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皆写博、人皆争名的网络时代,不知道有多少红男绿女在眼球之战中争先恐后地多脱一件、多色一点。“俊男美女们”就这样一批接一批在网络的谩骂声中崛起,又很快在身后更加高昂的谩骂声中消逝。所以可想而知当一个“不脱不色”的声音在博群中孑然响起时,每一个网民的惊诧与感慨。而就是这个“不脱不色”的女人此刻当仁不让地在中国特色博客中名列前茅,仅仅在搜狐频道的点击率已经超过了百万。她的名字叫做鱼顺顺,而且是一条“煮妇鱼”。
本书是“鱼顺顺男左女右私房书”之《不脱不色》,该书总结了爱情当中,或者说男女关系当中的一些大家都比较能够接受的一个大体的状态,比如说关系怎么处,还有男人和女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对同一件事的看法。
看似惊世骇俗的书名后面,是意想不到的文字和插图——作者将现实爱情中的种种切切剖析得入木三分,让读者不仅看清楚别人,更看清楚自己。《不脱不色》文字泼辣率真,插图诙谐幽默,看了让人在莞尔之后深思。
不用脱也不用色却能够把读者抓住的,是一片良苦用心——你能读懂吗?
当老女遭遇小男
中国人的传统婚恋,讲究男大女小。这一点是和两性生理相关联的。最简单的道理,男人过半百后,才会有明显衰老的表现,而女人在四十五左右就面临停经,先行进入更年期。再往前推溯——众所周知,女性比男性先进入青春期,正因为女性早熟,所以女性也会早衰。为了两性关系中的生理和心理协调,男人大女人几岁很合适,也蛮科学。老祖宗留下的男大女小传统匹配形式,显然对稳固婚姻关系有利。
可为什么会屡展出现老女遭遇小男的情况呢?其实大家都清楚,爱上老女的小男无外乎两种人:一种是唯爱至上的理想主义者,二是唯利是图的现实主义者。意境截然不同的两种小男,都可能爱上老女,但,爱之目的,绝对不同。
唯爱至上的理想主义小男们,他们往往表现独特,思想前卫,个性张扬。他们有鲜明的进攻意识,碰上自己喜欢的女人,不管不顾。他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顽强,来感化摇摆不定的老女,直到对方也信了不俗爱情将出现在自己身上。这样的情爱生活开始都轰轰烈烈,想不出名都很难,因为传统思想会让当事人的亲族们,首先成为这段旷古爱情的障碍。
当然,理想主义小男们绝不会妥协,他的生活里就没有“妥协”两字。最终两人走到一起,但能走多远呢?呵呵,很未知,很悬乎。当脱俗爱情被承认后,柴米油盐的俗气日子,会让小男重新审视彼此的协调与否。况且,小男继续繁花似锦,老女却因找了条件显著的小男而过于操心耗神,以至加快老迈步伐。
想不操心也不可能。找小男等于中彩,还能不担心外人觊觎?如此下去,就出现了小男越来越自信和有魅力,老女越来越自卑和苍老的强烈对比,等差距明显到小男老女自己都不敢看时,那就只好分手。另外,理想主义小男与老女结合后,即使只差一岁,女性也会因为这一岁而心生忐忑,由不得就矮了姿态,时刻谦让和照顾小男。这种压抑表面是看不见伤口的,可只要碰上重大分歧,肯定会让老女对当初的选择追悔莫及。
