孩,但,不巧的是,阿振刚好也喜欢上这女孩--小孟。 一次歪打误撞的机会下,他认识了一个便利商店的女孩,只因一次的联谊他忘了带安全帽,天真的想去便利商店买,而认识了她,后来,她成为他的爱情顾问,然后,她了解他,而这个单纯的傻男孩呢? 雨天的时候,一个人撑伞,总是有一点点奇妙的感觉,总觉得这把伞好大,若再多一个人,就刚刚好了。 试读章节 忘记在多小的时候,我开始喜欢下雨天。 因为可以穿雨鞋。 穿雨鞋有什么好让人开心的? 我也不知道。 不过我依稀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是“太空战士”,里面的战士都是穿着像雨鞋一样的鞋子,所以,我以为如果要当太空战士,最需要的就是一双像样的鞋子。 像太空战士一样的鞋子。 所以在小学的时候,我非常喜欢下雨天。大概就是因为可以穿雨鞋去学校的原因吧。不过后来我沉迷到连大晴天都想穿雨鞋去学校。然后,当学校的老师逼我把雨鞋脱下来时,我还使出了太空战士大绝招去对付老师呢。 最后,老师差点要叫妈妈把我转到特殊教育班去。 那时候的我只担心一件事——特殊教育班,可不可以穿雨鞋上课? 再后来我的雨鞋就被妈妈没收了,我也渐渐地忘记了我曾经多么喜欢下雨天了。Hobo也常常拿这件事笑我。一直到长大以后,我开始讨厌下雨天。当然,不是因为我不能穿雨鞋出门。 讨厌下雨天,其实跟讨厌情人节差不多。 情人节不想上街的原因是因为街上的情人总是让我这个孤单的人显得更孤单。而讨厌下雨天的原因也是因为看到那一对对情人只撑一把雨伞,我就会整个人生气到差点没有“滚”起来。 哇靠!有没有那么穷啊!非要两个人撑一把伞? 没钱买伞,我可以借你们嘛! 这也是我后来很不喜欢撑伞上街,反而喜欢穿雨衣的原因。我总是觉得,一个人撑伞,会让人感觉有点不舒服。虽然不会让你淋湿左半边,我弄湿右半边,但是只要遇到情侣撑伞,我就会很难过。我真是个性情中人。 小学毕业以后,下雨穿雨衣出门而不撑伞,让路人都觉得有点怪怪的。可是,我觉得一个人撑伞,反而会更奇怪。 可惜,我身边总是少了那么一个女孩子。 其实说实在的,我也恋爱过。 我在小学的时候,偷偷暗恋隔壁班的女孩子,高高瘦瘦的,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好像总是往我这边眨,白白的皮肤,脸上还有自然浮现的红晕,长长的头发,总是扎着整齐的马尾,制服上衣也总是烫得平平整整的。 这是我的初恋,在我小学五年级。 我一直觉得她很喜欢偷看我,总是有意无意地经过我们班,然后对我放电。那时候正是郭富城最红的时候,我剪了一个跟郭富城差不多的发型,然后从教室里面对着她微笑,只差没有对她大喊“你是我的巧克力”。 这也是我第一次失恋,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某天。 那天,天气阴阴的,早知道这是个不好的预兆我也不会那样冲动地跑去和她告白。不过,这世界就是充满了太多的早知道。 “你……我……可以跟你做个朋友吗?其实我……” “请问你速随?” 很好。 在我还没有把心中想好的台词说完之前,她就开口了。这一开口,当场把我心中对她的幻想一巴掌打裂,而她乡土味十足的口音真真让我为之震撼。 我一辈子不会忘记她,虽然现在我连她姓甚名谁都忘光光,但是那毕竟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第一次失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次告白失败的关系,从小学五年级开冶,我似乎就像被下了魔咒,每次我只要欣赏或者喜欢上哪一个女孩,不是说已经有男朋友了,就是会给我一些老掉牙的台司应付我。 “我觉得,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好。” 