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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巨匠与杰作/精典文库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萨默塞特·毛姆
出版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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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萨默塞特·毛姆,二十世纪英国最重要、也是最知名的作家之一。毛姆的小说多以异国为背景,处理情节的技巧十分精炼,善于营造悬疑气氛,而对于女性内心的描写更见细腻,处处展露出对人性的洞察。

《巨匠与杰作》被视为文学评论的典范之作。数名作家都曾以《小说的艺术》为题著书立说,详述自己对小说这一独特文类的看法,其中较著名者当推戴维·洛奇和米兰·昆德拉。本书虽是一本文学评论集,但毛姆在撰写过程中并没有用什么专业的批评方法,而是专注于作者生平 ,因为他始终秉持的原则就是: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书,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最好弄清他个人历史中的重要之事。

内容推荐

  毛姆对十大小说家的生平及其代表作的研究,可说是文学批评的典范之作。此处所涉及的,既有此类体裁之所以伟大的一些标准,亦有削弱其力量的瑕疵与异端。由一位小说巨匠所著的《巨匠与杰作》,实在是一部独一无二、不可估量的文学指南。

目录

1 小说的艺术

2 亨利·菲尔丁和《汤姆·琼斯》

3 简·奥斯汀和《傲慢与偏见》

4 司汤达和《红与黑》

5 巴尔扎克和《高老头》

6 查尔斯·狄更斯和《大卫·科波菲尔》

7 福楼拜和《包法利夫人》

8 赫尔曼·麦尔维尔和《白鲸》

9 艾米莉·勃朗特和《呼啸山庄》

10 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卡拉马佐夫兄弟》

11 托尔斯泰和《战争与和平》

12 尾声

试读章节

小说的艺术

我想告诉本书的读者,书中的几篇文章是如何写就的。还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天,《红书》(Redbook)的编辑请我列出本人心目中的世界十佳小说。我依言照做,事后也未再想此事。当然,我所列的书单极为武断。其实我完全可以再列出十部小说,以其不同的方式而丝毫不输之前所选,而且还能为选择这十部给出同样充分的理由。倘若叫一百个博览群书、文化深厚的人开列书单,很可能要有至少两三百部小说被提到,但我相信,在所有的这些书单中,本人所选的大多数小说都会有一席之地。在这种问题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某一本小说,如果它能强烈吸引一个人,哪怕是判断力很强的人,以致其对该书不吝溢美之词,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他读这本书时所处的人生阶段和环境令他格外容易受到感动;可能是由于他的偏好或遐想,使得小说的主题或场景对其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我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一位狂热的音乐爱好者,或许会把亨利·韩德尔·理查森的《毛里斯·格斯特》列入十佳小说,而一个五镇的当地人,会非常喜欢阿诺德·贝内特对当地特征和居民翔实生动的描写,并将其《老妇人的故事》列入自己的书单。两本小说写得都很好,可我相信,但凡客观公正的看法,是不会把这两本书列入十佳的。一个读者的国籍会令他对某些作品格外感兴趣,并由此导致其对该作品的评价超过其公认的价值。在十八世纪,英国文学在法国被广为阅读,但自此之后直到近来,法国人对本国之外所写的任何东西都鲜有兴趣。我很难想象,一个法国人在开列十佳书单时,会像我那样想到《白鲸》,假如他学识格外渊博,或许会提到《傲慢与偏见》;但他几乎肯定会选拉斐特夫人的《克莱芙公主》;这不无道理,这本书确有其超凡之处,它是一部感伤小说、一部心理小说,而且可能是历来的第一部:故事触动人心,人物塑造细腻,文笔不同凡响,篇幅简洁得体。书中所涉及的社会,法国的每一个男学生都很熟悉;而其中的道德氛围,读过高乃依和拉辛的他们也不陌生;它的魅力,在于同法兰西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密切相关,它对法国文学的黄金时代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然而英国读者会觉得主人公们的高尚行为不近人情,他们彼此间的对话刻板做作,他们的行为令人难以置信。我并不是说,这种看法是对的;但是如果带有这种想法,他是绝对不会把这部杰作列入世界十佳的。

我为《红书》所开列的书单中,还附加了一个简短的说明,我在其中写道:“聪明的读者,倘若他学会跳读这一有用的技巧,就能从阅读这些书中获取最大的享受。”一个明智的人,是不会把小说当成任务去读的。他会将之作为消遣。他要感兴趣的是人物,关注他们在某些特定环境下的举动,还有他们的遭遇;对于他们的苦恼,他深表同情,对于他们的快乐,他欢欣不已;他把自己置于他们的位置上,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过他们的生活。这些人物的人生观,他们对人类思索这些重大问题的态度,不管是用言语还是行动表露出来,都会在他的心中激起或惊讶、或愉快、或愤怒的反应。但是他发自本能地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儿,并且像猎狗追寻狐狸的踪迹一样,坚定地追随这一兴趣。有时候,由于作者的失误,他跟丢了。那么他就会辗转寻觅,直至重新发现踪迹。这就是跳读。

每个人都跳读,但没有遗失的跳读可并非易事。以我所见,跳读能力可能是一种天赋的才能,或许也可以凭借经验来获得。约翰逊博士就跳读得很厉害。博斯韦尔告诉我们,“他具有一种奇特的能力,任何一本书,他无须从头到尾费力细读,就能一下子抓住其中有价值的东西。”博斯韦尔所指的,无疑是信息类或启蒙类的书籍;假如读一本小说很辛苦的话,那还不如干脆别读了。遗憾的是,由于我随后就会谈到的一些原因,很少有小说能让你兴趣盎然地从头读到尾。虽然跳读可能是个坏习惯,但读者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然而一旦读者开始跳读了,他会很难停下来,于是可能会漏掉很多原本对他有益的东西。  在我给《红书》开列的书单面世不久,一家美国出版商向我提议,以缩写本的形式重新发行我提到的这十本小说,每本都由我来写上一篇前言。他的想法就是,除了作者必须要讲的,其他一概删去,揭示作者的相关思想,展示他所塑造的人物,这样的话,读者就会阅读这些优秀的小说,如果不把许多朽木(这么形容不无道理)从中砍掉的话,他们是不会去读的;既然只有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得以存留,读者就可以充分享受思想上的愉悦了。我起先大吃一惊,可后来我想到,尽管我们当中一些人已经学会了跳读的技巧,并从中受益,可大多数人还不行,假若有一个富有经验和鉴别力的人替他们做好删选,无疑也是好事一桩。我欣然接受为以上小说撰写前言的提议,并随即动手开始写。有些文学研究者,有些教授和批评家,他们都会惊呼,说损坏名著是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应当依照作者所写的原貌阅读经典。这得看是哪本名著了。P1-3