另,唯利是图的现实主义小男,也会携手老女。原因很简单,他想少奋斗二十年。但现实主义小男,他们选择老女做伴侶时,绝不如理想主义小男那样痴情和随意。现实小男为个人目的找老女,就只看中对方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一般的老女入不了他们的法眼,尽管丫开口闭口只为了爱。老女跟上这样的小男,要么是图虚荣,要么是脑子进水了,相信了那害死人的爱情。
当然,还会有一种现实主义小男会和老女交好,他不图谋老女的钱财。可能女方也平凡如他,但女方至少有特别突出的勤劳勇敢和温柔善良……此小男往往童年不幸,少年孤单,成年后又事事不遂心。缺乏家庭温暖的他,就把找个能照顾自己的老女,当了人生幸福。不过,也只有这一种小男,才会和老女白头到老,他们忒需要妈妈那样的女人了。他们想一辈子有人操心关照他,而老女最合适不过。
当老女遭遇小男,对男人来说没什么大不了,毕竟有爱情的旗帜当空飘扬,怎么看都像是小男做了蛮大的牺牲;尽管谁都知道,小男在碰上老女之后,收获更大。对老女而言,遭遇小男,基本都是滑铁卢,无限风光在险峰啊。几年后黯淡收场,老女岁数更大,连曾经心仪过伊的老男也会对其智商产生怀疑,最后老女只好做了孤老。
所以,有什么别有妄想,爱什么别爱小男。恩,这是我的看法,大概也是嫁了老杨的小翁的看法。宁可干死,不可涝死,找小男就是自找洪涝灾害啊。
当未婚遭遇已婚
遭遇,大多时候就是难忘的痛苦,时过境迁后的心悸,和多年后还耿耿于怀的忿忿。比如,未婚遭遇已婚,十之八九结果不爽。倘是未婚这方天性痴情执著,那她享受的罪与罚也会最重最长。
当我们都还单身,没有习惯可留恋,没有责任可承担,没有信仰可坚持;如此轻松自若,随时能够飞翔或者降落,我们还怕什么?碰上那可心的人儿,他的优势全被放大,他的家庭被故意忽略,由不得就想霸占他,顾不上什么伦常道德,也管不了谁的眼泪会飞。
那么想要他,只是为了爱。
未婚会把爱情当生命,以为没了他,就错过生生世世,所以不顾一切,所以巧取豪夺。而已婚早游历过爱河,早体验过山盟海誓的爱情变成朝夕相守的无奈。已婚不信奇迹,不信有例外,他懒得折腾,更担心失去外快一样的婚外感情。真要红颜做伴侶,谁能保证下一段婚姻不枯燥?
爱火熊熊,未婚想要一个结果,已婚认为有爱就是结果。未婚期待关系固定以图永远,已婚早知没有不散的宴席而消极应对。未婚坚持让爱做主,口号是要爱就爱到底,所谓的底,还是那纸婚书;已婚肩负亲情,即便和配偶了无感情,可共同的孩子和家业也让他不得不衡量利弊,绝不肯轻易放弃家庭。如此,有人被辜负了,也有人辜负了别人。
当然也有例外。有少数未婚智者,把爱情调门拔得很高,只说不要对方负责,甚至愿做对方永远的情人。痴话往往让已婚涕泪横流,以为这辈子最幸运的就是拥有这段情,这辈子最亏待的也是这未婚的情人。事实上,未婚肯做一辈子“暗房”,除了爱到覆水难收的绝望,更可能是给已婚加压:看,你都欠了我什么!
压力有时候能变成动力,已婚被旷世爱情感召,冲破层层“家锁”与情人资产重组,这是未婚遭遇已婚的上乘结果。即便背负着第三者和陈世美的恶名,也算对爱情有了交代。可大多数遭遇已婚的未婚,想当第三者都没人成全——已婚老狐狸们会把自己的猎艳,放到与爱无关的真空里,他们眼中现有的就是重要的,老婆孩子热炕头永远第一,偶尔情感定走穴,转悠一圈回来就能立马复位。
碰上这样的已婚,算你倒霉。而现实中无情已婚是主流,也因着这主流,我们的生活才能按部就班地继续。未婚你要哭就哭吧,你哭也没人疼,顶多是辜负你的那人,遗憾地拽下几根肾虚的头发。只是你千万记得,再遭遇已婚,赶紧闪开,就如碰上湘西赶尸,生人是要回避的!