这句话说明白点就是你这猪头根本配不上我。 “我想,我现在还不应该谈恋爱,课业才是我最重要的任务。” 说完后隔一个礼拜那女孩就跟男朋友手牵手在学校里散步。 “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之后Hobo告诉我,他看到那女孩子竟然跟另一个女孩子在澡场打啵。 天哪,难道这辈子我就注定这样子度过吗? 不过,初中、高中的老师跟我洗了脑,告诉我只要考上大学,谈恋爱的时间会比看新闻的时间长,跟女孩子牵手会跟洗手一样平凡,跟女孩子打啵会跟吃饭一样简单。 当我很认真地问读大学的表哥“老师说的是真的吗”时,他很沉重地拍拍我的肩膀,告诉我“你以后就会知道了”,接着叹了一口气。 哇!你看看。表哥长得那样遵守法规,都会因为谈恋爱谈到摇头叹气,可见恋爱是多么沉重的一件事。没关系,我愿意接受爱情的考验,感情的折磨。即使因为爱情的束缚使我的脚步沉重也不要紧。 当我拿着成绩单,眼中尽是高科技新贵的画面,嗯,就是穿着笔挺的西装,开着名贵的敞篷跑车,车上放着高档的古典音乐,然后我摘下墨镜,停在路边对着拦不到计程车的美女说:“上车吧,宝贝,我顺路。”然后“轰隆”一声,卷起一阵灰尘,路旁骑摩托车的小男生目瞪口呆,身边的美女对我报以娇嫩的甜笑。 “哈哈哈哈,宝贝,我宝你老木啦,哈哈哈。” 我很认真地告诉室友阿振时,他竟然这样子回答我。 好吧,我承认我上当了。我读的是一所岛内前五的好大学,前途一片风光明媚,只是这学校男女比例是九比一,很明显的,是一所和尚大学。 这时候回想起我拿到成绩单时偷笑的画面,在我幻想中吃我的敞篷跑车灰尘的摩托车骑士,只要身后载着女孩子,都比现在的我好多了。真是窝囊到了极点。 还好,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认识了现在这个室友,阿振。 阿振全名叫做丁家振,身高一米八七,不包括鞋跟。头发像竹野内丰,眼神像古天乐,身材像张耀扬,幽默像吴宗宪。 虽然在寝室里面,他的内裤总是随处可见(图案多半都是一条龙,或者裸女图的那种);他的袜子也是十天半个月都不会洗,穿一个礼拜,翻过面再穿一个礼拜;垃圾桶的垃圾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言打包;电脑一打开就是小泽圆的桌面。 奇怪的是,这样的家伙,在寝室里跟在外面却完完全全的不一样。 除了谈笑风生,阿振忧郁的眼神,浑厚有磁性的嗓音,简直是女孩们心目中偶像剧演员般的魅力。这是我另外一个室友Hobo说的。 Hobo叫做萧育欣。至于为什么他要叫做Hobo,我想大家把手边的电子辞典拿出来查一下就知道了。 Hobo:流动工人,流浪汉。 因为他那百年不变的衬衫,所以阿振口L{他Hobo。用英文,也感觉比较有文艺气息。 有时候我和Hobo、阿振一起出去吃饭,身边女孩子的眼光会不断在我们身上遴巡,仿佛一瞬间我和他是这空间的唯一主角一样。当然,不包括Hobo。 好吧,我承认,只有阿振一个是主角,可是谁又能保证不会有女孩子注意到身旁的我,不会被我郭富城似的发型,或者额头上呼之欲出的青春痘吸引? 除了跟阿振走在路上接受女孩子们崇拜眼神的洗礼,由于阿振是系上的公关,所以跟外系甚至外校的女孩子接触的机会就多了。 “喂喂,阿振,也给我介绍几个正妹认识一下嘛。” “正妹?” “对啊,上次我在餐厅看到你跟两个女孩子吃饭,一个长发坐你对面,另一个短发的也很可爱啊,介绍给我嘛。” “凯子,相信我,那个短发的女孩子不适合你。” “没关系啦,你不是在跟那个长头发的交往吗?下次找我和她一起出去嘛。” “不行!相信我,你相信我就是了。” 之后没多久,阿振跟那个长头发的分手了。原因是,阿振跟那个短头发的女孩子交往了。 说起来阿振真是我的好朋友,能先帮我观察短头发那女孩子究竟是不是适合我。有这样的朋友,我真的应该开心。 