序言

《巨匠与杰作》:经典作家的另一面

1945年,毛姆应美国《红书》杂志邀约开列了一张书单,列举了其心目中的世界十佳小说,并为之撰写了系列书评,对这些名著的成书过程、写作手法、艺术特色一一做了点评,此后,温斯顿公司将这些文章结集出版,于是就有了我们手头的这本《巨匠与杰作》。在浩若烟海的小说世界中选择出所谓“十佳”,无疑是一项极不讨好的工作。那些捧着《克拉丽莎》黯然泪落、或是言必称《尤利西斯》的读者,看到自己无比推崇的作品居然未能入选TOP 10(这是对自身情感与智商的何等辱蔑!),自然要愤愤不平,如同钟爱多年的球星或影星在呼声甚高的情形下却未能折桂一样,他们肯定是要发一通牢骚甚至骂上几句的。尽管毛姆本人在全书的开篇早已坦承,“我所列的书单极为武断。其实我完全可以再列出十部小说,以其不同的方式而丝毫不输之前所选,而且还能为选择这十部给出同样充分的理由。”可在随后的几十年当中,争议之声依然不绝,而《巨匠与杰作》也就在这争议声中同其讨论的经典一样成了经典,被视为文学评论的典范之作。

据说在菜鸟级的文学爱好者里,有很多就是按照毛姆所开列的这个书单为自己制定阅读计划的,由此大大提升了这十本书在全世界的销量,把这些原本还算高雅的艺术杰作活生生地变成了畅销书,导致今天不少有点文化(或是没文化装作有文化)的人,似乎已经不太情愿提及这些名著,更愿意把卡夫卡的《城堡》或者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挂在嘴边。当然,谁也无法否认《城堡》的深刻与《追忆似水年华》的伟大,可对于普通读者而言,这些书似乎有点“太深刻”、“太伟大”了,不太可能用“享受”二字来形容其阅读体验,以至有人戏言:所谓名著,就是所有人都不想读却又希望自己读过的东西。在这个问题上,毛姆的观点十分明确:艺术的目的就是娱乐,而教育只是其次要功能,那么作为艺术形式之一的小说,一定要为读者提供愉悦的享受,他极力反对将小说当成讲坛的陋习,认为“让读者以为读小说可以轻松获取知识”是一种误导,因为知识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才能获得,而读小说就是为了寻开心,“假如读一本小说很辛苦的话,那还不如干脆别读了。”为此,他甚至提倡大篇幅的跳读或者对原著进行大胆删减,因为这样能够有效增添阅读的快感,对原著精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毁损。这种阅读理念,毛姆在《巨匠与杰作》的第一章《小说的艺术》 中讲得十分清楚,并且贯穿全书的始终。

综观外国文学界,我们可以发现,数名作家都曾以《小说的艺术》为题著书立说,详述自己对小说这一独特文类的看法,其中较著名者当推戴维·洛奇和米兰·昆德拉。常常有人抱怨:写文学批评的,常常都是些自身没有实践创作经验之人,他们满嘴的理论术语,却如隔靴搔痒,话不着题;相比较而言,作家写出来的文学批评直观而感性,更容易触及小说实质。就拿毛姆的这篇《小说的艺术》来说,除了当中的第二节还谈谈叙事视角外,通篇几乎全都是漫谈闲扯,其率性和散漫,简直有点对不起标题上的“艺术”二字,可谈笑间,已经把小说最本质的问题(如类别、功能、写作技法等)解释清楚。即使到了论及这十部小说的正文当中,他也鲜有具体的文本分析和主题阐释。

其实,《巨匠与杰作》虽是一本文学评论集,但毛姆在撰写过程中并没有用什么专业的批评方法,而是专注于作者生平 ,因为他始终秉持的原则就是: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书,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最好弄清他个人历史中的重要之事。于是在考查作家的人生轨迹时,他凭着一股顽强的“狗仔队精神”(或许还有从事情报工作时所积累的经验),把大胆的假设与小心的求证近乎完美地结合起来,只是假设和求证的对象(也就是其所谓的“重要之事”),常常不是这些“巨匠”人生中的重大际遇,而是他们的私生活,虽说内容八卦,但其言之凿凿,绝对的“有道有理有根据”。从中我们得知:原来司汤达在请教朋友如何追求异性时是认认真真做过笔记的,然后按照所记内容采取行动;福楼拜发现了新的猎艳目标,居然无耻地要自己现在的情人前去打听对方下落;青年时代的巴尔扎克跟一个年纪足以做自己母亲的女人纠缠不清,直到对方去世,而我们最不苟言笑(有挂在各个中学墙上的画像为证)的托翁(在我们心目中,这是个何等分量的字)居然是个拈花惹草之辈,并不幸染上了梅毒。于是乎,读者感受到了有如“冰火两重天”的奇特阅读体验——自己明明是在正襟危坐间“与伟大心灵进行对话”,可眼前看到的似乎都是些绯闻韵事,恍惚间,惊觉自己手中的这部经典,似乎比娱乐周刊的趣味也高不到哪里去。

但凡文史著述,难免要涉及材料的取舍,而取舍之间,作者的立场和方法也就昭然若揭。由是观之,毛姆钟情于抠取并钻研小说家们的花边趣事(特别是有关性爱的私密)自有其道理。在这里,他采用的显然还是弗洛伊德那一套,即通过分析作家的性冲动和白日梦来考查其创作动机 ,书中最明显的两个例子就是艾米莉·勃朗特通过塑造希斯克利夫这个狂暴的人物来满足自身长期受制的情欲,以及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创作过程中同自己笔下的人物一同经历那些让其倍感兴奋和战栗的幻境。与此同时,他还较早地诊断出了艾米莉和麦尔维尔身上的同性恋倾向。凡此种种,自然会令巨匠的仰慕者们感到心神不安,毛姆对此倒是看得很开,他相信性欲本就是一种动物本能,跟口渴或饥饿一样,没什么可羞耻的,也没有理由不去满足它。应该有不少人听过他那句颇有些玩世不恭的名言:“所谓爱情,就是找到一个能进行满意性交的挚友,与其共同享受肉体交流和思想交流所带来的快感。”(好在他还提到了“思想”二字!)

