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中,列维-斯特劳斯充分而系统地表达了他的结构主义观点,指出:“在研究亲族问题时,人类学家发现自己的处境与结构语言学家很相像。亲族名称也和音素一样是意义的成分:与因素一样,它们也只是在组成一个系统时才又意义。”他认为,无论是神话传说还是亲属关系,它们与语言一样,都内藏着深层结构,这些深层结构都是人类心灵的一种无意识的机制或能力所建立的。人类学与语言学一样,其任务不应是单纯地描述人类社会的外部现象,而应是通过结构分析,找出隐藏于这些现象中的深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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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结构人类学(共2册)/当代世界学术名著 |
分类 | 人文社科-社会科学-社会学 |
作者 | (法)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 |
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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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在本书中,列维-斯特劳斯充分而系统地表达了他的结构主义观点,指出:“在研究亲族问题时,人类学家发现自己的处境与结构语言学家很相像。亲族名称也和音素一样是意义的成分:与因素一样,它们也只是在组成一个系统时才又意义。”他认为,无论是神话传说还是亲属关系,它们与语言一样,都内藏着深层结构,这些深层结构都是人类心灵的一种无意识的机制或能力所建立的。人类学与语言学一样,其任务不应是单纯地描述人类社会的外部现象,而应是通过结构分析,找出隐藏于这些现象中的深层结构。 内容推荐 本书是作者多年来所发表的文章的合辑,代表了作者在人类学研究中最重要的成就。这些文章的选取和安排都是为了让不熟悉人类学的读者能够对这门学科的问题获得一个框架式的认识。本书讨论了民族学与历史学的关系,人类学与语言学及心理学的关系,考察了人类学在社会科学整体中的地位以及人类学的教学问题。此外还阐释了这个学科的过去和将来,界定了人类学的工作领域,描绘了它所提出的问题的前景。 目录 1 第一部分 语言与亲属关系 第一章 绪论:历史学与民族学 第二章 语言学和人类学中的结构分析 第三章 语言和社会 第四章 语言学与人类学 第五章 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跋语 第二部分 社会组织 第六章 民族学中的远古性概念 第七章 巴西中部和东部的社会结构 第八章 有二元组织这回事吗? 第三部分 巫术与宗教 第九章 巫师与巫术 第十章 象征的效力 第十一章 神话的结构 第十二章 结构与辩证法 第四部分 艺术 第十三章 亚洲和美洲艺术中的裂分表现方法 第十四章 一条体内充满鱼的蛇 第五部分 关于方法和教学的问题 第十五章 民族学中的结构概念 第十六章 第十五章的跋语 第十七章 人类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及其教学问题 参考文献 索引 插图目录 2 第一部分 展望 第一章 人类学的领域 第二章 关于人的科学的奠基人让-雅克·卢梭 第三章 迪尔凯姆对民族学的贡献 第四章 美国民族学研究署的工作和教训 第五章 无文字民族的宗教之比较 第二部分 社会组织 第六章 关于模型的概念:意义和运用 第七章 关于亲属关系的原子的思考 第三部分 神话和仪式 第八章 结构和形式:关于弗·普罗普的一部著作的思考 第九章 阿斯迪瓦尔的武功歌 第十章 温内巴戈神话四则 第十一章 星球的性别 第十二章 文化中的蘑菇 第十三章 相邻民族的仪式和神话之间的对称关系 第十四章 神话是怎样消亡的 第四部分 人文主义和人文学科 第十五章 对几份问卷调查的答复 第十六章 社会学科和人文学科中的科学标准 第十七章 文化的非连续性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第十八章 种族与历史 参考文献 索引 插图目录 译后记 试读章节 民族学的独特性得之于集体现象的无意识性质,这个提法源于泰勒,尽管提出的方式含糊其辞。泰勒把民族学定义为关于“文化和文明”的研究,随后把文化描写为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作为某一社会的成员的人类所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我们知道,就大部分原始民族而言,一项习俗或制度很难找出道德上的理由或者理性的解释。