没多久以后,阿振又跟那个短头发的女生分手。 “我告诉你,她真的不适合你。” “哦,怎么说?” “她很任性,而且不注重生活享受,吃东西只吃路边摊,不够高雅。” “哦,没关系,吃路边摊我可以忍受。” “不,你不懂,她很喜欢使唤人。” “怎样使唤人?” 阿振一边上网抓美女图片,一边放着碰碰叫的摇头舞曲,害我听他说话有些吃力,也必须分心帮他审核美女图片的素质。 “她会一直叫你说你爱她,不说她还会闹脾气。” “很可爱,很甜蜜啊,我可以接受。” “你没经验,这样的女孩子,很麻烦的。” “哪里麻烦?”P2-7 序言 我想说些自己从来没说过的部分。 二○○二年开始在网上发表创作,直到二○○三年在台湾出版了第一本书。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会这么写下去,这一切对我来说就是个浪漫的相遇,时候到了,就应该让他结束。不需要解释什么,也不需要去坚持任何东西。怎么知道这样写着写着,已经超过五年了。 二○○四年眼睛出了大问题,让我一只眼睛看不见了。 而我认为这是上天要我停止写作,要我离开这个城堡的时候。 我在这个城堡说着一个又一个故事,好多人搬着板凳跟着我一起在故事里头长大,当我以为我要摘下说故事的皇冠离开时,心里头真有很多寂寞。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凌晨,我在开往汉中的硬铺火车上。 等待我的是未知以及迷惘。 我发觉自己拄着彷徨的拐杖远走他乡,却破碎了某个部分的自己。 事隔多年后回想起来,我感到巨大的快乐。 也许就在那个硬铺火车上,我把自己脆弱的灵魂,那些自己甘愿破碎的部分都遗弃在火车上。不知道谁捡到了?他有没有好好帮我收拾起来呢? 二○○五年内地巡回一趟,我的收获无比巨大。 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台湾,没想到一离开就长达一个半月。 我终于体会到自己以为的城堡,其实只是穿戴着纸做的皇冠,来一场大雨,这皇冠就要糊掉了,终究成为一团纸糊。 而这场大雨,却是来自我的眼睛。 我在这场大雨之后,在写作这条路上当了逃兵。 消失的这些日子,其实每一秒钟我都在怀念创作带给我的快乐以及痛苦,曾经有一天我在大雨倾盆的台北午后,自己一个人打着伞,漫无目的四周游荡着,想找回那顶皇冠。当然我失败了。皇冠被雨打湿了以后,就不会是原本那个皇冠了。如同我的眼睛,永远不会回到以前那个模样,我看到的世界也再不相同。 但是我感到巨大的快乐。 因为我的世界不同了,于是经过了很痛很痛的挣扎之后,我抛弃掉那顶可笑的皇冠,也不再汲汲营营去寻找。有没有城堡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能找到可以站立的地方,等着大家搬着板凳,或许有人愿意也搬一张给我,然后我们一起坐着,听我说故事,在里头看见你们笑了,你们感动哭了,你们听着听着若有所思了。 对我来说都是快乐。 因为有这么痛的挣扎,这个快乐对我来说无比巨大。 我还想说呢。 不管有几个人愿意听,我都想说下去。 我的右眼看不见了,我还有左眼。不知道左眼先生可以撑多久,我希望可以很久很久。一直到我再也没有力气说故事了,我想我会怀念这一切。 我来了。 我想说个故事给你们听,如果你们愿意的话。 我想一直说下去。 跟着你们一起变老。 以下为二○○五年在内地巡回之后,回到台湾写下的文字。 当成自己的纪念,也跟当年见过我,跟我一起微笑的朋友分享。 书评(媒体评论) 敷米浆,一个执著的人,执著着敏锐的心,和自我的纯真。在创作中寻找到快乐,并且成熟。 ——蔡智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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