当然,除了淫邪之念,巨匠们还有着道德上的缺憾甚或是“劣迹”,诸如菲尔丁对权臣的溢美和赞颂,巴尔扎克的视借款如馈赠,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嗜赌如命等,就连维多利亚时代崇尚道德修养的很多作家,也都有过为了完成连载任务、拿到高额稿酬而努力灌水的不光彩经历(以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之流为代表)。楷模形象的轰塌必然伴随着某种程度的焦虑与不安,可拥趸们实在无须为自己崇敬的偶像极力开脱,一个人在道德上的某些缺失,同其作品中撼动人心的道德力量之间并不矛盾,因为这就是人性,真实而复杂的人性,恰如俄国批评家斯特拉霍夫所言:“恶贯满盈和高尚情操完全可以比肩而立。”现代人早已懂得,非此即彼的二元思想过于简单,看待万事万物应当全方位、多层次才是,那么在对文学名家的研究上,为什么还要固守整齐划一的观念、维护其并不真实的高大全形象呢?如果他们的私生活确实有助于后世更好地了解其作品,适当爆料也无可厚非;倘若借此还能吸引过一些本不关心文学之人的眼球,诱使他们读上几本经典名著,那真算是功德一件了。

毛姆曾戏言:英国文学有两大不幸,即青年才俊济慈的英年早逝和老权威华兹华斯的长命百岁。而他本人在研究作家生平时如此的盘根问底,恐怕是要被人列为又一害的了——照理说,像毛姆这种大师级的人物替人作传,本该是无比荣耀之事,可但凡读过《巨匠与杰作》的职业作家,必定会感到后背发凉,心中暗自祷告:断不要这位毛姆先生为我撰写生平,也不劳烦此公把我编进其负责的文学史,保不准他会把我猴年马月做过的哪件糗事抖出来呢。不过有语云,“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在毛姆津津乐道于他人的韵事时,却无力顾及身后之事,未曾料想到他的传记作者和研究者们亦是以丝毫不逊于自己的“狗仔队精神”,大曝其隐私。譬如性学大师布洛(Vern L.Bullough)在他那本著名的《同性恋史》(1979)中论述精神因素对作家写作的影响时,就是拿毛姆和福斯特作为同性恋的典型实例的;近些年来,国外甚至出现了以他的名字来命名的“萨默塞特·毛姆男女同性恋小说奖”。历史学家亨利·亚当斯曾经形象地将传记视为“他杀”,将自传视为“自杀”,他认为与其被人杀死,不如以得体的方式自行了断,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后人下手,不至于死得太难看。虽然毛姆的那本《人性的枷锁》具有很强的自传性,可同“自杀”相比,毕竟相去甚远,于是这位挥剑斩杀无数名家的剑客最终被别人结果性命,也算是罪有应得。不过以毛姆的个性,想来应该不会为此愠怒,天国里的他只会充满同情地俯瞰着世人,一脸的坏笑,想必是由于他还有更多的隐私,我们尚未(或者永远不会)发掘出来罢。

最后,我想请各位读者格外关注本书最后一章的第一节,因为其写法实在独特,充满了新颖有趣的创意——作为全书“总—分—总”结构的收尾部分,毛姆需要在本章重申第一章里提到过的思想,又要避免乏味的重复。于是,他居然设计出了一个跨越时空的派对,让书中的十位作家聚到了一起,相互攀谈,举手投足间,各人的性情特点展露无遗。虽然有些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可凭借其深厚的功力,毛姆却把这一幕写得既风趣夸张又真实可信,而夸张度和可信度的兼顾,不正是一部成功小说所不可或缺的吗?用小说的形式结束一部小说批评著作,此等做法,恐怕也只有毛姆才能想得出来吧。

或许由于几个月来沉溺在毛姆的文字世界里、无意间受其感染过深的缘故,译者的文学观念也经历了些许的变化,从前喜欢调侃戏说的习性重又盖过了这些年的学科规训,于是随手写下了这篇极不严肃的小文章,是为序。

李锋

2008年7月于上海

后记

当你举办的一次聚会结束后,特别是如果你的客人都是极富名望之人,在送出最后一位客人、回到客厅的时候,你和你太太(假如你有太太的话)、还有同你住在一起的朋友(假如你没有这种朋友的话)应该在睡觉前再喝上最后一杯,谈论一下刚才的宾客,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亦是人性使然。A君举止优雅。B君有个讨厌的习惯,就是在人家故事正讲得入胜的时候,他会插进些不着边际的话,坏了整个故事;有意思的是,A君不知疲倦地侃侃而谈,对此根本不予理会,他接着往下讲,就好像B君从没开过口似的。D君与C君令人失望。他俩根本不愿费劲儿。这两位从来就没想过,当你参加一次聚会的时候,你是有义务尽力让其顺利进行的。你为其中一位辩护,说他生性害羞,又为另一位辩护,说这是他的处世原则;如若没有什么值得说的话,他就绝不开口。你的朋友不无道理地反驳说,假如我们都这么克制的话,谈话就无以进行了。你哈哈大笑,话题又转到了E君。他还是同往常一样爱挖苦人,刻薄劲儿一点没减:他闷闷不乐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优点没有得到足够承认;成功会让此人变得温和一些,但如果他的妙语中缺了这些刺儿,反倒没有以前让人开心。你很想知道F君最近的风流韵事进展如何,也试图逐词记住他那使你捧腹大笑的精彩回答。总的来说,这是一次美好的聚会;你们喝完酒,关上灯,回各自的卧室去了。