已婚辜负未婚,都是无可奈何,都在意料之中。真的,别信爱情。
P16-21
有道是“文如其人”,可鱼顺顺正相反:读她的文字,你脑海里出现的是一个犀利洒脱、颇为时尚的形象,见了她本人你才不由得在心底感叹:“家庭煮妇”的戏称倒真是“名副其实”。
第一面我就喜欢上了鱼顺顺,她让我想起了我的表姐。在我还没上小学的时候,大我十多岁的表姐是所有长辈嘴边的“好闺女”——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工作中当标兵,成了家更是一心扑在丈夫孩子身上,是谓“里里外外一把好手”。
虽然鱼顺顺自己说她只不过写了点三十多岁女人的日常生活和心里话,但是这里面学问可大了。我的体会,鱼顺顺同志在水里冒出的泡泡都泛着智慧的光芒呢。
这第一个光芒的泡泡是自信,它除了渗透在顺顺的字里行间,也体现在她的举止言谈。那天录节目之前我们的发型师把她的长发盘了起来,旁边的人连说好看好看,鱼顺顺却轻轻柔柔但十分坚定地要求:“还是像我平时那样随意扎个马尾巴吧,要不我都认不出自己了。”瞧瞧,做自己,这是大腕儿才有的谱儿,而鱼顺顺在此前从来没有接受过电视采访。
这第二个光芒的泡泡是勤勉。你想啊,如果只埋头苦干而不抬头看看低头想想,时间久了鱼头变愚头,再娇媚的美人鱼也有干涸在岸上的那天;反之,如果整天光说不练,老公没人伺候孩子没人调教,那一个家庭就不是塌了半边天而是整个天。于是乎在“desperate housewife”(绝望主妇)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之时,鱼顺顺可不落俗:她白天抡勺子铲子,晚上挥笔杆子,把每天的柴米油盐换着花样地炒,居然炒出了“鱼氏”风味菜,不仅让你吃了还惦记着,有时还可以当药治心病呢。更重要的是,她白天照料了家人,晚上满足了自己。
这第三个光芒的泡泡是知足。女人啊,最可爱的地方是爱幻想,最可恨的地方是不肯接受现实。所以,不管是挎着买菜布口袋的一类,还是挽着LV的一族,总有叹不完的气,发不完的牢骚。于是乎,烦恼像老婆眼角的皱纹那样越来越多,快乐像老公头顶的毛发一般越来越少。咱们的鱼顺顺,偏偏就掌握了老祖宗悟出的人生奥秘一知足者常乐,尽管她的内心一定也有小小的渴望和不甘,不然,我们就不会在文字汪洋里看到这么一条鱼了。
顺顺也是一俗人
老探戈(星岛新闻网总编)
很难相信,拥有千万“鱼粉”的著名博客鱼顺顺,居然自称她是我的粉丝。所以,当顺顺让我为她新出的书作序,我就感到相当尴尬。写,不是;不写,也不是——毕竟和顺顺是老朋友,打从差不多四年前就在一起混博客,而且相当熟络,以顺顺时下在国內博客界的地位,人家张嘴相请,我无论如何不好驳人家的面子,所以,只好序一下。
按网络通行的人群分类法,顺顺算是正经的草根,而在网络之外的现实生活中,顺顺也确实平民得可以。家庭煮妇或者家庭妇女,顺顺给自己的这个定位,决定了她的确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估计顺顺的街坊四邻看着她天天带着那对叫做正好的龙凤胎在大院或街上遛弯儿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女人是天下千万“鱼粉”的头儿。
在家呆着不用上班的生活,让顺顺有足够的时间写博客与想事儿,于是,顺顺的博客高产与质优就不足为奇。对于一个立志于博客事业的人来说,顺顺所拥有的大把时间让人羡慕,甚至会觉得顺顺生活的中心就是她那个点击量已经过了千万的博客。其实,这里面有很多的误解。俗话说:“苦乐自知。”子非鱼,安知鱼之喜怒哀乐?
