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业卷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结合工业的特点,将思想性、资料性、时代性融为一体,遵循志书标准,在体裁上以志为主。全卷分上、下两册。上册由总序、序、《宁夏通志》凡例、编辑说明、图片、概述、纪事与第一至第五篇管理机构、煤炭工业、冶金工业、电力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等组成;下册由第六至第十三篇机电工业、建材工业、轻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加工业、医药工业、烟草工业、优质名牌产品与重点骨干企业、文献选编、限外辑要、修志始末、参考文献等组成。
本工业卷篇下设章、节、目、子目等层次。横排门类、纵向叙史。重点突出自治区成立后,宁夏工业发展的各历史阶段。特别是煤炭、机电、电力三大基础工业略增笔墨。
本工业卷上限起于事物、事件的发端,下限一律止于2000年12月31日。
本工业卷数字和标点符号,均按《宁夏通志》凡例要求执行,计量单位除医药工业药品和有特殊需要者外,均用中文符号表示,在篇幅内大量运用表格形式表述。
本卷内,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均缩写成宁夏区党委、政府,各厅(局)名称前加“自治区”字样,自治区内各市、县地名前未加注“宁夏”字样,自治区外地名均注省(市)、自治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