而我呢,在所涉及的这几位小说家的陪伴下度过了好几个月时间以后,发现自己在跟他们永远道别之前,很想在大脑中将他们留给我的各种印象做一番总结,就如同他们曾是我的客人一样。这将是个混杂的聚会,但总体而言,倒也十分欢快。开始的交流都是泛泛之谈。托尔斯泰穿得像个农民,留着乱糟糟的大胡子,灰色的小眼睛从一个人身上挪到另一个人身上,他津津有味地谈上帝、粗俗不堪地说性爱。他颇为得意地说,自己在年轻时代曾是个极为好色之徒,不过为了表明自己在感情上还是个农民,他用了更粗的措辞。陀思妥耶夫斯基生气地意识到没有人欣赏自己的天赋,于是长时间地闷闷不乐;突然,他骂骂咧咧地发表起长篇大论来,要不是其他人都忙着聊各自的、从而没有注意的话,可能会引起一场争吵。聚会分成了更小的一组组人。陀思妥耶夫斯基起身,独自坐到一角。当他注意到托尔斯泰身上的长衫用的是那种每码至少七卢布的上乘布料时,他那满是创伤的脸上露出鄙视的冷笑。他无法原谅托尔斯泰,因为莫斯科一家杂志的编辑曾拒绝掏钱买他的一部小说用来连载,原因就是该编辑已经把大笔钱投到《安娜·卡列尼娜》上了。托尔斯泰谈起上帝来,就好像这是他的特权似的,这让陀思妥耶夫斯基大为恼火:难道他就没读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吗?陀思妥耶夫斯基冷冷地打量着屋里的众人,眼神中含有一丝愠怒和厌恶,直到他看见一位独自端坐的年轻女士。她并不算很漂亮,可他从她那苍白的脸上看出一种对周围人的鄙夷不屑,这自然扣动了他自己那痛苦的心弦。在她的表情中,有一种强烈吸引他的精神。他早就听说,这位女士是艾米莉·勃朗特小姐,于是起身走上前去,拿了一把椅子,坐到她的身旁。她满脸通红。他见她十分羞怯和紧张,便和蔼地拍了拍她的膝盖,可她吓得连忙往后缩,为了让她放松,他开始向对方讲述自己最拿手的那个故事:在莫斯科的一处浴室,一位保姆如何给他带来一个小女孩儿,而自己又如何将其强暴;可是由于他的法语很蹩脚,说得又过快,这位年轻女士一个字也没听懂,他还没讲完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感到多么难过和悔恨、他的痛苦有多深,她就突然起身离开了。

当聚会的人士在宽大的房间里四处走动时,奥斯汀小姐在一边找了个座位坐下。司汤达尽管从未克服自己在女士面前的羞怯,但还是觉得应该向她献献殷勤;可她那冰冷的神态令他大为沮丧,瞥见亨利·菲尔丁正在同赫尔曼·麦尔维尔聊天,于是便加入进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和福楼拜那一组嘈杂之人了。奥斯汀小姐乐得一个人,可以不受打扰地观察同来的宾客。她看见勃朗特小姐离开了那个一直对她喋喋不休的丑陋小个子,坐到沙发的一角上。可怜的小姑娘,穿着实在不够得体,还是那种三角形的袖子;她的眼睛很漂亮,头发也很好看,可为什么非要搞得这么不体面?她活像个家庭教师,这可真让人难过,尽管其实是个牧师的女儿,但无疑出身也够卑微的了。奥斯汀小姐觉得她看上去茫然和孤单,认为自己应该上前搭话才好。于是她起身过去,挨着她坐在沙发上。艾米莉惊恐地看了她一眼,对于奥斯汀小姐那些友好的问题,也只是用尴尬的单音节词作答。奥斯汀小姐发现,勃朗特家的姐姐并未受邀参加聚会,对此倒也并不意外。或许这样更好,因为那位小姐对《傲慢与偏见》评价很低,认为其作者缺乏诗意和柔情;不过作为一名有教养的女士,奥斯汀小姐觉得出于礼貌,还是应该问问夏洛蒂小姐最近可好。艾米莉还是仅仅吐出一个单音节字来,奥斯汀小姐终于看出,对于这个可怜的小姑娘而言,跟陌生人交谈实在很痛苦,最好还是别打扰她了。她回到原先的座位,为了卡桑德拉的缘故,继续思考房间内的其他人。毫无疑问,一封信里可讲的东西太多了,而这些人再聚到一起,还要等到下次在乔顿呢。当她想到,等自己把这些古怪的人挨个儿讲给亲爱的卡桑德拉,让她忍俊不止的时候,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狄更斯先生比奥斯汀小姐心目中的理想男士要矮一些,而且穿得太时髦;可他长着可爱的面容和好看的眼睛,而且从其欢快的举止判断,她认为此人很可能颇具幽默感。只可惜他太庸俗了。那边有两个俄国人,一个的名字难以正确发音,看上去也让人生厌、相貌平平;另外一个,托尔斯泰,有一幅绅士派头,可对于外国人,你始终无法确定。奥斯汀小姐搞不明白,为什么他像个艺术家一样穿着那件古怪的长衫,而脚上却蹬着那种笨拙的靴子。他们说他是个伯爵,可在她眼里,一个外国头衔除了可笑以外,实在没什么意义。再看其他人——贝尔先生,他们管他叫司汤达,长得又胖又难看,福楼拜先生笑起来,对于所有自命高雅的人来讲,声音实在太大,至于巴尔扎克先生,他的举止令人感到遗憾。事实上,全场唯一的绅士就属菲尔丁先生了,奥斯汀小姐很奇怪,跟他交谈的那个美国人,到底哪里能让他感兴趣。此人是麦尔维尔先生,是个身材不错的男人,个头高大、身体强健,可他留着胡子,这让他看起来很像一艘商船的船长。他正在给菲尔丁先生讲故事,故事情节显然十分有趣,菲尔丁先生开怀大笑。这位菲尔丁先生有些酒瘾,不过奥斯汀小姐知道,男人常常都这样,虽说感到遗憾,倒也并不震惊。菲尔丁先生深藏不露,尽管样子有些放荡,但显示出良好的修养。他原本要在哥德玛夏姆同她兄弟(奈特先生)的朋友举办自己的聚会呢。他毕竟还是玛丽·沃尔雷—蒙塔古夫人的表弟,而且属于哈普斯堡后裔中的登比伯爵家族那一支。他注意到了她的目光,于是起身离开那个古怪的美国人,来到奥斯汀小姐近前,鞠了一躬,问自己是否可以坐在旁边。她面带微笑以示同意,自己则尽量保持礼貌得体。他兴高采烈、滔滔不绝地畅谈,不一会儿,奥斯汀小姐就鼓足勇气告诉对方,自己小时候曾经读过他的《汤姆·琼斯》。

“我敢说,这本书没给你带来什么害处吧,小姐,”他说道。

“绝对没有,”她答道。“我认为,对凡是有原则、有判断力的年轻女士,都不会有什么害处。”

然后,菲尔丁先生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询问奥斯汀小姐,像她这般迷人、聪明、机智,究竟为什么一直不结婚呢。

“我怎么能结婚呢,菲尔丁先生?”她愉快地回答。“我唯一能嫁的人就是达西,而他已经娶了我那亲爱的伊丽莎白了。”