《爱情俯冲》写俗人情事,里面的人以及他们的故事,有些是顺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有些则是网络上听来的倾诉——顺顺是个很好的倾听者,而且是个经常剑走偏锋的出主意者,所以很多人都信赖她,愿意把自己的隐私讲给她听,一方面希望她作一个树洞,另一方面也不介意她把这些听来的故事改头换面地曝光出去,是之谓信任。信任这东西,在现下的这个世界上已经越来越难得了,而这,也恰好说明了顺顺与“鱼粉”之间的和谐关系——这一点,倒是蛮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国策。
《爱情俯冲》里的故事,三年多以前我就读过,那时候顺顺还是籍籍无名的小博客,没有像现在这么火。我是做编辑的,而且属于眼睛比较毒的那种,看过几篇之后,就对顺顺说,照这个路子写下去,能成。所以然者何?原因无非有三:
其一,写人,而且是我们周围司空见惯的俗人。人,是喜欢看人的动物,尤其喜欢看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陌生人。这里面大约有两个原因:一来看别人怎么过,二来拿别人跟自己做个比较,欷獻感叹,或者幸灾乐祸。
其二,写事,而且那些事情看似不同凡响,但都实在发生。这让人感到,这些奇人奇事原来不单单发生在小说里报纸上,而且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的身边——隔壁的二丫、对门的三秃子,原来都是有故事的人。这样的发现,其实满足了人们的窥视欲,谁不愿意瞧个新鲜看个热闹呢?
其三,文字好。当然,这一点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但我相信,这个判断可以得到广大“鱼粉”的强烈支持。这些故事的文字,符合我一贯提倡的观点,即文字要口语化。古人读书读文章,讲究一个“朗朗上口”,否则就是“拗牙聱齿”。顺顺的文字便是这一路,读着就像听人说书讲故事,又仿佛跟要好的朋友一起八卦。
现在顺顺的文字果然要结集出书了,这说明我当初的这三点判断没错。我这么说,似乎有王婆的嫌疑,但是,这也恰恰证明了一个真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而好东西,总会得到人们的认同,例如陈年佳酿。
顺顺是个俗人,喜怒哀乐得都很平凡很家常。这点其实很重要,它决定了顺顺在写本书中这些人与事的时候所采取的视角——平视;而这本书里涉及的人和事,如果用俯视或仰视角度,则绝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味道。
其实,我们都是俗人,而世界就是由俗人构成的。不知道顺顺是否赞同这一点,但我,无论作为一个老朋友还是作为一个博客,无论是作为一个编辑还是作为一个读者,都希望顺顺能够这样坚定不移地“俗”下去。能不能登大雅之堂,那是仁者智者所见不同的事儿;对于一个博客来说,广为流传才是最重要的,顺顺现在的火,证明了这一点。毕竟,顺顺博客那上千万的点击量,说明人民还是热爱和需要鱼顺顺的。
至此,这篇序算是交了差,我也该翻开这本书,做一回“鱼粉”了,请不要打扰我,谢谢。
“顺”手拈来是文章
连谏(时尚小说作家)
遇到顺顺,大约在前年,在搜狐博客。当时,很是讶异于这个博客的点击率,顺手就打开了,读着读着,就被这小女人给折服了。
然后,就认识了顺顺;然后,才知道,那时的顺顺已经是博名誉天下了;再然后,她上了凤凰卫视许戈辉的访谈,只是,我家收不到凤凰卫视,就没看成,至今仍是我的遗憾。
其实,至今我依然未与顺顺谋过面,期间,她曾来青岛录制节目,只是我正忙着某件事,就错过去了,但因为常看她的文字,我自诩是了解她的。
顺顺是文字的天才,不然,一悠闲的小妇人,不过是写博自娱,没炒也没闹点吸引眼球的炸弹式绯闻,怎就一不小心把自己写成了名人?