若问土著人,他们只是回答说事情一向如此,归之于神的旨意或祖先教诲。我们遇到过的诠释方法也总是带有合理化和事后修正的特点。用不着怀疑,藏在实行某种习俗或共享某种信仰的背后的无意识的理由与用来说明它们的道理,两者绝不是一回事。在我们的社会里,每一个人对餐桌规矩、社交礼节、着装方式,以及我们的许多道德、政治与宗教的态度都看得很清楚,然而它们的起源和真正的功能却从来没有获得严肃认真的思考。我们是按照习惯去行动和思考的,至于哪怕是稍微偏离习俗所招致的过度反应,与其说出于有意识地维护人们了解其理由的习俗,倒不如说出自惰性。现代思想的发展肯定助长了对于风俗习惯的批评。可是这个现象对于民族学研究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范畴,如果说,它的主要根源在于发现新大陆在西方思想界引发了对于民族志研究的一场了不起的觉悟,那么应当说,它正是民族学研究所带来的结果。连当今那些初具形态的事后修正也都趋向于采用同一个无意识的表达方式。集体思维以令人吃惊的极快速度——这证明我们是在跟一些思维和行为方式的某种固有属性打交道——接受了曾经显得放肆无忌的诠释方法,例如母权至上、泛灵论和晚近出现的心理分析,目的都是为了顺利地解决无论意志还是思考都似乎始终抓不住本质的那些问题。 能够以令人钦佩的清醒头脑明确说明文化现象的无意识性质者,非博厄斯莫属。在依据这个观点把文化现象比拟为语言的著述里,他预见到语言学思想后来的发展以及民族学的未来,而我们对后者的前景刚刚才开始有所领悟。博厄斯首先指出,在一部科学的语法出现之前,说话者对于所操语言的结构是不了解的;即使在有了科学语法之后,语言结构继续在说话者的意识之外规范着他的话语,同时迫使他的思想接受一些可以被视为客观范畴的观念框架。博厄斯补充道:“语言现象与其他文化现象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从来不出现在明显的意识里,后者虽然来自同一个无意识的源头,却往往上升到有意识思维的层次,从而使二次论证和再诠释成为可能。”但是,这一程度上的差别掩盖不了两者之间深刻的同一性,也无法削弱语言学方法对于民族学研究的样板意义。恰恰相反,“这方面,语言学拥有的巨大优势在于,语言范畴在整体上始终是无意识的,这就使我们能够步步紧跟它们的形成过程,不必担心受到再诠释的迷惑和干扰;这种再诠释在民族学中屡见不鲜,以至于往往无可补救地搅乱了理念的发展史。” 这些见解是在为音位学铺平道路的费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re)的《普通语言学教程》(Cours de Linguistique generale)出版前8年提出的,要对它们的深远影响做出估计,我们只有凭借现代音位学的成果才能做到。然而,民族学尚未将这些见解付诸实施。博厄斯大概打算充分利用它们建立美国语言学,而且民族学和美国语言学也多亏了它们才做到了摒弃一些当时尚无人质疑的理论,然而在民族学方面,他表现出的腼腆却步一直束缚了后继者们的手脚。 事实上,博厄斯的民族志分析远比马林诺夫斯基的分析更为可靠和有章法,但是跟马林诺夫斯基一样,他依然停留在个人的有意识的思想层次上。无疑,博厄斯力戒事后合理化和再诠释,而深受这种做法摆布的马林诺夫斯基不过是用他本人的事后合理化和再诠释换下了土著人的;但是,博厄斯仍然采用个别人的想法,他的科学的审慎态度仅仅使他做到剪去其枝叶和剔除其人性的反响。他紧缩了他所比较的范畴的外延,没有在新的层次上予以重组;而且,当他感到分解工作进行不下去的时候,他就拒绝进行比较。然而,使语言比较成为合法的并不是单纯的切分,或者说并不是切分,而是一场真正的分析。语言学家从词语里提取音位的语音现实,再从音位里提取区别性成分的逻辑现实。当他在好几种语言里看到相同的音位或者说使用同样的对立特征时,他并不把它们当作不同的个体进行比较,因为它们是同一个音位,同一个成分,它们在这个新的层次上保证了不同的经验对象的深层同一性。不是两个相似的现象,而是同一个现象。既是从有意识向无意识的过渡,也是从特殊到一般的过渡。 因此,无论民族学还是语言学,比较并不是概括的依据,而是相反。正如我们所认为的那样,如果精神的无意识活动意味着把一些形式强加给某一内容,而且这些形式对于无论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原始的还是教化了的所有精神从根本上说都是相同的——就像对表现在语言行为当中的象征性功能的研究已经明白显示的那样——那么,为了获得同样适用于其他制度和习俗的诠释原则,就必须把握隐含在每一种制度与习俗后面的无意识结构,而且做到这一点也就足够了,条件当然是分析应当相当深入。 