查尔斯·狄更斯已经加入到三位杰出小说家的谈话当中,即司汤达、巴尔扎克和福楼拜,但他并不怎么自在。尽管他们热情友好,可他还是感觉到,对方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可爱的乡巴佬。他们的观点明摆着,法国以外是不可能产生有文学价值的作品的。一个英国人居然写小说,简直就是逗乐的演出,就像马戏团里那些训好的小狗的滑稽表演,毫无疑问,根本不具有任何艺术价值。司汤达承认英国出了个莎士比亚,而且喜欢不时来上一句“生存还是死亡”;还有一回,福楼拜的嗓门儿格外大,他嘲弄地瞧了狄更斯一眼,嘴里嘟哝着:“其他一切都已寂静。” 狄更斯通常都是全场的灵魂,他极力摆出对这几位的谈话很感兴趣的样子,可他的笑很勉强。对于他们毫不掩饰地畅谈自己的性爱奇遇,他倍感震惊。性可不是他喜欢听别人谈的一个话题。当他们问他,英国女人性冷淡到底是不是真的,他不知该怎么回答,而当巴尔扎克绘声绘色地讲起自己跟吉多博尼伯爵夫人(她属于英国最上层的贵族)的风流韵事时,他的自尊心极度受挫,默不做声。他们用英国人的一本正经拿他取乐;“不得体”是英语词汇中最常用的词;这也不得体,那也不得体;司汤达声称,在英国,人们给钢琴的琴腿穿上裤子,这样的话,年轻姑娘在学习弹琴的时候,注意力就不会分散到挑动情欲的念头上,而是集中于自己的五指之间了。狄更斯以他惯有的好脾气忍受着他们的嘲笑;可当他想到,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和威尔基·柯林斯在去巴黎旅行时的寻欢作乐,不禁心中暗笑。

很明显,这些小说家均是个性鲜明、与众不同之辈。他们具有强烈的创作冲动,而且无限热爱写作。如果要对他们做出评判的话,我们可以很有把握的说,厌恶写作的作家不是一个真正的好作家。这倒不是说,写作对于他们很轻松。写出好作品来其实是很难的事情。可他们依然钟情此道。这不仅仅是他们的谋生手段,更是一种如饥似渴的急迫需求。也许,每个人都有几分创作冲动。对于一个小孩子而言,摆弄彩色铅笔、画幅小水彩画,都是十分自然的事情,而后,当他学会读写的时候,又常常会写首小诗、编个小故事什么的。我认为,创作冲动在一个人二十几岁的时候达到高峰,然后,部分上是由于创作冲动只是青春期的产物,部分上是由于尘事纷繁和谋生的需要,使得人们无暇去练习,这种冲动也就减退并消失了。然而也有很多人(比我们以为的还要多),这种冲动会继续压在他们身上,让他们如痴如醉。正是由于内心的这种欲望,这些人成了作家。遗憾的是,尽管创作冲动或许十分强大,但创作出有价值作品的才能却未必充足。

必须拿什么跟创作冲动结合起来,才可能让一个作家写出有价值的作品?我觉得是个性。有的个性让人欢喜,有的个性令人不快,这都没关系。重要的是,凭借其性格上的特点,作家能够用一种独有的方式看问题。哪怕他看问题的方式在大众眼里既不合理也不真实,也都无所谓。你可能并不喜欢他所观察的那个世界,比如说,司汤达、陀思妥耶夫斯基或者福楼拜眼里的世界;但他在展现这个世界时所表现出的力量,却让你无法不感动;或者,你很喜欢他的世界,就如你喜欢菲尔丁和简·奥斯汀的世界一样,那么这位作者便会博得你的喜爱。这都取决于你自身的性情,跟作品本身的价值无关。

假如可能的话,我一直很想知道,我所谈论的这些小说家,究竟具有什么样的特点,使得他们能够写出让人们一致称好的作品来。对于菲尔丁、简·奥斯汀、艾米莉·勃朗特,我们所知甚少,至于其他人,用于这种调查的材料可谓汗牛充栋。司汤达和托尔斯泰都成卷成卷地记录自己的经历;福楼拜拥有大量启发人心的信件,而其他人呢,也都有亲戚朋友写过回忆录,或是传记作家写过详细的生平。奇怪的是,他们似乎并不很博学,福楼拜和托尔斯泰读过很多书,可他俩主要是为自己要写的东西获取素材;其他人的阅读面,则不比他们所在阶级的普通人广泛多少。他们好像对小说之外的任何艺术都兴趣不大。简·奥斯汀就承认,自己很厌烦音乐会。托尔斯泰酷爱音乐,还会弹钢琴。司汤达则偏好歌剧,这种音乐表演形式,可以为那些并不喜欢音乐的人提供享受。在米兰的时候,他每晚都去斯卡拉歌剧院,跟朋友闲聊、吃晚饭、玩牌,而且跟他们一样,只有当一位知名歌手演唱知名曲段的时候,他才会关注台上的情况。他对莫扎特、奇马罗萨、罗西尼都同样仰慕。至于其他人,我可就看不出音乐对他们有什么意义了。造型艺术亦是如此。凡是你在他们书中找到的提及绘画和雕塑的地方,其品味全都老套得令人难过。众所周知,托尔斯泰认为所有的绘画都毫无价值,除非其题材具有道德意义。司汤达则哀叹,莱昂纳多缺乏圭多·雷尼那些指引和示范的优点,他还声称,卡诺瓦是比米开朗琪罗还要伟大的雕塑家,因为他创作了三十件杰作,而米开朗琪罗只有一件。

要写出一部好的小说,当然需要才智,但却是一种特殊的才智,或许还不要太高才好,这些作家都富有才智,但称不上才智超凡。他们在处理一般思想时所表现出的幼稚常常是惊人的。他们接受了当时盛行的一些哲学论调,可当他们把这些论调用于小说中时,结果往往并不理想。事实上,思想并不是他们份内的事儿,他们对思想的关切(假如真的关切的话)是非常情绪化的。在概念思维上,他们没有多少天赋。他们感兴趣的不是命题,而是实例,因为只有具体的事情才能激发其兴趣。但如果说智力不是其强项的话,他们拥有更加有效的禀赋。他们感受强烈,甚至是热烈;他们富有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还能够站在自己笔下人物的角度,乐其所乐,痛其所痛;最后,他们还要有一定的才能,可以把自己的所见、所感、所想鲜明有力地具体展现出来。

