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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青少年最该读的100个法制故事
分类 少儿童书-儿童文学-童话寓言
作者 于帆//郭四海
出版社 安徽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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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法律意识,使其正确运用法律的权利来捍卫自己利益,成为遵法、守法、护法的先锋标兵,是家长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本书以一些比较有趣味的故事来激发青少年的阅读兴趣,让青少年在感受故事的乐趣的过程中也能得到法制教育,不需死记硬背枯燥的法律条款,就可以获得丰富的法律知识。

内容推荐

青少年一直是普法教育宣传的重点对象,也是法律书籍最大的读者群,有关法律方面的教科书、条文、普法知识的书籍比较多,但这些枯燥的书籍根本提不起青少年的兴趣。本书以一些比较有趣味的故事来激发青少年的阅读兴趣,让青少年在感受故事的乐趣的过程中也能得到法制教育,不需死记硬背枯燥的法律条款,就可以获得丰富的法律知识

目录

前言

1.破坏文物要受罚

2.把罪犯藏起来是犯法

3.她的试卷飞了

4.生下来,父母就得养

5.亲妈送后妈上审判台

6.赌场是个大陷阱

7.不要把我当小偷

8.向男友借钱不还

9.法律也保护坏人

10.拒绝流毒

11.“见死不救”有罪

12.“愚人”,却害了自己

13.钱财要分清

14.做黑客,丧命

15.百姓告警察

16.误饮甲醇致死

17.国家保护动物吃不得

18.强迫劳动是违法的

19.我的书包,你别乱翻

20.别让噪声污染了你

21.偷窃试卷,获罪

22.别让短信无端骚扰你

23.一场小便引发的官司

24.投毒杀人未遂被判刑

25.交一年的钱,只能用一个月

26.学校扣准考证应赔偿

27.不顾警示,溺水身亡

28.分毫未拿也犯罪

29.攀比心理,害人不浅

30.网虫杀死亲外婆

31.别被江湖义气害了

32.瞎传照片会犯罪

33.母亲的遗产,外婆想独吞

34.纵火只为好玩

35.冒他人名去上学

36.捡来的钱丢了,要赔

37.享有著作权不论年龄大小

38.父母养孙,向儿子要抚养费

39.持有假币也犯法

40.保护好你的肖像权

41.敲诈勒索未遂

42.盗用同事信用卡

43.别拿他人残疾当笑料

44.自称有炸弹被拘留

45.伪证做不得

46.美容变毁容

47.性能不稳定的发明

48.被“木马”驼走的钱

49。隐藏在”双簧”下的诈骗

50.邮寄电脑变砖头

51.违法与犯罪

52.名称字号不能擅自改

53.诽谤诬陷必遭惩处

54.暑期打工摔伤

55.在景区,被碎石砸伤

56.向生父索取抚养费

57.上军校这么容易吗

58.集资博彩,“勇获”无期徒刑

59.别被馅饼砸中了

60.从说谎到犯罪

61.一个少女的明星梦

62.没有收到的通知书

63.语言是心灵的外衣

64.犯罪,谁之过

65.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66.大学不是用钱堆出来的

67.虐待何时休?

68.乱棍打乞丐,少年获刑

69.黑客来了

70.学会自我控制

71.劝酒无度,出人命

72.连带赔偿的高空坠物

73.捡到信用卡取钱,犯法

74.这个爸爸有点坏

75.失去的手指头

76.毒品,死亡的罂粟

77.别侵犯别人的名誉权

78.要有证据意识

79.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存环境

80.别轻视了“工业固体废物”

81.儿子得不到父亲的遗产

82.别忽视了水污染

83.拾得物品,必须返还

84.这个爸爸输给了游戏机

85.儿子犯错,父母赔十万

86.姓氏能随便改么?

87.一个法盲的悲剧

88.网上言论不要太出格

89.栽赃陷害要不得

90.防卫,不要太过分

91.网络同学录成骗子资料库

92.被害人告被害人

93.一支“高价”香烟

94.她受污辱之后

95.买“大长今”,收到蜂胶

96.意外中了“高级轿车”

97.“多收了电话费”有诈

98.乘车摔出病,怎么办?