P19-21 序言 我打算本书一开篇就援引让·布庸(Jean Pouillon)在他最近撰写的一篇论文里的一句话。我希望他不要抱怨我,因为这句话令人激赏,它恰好反映了我一度亟盼能够在科学领域里做到的一切,而且我时常扪心自问是否确实都做到了。这句话是:“固然,列维一斯特劳斯并不是头一个,也不是唯一的一个强调社会现象的结构性特点的人,他的独创性在于认真地对待它,而且义无反顾地深入追究其全部后果。” 假如本书能够使其他读者得出相同的评价,我就心满意足了。 本书所汇集的17篇文章是从我近30年来撰写的上百篇论文中挑选出来的。那些文章有些已经散佚,有些还是被人忘记的好。我在那些似乎还值得保存的作品当中做了挑选,舍弃了纯属民族志和描写性的作品,以及另外一些虽有理论价值,但已经收入《忧郁的热带》(Tristes Tropiques)一书的文章。有两篇论文属首次发表(第五章和第十六章),连同其余15篇,我觉得恰好可以说明什么是人类学中的结构方法。 在筹备这本文集的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个困难,这是应当提请读者注意的。这里的好几篇论文本来都是直接用英文写成的,因此不得不翻译。然而,在从事这项工作的过程中,用不同语言构思的文章在语气和写作方面的差异令我印象深刻。我担心由此产生的某种杂糅性会影响这本书的均衡感和整体感。 这种差异无疑能够部分地从社会学原因得到解释。因为,依照我们面对的是法语读者还是盎格鲁一萨克逊语言的读者之不同,我们的思考和阐述的方式也不一样。不过,这中间还有个人方面的原因。我多年使用英语从事教学,可是无论我对此已经多么习惯,我的用法仍然不对,而且被限制在单一的语体当中。用英语写作的时候,我能够用英语思考;但是,我只能运用我所掌握的语言手段说出我所能说,而不能说出我所想说,虽然对这一点我并非总是有意识。我之所以一边将自己亲手写的文章适译成法文,一边却产生一种怪怪的感觉,就是出于这个原因。鉴于读者也极有可能产生这种不过瘾的感觉,所以有必要把个中缘由交代清楚。 为了解决上述困难,我试着采取了一种灵活的翻译方法,对有些段落做出了扼要概括,对另一些段落则进一步发挥。那几篇最初用法文写成的文章也做了轻微的改动。最后,出于答复批评、修正谬误和吸纳新的事实的需要,我还增添了一些注解,散见于本书各处。 巴黎,1957年11月1日 后记 先交代一下这个汉译本所依据的原著。《结构人类学》(1)据法国普隆(Plon)书局1958年版(ISBN:2—259—00212—9)译出,《结构人类学》(2)据同一出版社1973年版(ISBN:2—259—00085—1)译出。 众所周知,《结构人类学》两卷都已经有汉译本。那么,为什么还要重新来过?须知这里的许多篇文章起初都是用英语撰写的(第1卷第三、四、十一、十五、十七章;第2卷第四、六、十、十八章),作者后来亲自修订了英文版并将其译成了法语。列维一斯特劳斯在法文版第1卷的序言里说,这些文章的内容与原作相比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动。对于这些文章,英译本的做法是把英语原作原封不动地收入,而不是从法文版翻译。这种做法固然省事,但显然至少无法反映作者的最终观点。 至于这个直接译自法文的汉译本是否最大限度地忠实于原著,译者祈盼就正于方家识者。本人对于人类学是门外汉。两部译稿历经一年多终告杀青,除了庆幸学到了不少东西以外,我想感谢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推荐本人担此重任的李幼蒸先生,以及本人曾多所请益的老朋友Philippe Bidegaray和Laurent Gerbier。我也要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人文出版事业部的潘宇女士和王道勇、龚洪训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译事得以毕竣离不开他们的鼎力支持和耐心细致的工作。 张祖建 书评(媒体评论) 列维-斯特劳斯为“一门社会科学(人类学)第一次赢得了尊敬。使其实际上成了占统治地位的学科”。 ——布迪厄 他(列维一斯特劳斯)使人类学得到一种理性的训练。他使人类学成为理论的、理性的、哲理的,他把人类学与世界的理性大潮联系了起来,他使人类学脱离了手工艺的模式。他使人类学摆脱了经验论的数据收集式的事务,并且将法国的理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理性特色引入了人类学……从列维一斯特劳斯以来,人类学家们才认识到他们应该去思索。这的确是前所未有的情况。 ——格尔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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