文字是些小方块,落到好作者手里,方块们才有了魅力,那些被古人与今人沿用了几千年的文字,在顺顺手里就像驯服的“小兽”,该乖顺的时候,像干净透明的小孩子们在晒太阳;该风情的时候,像群妩媚的女子,妖娆着,挠人心尖……
在《爱情俯冲》里,顺顺写尽身边红男绿女,或幸福或悲伤或平淡,都成了表象。因为透彻,顺顺清楚地知道那条盖在一男一女身上的花被子下面有什么內容,她用文字把它们抖搂出来,不粉饰并不是让你绝望,而是让你醒着,别稀里糊涂地装幸福的蒜,直到祸事临头才流着鼻涕眼泪控诉被幸福的假象坑了。
在爱情里,幸福与痛苦都是不打紧的事,要紧的是,要醒着。
够惊世骇俗的《不脱不色》,所有道貌岸然的行止,都被顺顺剥了皮,这层皮不是什么人都能剥的,不仅需要好胆量,还要有内功,得有好见地,剥得让人边咝咝地咬牙忍着疼,边拍案叫好,宛如身上一顽固老痈被眼明手快的医生一刀斩去得快哉。
人性的阴暗谁都有,它的存在与发作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以为世上只有阳光。顺顺告诉我们的就是:有站在阴暗中抱怨的工夫,不如转出来晒晒太阳。
《无主情书》大多我是读过的,与《爱情俯冲》和《不脱不色》相比,情书的文字,温婉得千肠百转。这些情书,应当说,是一个女人写给各种各样的男人的,是一个女人对自我的剖析、对爱情的救赎,更是一个女人对爱情的道白,有些许伤感,但不哀怨,值得天下男人皆来阅读。读完这些,或许他们就懂了女人,这个世界也将因此而安静。
再读顺顺的《情事因缘》,时常忍俊不住禁喷然而乐,无论问题多么纠结,到了顺顺这里,全成了冷幽默,笑,尔后,茫然。所有对与错,都没有绝对,只有相对。
生活就是一活色生香的聚宝盆,顺手拈来即是文章,它们的主人是一对龙凤胎宝贝的妈妈,是一个男人的好妻子,更是一个让文字拥有了引爆力的好作家。顺顺的书,是她用睿智与通达送给读者的好礼物。
如果没记错,应该是当时还未谋面的老简(老狐狸)和胡丽娘(小狐狸)给我和顺顺牵的线,胡丽娘把顺顺的文章发给我,看罢我立即知道,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作者,她把自己的爱好、特长和别人的需要结合起来,这是多么难得啊!其实,太多的作者沉迷在自我的表达中,说句老套的话,这是“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够的表现。
我一边读顺顺的文字,一边梳理自己的情绪——每个人的角色都不止一个,比如,我是编辑同时也是女儿、老婆、母亲、姐姐、侄女、外甥女、姨妈、儿媳、弟媳、嫂子、舅妈、婶子、朋友、同学……其中,最让我抓狂的角色恐怕就是老婆和母亲了,因为其他角色无须随时随地扮演,但是老婆和母亲的角色几乎天天上演(出差除外),而且根本没有彩排机会,尤其是当老婆比当母亲更加复杂,母女关系说什么也是血浓于水,怎么吵闹打骂都剪不断,夫妻就不成,说得难听也现实点,不过是张纸而已,动辄叫喊着离婚,最后结果往往是受伤的心灵很难平复(而且牵扯面一般都很大,弄不好两个家族的几代人都变成陌路甚至仇人)。不说别人,单说我跟老公就没少吵架,甚至还打过架,明知自己打不过他也敢主动出击(过后老公说很佩服我有“鸡蛋也敢碰石头”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有次打败后我气得半夜都没睡着,突然忿忿爬起来摸进厨房抄起菜刀要趁他睡着的时候复仇,不料我转身的刹那发现属虎的老公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终于复仇未遂——幸亏他警醒,不然我可能已经进牢房啦!顺顺的文章让我平和了很多,我相信,想操刀复仇的念头再也不会有了,她那质朴通俗的文字里有一种让人平静安宁的力量,或者说,她教会了我在不理智的时候让自己迅速冷静,用一种更有远见的方式去思考——不知觉间,顺顺成了我的私人心理咨询师,尽管她自己还不知道。