99.被氢气球烧伤的孩子

100.丢失手机,要让家人知道

试读章节

1.破坏文物要受罚

在湖南的南部有一个村庄,穷乡僻壤,村民们世代都在一些破旧房子里居住,这里叫做张谷英村。

2001年6月,经专家研究发现,张谷英村的破破烂烂的古民居建筑是严格按照封建伦理观念修建的。从此,张谷英村的古民居建筑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村民们都感到难以置信,自己世代居住的破旧房子一夜之间变成了国宝,村民们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无论做什么都开始小心翼翼,怕一不留神就毁坏了文物,张谷英村成了省内外著名的旅游区,2002年仅接待外来游客的门票收入就有30万元。

张谷英村里居住着一位叫张再发的村民,他看到自己家的院墙快要倒塌了,就动手将旧墙拆除了,重建了一堵漂漂亮亮的新墙,自己感觉还很满意。几天后,他就被当地的派出所拘留了。这事一下子成了村民们议论的焦点,张再发只是将自家的旧墙拆除重建,怎么会犯法呢?他怎么也想不通。

张再发确实犯了法,他置张谷英村古建筑群保护于不顾,私自进行拆建,违反了国家的《文物保护法》,侵犯了国家文物保护的正常管理活动。

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在修建时,必须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依照维持原貌的原则,保持整体的建筑风格。”

法制启示

墙就是自己倒了,也要按照原来的样子修起来,张再发违法修墙被拘留的事件,应该让我们明白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有些未成年人,或出于无知,或出于好奇,总爱在一些文物和名胜古迹上乱写乱画,如留下“某某到此一游”的记号。文物具有不可复制性,文物的破坏和灭失都是不可补救的损失。

每个人都有革故鼎新的思想,但在对待文物时,我们要改变一下观念,要有保护文物的法制意识。文物是前人的珍贵遗产,是历史的见证。

2.把罪犯藏起来是犯法

向大图中学毕业后来到县城里打工,帮人安装防盗门。这一天晚上,向大图路过一家饭店,遇见了正在吃饭的牛某等几个同学。好久没见这群同学了,大图觉得特别惊喜。

“向大图,好久不见,你现在干啥哟?”看见了向大图,牛某热情地把他叫来席上坐下,边吃边叙着往日同学情。饭后,欣喜的向大图将牛某等同学带至自己打工的住宿处。牛某等人正愁没处住,提出要在向大图这里住宿,善良的向大图爽快地答应了。

当晚,牛某等人商量如何抢钱的事,向大图在旁边听后告诫:“你们要小心点哟……”晚上11点多,牛某等人带着凶器出去了,深夜1点回来,向大图得知他们当晚作案没有成功。

第二天晚上,牛某5人分两组出去了。深夜1点钟左右回来,他们如愿以偿了。“抢到钱了,今晚运气不错,乘一个女娃不防,拖了她的包……”牛某一进屋边说边从抢来的提包里面掏出2100元。他们每人分得500元,牛某递给向大图100元。向大图说:“我又没有参加,我不能要。”牛某说:“这几天在你这里住,麻烦了你!”并把100元钱强行塞给了向大图。作案后心虚的牛某等人商量第二天换个地方躲藏起来,并要向大图明天早上到街上招一辆出租车到住宿处来。

次日早上6时许,向大图到街上招来一辆出租车,牛某等人坐上出租车离开了。

不久,牛某等人抢劫作案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因抢劫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向大图因涉嫌窝藏罪被公安机关刑事逮捕,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向大图为明知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还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因未满18岁,从轻处罚,判处向大图有期徒刑6个月。

法制启示

窝藏罪是指明知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意识薄弱,是向大图犯罪的主要原因。向大图知道牛某等人抢劫犯罪,而且收了赃款100元,第二天又招来出租车帮助逃匿,因此,他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青少年通过向大图的这个例子要明白,帮助人也要看对象,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无私帮助的,特别是在明明知道对方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

P1-4

序言

青少年法律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相对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当个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不知道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则是侵犯他人利益,违法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发生着急剧的变化。从心理方面来说,其主要表现为:独立意识强,做事主观、片面,争强好胜,喜欢刺激,缺乏对外界事物的正确分析和判断能力。而这种不平衡的心态意识,使青少年在面对大干世界的干扰与诱惑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做出跨越法律雷池的举动。

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法律意识,使其正确运用法律的权利来捍卫自己利益,成为遵法、守法、护法的先锋标兵,是家长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事实上,青少年一直是普法教育宣传的重点对象,也是法律书籍最大的读者群,有关法律方面的教科书、条文、普法知识的书籍比较多,但这些枯燥的书籍根本提不起青少年的兴趣。本书以一些比较有趣味的故事来激发青少年的阅读兴趣,让青少年在感受故事的乐趣的过程中也能得到法制教育,不需死记硬背枯燥的法律条款,就可以获得丰富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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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7: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