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之一,全书共分16个章节,重点展示了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践性教学方法的应用,展示引导学生如何用实践的方法学习法律,教师如何用实践的方法教授法律。具体内容包括法理学、民法学、婚姻家庭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2007年7月,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的教授邀请美国5所院校的著名教授对中国25所大学的教师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内容具体细致地涉及教学计划、教学素材和教学方法的应用,使被培训的教师对实践性教学方法(诊所教学方法可以被应用于教授理论和具有实践意义的法学课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书即是参加培训的教师撰写的诊所式教学方法(也可称实践性教学方法)应用于诊所教育课程以外的法学课程的教案、讲义汇编。本书汇集的法理、民法、婚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犯罪学、民事诉讼法等学科的教学法、教案或者典型教学片段,为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提供了一种模式和方法,是探索法学教育方法改革的具体应用的体现。
本书的特点并不是重在介绍具体法学课程的内容,而是重点展示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践性教学方法的应用,重点展示引导学生如何用实践的方法学习法律,教师如何用实践的方法教授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生和教师都是这本书的阅读对象。
1 法理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第一讲 法理学绪论
第二讲 法的现象与本质
第三讲 法的价值
第四讲 法的特征、要素和程序
第五讲 法的功能与作用
第六讲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及规范
第七讲 法的起源、演进和类型
第八讲 法的传统和现代化
第九讲 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第十讲 法的制定
第十一讲 法律规范、体系、渊源和分类
第十二讲 法的效力
第十三讲 法的实施和适用
第十四讲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十五讲 法律关系
第十六讲 守法与违法
第十七讲 法律责任、法律制裁和法律监督
2 民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第一讲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讲 民法基本原则
第三讲 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讲 合伙企业
第五讲 法人
第六讲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七讲 无效民事行为
第八讲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第九讲 表见代理
第十讲 无因管理
第十一讲 不当得利
第十二讲 人身权的保护
……
3 婚姻家庭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4 婚姻家庭法——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5 婚姻家庭继承法——实践性教学法讲义
6 中国刑法学总论——实践性教学法大纲
7 犯罪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8 民事诉讼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9 民事诉讼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10 仲裁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11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12 刑事诉讼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13 把课堂当做社会——司法制度课程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14 证据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
16 法律文书学——实践性教学方法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