这些都是很高的天分,一个作家如能拥有自然是一桩幸事,但光有这些尚且不够,除非他还有别的东西。盖瓦利曾说,总的来讲,巴尔扎克在各个科目上是个“ignare”。有的人一上来就想把这个词译成“ignorant”(无知者),可这也是个法语词,而且“ignare”的意思也不止如此,它暗指的是蠢人的全然无知。不过盖瓦利接着说道,在巴尔扎克开始写作的时候,他对事物拥有一种直觉,所以好像对一切的一切都很清楚似的。我把直觉理解为人们基于某些根据而做出的判断,这些根据要合理(或是自认为合理),但并不出现在意识当中。然而这显然并不适用于巴尔扎克。他所展现的知识根本就没什么根据。我认为盖瓦利在这里用词有误,更好的选词应该是“灵感”。所谓灵感,正是作家写出伟大作品所需要的那点“别的东西”。可是灵感为何物?我手头有不少心理学方面的书,我把它们翻了个遍,也没找到什么有启发的内容。其中我只碰到一篇文章力图论述这一问题,是由埃德蒙·雅卢所写的《诗意的灵感与乏味》。埃德蒙·雅卢是个法国人,他专写本国同胞。可能他们对精神状态的反应比盎格鲁撒克逊人更为强烈。他是这样描述法国诗人在灵感魔力下的表现的:他变了一副样子,面容平静,同时又焕发光彩;他的神态很放松,双眼散发出明朗的光芒,蕴含有一种奇怪的欲望,却并无什么真实的目标。这是一副毋庸置疑的体态。但是埃德蒙·雅卢接着说道,灵感并非持久不变的,随后而来的是枯燥乏味,这种情况的持续时间,少则顷刻,多则数年。于是,自感半死不活的作者脾气变坏,内心充满苦涩,这不仅让他意志消沉,还会令他咄咄逼人、心怀怨恨、愤世嫉俗,对其他作家的作品、对自己所失去的写作能力倍感忌妒。我奇怪(甚至让人震惊)地发现,这种心态与神秘主义者的情况何其相似:在神启之刻,他们会感觉自己与上帝同在;而在他们所谓的“灵魂之黑夜”,则会倍感空虚乏味、被上帝所抛弃。

在埃德蒙·雅卢的文章里,似乎只有诗人才拥有灵感,或许真的如此,诗人比散文作家更需要灵感。毫无疑问,对于一个诗人而言,因为自己是个诗人而写的诗,和他受灵感激发而写的诗之间,差别更为明显;但是散文家和小说家也有灵感。如果不承认《呼啸山庄》、《白鲸》和《安娜·卡列尼娜》中的某些段落同济慈或雪莱的诗歌一样有灵感,那只能说是一种偏见。小说家或许有意地依靠这种神秘的东西。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给出版商的信中频频描述自己脑子里某些想写的场景,还说如果在坐下来写的时候有灵感的话,会写得很出色。灵感是属于年轻人的,年纪大了就很少有了,只能偶然出现。光凭主观努力是激发不出来的,但作家们发现,灵感常常可以诱引出来。席勒在进书房工作的时候,先闻闻放在抽屉里的烂苹果以唤起灵感。狄更斯必须在桌子上摆点东西,不然一行字也写不下去。由于某种原因,有这些东西才能让他的灵感发挥出来。不过这种说法极不可靠。作家有可能灵感附体,就像济慈写出自己最伟大颂诗时灵感附体一样,但写的东西却一文不值。特里萨修女就认为,自己手下那些修女们的忘我之境和幻像没什么价值,除非由此有作品问世。我很清楚自己还没有告诉读者(其实我早该告诉的),灵感到底为何物。我很希望自己做得到,可我不懂。它是一种神秘莫测之物,让作者写下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明不明白的东西,于是回顾作品时,他会问自己:“我究竟是从哪儿知道的这些玩意儿?”我们都知道,夏洛蒂·勃朗特就惊讶于妹妹艾米莉何以写出她根本就没接触过的人和事。当作者获得这种可喜的神力时,各种观点、形象、比喻、甚至具体事实都会向他涌来,而他感觉自己不过是个工具,就像个速记员,只需记下传授给他的东西即可。在这个晦涩的问题上我已讲得够多了。我之所以提到它,就是为了说明:不管作者可能拥有何种天分,假如没有这一神秘之物的影响和效力,一切都是徒劳。

人过三十还有创作天分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就某些方面而言,以上这些作家都极不正常(简·奥斯汀除外,她具有女性的一切美德,又不是那种让人无法忍受的楷模形象)。陀思妥耶夫斯基患有癫痫病;福楼拜也是,人们普遍相信开给他的药影响了他的写作。这让我想起一种说法,即身体上的缺陷和童年时代的苦难经历乃是创作天分的决定性因素。照这种说法,拜伦若不是畸形足,决不会成为诗人,狄更斯若不是在炭粉厂呆过几个星期,断不会成为小说家。在我看来这简直是胡扯。无数的人生下来脚就畸形,无数孩子曾被送进炭粉厂干那些让他们觉得羞耻的活儿,却没写出几行诗歌、几句散文来。所谓创作天分,人人都有,但少数幸运儿身上的创作天分则更为强烈而持久;不管是畸形足的拜伦、癫痫病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在哈格佛桥有过不幸经历的狄更斯,如果不是自身性情中的冲动使然,是根本不可能成为作家的。同样的冲动,健康的亨利·菲尔丁、健康的简·奥斯汀、健康的托尔斯泰也都拥有。我不否认,身体或是精神上的缺陷会影响到一个作家的作品。它在一定程度上会将这个作家同其他人区分开来,使他树立自我意识、怀有偏见,结果呢,他会从一个不同寻常的角度(常常过于枯燥)去看待世界、生命和人类;而且这种缺陷常常还会给外向性(与创作天分不可分割)增添内向性。我丝毫不怀疑,假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没有癫痫病,他写不出如此这般的作品,但我同样相信,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仍然会成为这样一位著作等身的作家。