到了不惑之年,看到的事情当然也就多了,只是每每看到身边的姐妹遇人不淑或者自个不争气我都很替她们着急,可是我至多当个倾听者,别无他法。看了顺顺的文章,我忍不住想介绍给每个觉得情感婚姻不如意的朋友,她比我更有说服力,更能帮助她们尽快从自己情感的藩篱中成功脱逃。举目四望,怨妇或者疑似怨妇不是太少,而是太多,难怪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所以,我希望每个向往幸福的人看到顺顺的文章,因为,幸福是要靠人去追求和创造的,而智慧地生活,是获取幸福的捷径。
说实话,编一本好书的过程仿佛谈了场恋爱,是享受,当然也是折磨,在这里,我就很想诉诉苦:顺顺差点没把我害死,她不按牌理出牌的文字让人读着痛快的同时也着实让我为难,要知道,她的很多表达方式在字典词典里是没有的,反正口语、方言、后现代网络语言甚至外来语都被她“拣到篮子都是菜了”,那是她的风格,或者说是一种语言趋势,但是按照有关的规定条例什么的,肯定是硬伤,明摆着让人家挑毛病,当了18年编辑,这点我清楚,若不改,几乎等于找死,大伙看看,文章里面的“恩”改为“嗯”,“霍霍”改为“呵呵”,“捏”改为“呢”,“TOP 10”改为“排名前10位”,“丫”改为“那厮”,“N”改为“不知多少”,“得瑟”改为“得意”,“嗳哼”改为“叫唤”,“抖搂”改为“张扬泄露”,“捣饬”改为“打扮”,“木”改为“没”,“混不吝”改为“什么都不怕的愣头青”……你们读起来还那么爽么?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我最后决定,继续保持顺顺的风格,党不是要求与时俱进么?出版更应该如此,尽管有人告诫我“领先半步是先进,领先一步成先烈”,稳妥至上,还是改掉比较好。当先进固然是我梦寐以求的,但是,当编辑就是要为读者和作者服务嘛,就算质检部门说我错了,我不幸成了“先烈”,我也认了。语言就是不断发展的,难道文字表达一定要跟着词典字典走?那样的话,今天我们恐怕还应该用文言文写作才是。
本书的问世,最应该感谢的首先当然是顺顺,她的勤勉和努力以及服务精神是第一基础;接着,我要检讨跟顺顺接上头之后,应了“新人入洞房,媒人踢过墙”的俗语,老简和胡丽娘就被我们搁脑后了(鄙视自己一个哈),因为我们要忙乎自己的事啦,现在想起他们似乎还不晚。相信他们一老一小俩狐狸不会计较的;然后再说另一段因缘,也就是本书的插图作者照心,他漫画简约、幽默,我在网上看到的第一时间就爱上了,立即产生了做“媒婆”的念头——他给顺顺插图应该不错,于是开始撩他,呵呵,他立马上钩了——所以,我第一次跟顺顺见面的时候,还没问顺顺的真名就马上把她拉到电脑前给她看照心的漫画,让我高兴是,顺顺对照心也“一见钟情”,呵呵,现在,他们的结晶就呈现在大家面前了,你们说,我这个“媒婆”多有成就感呀!但愿我不会被他们踢过墙才好。
我不迷信,可是,我相信冥冥中有一种的无形的力量牵引我们走到一起,而且,还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多的朋友,你是吗?如果是,让我们从这本书开始相识吧,而且,我也愿意给更多的朋友做媒,让大家相识相知乃至相爱——谁叫我爱做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