总的来说,除了艾米莉·勃朗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些伟大的作家肯定都是相处愉快的人。他们活力十足,可说是有趣的伙伴,讲起话来也滔滔不绝,其魅力足以感染每一个与之接触的人。他们具有惊人的享受能力,热爱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如果以为创造力强的作家都喜欢窝在阁楼上,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并非如此。这些人的性格中有活泼的一面,使得他们乐意展示自己。他们还是很喜欢奢华的。想想菲尔丁的挥金如土,司汤达的华美衣饰、敞篷机车、新娘,巴尔扎克毫无意义的大摆排场,狄更斯的盛宴聚会、豪华宅第、马车和双马。这些东西都跟审美毫无关系。他们需要金钱不是为了积蓄,而是为了挥霍,而他们获取金钱的手段也并非总是仁义道德。铺张无度符合他们的轻浮本性,如果这算缺点的话,也是我们大多数人可以同情的缺点,但他们相处起来却非常困难(仍然只有一两个例外)。他们身上的有些特征总是把人(哪怕是最为宽容的人)搞得心烦意乱。他们都以自我为中心。除了写作,在他们眼里没有什么是真正要紧的,而且为了写作,他们会毫不内疚地牺牲同自己有关系的一切人。他们虚荣心强,不顾及他人,自私而又固执。他们没有多少自控能力,为了满足自己心血来潮的一时之想,根本不会考虑会不会给别人造成不幸。他们似乎都不怎么想结婚,即使结了,要么是由于天生的情绪激动,要么是出于反复无常,没有给妻子带来多少幸福。我觉得他们结婚只是为了逃避自己焦躁不安的本性:安定下来的生活能为他们带来平静与安宁,他们把婚姻想象成一个港湾,可以躲避外面世界的疾风骤雨和颠沛流离。所谓婚姻,是一桩不断妥协的事情,而这些人的本性就是固执己见、自高自大,怎么可能指望他们做出妥协?他们倒是都有风流韵事,但这些韵事无论对他们自身、还是对情感对象而言,似乎都不怎么让人满意。这也不难理解:真正的爱情是要让步的,真正的爱情是无私的,真正的爱情无比温存,可温存、无私、让步,这些品质都远非他们做得到的。除了精神十分健全的菲尔丁与好色成性的托尔斯泰之外,其他人似乎都没有太多的性欲。人们猜想:他们的韵事更多的是出于对虚荣心的满足,或是向自己证明身上尚有男性气概,而不是被什么难以抗拒的诱惑搞得神魂颠倒。我冒昧地认为,一旦达到了以上目的,他们就松了口气,重新专注于写作。

当然,以上所言均是概论,而我们都知道,既然是概论,就只能大致正确。我所选取的几个人物,都是自己有所了解的,也对之进行了评论,这些评论很容易显得有点夸大。我忽略了这些作家的生活所处的环境和思潮(可悲的是,这个表达尘封已久,但很实用),可是很明显,这些因素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除了《汤姆·琼斯》之外,我所涉及的小说均问世于十九世纪。这是一个革命的年代,社会革命、工业革命、政治革命;人们摒弃了曾经世世代代盛行不变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在这样的一个年代,旧的信仰不再被盲目接受,到处都充满了骚动,生活成了一种新的、令人激动的冒险,往往很容易出现优秀人物和杰出作品。在整个十九世纪(如果你能接受的话,甚至一直到1914年)出产的小说,比之前或是之后的都要伟大,这种情况始终没有改变。

我认为,人们也许会把小说粗略分为现实和情感两类。这种区分非常模糊,因为很多现实主义小说家有时会引入情感性的事件,反过来,为了使自己的故事显得可信,情感类小说家也常常运用现实性的细节。情感类小说名声不佳,然而这种方法,巴尔扎克、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都使用过,因此你万不可耸耸肩膀、一笑置之。只是体裁不同而已。侦探故事的盛行,证明其对读者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他们希望体验兴奋、惊恐和伤痛。情感类小说家通过激烈、夸张的事件吸引你的注意力,让你眼花缭乱、惊异不已。所冒的风险就是,你不相信他讲的话。但是如巴尔扎克所言,关键问题在于,你应当相信,他所告诉你的事情确实发生过。要设法做到这一点,作者可以把人物塑造得极不同于一般经验,结果反倒使其行为显得可信。情感类小说需要人物略有些夸大,也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比现实还要现实的人物;这种人物具有无法控制的激情,情感过度丰富,冲动异常、无所顾忌。情节剧是他们的合法领域,如果对此表示反对,那么就像仅仅因为立体绘画不具代表性就对其贬低一样不合情理。

现实主义者想要描画生活原貌。他极力避免极端事件,这是因为一般而言,这类事情在他所涉及的普通人的生活中并不发生。他所讲述的事情,不仅要有可能性,而且尽量要有必然性。他并不打算让你吃惊,或是令你血流加速。他所追求的是认知上的乐趣。你了解作者打算引起你注意的那类人物。你很熟悉他们的生活方式。你进入到他们的思想与情感世界中,因为跟你自己的世界十分相像。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很可能也发生在你身上。不过总的来说生活是单调乏味的,所以萦绕在现实主义小说家们心头的恐惧就是:他们可能会招人烦。这就诱使他们插入一些激动人心的情节。基调是迫不得已的,读者也倍感幻灭。因此在《红与黑》中,司汤达的手法是写实的,一直到于连去了巴黎、接触到玛蒂尔德小姐;而后,它就变得触动人心起来,作者选择这条崭新的途径实在莫名其妙,而你也要极不自在地陪着他一起踏上此路。从写作《包法利夫人》伊始,福楼拜就十分清楚枯燥乏味的风险,他认定只有通过文体之美才能避免这个问题。简·奥斯汀则是凭借其无穷尽的诙谐避免枯燥。但是没有多少小说家能够像福楼拜和简·奥斯汀那样,在不动摇现实主义模式的情况下坚持始终。这得有高超的技艺才行。

我曾经在什么地方引述过契诃夫的一句话,由于此言颇为中肯,我在这里斗胆再次引述:“人们并不跑到北极、从冰山上摔下来,”他说道,“他们去的是办公室,跟老婆吵架,喝白菜汤。”这句话过度缩小了现实主义小说的范围。人们确实会去北极,假如他们没有摔下冰山,也会经历同样可怕的险境。他们会去非洲、亚洲和南太平洋。而在布卢姆斯伯里[1]这样的圈子里或是在南部海岸的滨海胜地,是不会发生这类事情的。或许有点耸人听闻,但如果它们属于惯常之事,现实主义小说家没有理由不对之进行描述。诚然,凡人去办公室,跟老婆吵架,喝白菜汤,可现实主义作家的任务,就是从凡人身上挖掘出非凡的东西。这样的话,喝白菜汤就跟摔下冰山一样成为关键时刻了。

然而即使是现实主义作家,他也并不是复制生活,只是编排生活、为己所用。他尽最大努力避免写那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有些此类的事情却十分必要和普遍,以至读者对此会毫无异议地接受。比方说,如果一部小说的主人公迫切需要见到某个人物,可谓刻不容缓,那么他就会在穿过拥挤的皮卡迪里大街时偶遇此人。“喂,”他会说,“想不到在这儿遇见你!我正要找你呢。”这种概率就如同打桥牌的人手里拿到十三张黑桃牌一样低,可读者却能坦然接受。事情发生的可能性,是随着读者的老练程度的不同而变化的:过去不被注意的偶发事件,在今天的读者心里就会引起一阵怀疑。我觉得《曼斯菲尔德庄园》当时的读者,看到托马斯·伯特伦爵士从西印度群岛回来的时候,居然正好赶上他家里正在上演私人戏剧,并不会感觉意外。而今天的小说家却必须得把他赶在这个别扭的节骨眼上回家写得更加可信一些。我说这番话就是为了表明:现实主义小说虽然隐秘含蓄、不事声张,事实上并不比感伤主义小说更贴近生活。

我在前面谈到的这些小说,彼此很不相同;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所讲的都是好故事,作者的讲述方法也都直截了当。他们叙述故事、探究动机,并未借助那些无聊的文学伎俩,像什么意识流、闪回,这些手法把很多现代小说搞得令人生厌。他们把想让读者知道的事情径直相告,而不是像时下流行的这样,叫读者自己去猜人物是谁、干哪一行的、处境如何:事实上,他们尽力让读者读起来简单轻松。他们似乎并不想通过什么深奥玄虚来打动他们,也并不想用什么标新立异来震撼他们。作为人,这些人都非常复杂;可作为作家,他们又简单得惊人。他们深奥玄虚、标新立异,就像儒尔丹先生[2] 满嘴散文一样自然。他们试图道出事实,却又不可避免地透过自身癖性这个变形镜来观察事实。凭借可靠的直觉,他们故意避开当时关注的话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话题均已失去意义);他们所涉及的,都是那些人类永远关心的话题:上帝、爱恨、死亡、金钱、野心、嫉妒、傲慢、善恶;简言之,就是涉及那些从一开始就人所共有的激情与直觉,正因为这个缘故,一代又一代的人们都能从这些著作中发掘出适合自己的某些价值。正是由于这些作家用自己非凡的个性来揭示生活,并据此对其进行观察、判断、描述,他们的作品才有了持久的、强烈吸引世人的气息与特性。作家所呈现出的一切,归根到底还是他本人,而正是由于这几位作家能力超群、性格独特,他们的作品才能经得起岁月的流逝,以及不同的生活习惯和崭新的思维方式,依旧魅力不减。

然而有这么一桩怪事:虽然这些人一再重写自己的作品,而且通常还不断地加以修改,可他们都算不上是什么文体大家。似乎只有福楼拜一个人在文笔上花过心思。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付出巨大艰辛才完成的《包法利夫人》,正是由于其文体的缘故,居然还不如那些随意写就的信笺受法国知识分子的赏识。数年前,克鲁泡特金王子在跟我谈起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时候,就告诉我说:托尔斯泰的文笔像一位绅士,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笔则很像欧仁·苏[3]。如果他的意思是说托尔斯泰用的是文雅得体的传统风格的话,那么在我看来,小说家采用这种文体倒是很好的选择。我得说,奥斯汀小姐的文笔,跟我们想象中那个时代的淑女所说的话非常相像,这种风格极其适合她的小说。小说不是科学文献,每部小说都要有自己独特的风格,这一点福楼拜很清楚,因此《包法利夫人》的风格跟《萨朗波》不一样,而《萨朗波》的风格又跟《布瓦尔与佩居谢》不一样。就我所知,还没有哪个人声称:巴尔扎克、狄更斯和艾米莉的文笔上乘。福楼拜曾说,让自己阅读司汤达的作品绝无可能,因为对方的文体实在太差了。而哪怕是翻译出来的作品,也能明显看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体实在是不修边幅。好的文笔似乎并不是小说家的必备素质,更重要的是生机与活力、想象力、创新力、敏锐的观察力、对人性的洞悉,以及对人性的关注和怜悯,还有创作能力与聪明智慧。可不管怎么说,文笔上乘总是比文采平平好。

然而奇怪的是,这些杰出的作家,一个个并未写出比实际好到哪儿去的语言,而更为奇怪的是这些人是怎么当上作家的。从其家传当中,根本看不出他们何以能够拥有才华。他们的家庭倒是或多或少有些身份,但尚属平凡,既没什么特别的智慧,也谈不上如何高雅。他们本人在年轻的时候并未接触过什么热衷文学艺术之人。他们不认识任何作家,也算不上格外用功。而他们参与的娱乐活动,也都是那个年龄和身份的孩子们玩的。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些人具有非凡的能力。除了托尔斯泰出身贵族之外,其他人都属于中产阶级。照理说,在这种环境和教养下,他们应该成为医生、律师、政府官员或者商人才对。这些人动笔写作,恰似羽翼初丰的鸟儿飞向高空。可同一家庭里的两个孩子(比方说卡桑德拉与简·奥斯汀,费奥多与米哈伊尔·陀思妥耶夫斯基),其成长经历一样,过着几乎相同的生活,面对同样的环境,彼此又有着深深的感情,却居然是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这确实奇怪得很。记得我已经说过,伟大的小说家需要各种各样的才能,不光是创造力,而且要有敏锐的知觉、留意的眼光、从体验中受益的能力,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对人性的全情投入,以上因素幸运地结合到一起,他才能成为这类小说家。可是,为什么这些才能被赋予到一个人而非另一个人身上,为什么这些才能的拥有者,如此匪夷所思的居然是一个乡间牧师的女儿、一个无名医生的儿子、一个诡辩律师或者一个靠不住的政府职员的儿子,对于本人而言,这真是一个解不开的谜。这些小说家究竟是如何获得这些奇才的,谁也说不出。此事似乎取决于个性,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个性好像都是由可估测的品质以及阴险的缺点构成的。

艺术家的特殊才能,他的才华,或者说他的天赋(假如你愿意用这个词的话),就像沉睡中的兰花种子,偶然落到热带丛林中的一棵树上,马上就要发芽,它从树上得不到任何养分,而是从空气中获得养分,结出了一朵古怪而美丽的花;可是树被伐倒用来做木材,或是沿河漂流到锯木厂,于是,这块长着绚丽而奇异花朵的木头,就跟原始森林中成千上万的其他树木没什么两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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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21: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